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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ProX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ug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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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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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创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洋 | 联系电话:021-2026206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建文 | 联系电话:021-2026205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无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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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无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无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2019年4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了《关于 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37 号),认为博创科技2018年度业绩 预告、业绩快报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在 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
我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 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 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 披露工作,杜绝违规情 况再次发生。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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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承诺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四、其他事项 | |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 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构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 1、2019年3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 我公司保荐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 技”)出具了《关于对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 业板监管函【2019】第21号),认为朗新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了较大金额非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未事先履 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我司及朗新科技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关 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 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2、2019年3月30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我司保荐的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出具 了《关于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9】32号),认为华大基因订单型收入确认依赖 的系统存在漏洞,相关收入核算不规范,部分项目型收入核 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相关收入核算不规范,规范运作程度 不高。 我司及华大基因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关 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3、2019年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 我公司保荐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 源”)出具了《关于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 业板监管函【2019】第33号),认为阳光电源未及时履行关 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我司及阳光电源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关 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 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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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 4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 我公司保荐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 技”)出具了《关于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 业板监管函【2019】第 37 号),认为博创科技 2018 年度业绩 预告、业绩快报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 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我司及博创科技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关 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 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5、2019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我司保荐的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腾制药”) 出具《关于对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19】4 号),认为博腾制药以预付货款 方式通过部分供应商及个人将资金划转至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的企业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博腾制药未就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司及博腾制药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关 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 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无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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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____ 孙洋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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