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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ProX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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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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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定价原则确定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 司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 象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4、本次列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 和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等待 期、可行权日、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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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贷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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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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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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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反映 企业主要经营成果。公司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历史业绩、行 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 础上,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了以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2-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2020 年营业收入的160%、335%、 530%、745%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设置目标完成区间,根据实际完成 情况决定授予权益可行权数量,客观反映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影响, 形成激励梯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激励效果。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 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 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 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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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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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王秋潮
张朝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