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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Feb 13, 2014

54154_rns_2014-02-13_36dcda8e-afec-4356-89ce-850cfca3ab6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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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独立董事关于郑立民先生等3 人辞去 公司董事、高管职务,聘任唐志等3 人为公司高管,增补唐 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郑立民先生等3 人辞去公司董事、高管职务,聘任唐志等3 人为公司高管,增补唐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郑立民先生、陈碧海先生、邓建国先生因工作变动,根 据本人辞职请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辞职 申请,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增补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 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 条规定的情况, 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同意聘任唐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晖先生为财务总监、吴 泽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将唐志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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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人签订

《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与关联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避免和减少 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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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人签订 《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与关联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在 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对其持有的金能爆破公司100%股权进行 管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优化双方爆破业务方面的资源优 势,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合 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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