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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ProX Technologies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Feb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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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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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2 月18 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2 月18 日上午9:15 至2021 年2 月18 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2 月18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2 月18 日上午9:15 至2021 年 2 月18 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丁勇先生

  •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6,553,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63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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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6,511,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355%。

  •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4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4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孟庆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511,716 股(其中现场投票76,511,316 股同意,网络投 票4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9%;反对42,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4%;反对4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9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孟庆慧

  •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

  •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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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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