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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Tools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7
May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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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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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7-030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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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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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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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 年5 月16 日(星期二)下午14:00 在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239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5 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 月 15 日15:00 至2017 年5 月16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 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 46,88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213 %。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46,880,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7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3 人(其中现场出席1 人,网络 方式出席2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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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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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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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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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 %;反对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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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张雪婷律师、苏致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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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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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5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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