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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LIGHT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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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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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3 億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08 發言時間 17:30:49
發言人 傅慧貞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856688
主旨 本公司公司債(億光六)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權人 賣回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3/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3/08
2.公司名稱: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司債(億光六)將於107年5月18日滿三年,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權人
賣回權相關作業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要求本公司以債券
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 。
(2)債券賣回基準日:107年5月18日。
(3)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期限:自107年4月9日起至107年5月18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透過交易券商於截止日一個營業日前(107年5月17日)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行使賣回權,逾期恕不受理。賣回價金將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
(107年5月25日)以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之銀行帳戶,或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
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4)申請賣回手續:
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權人可於賣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起至截止
日前一個營業日(107年5月17日)止,直接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
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賣回)辦理債券賣回手續。
交易券商於收件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
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賣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