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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ProX Technologie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Oct 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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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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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603%,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387,500 股,占总股本的36.4577%。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 年10 月14 日(星期一)(因2019

  • 年10 月12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9 号)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7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5 元,并于2016 年10 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2,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总股本为82,67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8 年11 月8 日,公司召开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 议案》;2018 年11 月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2018 年11 月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 名激励对象授予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 年12 月17 日,授予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83,35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3,35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49,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76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6 名,解除限售股份合计48,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6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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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以下承 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伟、丁勇及朱伟的配偶王晓虹、丁勇的配 偶江蓉芝承诺: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 个月 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每年不超过20%,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 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 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后,本人(或配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在本人(或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 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 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 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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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 份;

本公司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 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 情形,本公司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本次 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 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二)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

  •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10 月14 日(星期一)。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

  • 48,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603%。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 名,其中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法人股东,其余4 名为自然人。

  •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可上市流
通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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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HU WEI 16,800,000 16,800,000 4,200,000 注1、注2
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11,000,000 11,000,000
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730,000 9,730,000 9,730,000
4 丁勇 7,430,000 7,430,000 1,857,500 注2
5 JIANG RONGZHI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6 WANG XIAOHONG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总计 48,560,000 48,560,000 30,387,500
  • 注1:股东ZHU WEI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800,000 股,其中7,000,000 股处于

  • 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2:股东ZHU WEI 因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股东丁勇因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和副总 经理,二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40,000 59.0762% - 48,560,000 680,000 0.81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110,000 40.9238% 48,560,000 - 82,670,000 99.1842%
三、总股本 83,350,000
100%
48,560,000 48,560,000 83,35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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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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