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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ProX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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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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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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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2016 年10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7,750.83 万元,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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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6]79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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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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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750.8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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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张 驰 沈纲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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