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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LIGHT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Nov 14, 2025
52052_rns_2025-11-14_70608d80-9168-4c71-97a5-c3036a20b6e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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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393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6-8號 電 話: (02)2685-6688
〜 1 〜
目 錄
項目一、封 面二、目 錄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四、資產負債表五、綜合損益表六、權益變動表七、現金流量表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3. 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頁次 |
|---|---|
| 1 2 3 4 5 6 7 8 8 8 ~910 ~2525 25 ~5353 ~5858 58 ~6262 62 63 64 64 64 64 65 ~75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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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
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不確定性請
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及相關費損之附註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六)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因受電子產業之存貨產品生命週期影響及同業競爭因素,易導致商品價格發生變動。
因此,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
估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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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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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存
貨跌價或呆滯損失之提列政策,評估是否已按所訂定之會計政策提列。此外,依存貨之性
質評估管理階層之存貨備抵金額,包括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表之正確性。瞭解管
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評價基礎,並選取適當樣本執行測試,以驗證該公司估計存貨
備抵評價之合理性。
二、收入認列
有關營業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收入認列,收入說明請
詳附註六(十八)。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發光元件及感測元件產品之生產及銷售,營業收
入係個體財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營業收入之金額及變動可能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對整
體財務報表的瞭解。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
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控
制、執行銷貨收入相關憑證之核對及抽樣發函詢證客戶交易金額,以評估億光電子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及認列之金額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億光電子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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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億光電子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 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億光 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之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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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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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金管證審字第[1120333238] 1010004977 號[號] 民 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一 日
〜 3-2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五)及七)1310 存貨(附註六(六))1470 其他流動資產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及六(五))非流動資產: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1560 合約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八))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及七)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1780 無形資產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一)、(四)及十三)資產總計 |
114.12.31 | %7 1 15 4 - 2 - 14 |
113.12.31金 額%1,634,482 6 255,640 1 4,163,319 14 1,219,630 4 260,666 1 537,630 2 137,292 - 4,336,517 15 12,545,176 43 - - 1,165,412 4 9,902,456 34 107,511 1 3,636,120 13 279,300 1 17,864 - 567,446 2 26,263 - 677,483 2 16,379,855 57 28,925,031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八))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2213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七)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二))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二))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三))非流動負債:2527 合約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八))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六(十三))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五))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二))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七))負債總計權 益(附註六(十六)):3110 普通股股本3200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分配盈餘3400 其他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4.12.31金 額% $ 750,000 2 32,317 - 1,049,086 4 4,356,019 15 54,152 - 247,419 1 568,591 2 6,625 - 1,392,007 5 159,162 1 8,615,378 30 44 - 129,144 1 107,764 - 275,704 1 46,233 - 54,465 - 613,354 2 9,228,732 32 4,433,931 15 8,818,972 30 3,503,833 12 655,408 2 3,187,443 11 7,346,684 25 (628,505) (2) 19,971,082 68 $ 29,199,814 100 |
113.12.31金 額% 750,000 3 76,851 - 1,158,336 4 3,892,271 14 113,503 - 253,721 1 284,765 1 7,358 - 1,347,718 5 214,117 - 8,098,640 28 45 - 3,564 - 172,931 1 282,531 1 37,632 - 62,882 - 559,585 2 8,658,225 30 4,433,931 15 8,818,763 30 3,208,061 11 842,843 3 3,618,616 13 7,669,520 27 (655,408) (2) 20,266,806 70 28,925,031 100 |
|---|---|---|---|---|---|
金 額$ 2,010,860 211,127 4,303,812 1,098,740 138,769 607,651 106,202 4,167,989 12,645,150 124,842 1,407,635 10,059,546 103,329 3,440,886 269,888 24,953 494,629 26,263 602,693 16,554,664 $ 29,199,814 |
|||||
| 43 - 5 35 - 12 1 - 2 - 2 57 100 |
董事長:葉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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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葉寅夫 〜 4 〜
會計主管:施凱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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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511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六(十四)、七及十二)5900 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四)、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四))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719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72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淨額(附註六(九)及七)7225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附註六(七))7230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淨額(附註六(二十一))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七))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淨額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二)及六(二十))7590 其他支出(附註六(二十))7900 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四))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五))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五))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七))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14年度金 額%$ 17,604,435 100 13,101,368 74 4,503,067 26 990,856 6 824,436 5 687,794 4 24,714 - 2,527,800 15 1,975,267 11 151,654 1 59,831 - 5,416 - - - (38,718) - 484,755 3 (36,002) - (23,062) - (84,016) (1) 519,858 3 2,495,125 14 456,868 2 2,038,257 12 (9,045) - 1,300 - (1,809) - (5,936) - (43,435) - (881) - 61,792 - (8,687) - 26,163 - 20,227 - $ 2,058,484 12 $ 4.60 $ 4.53 |
113年度 |
|---|---|---|
金 額%17,808,985 100 13,170,552 74 4,638,433 26 1,061,945 6 965,530 5 709,523 4 32,467 - 2,769,465 15 1,868,968 11 151,451 1 212,957 1 (10,618) - 89,387 1 284,041 2 1,087,597 6 (66,175) - (15,437) - (91,567) (1) 1,641,636 10 3,510,604 21 566,109 3 2,944,495 18 15,632 - (2,442) - 3,126 - 10,064 - 439 - (39,511) - 230,098 1 88 - 190,938 1 201,002 1 3,145,497 19 6.64 |
||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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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葉寅夫
董事長:葉寅夫
會計主管:施凱寶
〜 5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本公積9,095,266 - - - (266,036) (266,036) - - - (10,935) 468 8,818,763 - - - - - - - 209 8,818,972 |
保留盈餘 |
未分配盈 餘2,125,833 (146,627) (165,484) (1,152,822) - (1,464,933) 2,944,495 13,567 2,958,062 (346) - 3,618,616 (295,772) 187,435 (2,354,417) (2,462,754) 2,038,257 (6,676) 2,031,581 - 3,187,443 |
其他權益項目 |
合 計(842,843) - - - - - - 187,435 187,435 - - (655,408) - - - - - 26,903 26,903 - (628,505) |
權益總額18,550,980 - - (1,152,822) (266,036) (1,418,858) 2,944,495 201,002 3,145,497 (11,281) 468 20,266,806 - - (2,354,417) (2,354,417) 2,038,257 20,227 2,058,484 209 19,971,082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858,886) - - - - - - 230,449 230,449 - - (628,437) - - - - - 27,087 27,087 - (601,35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16,043 - - - - - - (43,014) (43,014) - - (26,971) - - - - - (184) (184) - (27,155) |
||||||
法定盈餘公積3,061,434 146,627 - - - 146,627 - - - - - 3,208,061 295,772 - - 295,772 - - - - 3,503,833 |
特別盈餘公積677,359 - 165,484 - - 165,484 - - - - - 842,843 - (187,435) - (187,435) - - - - 655,408 |
董事長:葉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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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葉寅夫 〜 6 〜
會計主管:施凱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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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及各項攤提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利息費用利息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淨額處份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其他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合約資產減少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減少(增加)存貨(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合約負債(減少)增加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負債準備增加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取得無形資產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受限制資產減少收取之股利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存入保證金增加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增加租賃本金償還發放現金股利其他籌資活動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4年度$ 2,495,125 361,035 24,714 (9,864) 23,062 (151,654) (484,755) (5,416) - (4,711) (247,589) (73,672) 4,182 4,148 (70,021) 37,845 (44,535) 354,498 70,625 26,311 (444) 308,937 2,556,473 150,323 (23,789) (161,651) 2,521,356 (242,665) - (35,293) - (223,377) 50,215 15,096 75,827 (41,916) 169,859 11,229 432,821 211,796 - 10,966 (6,302) (7,230) (2,354,417) 209 (2,356,774) 376,378 1,634,482 $ 2,010,860 |
113年度 |
|
|---|---|---|---|
| 3,510,604 | |||
| 375,829 32,467 20,451 15,437 (151,451) (1,087,597) 10,618 (89,387) (15,776) |
|||
| (889,409) | |||
| (44,235) 30,987 (1,391,274) 30,837 (14,751) 36,028 906,296 13,674 314,706 (5,446) |
|||
| (123,178) | |||
| 2,498,017 134,702 (14,164) (630,537) |
|||
| 1,988,018 | |||
| (500,000) 125,995 - 136,237 (285,246) 59,779 (9,846) (167,210) (32,592) (820,928) 15,284 100,646 |
|||
| (1,377,881) | |||
| 500,000 19,358 100,984 (8,578) (1,418,858) 468 |
|||
| (806,626) | |||
| (196,489) 1,830,971 |
|||
| 1,634,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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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葉寅夫
董事長:葉寅夫
會計主管:施凱寶
〜 7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二年五月設立。主要經營業
務為發光元件及感測元件產品之生產及銷售。本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在台灣證
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
準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 8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三 )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年 1 月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註:金管會於民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國 114 年 9 月 25 日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發布新聞稿宣布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我國將於民國 所有公司。 117 會計年度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準則第 18 號。如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公司有提前適用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之需求,亦得於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金管會認可後,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選擇提前適用。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 9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及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衡量。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
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換算所產生之
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
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10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
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
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及附賣回票券及債券符合前述定義
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
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 11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意圖立即或近期
內出售應收帳款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惟包含於應收帳款項下。本公司於
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 12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4)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本公司
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本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性)。
(5)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存
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
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 13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 BBB- 、穆迪之投資等級 Baa3 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 twA ,或高於該等 級者),及因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本公司視為該 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百六十五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
全額款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三百六十五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6)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 14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複合金融工具
本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公司
債(以新台幣計價),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似
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
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不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係認列為損益。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
轉換不產生損益。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於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或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
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 15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3. 衍生金融工具及避險會計
本公司為規避外幣及利率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於
符合特定條件且該主合約非屬金融資產時,其與主合約分離處理。衍生工具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評價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
列入損益。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其中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入帳,在製品
及製成品存貨成本採標準成本法計算,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
取得、產製或加工及其他成本。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
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標準成本與實際成本之差
異則全數列為營業成本。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本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影
響力。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
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企
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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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聯合協議
聯合協議係兩方以上具有聯合控制之協議。聯合協議包括聯合營運及合資,並具 有下列特性: (a) 參與協議者皆受合約協議所約束; (b) 合約協議賦予協議者中,至少兩 方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將聯合控制定義 為合約上同意分享對一協議之控制,其僅於與攸關活動(即對該協議之報酬有重大影 響之活動)有關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之各方一致同意時方始存在。
聯合營運係一項聯合協議,據此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之各方(即聯合營運者)
對於與該協議有關之資產具有權利,並對與該協議有關之負債負有義務。聯合營運者
應依特定資產、負債、收入及費用所適用之相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認列及衡量與其
對協議之權益有關之資產及負債(並認列相關收入及費用)。
本公司於評估聯合協議之分類時,考量該協議之架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式、合
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與情況。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損益。
2.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予以資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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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建築物主體: 21~60 年。
(2) 建築物附屬設備: 2~16 年。
(3) 機器設備: 2~9 年。
(4) 模具: 1~5 年。
- (5)
辦公及其他設備:1~11年。
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及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等,並分
別按其耐用年限予以計提折舊。
本公司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三)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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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辦公室及運輸設備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
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
用。
售後租回交易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評估將資產移轉給買方兼出租人
是否滿足以銷售處理之規定。若經判斷以銷售處理,則除列該資產,並將已移轉給
買方兼出租人之權利部分認列相關損益,租回交易適用承租人會計處理模式,使用
權資產則係依所租回部分原帳列金額衡量;若經判斷未滿足以銷售處理之規定,則
繼續認列已移轉之資產並將所收取之對價認列為金融負債。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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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因
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
額係以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於租賃期間分攤認列為利息收入。針
對營業租賃,本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金收
入。
(十四)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本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使用
或出售該資產時,使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認列
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
量之。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使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於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專利使用權:按契約期間與效益年限較短者平均攤銷。 -
(2)
電腦軟體系統成本:1~3年。
本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攤銷方法,並於必
要時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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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
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可能有
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量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
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或服務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料及
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虧損性合約係當本公司預期一項合約之義務履行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
合約獲得之經濟效益時,予以認列該虧損性合約之負債準備。該項負債準備係以終止
合約之預計成本與持續該合約之預計淨成本孰低者之現值衡量,並於認列虧損性合約
負債準備前先行認列與該合約相關資產之所有減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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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務
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本公司生產及銷售發光二極體、液晶顯示面板及燈具等產品。本公司係於對產
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
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
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
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
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
利。
2. 工程合約
本公司從事燈具照明工程之承攬業務,因資產於建造時即由客戶控制,因此,
以合約工作實體之完成比例為基礎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合約包括固定及變動對
價。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額之款項。某些變動對價(例如按逾期日數為基
礎計算之罰款及物價調整補貼),係採用過去累積之經驗以期望值估計;其他變動
對價(例如提前完成之獎勵金),則以最有可能金額估計。本公司僅於累計收入高
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入。已認列收入金額若尚未請款,係
認列合約資產,對於該對價有無條件之權利時,將合約資產轉列應收帳款。
若無法合理衡量工程合約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合約收入僅於預期可回收成本
的範圍內認列。
當本公司預期一項工程合約之義務履行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獲
得之經濟效益時,予以認列該虧損性合約之負債準備。
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並於管理階層得知情況
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本公司對燈具照明工程提供與所協議規格相符之標準保固,且已就該義務認列
保固負債準備。
3.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務
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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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客戶合約之成本
(1) 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
「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
十八號「無形資產」),本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
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
期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
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
究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
生時認列為費用。
(十八)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或其他權益。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
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
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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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所得稅
-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本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之 -
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
本公司判斷其於全球最低稅負-支柱二規範下所應支付之補充稅屬於國際會計準 -
則第十二號「所得稅」範圍,並已適用補充稅相關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之暫時性強制 豁免,對於實際發生之補充稅則認列為當期所得稅。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1)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2)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之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股東會通過盈餘分配案後 -
認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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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員工之股票選擇權、員工酬勞估計數及限制型員
工權利新股。
(二十一)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
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
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本公司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情
形。
以下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
之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
評價係依未來銷售價格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及市場變化而產生變動。存貨評價估列
請詳附註六(六)。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及約當現金 |
||
|---|---|---|
庫存現金、支票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114.12.31 $ 947,946 1,062,914 $ 2,010,860 |
113.12.31 |
| 800,720 833,762 |
||
| 1,634,482 |
-
本公司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 或其他目的,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故列報於現金及約當 現金。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銀行定期 存款列報於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分別為4,109,760千元及4,282,718千元;列報於其 他金融資產—非流動之金額分別為166,094千元及177,323千元。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外幣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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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避險之衍生工具上市(櫃)公司可轉換公司債結構性存款受益憑證—基金上市(櫃)公司股票合計流 動非流動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流動(帳列其他流動負債):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
114.12.31 $ 2,670 29,475 124,842 124,614 54,368 $ 335,969 $ 211,127 124,842 $ 335,969 114.12.31 $ 6,930 |
113.12.31 |
|---|---|---|
| 2,492 76,192 - 125,300 51,656 |
||
| 255,640 | ||
| 255,640 - |
||
| 255,640 | ||
| 113.12.31 | ||
| 10,137 |
-
上市櫃公司可轉換公司債雖係屬應分別認列主契約及嵌入式衍生性商品之混合商 品,但因無法於取得時個別衡量嵌入式衍生性商品,故將其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5%,將使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稅前淨利分別增 加或減少8,949千元及8,848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 -
本公司持有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惟該利息並非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貨幣 時間價值之對價,故將其列報為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係用以規避因營業及融資活動所暴露之匯率與利率風險,本 公司因未適用避險會計列報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衍生工具明細如下:(1)遠期外匯合約:
114.12.31
| 114.12.31 | |||
|---|---|---|---|
金融資產:賣出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金融負債:賣出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 |
合約金額(千元)USD 4,000 USD 10,000 EUR 1,500 USD 27,000 EUR 2,000 |
幣別美金兌台幣美金兌人民幣歐元兌美金美金兌台幣歐元兌美金 |
到期期間 |
| 115.02.05~115.02.10 115.01.13~115.02.10 115.01.29~115.02.12 115.01.08~115.02.12 115.01.08~115.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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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13.12.31
| 113.12.31 | |||
|---|---|---|---|
金融資產:賣出遠期外匯金融負債:賣出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 |
合約金額(千元)EUR 3,250 USD 30,000 USD 11,000 |
幣別歐元兌美金美金兌台幣美金兌人民幣 |
到期期間 |
| 114.01.07~114.02.11 114.01.07~114.02.06 114.01.09~114.02.18 |
(2) 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合約:
114.12.31
| 114.12.31 | ||
|---|---|---|
合約金額(千元)金融資產USD 4,000 |
約定利率 |
到期期間 |
| 4.60%~5.15% | 119.09.16~119.10.15 |
-
上述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國內外公司債 $ 1,407,635 1,165,412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
本公司評估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持有 -
債券投資,故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信用風險(包括債務工具投資之減損)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應收分期帳款減:未實現利息收入—應收分期帳款減:備抵損失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長期應收帳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 |
|
|---|---|
〜 27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減損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
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
歷史信用損失經驗及未來經濟狀況之合理預測等前瞻性之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未逾期逾期90天以下逾期91~180天逾期181~270天逾期271~365天逾期超過一年未逾期逾期90天以下逾期91~180天逾期181~270天逾期271~365天逾期超過一年 |
114.12.31 | ||
|---|---|---|---|
應收帳款帳面金額$ 5,780,917 4,349 4,247 2,008 8,296 250,559 $ 6,050,376 |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0.02% 7.63% 32.61% 51.84% 100% 100% 113.12.31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1,293 332 1,385 1,041 8,296 250,559 |
|||
| 262,906 | |||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0.05% 8.76% 33.57% 52.18% 0% 100%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2,860 636 1,929 1,017 - 270,715 |
|||
| 277,157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 下:
1月1日餘額認列應收票據及帳款之減損損失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12 月31日餘額 |
114年度$ 277,157 24,714 (38,965) $ 262,906 |
113年度 |
|---|---|---|
| 244,690 32,467 - |
||
| 277,157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28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五)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長期股權投資貸餘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應收款減:備抵呆帳 |
114.12.31 $ 4,109,760 58,229 711,963 (573,194) $ 4,306,758 $ 4,167,989 $ 138,769 114.12.31 196,998 - 196,998 |
114.12.31 $ 4,109,760 58,229 711,963 (573,194) $ 4,306,758 $ 4,167,989 $ 138,769 114.12.31 196,998 - 196,998 |
113.12.31 | |
|---|---|---|---|---|
| 4,282,718 53,799 787,790 (527,124 |
||||
| 4,597,183 | ||||
| 4,336,517 | ||||
| 260,666 | ||||
| 113.12.31 | ||||
| $ $ | 314,465 - |
|||
| 314,465 |
本公司持有之其他應收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
三年度其他應收款之金融資產未有信用減損之情事。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其他應收款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六)存 貨
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 |
114.12.31 $ 99,852 99,252 408,547 $ 607,651 |
113.12.31 |
|---|---|---|
| 77,622 109,796 350,212 |
||
| 537,630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認列為營業成本明細如下:
存貨出售轉列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出售下腳收入工程成本 |
114年度$ 12,959,293 5,631 (20,582) 157,026 $ 13,101,368 |
113年度13,063,457 3,259 (21,686) 125,522 13,170,552 |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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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權益法之投資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
|---|---|---|
子公司關聯企業帳列資產減項: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長期股權投資貸餘合 計 |
114.12.31 $ 9,435,155 - 9,435,155 573,194 51,197 $ 10,059,546 |
113.12.31 |
| 9,328,271 - |
||
| 9,328,271 527,124 47,061 |
||
| 9,902,456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享有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彙總如 下:
子公司關聯企業 |
114.12.31 $ 484,755 - $ 484,755 |
113.12.31 |
|---|---|---|
| 1,086,946 651 |
||
| 1,087,597 |
2. 子公司
-
(1)
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投資設立98%持有之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以下簡稱ELTH),其主要營業項目為生產及銷售發光二極體。 復又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及十月陸續辦理現金增資,以上投資金額共計35,293千 元(泰銖37,500千元),業已辦妥增資及設立登記。 -
(3)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子公司WOFI Leuchten GmbH之 長期投資產生貸方餘額分別為624,391千元及574,185千元,因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其尚有應收款項,因此就長期投資貸方餘額分別為573,194千元及527,124千元,列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之減項,請詳附註七之說 明;其餘額分別為51,197千元及47,061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長期股權投 資貸餘)項下。 -
(4)
民國一一一度及一○九度本公司分別對子公司WOFI Leuchten GmbH現金增資489,717千元及368,794千元,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項下,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尚未辦妥變更登記。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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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關聯企業
- (1)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係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泰谷光電), 係屬個別不重大者,業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全部處分,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 113.12.31 | ||
|---|---|---|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 |
||
帳面金額 |
$ | - |
113年度 |
||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
$ | 651 |
其他綜合損益 |
(944) | |
| $ | (293) |
泰谷光電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權,本公司依權益法認 列調整增加資本公積 6,082 千元。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透過鉅額交易方式處 分泰谷光電全部股權,處分價款為 136,237 千元,其處分損益為 89,397 千元,帳列 於處分投資利益淨額項下。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獲配現金股利分別為432,821千元及100,646千 元。
5. 擔 保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八)聯合營運
本公司以聯合營運方式與 A3 Commerce LLP 及 Altocom Asia LLP 於哈薩克共和國共 同承攬 Pavlodar 州政府路燈工程,本公司與聯合承攬人之合資比例為 53.6% 、 36.4% 及 10% 。
本公司以聯合營運方式與 Altocom Asia LLP 於哈薩克共和國共同承攬 Tacaz 政府路 燈工程,本公司與聯合承攬人之合資比例為 53.6% 及 46.4% 。
上述聯合營運係由聯合承攬人依比例各自承擔所發生之投入成本,並分享工程結
算之收入及負擔共同發生之費用。本公司認列其對聯合營運資產、負債、收入與費用
之直接權利(及其份額),已包含於本財務報告之適用項目中。
上述聯合承攬工程發生工程爭議,請詳附註九(二)之說明。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積認列損失均為 320,929 千元。
〜 31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成本或認定成本: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599,610 加:本期購買新增- 加:本期轉入(出)- 減:本期出售- 減:本期報廢-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599,610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599,610 加:本期購買新增- 加:本期轉入(出)- 減:本期出售- 減:本期報廢-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599,610 折舊及減損損失: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加:本年度折舊- 減:本期出售- 減:本期報廢-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加:本年度折舊- 加:本期轉入(出)- 減:本期出售- 減:本期報廢-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民國114年12月31日$ 599,610 民國113年1月1日$ 599,610 民國113年12月31日$ 599,610 |
土 地 |
房屋及建 築 |
機器設備5,785,061 66,860 21,256 (335,835) (101,539) 5,435,803 6,221,936 79,961 33,584 (459,889) (90,531) 5,785,061 5,515,331 96,542 (310,661) (101,451) 5,199,761 5,919,560 115,992 179 (429,924) (90,476) 5,515,331 236,042 302,376 269,730 |
模具設備1,087,919 41,631 - (17,755) (36,662) 1,075,133 1,119,213 75,540 608 (73,527) (33,915) 1,087,919 957,339 61,220 (8,631) (36,628) 973,300 971,159 72,007 - (51,915) (33,912) 957,339 101,833 148,054 130,580 |
辦公及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92,084 44,545 (83,670) (10,346) - 42,613 19,637 108,681 (36,135) (99) - 92,084 - - - - - - - - - - - 42,613 19,637 92,084 |
合 計12,899,959 164,026 - (365,033) (161,482) 12,537,470 13,286,119 321,711 - (533,618) (174,253) 12,899,959 9,263,839 314,461 (320,367) (161,349) 9,096,584 9,569,173 332,140 - (481,942) (155,532) 9,263,839 3,440,886 3,716,946 3,636,120 |
|||
|---|---|---|---|---|---|---|---|---|---|---|
| 559,684 6,751 57,734 (1,097) (8,533) 614,539 547,225 28,248 1,051 (103) (16,737) 559,684 505,744 35,165 (1,075) (8,530) 531,304 502,456 20,284 (179) (103) (16,714) 505,744 83,235 44,769 53,940 |
-
本公司評估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減損之跡象,無須執行減損測試。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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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土地、運輸設備及辦公及其他設備等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其變
動明細如下:
使用權資產成本: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分及解約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分及解約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本期折舊處分及解約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本期折舊處分及解約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4年12月31日民國113年1月1日民國113年12月31日 |
土 地$ 315,069 - - $ 315,069 $ 263,762 51,307 - $ 315,069 $ 37,436 8,061 - $ 45,497 $ 29,375 8,061 - $ 37,436 $ 269,572 $ 234,387 $ 277,633 |
運輸設備5,589 - (4,830) 759 5,920 758 (1,089) 5,589 4,491 782 (4,830) 443 3,453 2,127 (1,089) 4,491 316 2,467 1,098 |
辦公及其他設備1,110 - (1,110) - 1,046 513 (449) 1,110 541 242 (783) - 648 342 (449) 541 - 398 569 |
總 計321,768 - (5,940) |
|---|---|---|---|---|
| 315,828 | ||||
| 270,728 52,578 (1,538) |
||||
| 321,768 | ||||
| 42,468 9,085 (5,613) |
||||
| 45,940 | ||||
| 33,476 10,530 (1,538) |
||||
| 42,468 | ||||
| 269,888 | ||||
| 237,252 | ||||
| 279,300 |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 |
||
|---|---|---|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無擔保銀行借款尚未使用額度利率區間 |
114.12.31 $ 750,000 $ 10,901,490 1.660%~1.725% |
113.12.31 |
| 750,000 | ||
| 11,318,692 | ||
| 1.64%~1.80% |
-
有關本公司外幣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
本公司均未提供資產作抵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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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流動非流動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一)金融工具。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短期租賃之費用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14.12.31 $ 6,625 $ 275,704 114 年度$ 4,894 $ 7,186 114 年度$ 19,310 |
113.12.31 |
|---|---|---|
| 7,358 | ||
| 282,531 | ||
113年度 |
||
| 5,019 | ||
| 5,984 | ||
113年度 |
||
| 19,581 |
1. 土地、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
本公司承租土地作為辦公處所及廠房,土地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三年至二十年, -
部份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2. 其他租賃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及辦公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二至四年間,部份租賃合約約定
本公司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具有購買所承租資產之選擇權。
另,本公司承租部份辦公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一年,該等租賃為短期租賃,本公
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三)負債準備
本公司負債準備之帳面金額如下:
負債準備-流動負債準備-非流動 |
114.12.31 $ 159,162 129,144 $ 288,306 |
113.12.31 |
|---|---|---|
| 214,117 3,564 |
||
| 217,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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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負債準備變動表如下:
虧損性合 約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98,533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迴轉之負債準備(1,293) 當期沖銷之負債準備-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97,240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105,311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迴轉之負債準備(6,778) 當期沖銷之負債準備-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98,533 |
保 固3,564 57,277 - (177) 60,664 5,022 3,334 (601) (4,191) 3,564 |
訴訟及其 他115,584 128,773 (58,440) (55,515) 130,402 36,000 79,584 - - 115,584 |
合 計217,681 186,050 (59,733) (55,692) 288,306 146,333 82,918 (7,379) (4,191) 217,681 |
|---|---|---|---|
本公司預期一項合約之義務履行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獲得之經濟效 益時,予以認列該虧損性合約負債準備。上述虧損性合約負債準備,其中屬哈薩克 聯合營運工程所估列之負債準備金額,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均為89,777千元。
(十四)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4.12.31 $ (136,903) 90,670 $ (46,233) |
113.12.31 (128,599) 90,967 (37,632) |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90,670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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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計畫支付之福利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12 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4年度$ (128,599) 11,867 (5,267) (14,904) $ (136,903) |
113年度(136,879) 4,380 (4,812) 8,712 (128,599) |
|---|---|---|
(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計畫已支付之福利計畫資產預計報酬精算損益12 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14年度$ 90,967 3,883 (11,867) 1,828 5,859 $ 90,670 $ 7,687 |
113年度78,169 8,994 (4,380) 1,264 6,920 90,967 8,184 |
|---|---|---|
(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114年度$ 2,729 2,538 (1,828) $ 3,439 |
113年度2,620 2,192 (1,264) 3,548 |
|---|---|---|
(5) 精算假設
本公司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率 |
114.12.31 113.12.31 % 1.750 % 2.000 % 3.500 % 3.5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 3,747 千元。
本公司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13.5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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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4年12月31日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率113 年12月31日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率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增加0.25%減少0.25%$ (4,180) 4,349 4,200 (4,050) (3,877) 4,036 3,901 (3,755)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包含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按勞工每月工資 6% 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及依本公司退休辦法約定之壽險 給付。在此計畫下本公司分別提撥固定比率與約定之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及保險公司 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 39,455 千元及 45,025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及支付保險公司壽險給付專戶。
(十五)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當期產生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所得稅費用 |
114年度$ 440,637 (1,915) 438,722 18,146 18,146 $ 456,868 |
113年度453,536 (5,253) 448,283 117,826 117,826 566,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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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利 益)明細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4年度$ (1,809) $ (8,687) |
113年度 |
|---|---|---|
| 3,126 | ||
| 88 |
- (3)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稅前淨利$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投資抵減使用數未分配盈餘加徵國內投資損益淨額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變動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及其他$ |
114年度2,495,125 499,025 (1,443) (20,829) 19,525 (18,196) (22,072) 858 456,868 |
113年度3,510,604 702,121 (18,292) (25,845) - (99,747) 1,984 5,888 566,109 |
|---|---|---|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部份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
異因本公司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
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另,本公司評估未來產生課稅所得情形,認為部分所
得稅可減除項目非屬很有可能實現,故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本公司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如下: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
114.12.31 $ 193,900 114.12.31 $ 731,186 |
113.12.31 83,728 113.12.31 598,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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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借記)/貸記損益(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借記)/貸記損益(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借記/(貸記)損益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借記/(貸記)損益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確定福利計畫$ 7,588 (89) 1,809 $ 9,308 $ 11,804 (1,090) (3,126) $ 7,588 |
採權益法認 列 之國外投資損 失存貨跌價損失386,820 28,381 (110,788) 1,127 - - 276,032 29,508 414,121 28,421 (27,301) (40) - - 386,820 28,381 採權益法認 列 之國外投資利 益其$ 103,176 (60,781) $ 42,395 $ 27,051 76,125 $ 103,176 |
採權益法認 列 之國外投資損 失存貨跌價損失386,820 28,381 (110,788) 1,127 - - 276,032 29,508 414,121 28,421 (27,301) (40) - - 386,820 28,381 採權益法認 列 之國外投資利 益其$ 103,176 (60,781) $ 42,395 $ 27,051 76,125 $ 103,176 |
其 他合 計144,657 567,446 26,437 (83,313) 8,687 10,496 179,781 494,629 129,744 584,090 15,001 (13,430) (88) (3,214) 144,657 567,446 他合 計69,755 172,931 (4,386) (65,167) 65,369 107,764 41,484 68,535 28,271 104,396 69,755 172,931 |
|---|---|---|---|---|
他69,755 (4,386) 65,369 41,484 28,271 69,755 |
||||
3.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10,000,000 千元(其中保留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使用之金額均為 4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 1,000,000 千股,已發行股份均為 443,393 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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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公積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
|---|---|---|
發行股票溢價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贖回可轉換公司債產生之資本公積-庫藏股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員工認股權其 他 |
114.12.31 $ 7,551,109 74,117 1,071,632 119,974 2,140 $ 8,818,972 |
113.12.31 |
| 7,551,109 74,117 1,071,632 119,974 1,931 |
||
| 8,818,763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持有股份以已實現 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十。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266,036 千元(每股 0.6 元),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159,622 千元(每股 0.36 元),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結算所得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後,其餘額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五十以上作股利分配,並
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本公司股利發放方式將採盈餘轉增資與現金股利二種方式,其中現金股利之比 率不低於百分之十,唯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0.2 元 ( 含 ) 得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 放。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為 283,890 千元,依金管 會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 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分別為 259,694 千元及 283,89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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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
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
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六月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普通股股利:現 金 |
113年度配股率(元)金 額$ 5.31 2,354,417 |
113年度配股率(元)金 額$ 5.31 2,354,417 |
112年度 |
112年度 |
|---|---|---|---|---|
配股率(元)$ 5.31 |
配股率(元)2.60 |
金 額 |
||
| 1,152,822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普通股股利:現 金3.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份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換算差額之份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未實現損益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14年度配股率(元)$ 4.14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628,437) (26,971) (34,748) - - 697 61,835 - - (881) $ (601,350) (27,155) |
114年度 |
114年度 |
金 額1,835,647 合計(655,408) (34,748) 697 61,835 (881) (628,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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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換算差額之份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未實現損益之份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未實現損益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58,886) 351 230,098 - - $ (628,43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16,043 - - (3,503) (39,511) (26,971) |
合計(842,843) 351 230,098 (3,503) (39,511) (655,408) |
|---|---|---|---|
(十七)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基本每股盈餘(元)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基本)(即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基本)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稀釋)稀釋每股盈餘(元) |
114年度$ 2,038,257 443,393 $ 4.60 $ 2,038,257 443,393 6,311 449,704 $ 4.53 |
113年度 |
|---|---|---|
| 2,944,495 | ||
| 443,393 | ||
| 6.64 | ||
| 2,944,495 | ||
| 443,393 5,893 |
||
| 449,286 | ||
| 6.55 |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之細分
之收入之細分 |
||||
|---|---|---|---|---|
主要地區市場:亞 洲歐 洲其他國家 |
114年度 |
|||
LED部門$ 15,408,170 1,288,511 475,321 $ 17,172,002 |
照明部門423,566 - - 423,566 |
其他部門8,867 - - 8,867 |
合 計 |
|
| 15,840,603 1,288,511 475,321 |
||||
| 17,604,435 |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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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LED 部門照明部門其他部門主要商品:工程收入$ - 173,519 - 銷貨收入17,172,002 250,047 8,867 $ 17,172,002 423,566 8,867 113 年度LED 部門照明部門其他部門主要地區市場:亞 洲$ 15,844,599 233,603 14,266 歐 洲1,235,263 16,515 - 其他國家464,739 - - $ 17,544,601 250,118 14,266 主要商品:工程收入$ - 161,492 - 銷貨收入17,544,601 88,626 14,266 $ 17,544,601 250,118 14,266 餘額114.12.31 113.12.31 應收票據$ - - 應收帳款(含長期應收款)6,050,376 6,093,489 減:備抵損失(262,906) (277,157) $ 5,787,470 5,816,332 合約資產—照明工程$ 110,239 114,421 減:備抵損失(6,910) (6,910) $ 103,329 107,511 合約負債非流動—照明工程$ 44 45 合約負債流動—預收款項4,107 18,855 合約負債流動—照明工程28,210 57,996 $ 32,361 76,896 |
114年度 |
114年度 |
合 計173,519 17,430,916 |
|
|---|---|---|---|---|
LED部門$ - 17,172,002 $ 17,172,002 |
照明部門其他部門173,519 - 250,047 8,867 423,566 8,867 113 年度 |
|||
| 17,604,435 | ||||
合 計16,092,468 1,251,778 464,739 |
||||
| 17,808,985 | ||||
| 161,492 17,647,493 |
||||
| 17,808,985 | ||||
| 113.1.1 529 4,686,005 (244,690) 4,441,844 145,408 (6,910) 138,498 48 3,552 37,268 40,868 |
||||
2. 合約餘額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 三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1,242 千元及 1,437 千元。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本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
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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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一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章程,依修訂後章程規定,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十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監事酬
勞;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
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依證交法規定,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依本公司修訂前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6% 〜 12%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 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 定之。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
監事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84,560 千元(含基 層員工酬勞)及 435,952 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8,078 千元及 39,864 千元,係以 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定之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各該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 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 前一日之收盤價計算。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
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利息收入及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利息收入:銀行存款公司債其 他2. 財務成本-利息費用:銀行借款租賃負債其 他 |
114年度$ 101,995 46,943 2,716 $ 151,654 114 年度$ 18,168 4,894 - $ 23,062 |
113年度93,553 52,889 5,009 151,451 113 年度 |
|
|---|---|---|---|
| 10,416 5,019 2 |
|||
| 15,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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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收入:處分無形資產利益補助款收入租金收入賠償收入及其他4. 其他支出:客訴及訴訟賠償損失虧損性合約損失其 他 |
114年度$ - 18,861 8,655 32,315 $ 59,831 114 年度$ 83,834 - 182 $ 84,016 |
113年度 |
|---|---|---|
| 132,875 23,288 10,066 46,728 |
||
| 212,957 | ||
113年度 |
||
| 66,135 21,911 3,521 |
||
| 91,567 |
(二十一)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及信用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及信用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列利息之影響。
114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應付設備及工程款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存入保證金(含流動及非流動)衍生金融負債:非有效避險之遠期外匯合約:流 出流 入 |
帳面金額$ 750,000 5,405,105 54,152 282,329 247,419 1,167,893 175,884 6,930 - - $ 8,089,712 |
合 約現金流量(753,024) (5,405,105) (54,152) (377,581) (247,419) (1,167,893) 175,884 (922,649) 916,369 (7,835,570) |
1年以內(753,024) (5,405,105) (54,152) (11,401) (247,419) (1,167,893) 175,027 (922,649) 916,369 (7,470,247) |
1-2年- - - (11,078) - - - - - (11,078) |
超過2年- - - (355,102) - - 857 - - (354,2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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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應付設備及工程款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存入保證金(含流動及非流動)衍生金融負債:非有效避險之遠期外匯合約:流 出流 入 |
帳面金額$ 750,000 5,050,607 113,503 289,889 253,721 1,141,030 164,918 10,137 - - $ 7,773,805 |
合 約現金流量(753,367) (5,050,607) (113,503) (390,040) (253,721) (1,141,030) (164,918) (1,344,021) 1,333,917 (7,877,290) |
1年以內(753,367) (5,050,607) (113,503) (12,255) (253,721) (1,141,030) (153,114) (1,344,021) 1,333,917 (7,487,701) |
1-2年- - - (11,576) - - - - - (11,576) |
超過2年 |
|---|---|---|---|---|---|
| - - - (366,209) - - (11,804) - - |
|||||
| (378,013)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外幣單位:千元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 金人 民 幣港 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 金人 民 幣 |
114.12.31 | 新台幣5,162,878 1,815,327 1,500,541 617,020 4,521,039 |
113.12.31 | ||
|---|---|---|---|---|---|
外幣匯率$ 164,224 美金/台幣=31.438 403,774 人民幣/台幣=4.4959 371,449 港幣/台幣=4.0397 19,627 美金/台幣=31.438 1,005,591 人民幣/台幣=4.4959 |
外幣匯率新台幣127,051 美金/台幣=32.781 4,164,854 354,474 人民幣/台幣=4.491 1,591,944 402,007 港幣/台幣=4.2201 1,696,510 16,667 美金/台幣=32.781 546,375 914,821 人民幣/台幣=4.491 4,108,463 |
〜 46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 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當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相對於全部 外幣貶值或升值 5%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 三年度之稅前淨利分別將增加或減少 212,303 千元及 187,748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 相同基礎。
(3) 貨幣性項目之兌換利益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損 失 38,718 千元及利益 284,041 千元。
4. 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之明細如下:
變動利率工具: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帳面金額 |
|---|---|---|
| 114.12.31 $ 946,548 |
113.12.31 | |
| 804,198 |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資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
流通在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
少一碼,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
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利之影響如下,主因係本公司之變動利率銀行存款。
利率增加一碼利率減少一碼 |
114年度113 年度$ 2,366 2,010 (2,366) (2,010) |
|---|---|
5. 公允價值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
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47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生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內外公司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金融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應付設備及工程款租賃負債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負債) |
114.12.31 | 114.12.31 | ||
|---|---|---|---|---|
帳面金額$ 2,670 333,299 335,969 1,407,635 2,010,860 5,402,552 138,769 4,167,989 602,693 12,322,863 $ 14,066,467 $ 6,930 750,000 5,405,105 54,152 282,329 247,419 1,167,893 175,884 8,082,782 $ 8,089,712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 208,457 1,407,635 - - - - - - - - - - - - - - - |
第二級2,670 124,842 - - - - - - - 6,930 - - - - - - - - |
第三級合 計- 2,670 - 333,299 - 1,407,635 - - - - - - - - - - - - - 6,930 - - - - - - - - - - - - - - - - |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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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生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外公司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金融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應付設備及工程款租賃負債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存入保證(帳列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負債) |
113.12.31 | 113.12.31 | ||
|---|---|---|---|---|
帳面金額$ 2,492 253,148 255,640 1,165,412 1,634,482 5,382,949 260,666 4,336,517 677,483 12,292,097 $ 13,713,149 $ 10,137 750,000 5,050,607 113,503 289,889 253,721 1,141,030 164,918 7,763,668 $ 7,773,805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 253,148 1,165,412 - - - - - - - - - - - - - - - |
第二級2,492 - - - - - - - - 10,137 - - - - - - - - |
第三級合 計- 2,492 - 253,148 - 1,165,412 - - - - - - - - - - - - - 10,137 - - - - - - - - - - - - - - - - |
- (2)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個體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 公允價值。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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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
上市(櫃)公司股票、基金受益憑證、興櫃股票及公司債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 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 定。 -
B.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且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其公允價值係使用每股淨值法、 本益比法及股價淨值比法等評價方法估計。 -
C.
衍生工具及結構性存款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當無法取得公開報價 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其所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參考金融機構之報價資 訊,或採用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二元樹訂價模型評價。 -
D.
除上述外之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
-
(4)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移轉之情形。 -
(二十二)財務風險管理 -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
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
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
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
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
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投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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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
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
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
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
易。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
能會影響信用風險。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
易,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
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請詳附註六(十一)。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
本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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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
險。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港幣、歐元、美金及人民幣。
-
本公司針對外幣應收帳款進行避險。本公司多以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 -
遠期外匯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其中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
現金流量風險。
(3) 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
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採
個別管理且所有買賣決策均經財務管理部門之核准。
(二十三)資本管理
本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
素,規劃本公司之資本管理,以確保公司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所
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管理當局使
用適當之總負債/權益比率、附息負債/權益比率或其他財務比率等,決定本公司之最
適資本。在維持健全的資本基礎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提升股東報
酬。報導日之負債權益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權益總額附息負債負債權益比率附息負債權益比率 |
114.12.31 113.12.31 $ 9,228,732 8,658,225 19,971,082 20,266,806 750,000 750,000 % 46 % 43 % 4 % 4 |
|---|---|
(二十四)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為以租賃方式
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十)。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短期借款其他應付款—關係人租賃負債存入保證金(含流動及非流動)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114.1.1 $ 750,000 253,721 289,889 164,918 $ 1,458,528 |
現金流量- (6,302) (7,230) 10,966 (2,566) |
非現金之變動本期新增其他- - - - - (330) - - - (330) |
114.12.31 |
|---|---|---|---|---|
本期新增- - - - - |
||||
| 750,000 247,419 282,329 175,884 |
||||
| 1,455,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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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其他應付款—關係人租賃負債存入保證金(含流動及非流動)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113.1.1 $ 250,000 152,737 245,889 145,560 $ 794,186 |
現金流量500,000 100,984 (8,578) 19,358 611,764 |
非現金之變動本期新增其他- - - - 52,578 - - - 52,578 - |
113.12.31 |
|---|---|---|---|---|
本期新增- - 52,578 - 52,578 |
||||
| 750,000 253,721 289,889 164,918 |
||||
| 1,458,528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百誼投資(股)公司(百誼投資)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BVI) Co.,Ltd. (Everlight BVI)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 (Everlight 本公司之子公司 Europe) Everlight Americas, Inc. (ELA)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 Optoelectronics Korea Co., Ltd. (ELK) 本公司之子公司 億恒投資(股)公司(億恒投資) 本公司之子公司 億光智能科技(股)公司(億光智能科技) 本公司之子公司 Wofi Leuchten GmbH (WOFI Holding)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1 ) Everlight Electronic India Private Limited (ELI)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lite Electronics Co., Ltd. (Evlite)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 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 (ELS)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 Japan Corporation (ELJ) 本公司之子公司 億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億力光電)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 Optoelectronics (M) SDN.BHD.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light Malaysia) 億光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億光中國) 本公司之子公司 億光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億光照明中國) 本公司之子公司 億光電子(廣州)有限公司(億光電子廣州) 本公司之子公司 億光電子(中山)有限公司(億光中山) 本公司之子公司 中山億光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億光照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4 ) Everligh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KZ LLP 本公司之子公司 (ELIT 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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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WOFI Wortmann & Filz GmbH (WOFI W&F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2 ) GmbH) Euro Technics Trade GmbH (ETT)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3 ) WOFI Technics Trade Limited (WTT)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7 ) Action GmbH (Ac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3 ) WOFI Verkaufsgesellschaft mbH (WOFI VG)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3 ) Lamp For Less GmbH (LFL)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3 ) Evervision Electronics (B.V.I.) Limited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8 ) (Evervision BVI) VBest GmbH (VBest) 本公司之子公司 勁佳光電(昆山)有限公司(勁佳光電)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6 ) 億力光電(香港)有限公司(億力香港)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7 ) 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谷光電)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註 5 ) 安徽弘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弘名) 億光中國及億光中山之關聯企業 鐳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鐳德電子) 億力光電之關聯企業
-
註1:WOFI Holding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通過辦理解散清算程序。 -
註2:WOFI W&F GmbH於民國一一二年四月經德國當地法院裁定破產。 -
註3:ETT、Action、WOFI VG及LFL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經德國當地法院裁定破產。 -
註4:中山億光照明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完成清算程序。 -
註5:自泰谷光電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股東會改選董事,本公司全數處分持股,故該公司 不再為關係人,表列往來金額為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十九日之交易金額。 -
註6:Evervision BVI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將勁佳光電全數股權出售給非關係人,勁佳光電不再 為關係人。 -
註7:WTT、億力香港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完成清算程序。 -
註8:Evervision BVI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完成清算程序。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收入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
|---|---|---|
子公司關聯企業 |
114年度$ 2,112,931 1,194,007 $ 3,306,938 |
113年度 |
| 2,472,729 917,614 |
||
| 3,390,343 |
本公司銷售工具(生產用模具)予億光中國及億光中山,對其他關係人與一般客 戶則僅銷售成品。本公司對關係人之成品售價與銷售予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對 億光中國及億光中山之收款係月結後 120 天收取,對億光照明中國之收款視最終客 戶授信條件而定,其他關係人及一般客戶內銷收款期間為 60~120 天,外銷為 30~16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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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進 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貨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
||
|---|---|---|
子公司:億光中國其他子公司關聯企業 |
114年度$ 8,820,973 748,708 9,569,681 180,263 $ 9,749,944 |
113年度 |
| 8,213,969 763,456 |
||
| 8,977,425 | ||
| 336,997 | ||
| 9,314,422 |
(1) 去料加工
本公司直接向億光中國及億光中山購買成品及半成品,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
一三年度三角貿易進貨價款中包含本公司銷售原料及半成品,已於編製個體財務
報告時沖銷,不視為進銷貨。
(2) 出售成品再購回
本公司部分出售予安徽弘名之成品於該公司加工製造後購回,民國一一四年 度及一一三年度已出售再購回之成品金額分別為 284,219 千元及 198,386 千元,已於 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沖銷,不視為進銷貨。
本公司向億光中國、億光中山及泰谷光電進貨無一般交易價格可資比較,其他 關係人與一般廠商交易無顯著不同;另,本公司對億光中國及億光中山之付款係月 結後 120 天支付,其他關係人與一般供應商之付款期間則為 90~150 天付款。
3.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關係人類別子公司億光照明中國Evlite Everlight Europe ELA 其他關聯企業 |
114.12.31 $ 9,564 141,796 226,258 62,199 23,947 463,764 634,976 $ 1,098,740 |
113.12.31 |
|---|---|---|
| 12,207 386,502 197,370 81,003 24,971 |
||
| 702,053 517,577 |
||
| 1,219,630 |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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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關係人款項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
|---|---|---|
關係人類別子公司:億光中國億光中山其他關聯企業 |
114.12.31 $ 3,736,515 220,848 124,365 4,081,728 274,291 $ 4,356,019 |
113.12.31 |
| 3,399,012 229,181 124,815 |
||
| 3,753,008 | ||
| 139,263 | ||
| 3,892,271 |
5. 財產交易
(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出售機器設備予關係人明細彙總如下:
關係人類別子公司:億光中國億光中山億力 |
114年度處分價款處分損益$ 53,059 5,788 7,253 991 - - $ 60,312 6,779 |
113年度 |
113年度 |
|---|---|---|---|
處分價款$ 53,059 7,253 - $ 60,312 |
處分價款111,927 3,969 2,205 118,101 |
處分損益 |
|
| 9,434 523 2,205 |
|||
| 12,162 |
上述出售價款包含代關係人採購固定資產價款。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 度代關係人採購固定資產金額分別為 18,318 千元及 58,322 千元。
(2) 處分其他資產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出售無形資產予安徽弘名,總價 132,875 千元,截 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完成移轉。無形資產依公允價值認列處分 利益 132,875 千元,帳列其他收入項下。
(3)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向子公司購入固定資產,總價 57,142 千元,帳列預 付設備款項下,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度驗收完成轉入固定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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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佣金支出
為拓展海外業務,本公司與子公司簽訂佣金合約,佣金以銷售額一定比例計
算,其明細如下:
關係人類別子公司:億光照明中國Evlite ELK ELA ELJ ELEU 其他 |
114年度$ 137,758 33,225 92,468 65,440 28,284 35,514 38,523 $ 431,212 |
113年度 |
|---|---|---|
| 157,348 52,859 89,103 72,439 32,907 31,275 35,987 471,918 |
7. 勞務支出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委託億光智能科技從事專案管理及產品保 固等服務產生之勞務支出分別為 18,298 千元及 7,601 千元。
8. 對關係人放款
為支應子公司營運週轉之資金需求,本公司與子公司簽訂融資合約,對關係人 放款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 金貸與關係人餘額分別為 573,194 千元及 527,124 千元。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子公司:WOFI |
最高餘額114 年度113 年度$ 583,200 536,326 |
利息收入 |
利息收入 |
|
|---|---|---|---|---|
114年度$ 583,200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
9. 其 他
- (1)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關係人因代本公司收取大陸客 戶應收帳款之未匯回款項、應收利息、因出售或代採購固定資產之未收回款項及 對關係人放款等,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其明細如下:
關係人類別子公司:億光中國Evlite WOFI 其他減:長期股權投資貸餘 |
114.12.31 $ 57,958 77,196 573,194 3,615 (573,194) $ 138,769 |
113.12.31 121,667 134,826 527,124 4,173 (527,124) 260,6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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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關係人因代本公司支付運費等 營業費用尚未支付款項、本公司代子公司收付貨款及應付子公司設備款、佣金與 勞務支出等,帳列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項下,其明細如下:
關係人類別子公司:億光中國億光智能科技億光照明中國其他關聯企業 |
114.12.31 $ 142,016 14,822 58,389 32,169 23 $ 247,419 |
113.12.31 |
|---|---|---|
| 117,620 63,996 48,490 23,608 7 |
||
| 253,721 |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其 他 |
114年度$ 65,837 412 $ 66,249 |
113年度 |
|---|---|---|
| 73,908 296 |
||
| 74,204 |
本公司無離職福利及其他長期福利。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抵質押擔保標的 114.12.31 113.12.31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履約保證金及工程履約 非流動) 保證 $ 166,094 177,32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與日商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日亞化)之相關訴訟(1)專利號DE69702929號案
日亞化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在德國杜賽爾朵夫( Dusseldorf )地方法院向 本公司及子公司 Everlight Europe 提出日亞化德國專利 DE69702929 之侵權訴訟,前 述專利係關於使用特定螢光粉之白光 LED 。民國一○二年九月三日德國杜賽爾朵 夫地方法院於一審判決本公司及子公司 Everlight Europe 敗訴。對此判決結果,合 併公司復於民國一○二年十月二日向德國杜賽爾朵夫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德國杜 賽爾朵夫高等法院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之二審判決本公司及子公司 Everlight Europe 敗訴,對此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向德國聯邦最高 法院請求不服上訴。 DE69702929 已於民國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到期,對合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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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現有產品已無影響;且該訴訟僅針對本公司及子公司 Everlight Europe 少數舊款產 品,合併公司評估對於目前營運與產品銷售並無重大影響,並避免濫訴所造成的 司法資源浪費,故合併公司已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撒回訴訟主張。
日亞化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向德國杜賽爾朵夫地方法院提出本公司及 子公司 Everlight Europe 因侵害日亞化歐洲專利 EP0936682 (德國專利號 DE69702929 )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金額歐元 2,500 千元,該損害賠償爭 議為前述民國一○一年度至一○六年度間合併公司與日亞化在德國進行專利訴訟 之延伸程序,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德國當地法院起訴通知 後,已委任律師處理,尚待法院開庭審理。合併公司評估最終判決結果與可能提 出的請求給付金額後,估列負債準備歐元 1,900 千元(新台幣 68,190 千元)。評估此 案之最終判決結果對合併公司營運應無重大影響。
日亞化於民國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向德國杜賽爾朵夫地方法院提出 WOFI 侵 害 EP0936682(DE69702929) 專利之損害賠償訴訟,德國杜賽爾朵夫地方法院於民 國一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一審判決 WOFI 需要支付日亞化損害賠償金額歐元 3,225 千元。 WOFI 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向德國杜賽爾朵夫高等法院提起上 訴。
(2) 專利號 EP2276080 號案
日亞化於民國一○四年九月向德國杜賽爾朵夫地方法院提出本公司之子公司 WOFI 侵害歐盟 EP2276080 號專利之侵權訴訟,德國杜賽爾朵夫地方法院於民國一 ○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一審判決敗訴。 WOFI 於民國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向德國杜 賽爾朵夫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民國一○六年十月收到歐洲專利局審決,認為歐盟 EP2276080 號原始範圍無效,修改專利範圍後有效。民國一一一年四月歐盟 EP2276080 號專利被歐洲專利局判定有效,其侵權訴訟重新啟動。德國杜賽爾朵 夫高等法院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審判決 WOFI 敗訴。此後,本案進入 執行命令程序。
本公司之子公司 WOFI 評估最終判決結果與可能提出的請求給付金額,估列 負債準備歐元 4,500 千元(新台幣 141,316 千元)。由於子公司 WOFI 已進入破產清算 程序,待破產管理人完成清算並辦理財產分配後,方得進行本案之最終結案程 序,評估此案之最終判決結果對本公司營運應無重大影響。
(二)哈薩克聯合承攬工程案
(1)Pavlodar 州政府案
本公司與哈薩克當地 A3 Commerce LLP 及 Altocom Asia LLP (以下稱本甲聯盟) 於民國一○六年聯合承攬哈薩克共和國 Pavlodar 州政府智能路燈安裝及維運工 程,工程期間六年,合約總價約美金 8,967 千元。本甲聯盟已依約完成燈具安裝, Pavlodar 州政府於民國一○八年一月四日驗收完竣,然於後續運營期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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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vlodar 州政府發現應由本甲聯盟成員 A3 Commerce LLP 負責安裝智控系統之部份 設備有短少之情形,故暫停撥付民國一○九年第二季及其後續工程款,並於民國 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來函要求本甲聯盟儘快依約完成安裝短少之智控系統。
本公司認為聯盟成員 A3 Commerce LLP 未確實履行智控系統之安裝義務, Altocom Asia LLP 亦未善盡維運管理責任,均已不適任,為保護本公司權益,於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去函 Pavlodar 州政府要求變更除名聯盟成員 A3 Commerce LLP 及 Altocom Asia LLP ,然 Pavlodar 州政府僅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來函,重申要求改 正前述之設備短少缺失之議題,嗣即於民國一一○年二月九日於哈薩克法院提起 訴訟,要求與本甲聯盟終止契約並賠償哈薩克法定貨幣堅戈 268,883 千元(約新台 幣 18,203 千元),本公司業已委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及其哈薩克當地會員事務所 ( Baker Mckenzie ),希望與 Pavlodar 州政府協商修改合約,由本公司獨立完成未完 工項目。因 Pavlodar 州政府未依約與本甲聯盟先進行協商程序,卻逕自提起訴訟 主張直接終止契約,當地法院業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三月十日及民國一一○年四 月二十二日二度以程序不合法為由,駁回 Pavlodar 州政府的訴訟及上訴, Pavlodar 州政府亦於法院駁回其訴訟後,隨即與本甲聯盟進行協商。
本公司依委任律師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出具之律師意見書,目前仍在 了解雙方訴求及責任歸屬階段,共同擬定協商方案解決爭議,然實際結果尚難預 料,終止契約之最大曝險金額約為 141,599 千元。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本公司就可合理推斷之義務,已估列損失 58,754 千元,並對聯盟成員 A3 Commerce LLP 及 Altocom Asia LLP 就其工程缺失損及本公司權益保留法律追訴 權。
另外,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Pavlodar 州政府能源部對 Pavlodar 市政府交 通局及本甲聯盟全體成員以及全部承包商提告,請求確認民國一○八年一月工程 驗收無效,本公司之委任律師已向法院抗辯:此次訴訟標的與 Pavlodar 州政府前 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提起之訴訟標的相同,該次訴訟遭法院以訴訟顯無法律基 礎為由予以駁回,則基於一事不再理 、 Pavlodar 州政府能源部未遵守訴訟前置協 商義務,以及 Pavlodar 州政府無法律上權利可以訴請確認驗收行為無效等理由, 本公司之委任律師認為此次訴訟依法應予駁回,並請求法院准予移轉管轄法院審 理。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一審法院裁准移轉管轄。嗣經 Pavlodar 州 政府能源部提起抗告,第二審法院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五日廢棄移轉管轄之裁定 並發回第一審續行審理,第一審法院於民國一一○年九月十三日裁定駁回本公司 有關一事不再理、 Pavlodar 州政府能源部未遵守訴訟前置協商義務,以及 Pavlodar 州政府無法律上權利可以訴請確認驗收行為無效之主張,並判決民國一○八年一 月工程驗收無效,然因本公司認為本案裁判顯不適法,已於民國一一○年十月一 日針對駁回裁定提起抗告,並於民國一一○年十月十九日針對上開驗收無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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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上訴。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審法官駁回本公司之抗告及上 訴,並生確定判決效力。本公司將已針對第二審抗告裁定及判決提出第三審上 訴,第三審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四日經駁回上訴。本案僅請求確認民國一○八年 一月工程驗收無效, Pavlodar 州政府並未提出賠償請求。
因前述雙方協商未有結果, Pavlodar 州政府於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日再次對 本甲聯盟提出訴訟,要求與本甲聯盟終止契約並賠償哈薩克法定貨幣堅戈 1,345,882 千元(約新台幣 85,733 千元)。本公司已委請律師進行答辯以確保本公司 之最佳法律利益,並考量若終止合約非屬對雙方最有利之結果,爭取與 Pavlodar 州政府持續協商,尋求對雙方均有利之解決方案。本案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二十 七日經第一審法院判准 Pavlodar 州政府全部請求。因本公司認為本案裁判顯不適 法,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日針對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於民國一一一年七月十 九日,第二審判決駁回本公司之上訴,並生確定判決效力。 (2)Taraz 州政府案
本公司與哈薩克當地 Altocom Asia LLP 公司(以下稱本乙聯盟)於民國一○八 年聯合承攬哈薩克共和國 Taraz 州政府智能路燈安裝及維運工程,工程期間六年, 合約總價約美金 14,196 千元。本乙聯盟已依約進行燈具安裝中,民國一一○年三 月十八日, Taraz 州政府以本乙聯盟於相關設計文件未完備之情況下進行相關工 程,且未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以前完成約定工程為由,遂提起訴訟主張 終止合約,惟本公司認為本乙聯盟已依約進行相關工程,並未有延誤及缺失之情 事。本公司依委任律師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出具之律師意見,目前仍在了 解雙方訴求及責任歸屬階段,然實際結果尚難預料,惟 Taraz 州政府未依約與本乙 聯盟先進行協商程序,卻逕自提起告訴要求終止契約,委任律師主張相關程序不 合法抗辯 Taraz 州政府的告訴,並請求法院准予移轉管轄法院審理,爭取與州政府 協商解決爭議。當地法院已於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裁准移轉管轄至商業法 院進行審理。 Taraz 州商業法院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判決本公司敗訴,本 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十九日提起上訴,嗣於民國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二 審法院駁回上訴,並生確定判決效力。因本公司認為本乙聯盟並無缺失,針對第 二審判決提出第三審上訴,第三審法院則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駁回上訴。 本案僅對合約終止是否成立進行判決, Taraz 州政府未提出賠償請求;與此相對, 本公司將持續評估是否對 Taraz 州政府提出返還設備或價金之請求。
截至財務報導日止,本公司經律師協助評估,認為在哈薩克當地的相關訴訟
已窮盡司法程序、到達哈薩克的最高法院,當地雖有類似我國再審等特別救濟程
序,惟考量當地政治環境及司法特殊性等因素影響,本公司認為其特別救濟程序
恐無法取得有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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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整體影響
- `基於上述評估,本公司已對上述兩案預期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金額估列備抵`
- `損失計` 73,316 `千元,並對存貨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65,672 `千元,以及其他可合理推斷 之義務及賠償損失提列損失準備` 89,777 `千元。另,並對聯盟成員` A3 Commerce LLP `及` Altocom Asia LLP `就其工程缺失損及本公司權益保留法律追訴權。`
-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述兩案累積已認列損失`
- `金額均為` 320,929 `千元。另,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 公司之子公司億光智能科技對上述兩案累積已認列損失金額均為` 98,728 `千元,帳 列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三)本公司孫公司WOFI Verkaufsgesellschaft mbH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經德國當地法院正 式裁定破產,由破產管理人接管,破產管理人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向德國當地法 院起訴WOFI Holding應償還孫公司之虧損約歐元1,392千元,本公司於一一四年一月十 六日收到德國當地法院起訴通知,本公司已於一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委任德國當地律 師應訴。評估此案之最終判決結果對本公司營運應無重大影響。 -
本公司孫公司Action GmbH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經德國當地法院正式裁定破產, -
由破產管理人接管,破產管理人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向德國當地法院起訴WOFI Holding應償還孫公司之虧損約歐元763千元,本公司於一一四年一月十六日收 到德國當地法院起訴通知,本公司已於一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委任德國當地律師應 訴。評估此案之最終判決結果對本公司營運應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採購尚未到期支付之重 大機器設備款及尚應支付之發包工程款分別為136,708千元及86,734千元。 -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 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2,459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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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性 質 別 |
114年度 |
114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113年度 |
113年度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薪資費用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董事酬金其他員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368,370 32,832 12,254 - 35,033 83,181 17,668 |
874,417 60,177 30,640 32,111 48,878 240,365 19,821 |
1,242,787 93,009 42,894 32,111 83,911 323,546 37,489 |
522,135 42,389 14,881 - 45,529 106,306 16,393 |
1,143,197 66,771 33,692 43,469 43,832 236,364 16,766 |
1,665,332 109,160 48,573 43,469 89,361 342,670 33,159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114 年度113 年度員工人數1,235 1,555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7 7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1,191 1,235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1,012 1,076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5.95) 監察人酬金$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本公司董事酬勞:
各董事酬勞之分配授權董事會依各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於
不超過本公司核薪辦法所訂最高薪階之標準議定之。如公司有盈餘時,另提撥不高
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
-
本公司經理人及員工酬勞: -
(1)
本公司以兼顧外部競爭、內部公平及合法性為前提,提供多元並具競爭力的薪資 制度,並秉持與員工利潤共享的理念,吸引、留任、培育與激勵各方優秀人才, 配合傑出的營運績效表現,本公司整體薪酬維持在一定的水準上。 -
(2)
本公司經理人及員工的薪酬包含按月發給之薪資、各類獎金,以及公司分派年度 盈餘所發放之員工酬勞。 -
(3)
各類獎金及員工酬勞是為回饋同仁,獎勵其貢獻,並激勵同仁繼續努力,讓員工 利益與股東利益直接接軌,以創造公司、股東與員工的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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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
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請詳附 表二。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請詳附 表四。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五。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請詳附表七。 -
(三)大陸投資資訊:請詳附表八。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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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支票存款 |
$ | 1,398 | |
活期存款 |
261,860 | ||
外幣存款 |
美金13,940千元@31.4380;日幣153,897千元@0.2007; |
684,688 | |
港幣6,348千元@4.0397;歐元2,908千元@36.9114; |
|||
人民幣18,368千元@4.4959; |
|||
定期存款 |
人民幣159,500千元,115.01.05到期,利率1.33%~1.72% |
||
美金11,000千元,115.01.05~115.02.05到期,利率 |
|||
| 3.90%~4.06% | 1,062,914 | ||
| $ | 2,010,860 |
應收票據及帳款—非關係人明細表
客戶名稱 |
摘 要 |
金 額 |
|
|---|---|---|---|
應收帳款: |
|||
B009公司 |
非關係人營業收入 |
$ | 310,986 |
其 他(註) |
″ |
4,255,732 | |
| 4,566,718 | |||
減:備抵損失 |
(262,906) | ||
| 4,303,812 | |||
合 計 |
$ | 4,303,812 | |
註:各項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不予單獨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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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附註七(二) 3. 。
存貨明細表
項 目製 成 品減:備抵損失在 製 品減:備抵損失原 物 料減:備抵損失合 計 |
金 |
額 |
|---|---|---|
成 本$ 559,079 (150,532) 408,547 99,252 - 99,252 162,530 (62,678) 99,852 $ 607,651 |
淨變現價值 |
|
| 491,111 99,252 99,852 |
||
| 6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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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預付貨款 |
預付工程款項 |
$ | 4,924 | |
預付費用 |
預付認證費、保險費及稅款等 |
26,555 | ||
| 31,479 | ||||
其他流動資產: |
||||
應退營業稅款 |
營業稅退稅款 |
21,310 | ||
暫付款 |
代採購固定資產 |
4,550 | ||
應收退稅款 |
國外股利所得稅扣繳稅款等 |
32,036 | ||
其 他(註) |
營業稅留抵稅額、合作案經費等 |
16,827 | ||
合 計 |
74,723 | |||
| $ | 106,202 |
註:各項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其他金融資產明細表—流動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定期存款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定期存款 |
$ | 4,109,760 |
其他(註) |
應收利息估計數等 |
58,229 | |
| $ | 4,167,989 |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不予單獨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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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名 稱 |
期初餘額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註1) |
本期增加(註1) |
本期減少(註2) |
本期減少(註2) |
本期轉入(出)股數/千股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認列之(損)益金 額314,766 23,232 (6,754) 83,094 (1,618) (8,011) 27,192 3,503 (25,218) 76,117 4,495 4,380 (10,401) (22) 484,755 - - 484,755 |
外幣換算調 整 數17,820 10,452 17,907 16,479 15,656 (572) (404) (7,935) 999 - (2,203) 379 6 (50,184) 18,400 - - 18,400 |
金融資產未 實 現損 益 |
其他調整金額(註3) |
期末餘額 |
||
|---|---|---|---|---|---|---|---|---|---|---|---|---|---|---|
股數/千股 |
金 額 |
股數/千股- - - - - - - - 375 - - - - - |
金 額 |
股數/千股- - - - - - - - - - - - - - |
金 額 |
股數/千股- - - - - - - - - - - - - - |
股數/千股 |
持股比例 |
金 額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Everlight BVI 百誼投資億恒投資Everlight Europe 億力光電ELA ELK Evlite ELTH 億光智能科技ELI ELS ELJ WOFI 帳列資產減項: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長期股權投資貸餘合 計 |
1,540 23,940 42,488 75 4,477 11,375 38 7,000 - 20,000 353 200 5 5,775 |
$ 7,528,660 647,859 541,996 168,425 370,003 12,483 114,498 186,395 - 284,395 24,072 13,272 10,398 (574,185) 9,328,271 527,124 47,061 $ 9,902,456 |
- - - - - - - - 35,293 - - - - - 35,293 - - 35,293 |
- (155,370) (74,000) (53,255) (13,432) - (66,364) - - (70,400) - - - - (432,821) - - (432,821) |
- 164 284 - 249 - - - - - - - - - 697 - - 697 |
- 131 229 - 200 - - - - - - - - - 560 46,070 4,136 50,766 |
1,540 23,940 42,488 75 4,477 11,375 38 7,000 375 20,000 353 200 5 5,775 |
98.00 100.00 100.00 75.00 24.27 98.91 100.00 100.00 98.00 100.00 80.00 100.00 100.00 100.00 |
註 1 :本期增加係設立及現金增資。
註 2 :本期減少包含本期獲配現金股利 432,821 千元。
註 3 :其他調整包含精算損益增加數 560 千元、帳列其他應收帳款-關係人減項 46,070 千元及長投貸餘調整增加 4,136 千元。
〜 68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附註六(九)。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請詳附註六(十)。
無形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無形資產合 計 |
摘 要金 額專利使用權$ 1,913 ERP 軟體系統23,040 $ 24,953 |
|---|---|
〜 69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存出保證金長期應收款質押定存 |
摘 要金 額關稅保證、工程保證及路燈保固等$ 51,681 長期應收帳款384,918 質押定存—工程履約保證166,094 $ 602,693 |
|---|---|
短期借款明細表
銀 行花旗銀行第一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銀行 |
摘 要信用借款″″″ |
契約期間114.10~115.02 114.11~115.02 114.12~115.03 114.12~115.03 |
利率融資額度1.72% $ 1,592,736 1.725% 500,000 1.66% 1,045,824 1.72% 307,490 |
金 額抵押或擔保$ 200,000 無50,000 無300,000 無200,000 無$ 750,000 |
|---|---|---|---|---|
應付票據及帳款—非關係人明細表
項 目午公司申公司酉公司庚公司其他(註)合 計 |
摘 要金 額非關係人營業支出$ 114,145 〃67,432 〃58,363 〃57,521 〃751,625 $ 1,049,086 |
|---|---|
註:各項目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 70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附註七(二) 4. 。
租賃負債明細表
項目(標的)土地運輸設備流動非流動 |
租賃期間3~20 年2~3 年 |
折現率期末餘額1.699%~1.71% $ 282,009 1.998% 320 $ 282,329 $ 6,625 275,704 $ 282,329 |
|---|---|---|
〜 71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摘 要金 額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薪資、估列一一四年度年終獎金、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933,316 貨款保證金175,027 應付勞務費、專利權、佣金、代收代付款、勞健保、水電費等283,664 $ 1,392,007 |
|---|---|
應付薪資及獎金存入保證金其他(註) |
註:各項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其他非流動負債明細表
項 目存入保證金長期股權投資貸餘其他(註)合 計 |
摘 要金 額$ 857 51,197 聯屬公司未實現利益2,411 $ 54,465 |
|---|---|
註:各項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 72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銷貨收入:發光元件感測元件照 明其 他工程收入營業收入淨額註:上列金額係減除銷貨退回及折讓後淨額。 |
數量(千個)銷貨淨額16,902,135 $ 9,246,361 8,888,886 7,925,641 4,533 250,047 119,414 8,867 17,430,916 - 173,519 $ 17,604,435 |
數量(千個)銷貨淨額16,902,135 $ 9,246,361 8,888,886 7,925,641 4,533 250,047 119,414 8,867 17,430,916 - 173,519 $ 17,604,435 |
|---|---|---|
〜 73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期初原物料加:本期進料盤盈淨額減:期末原物料出售原物料(含供去料加工使用之原物料)間接及研究部門領用轉列費用本期耗用原物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本期製造成本加:期初在製品購入在製品減:期末在製品製成品成本加:期初製成品購入製成品(含去料加工使用之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成本)減:期末製成品間接及研究部門領用轉列費用轉列工程成本出售委外加工製成品製成品銷售成本加:出售工具成本出售原物料及半成品成本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工程成本差異分攤及其他減:出售下腳收入合 計 |
金 額$ 156,311 2,509,608 8,130 (162,530) (397,593) (54,125) 2,059,801 210,615 541,331 2,811,747 109,796 14,237 (99,252) 2,836,528 479,102 10,598,709 (559,079) (20,292) (63,625) (324,625) 12,946,718 7,512 8,673 5,631 157,026 (3,610) (20,582) $ 13,101,368 |
|---|---|
〜 74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薪資支出勞 務 費折 舊佣金支出出口費用研 究 費水 電 費其他(註)合 計 |
推銷費用$ 238,383 47,803 1,560 448,421 127,675 - 3,651 123,363 $ 990,856 |
管理費用391,919 64,204 171,776 - 1,733 - 26,841 167,963 824,436 |
研究發展費 用 |
||
|---|---|---|---|---|---|
306,866 835 67,029 - - 164,467 51,561 97,036 |
|||||
| 687,794 |
註:各項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 75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一 資金貸與他人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 picture [780 x 1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本 期 期末 有短期融 提列備 對個別對象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為 本期實際 利率 資金貸與 業務往 擔保品 資金貸與
編號 最高餘額 餘額 通資金必 抵呆帳 資金貸與 備註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關係人 動支餘額 區間 性 質 來金額 總限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限額
名稱 價值
0 本公司 WOFI Leuchten 其他應收款 是 583,200 583,200 573,193 1.0% 短期資金 - 資金融通 註 5 - $ 1,997,108 $ 7,988,432
GmbH 融通
$ 583,200 573,193
1 億光中國 億光照明 其他應收款 是 899,180 449,590 449,590 1.5% 短期資金 - 資金融通 - - 2,413,515 2,413,515
中國 融通
2 億恒投資 百誼投資 其他應收款 是 60,000 - - 1.7% 短期資金 - 資金融通 - - 191,864 191,864
融通
$ 449,590 449,590
----- End of picture text -----
-
註 1 : 依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有業務往來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 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十為限。
-
註 2 : 依據億光中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限額以不超過億光中國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有業務往來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 以不超過億光中國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
註 3 : 依據億恒投資「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限額以不超過億恒投資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有業務往來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 以不超過億恒投資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
註 4 :係以財務報導結束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 5 :左列交易已全數認列投資損失。
~76~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二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千股
| 持有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註 | |
|---|---|---|---|---|---|---|---|---|
| 千股/ 單位 |
帳面金額 (註1) |
持股 比率 |
公允 價值 |
|||||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億恒 億恒 億恒 百誼投資 百誼投資 百誼投資 億光中國 億力 億力 億力 億力 億力 億力 |
其他 保本理財產品 Bank of America Corp.公司債 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Inc.公司債 AT & T Inc.公司債 HSBC Holdings Plc公司債 Wells Fargo & Co.公司債 其他 中國信託10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 其他 其他 北科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股票 北科之星貳創業投資(股)公司股票 其他 結構性存款 國泰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券基金 其他 其他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2期無擔保累積次順 位普通公司債甲券 永豐貨幣市場基金 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第1期無擔保累積次順 位普通公司債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第1期無擔保累積次順 位普通公司債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累積次順 位普通公司債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累積次順 位普通公司債 群益ESG 20年期以上BBB投資等級公司債ETF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2期無擔保累積次順 位普通公司債甲券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百誼投資為該公 司之法人董事 百誼投資為該公 司之法人董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869 600 - - 20 20 20 20 19 2,500 2,500 3,000 2,000 - 840 - 200 3,000 3,000 1,648 - 2,970 1,250 - 2,000 2,000 5,000 |
$ 86,427 30,840 91,190 124,842 63,779 62,892 60,208 61,612 60,843 252,499 250,622 301,441 200,396 93,34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427 30,840 91,190 124,842 63,779 62,892 60,208 61,612 60,843 252,499 250,622 301,441 200,396 93,343 28,787 95,369 - 45,357 39,930 23,688 211,612 44,788 44,663 91,214 199,966 199,970 11,089 |
|
| $ 1,740,934 | ||||||||
| 28,787 95,369 - |
||||||||
| $ 124,156 | ||||||||
| 45,357 39,930 23,688 |
||||||||
| $ 108,975 | ||||||||
| $ 211,612 | ||||||||
| 44,788 44,663 91,214 199,966 199,970 11,089 |
||||||||
| $ 411,025 | ||||||||
註 1 :係以財務報導結束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77~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三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picture [629 x 3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交 易 情 形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 ( 付 ) 票據、帳款
進 ( 銷 ) 貨 交易對象 進 佔總進 佔總應收
關 係 ( 銷 ) 金 額 ( 銷 ) 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 付 ) 票據、帳 備註
之 公 司 名 稱 貨 ( 註 1) 之比率 ( 註 3) 款之比率
本公司 Evlite 100 %持股之子公司 ( 銷貨 ) $ (662,882) (5%) 月結 120 天 與一般客戶 一般外銷 應收帳款 3% 註 2
無顯著差異 30~120 天收款 141,796
本公司 Everlight 75 %持股之子公司 ( 銷貨 ) (1,071,644) (8%) 月結 120 天 與一般客戶 一般外銷 應收帳款 4% 註 2
Europe 無顯著差異 30~120 天收款 226,258
本公司 ELA 99 %持股之子公司 ( 銷貨 ) (363,739) (3%) 月結 140 天 與一般客戶 一般外銷 應收帳款 1% 註 2
無顯著差異 30~120 天收款 62,199
本公司 安徽弘名 億光中國採權益法評 ( 銷貨 ) (1,194,007) (9%) 月結 120~150 天 與一般客戶 一般外銷 應收帳款 12%
價之被投資公司 無顯著差異 30~120 天收款 634,976
本公司 億光中國 100 %持股之孫公司 進貨 8,820,973 98% 月結 120 天支付 無一般價格 一般進貨 應付帳款 (69%) 註 2
可資比較 90~120 天付款 (3,736,515)
本公司 億光中山 100 %持股之孫公司 進貨 520,922 6% 月結 120 天支付 無一般價格 一般進貨 應付帳款 (4%) 註 2
可資比較 90~120 天付款 (220,848)
本公司 億光照明中 100 %持股之孫公司 進貨 214,058 2% 月結 120 天支付 無一般價格 一般進貨 應付帳款 (2%) 註 2
國 可資比較 90~120 天付款 (93,368)
本公司 安徽弘名 億光中國採權益法評 進貨 180,263 2% 月結 120~150 天支付 無一般價格 一般進貨 應付帳款 (5%)
價之被投資公司 可資比較 120 天付款 (274,291)
億光中山 本公司 最終控股公司 ( 銷貨 ) (552,279) (100%) 月結 120 天收取 不適用 不適用 應收帳款 100% 註 2
220,848
億光中國 本公司 最終控股公司 ( 銷貨 ) (9,196,418) (100%) 月結 120 天收取 不適用 不適用 應收帳款 100% 註 2
3,736,515
億光照明中 本公司 最終控股公司 ( 銷貨 ) (214,451) (19%) 月結 120 天支付 無一般價格 一般銷貨 應收帳款 27% 註 2
國 可資比較 90~120 天收款 93,368
億光照明中 安徽弘名 億光中國採權益法評 進貨 217,768 20% 月結 120~150 天支付 無一般價格 一般進貨 應付帳款 (5%)
國 價之被投資公司 可資比較 90~120 天付款 (114,914)
ELA 本公司 母公司 進貨 366,157 100% 月結 140 天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付帳款 (100%) 註 2
(70,184)
Everlight 本公司 母公司 進貨 1,090,326 100% 月結 120 天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付帳款 (99%) 註 2
Europe (217,387)
Evlite 本公司 母公司 進貨 661,640 100% 月結 120 天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付帳款 (100%) 註 2
(141,819)
----- End of picture text -----
註 1 :係以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 2 :子公司交易金額與本公司不一致,係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數未考慮母公司去料加工交易及在途存貨之調整及匯差。
註 3 :係以財務報導結束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78~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四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picture [752 x 20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關 係 週轉率 備註
之 公 司 名 稱 款項餘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 註 1) 損失金額
本公司 Evlite 100 %持股之子公司 $ 141,796 2.51 - 64,311 -
本公司 Everlight Europe 75 %持股之子公司 226,258 5.06 - 190,499 -
本公司 WOFI Leuchten 100 %持股之子公司 573,193 - - - -
GmbH ( 註 3)
本公司 安徽弘名 億光中國採權益法評 634,976 2.07 - 239,353 -
價之被投資公司
- - - -
億光中國 億光照明中國 母公司相同 449,590
( 註 3)
億光中國 本公司 最終控股公司 3,736,515 2.58 - 1,544,805 -
億光中山 本公司 最終控股公司 220,848 2.45 - 90,335 -
----- End of picture text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之資料。
-
註 2 :係以財務報導日換算為新台幣。
-
註 3 :係資金貸與 ( 含利息 ) 。
~79~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五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 資 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千股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
億力光電及其子 公司 Everlight Europe ELA及其子公司 Everlight BVI 百誼投資 ELK 億光智能科技 億恒投資 Evlite ELS ELI WOFI Holding 及其子公司 ELJ ELTH |
新北市 於德國註冊之 公司 於美國註冊之 公司 於英屬維京群 島註冊之公司 新北市 韓國 新北市 新北市 香港九龍觀塘 新加坡 於印度註冊之 公司 德國 日本 泰國 |
生產及銷售液晶 顯示面版 銷售發光二極體 銷售發光二極體 投資控股公司 專業投資公司 銷售發光二極體 銷售發光二極體 照明產品 投資公司 銷售發光二極體 銷售發光二極體 銷售發光二極體 銷售照明產品、 燈飾及配件 銷售發光二極體 生產及銷售發光 二極體 |
35,455 2,203 373,396 4,762,934 $ 580,253 6,485 500,000 400,000 1,984 71,324 5,989 1,333,883 14,911 35,293 |
4,762,934 $ 35,455 2,203 373,396 580,253 6,485 500,000 400,000 1,984 71,324 5,989 14,911 1,333,883 - |
1,540 4,477 75 23,940 11,375 38 20,000 42,488 353 7,000 200 5 5,775 375 |
100% 98.91% 75% 98% 24.27%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98% |
526,468 3,900 214,743 7,861,246 $ 371,058 290,112 74,922 479,662 181,963 18,031 26,364 (624,391) 3 11,074 |
23,232 (8,099) 110,792 321,191 (6,673) 27,192 75,804 (6,754) 3,503 5,619 4,380 (22) (10,401) (25,733) |
83,094 (8,011) 314,766 (1,618) 23,232 27,192 76,117 (6,754) 3,503 4,495 4,380 (22) (10,401) (25,218) |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註1) 子公司 子公司 |
| 百誼投資 百誼投資 百誼投資 百誼投資 |
Everlight BVI 億力光電及其子 公司 Everlight Malaysia ELI |
於英屬維京群 島註冊之公司 新北市 於馬來西亞註 冊之公司 印度 |
投資控股公司 生產及銷售液晶 顯示面板 業務推廣及客戶 服務 銷售發光二極體 |
120,740 61,121 2,240 493 |
120,740 61,121 2,240 493 |
37 2,940 254 88 |
15.94% 2% 100% 20% |
222,693 160,434 5,436 6,590 |
(6,673) 321,191 5,619 1,875 |
(1,065) 6,425 1,875 1,124 |
孫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
| 億光智能 科技 |
ELIT KZ | 於哈薩克註冊 之公司 |
銷售發光二極體 照明產品 |
73 | 73 | - | 100% | - | - | - | 孫公司 |
| 億恒投資 億恒投資 |
晶連股份有限公 司 億力光電及其子 公司 |
新北市 新北市 |
生產及銷售液晶 顯示面板 製造及銷售電子 零組件及通信機 械器材 |
30,978 45,000 |
45,000 30,978 |
5,120 4,500 |
27.76% 32.14% |
- 355,841 |
- (6,673) |
- (1,851) |
- 子公司 |
| 億力光電 億力光電 億力光電 |
VBest GmbH Evervision Electronics (B.V.I.) Ltd. 鐳德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 |
德國 於英屬維京群 島註冊之公司 新竹市 |
貿易公司 投資控股公司 晶圓測試服務 |
790 - 30,000 |
790 696,251 30,000 |
- 2,500 - |
75.00% 43.48% 0.00% |
24,264 30,891 - |
(110) 3,053 590 |
(83) 1,327 590 |
孫公司 孫公司 - |
| Evervision Electronics (B.V.I.) Ltd. |
Evervision Electronics (H.K.) Ltd. |
香港 | 貿易公司 | - | 1,179 | - | 0.00% | - | - | - | 孫公司 |
- 註 1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九年七月及一一一年八月增資 WOFI EUR11,000 千元及 EUR16,000 千元,尚未辦妥變更登記。 註 2 :係以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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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六 大陸投資資訊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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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外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收資本額 投資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方式 台灣匯出累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帳面價值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項 目 ( 註 6) 積投資金額 匯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 註 4) ( 註 6) 投資收益
本公司及百誼投資:
億光中國 生產發光二極體 3,861,026 ( 註 1) 3,469,498 - - 3,469,498 349,161 100% 349,161 6,033,788 665,834
(US$113,500 、 (US$110,360) (US$110,360)
RMB65,129)
( 註 7 及 8)
億光照明中國 銷售發光二極體 314,380 ( 註 1) 163,478 - - 163,478 (30,202) 100% (30,202) 435,541 -
(US$10,000) (US$5,200) (US$5,200) ( 註 11) ( 註 11)
( 註 10)
億光電子廣州 業務推廣及客戶服 206,340 ( 註 1) 4,024 - - 4,024 1,506 100% 1,506 8,283 -
務 (US$128 、 (US$128) (US$128) ( 註 14) ( 註 14)
RMB45,000)
( 註 13)
億光中山 生產發光二極體之 943,140 ( 註 1) 943,140 - - 943,140 (1,639) 100% (1,639) 933,839 14,437
相關零組件 (US$30,000) (US$30,000) (US$30,000)
億光中國及億光中山:
安徽弘名 研發及製造 Mini 969,856 ( 註 3) - - - - 99,427 33.99% 33,796 397,717 -
LED 燈具照明 (RMB215,720)
億光中國:
億光新電子 ( 蘇州 ) 有限公司 ( 註 16) 生產發光二極體 22,480 ( 註 3) - - - - (97) 49% (47) 10,966 -
(RMB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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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附表六 大陸投資資訊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
|---|---|---|---|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6)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註6)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億光智能 科技 億力光電 本公司及 百誼投資 (註5) |
148,067 (USD2,723千元、 RMB13,893千元) (註9) 98,590 (註2、12及15) (USD3,136千元) 5,571,098 (USD168,787千元、 RMB58,892千元) (註9) |
98,590 (USD3,136千元) 148,067 (USD2,723千元、 RMB13,893千元) 5,706,101 (USD170,682千元 、RMB75,669千元) |
838,245 181,485 11,982,649 |
-
註 1 :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 2 : Evervision BVI 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將勁佳光電全數股權出售予非關係人,上述投資金額已扣除經投審會核准註銷之額度 USD18,000 千元。 註 3 : 透過轉投資大陸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 4 : 投資收益認列基礎除億光中國及億光照明中國之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列外,其餘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行結算未經會計 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列,以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 5 : 包括百誼投資核准投資金額 USD3,790 千元。
-
註 6 : 係以財務報導結束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 7 : 與本公司匯出投資金額差異係億光中國分別於民國九十六年度盈餘轉增資 USD3,140 千元及民國一○四年度盈餘轉增資 RMB65,129 千元。
-
註 8 : 係包含民國九十六年度恆光電子盈餘匯回至 Everlight BVI , Everlight BVI 再投資億光中國 USD10,140 千元。
-
註 9 : 億曜科技、億光廣州、億廣科技、億光照明管理上海、上海亞明及億光電子 ( 福建 ) 業已完成清算程序,上述投資金額包括本公司自台灣匯出之累積投資金額為 USD23,099 千元及 RMB58,892 千元,及億光智能科技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USD2,723 千元及 RMB13,893 千元。
-
註 10 :與本公司匯出投資金額差異係億光中國以自有資金轉投資億光照明中國 USD4,800 千元。
-
註 11 :係包含億光中國轉投資億光照明中國之投資損益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
註 12 :係包含於民國一○一年度註銷之大陸加工廠投資額 USD2,750 千元。
-
註 13 :與本公司匯出投資金額差異係億光中國以自有資金轉投資億光電子廣州 RMB45,000 千元。
-
註 14 :係包含億光中國轉投資億光電子廣州之投資損益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
註 15 :東莞德寶業於民國一○六年六月完成清算程序,上述投資金額包括億力光電自台灣匯出之累積投資額為 USD386 千元。
-
註 16 : 億光中國於民國一一四年度以自有資金轉投資大陸公司。
-
與重大交易事項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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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1) 辛郁婷
北市財證字第 1151795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2) 郭冠纓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34516147 (1) 北市會證字第 4495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3421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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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一 一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3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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