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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6

Nov 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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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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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行字[2006]140 号

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 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一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来前, 你公司如 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 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 关规定处理。

四、本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联版剧烈现行发刊公式节

: No. 对水土外外面如参加处的时间

主题词: 股票 发行 核准 通知

分送: 会领导。 抄送: 湖南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厅,发行部,上市部,存档。
证监会办公厅 . In the second terms of 2006年11月29日印发
打字:李伟 校对: 张军 共印 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