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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ProX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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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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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2,0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24,287.25万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207.25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 用1,267.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939.6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相应税金 237.95万元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为19,701.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402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平面波导集成光电子器件产业化项目 9,962.40 9,962.40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2 MEMS 集成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138.60 3,138.60
3 研发中心项目 4,792.60 4,792.60
年产24 万路高性能光接收次模块生产
4 1,808.13 1,808.13
线技改项目
合计 19,701.73 19,701.7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750.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实际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平面波导集成光电子器件产业化
项目
9,962.40 6,045.81 6,045.81
2 MEMS集成光器件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3,138.60 686.45 686.45
3 研发中心项目 4,792.60 555.63 555.63
4 年产24 万路高性能光接收次模
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1,808.13 462.94 462.94
合 计 19,701.73 7,750.83 7,750.83

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

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 健审〔2016〕7913 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MEMS 集成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集成光电子器件项目”,“研发中心项 目”变更为“硅基高速光收发模块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且项目实施地点由嘉兴变 更为上海。

变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平面波导集成光电子器件产业化项目 9,962.40 9,962.40
2 MEMS集成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138.60 687.05
3 研发中心项目 4,792.60 1,892.60
年产24 万路高性能光接收次模块生产
4 1,808.13 1,808.13
线技改项目
5 集成光电子器件项目 - 2,451.55
6 硅基高速光收发模块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2,900.00
合计 19,701.73 19,701.73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 七天通知存款尚未到期的本金为 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结存金额为人民币 672.7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0 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分行
79650188000265784 3,032,739.3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科技城支行(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310401040006905 3,695,112.33 -
公司嘉兴大桥支行)
合 计 - 6,727,851.71 -

截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单位: 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
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投资进度
%
是否实施
完毕
说明
1 平面波导集成光电子
器件产业化项目
9,962.40 8,189.87 82.21% 结项
2 MEMS集成光器件 687.05 687.05 - 已变更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892.60 2,089.82 - 已变更 -
年产24 万路高性能
4 光接收次模块生产线 1,808.13 1,823.90 100.87% 结项
技改项目
5 集成光电子器件项目 2,451.55 40.06 1.63% 建设中
6 硅基高速光收发模块
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2,900.00 2,900.00 100% 结项
合计 19,701.73 15,730.70 - - -

注:“研发中心项目”及“年产 24 万路高性能光接收次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部分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和利息收入。

五、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结项和已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①
序号
项目
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①
序号
项目
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①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利息及理财收益(
除手续费)
节余资金
-+
平面波导集成
1 光电子器件产 9,962.40 8,189.87 230.75 2,003.27
业化项目
MEMS集成光
2 器件研发及产 687.05 687.05 146.92 146.92
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892.60 2,089.82 197.23 0.00
年产24 万路
4 高性能光接收
次模块生产线
1,808.13 1,823.90 15.77 0.00
技改项目
硅基高速光收
5 发模块开发和 2,900.00 2,900.00 0.00 0.00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7,250.18 15,690.65 590.66 2,150.19

注:

  • 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 3)“研发中心项目”实际节余资金为21.22 元。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六、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 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 利建设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 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产生利息收入,且公司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 度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2,150.1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活动,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实现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并审阅了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获取了独立董事针对该事 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进行了审阅。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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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洋 王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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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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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