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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Tool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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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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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8-022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 年4 月28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 年5 月1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对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 月1 日至新政府 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 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7 年12 月25 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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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 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以及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执行经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
公司编制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 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179,844.58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79,844.58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12 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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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 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 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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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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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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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0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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