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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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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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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严继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对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慎、客观和独立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科学 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 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1年,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 董事会召开次数 | 董事会召开次数 | 董事会召开次数 | 11 | 2 | |||
|---|---|---|---|---|---|---|---|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
|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现场参会 次数 |
通讯表决 次数 |
委托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亲自出 席次数 |
|
| 姓名 | |||||||
| 戴晓凤 | 11 | 4 | 7 | 0 | 0 | 否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详细了解议案的相关背景和 决策依据。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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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的约束制衡作用,提升公 司内部管理效能,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时间 | 董事会次数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2021-2-3 | 六届十六次 | 1、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021-4-26 | 六届十七次 |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关于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
无异议 | ||
|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7、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终止项目移交托管协议书》暨接受财 务资助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2021-4-26 | 六届十八次 |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021-8-20 | 六届十九次 |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3、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2021-9-8 | 六届二十次 | 1、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及合 理性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2021-9-30 | 六届二十一次 | 1、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021-11-2 | 六届二十三次 | 1、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 2、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2021-11-12 | 六届二十四次 | 1、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021-11-24 | 六届二十五次 | 1、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3、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
| 备注: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全文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 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 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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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往来状况、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重大诉讼事项、资产减值准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高管聘任 事项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的信息沟通交流,及 时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动态,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就公司 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对外战略投资、内控建 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针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尤其 是涉及到重大诉讼、关联交易等事项,通过专业判断,审慎提出了自己的意 见和建议,为公司稳健和高质量发展谏言献策。
报告期内,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指导公司按照年度制 定的应收账款压缩目标,组织开展了对逾期应收账款的清理清查工作,对逾 期时间较长,回收风险较大的客户单位采取法律追讨措施。针对公司近年出 现的合同纠纷,指导公司按照“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 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签订程序,指定各类 合同范本,加大了合同审查力度,并督促合同承办单位及时进行合同归档登 记,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台账,规避降低经营风险。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研究分析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探讨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合理化且具有 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薪酬考核更具有激励性。商 议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和 首次授予方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其他2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 事会审议。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报告期内,对拟聘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等各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规 定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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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流程,及时审阅公司 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 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2、确保工作的独立性
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不受公司大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任职;本人也没 有为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报酬。本 人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客观、公 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影响。
3、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2021 年,本人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或者修订的 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湖南上市公司 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提议聘请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 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 发生。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 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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