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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Tools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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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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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1-01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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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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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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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 年4 月20 日(星期二)下午14:00 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 号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4 月2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4 月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 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120,559,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665%。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20,545,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2.75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 人,持有股份数1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 人,持 有股份数1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4%;反对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张雪婷律师、陈舒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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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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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