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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Tools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7

Apr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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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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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7-01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4 月10 日(星期一)下午14:00 在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239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4 月10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4 月9 日15:00 至2017 年4 月1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 人,合计持 有股份数48,315,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6346 %。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46,890,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2.43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1,425,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 %。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11 人(其中现场出席1 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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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方式出席10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435,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75%。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属于 “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704 %;反对1,414,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83 %;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2%;反对1,414,832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80%;弃权6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 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陈尔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94,6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59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625 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8%。

2.1.2、选举陈子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94,64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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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643 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0%。

2.1.3、选举陈子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94,66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592 %。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663 票,占出席会议

  •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4%。

    • 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傅建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96,62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632 %。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23 票,占出席会议

  •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0%。

2.2.2、选举李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同意46,896,64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633%。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43 票,占出席会议

  •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

2.2.3、选举张惠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96,66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633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63 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8%。

  •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704%;反对1,414,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73 %;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2%;反对1,414,332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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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2%;弃权1,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704%;反对1,414,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73 %;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2%;反对1,414,332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2%;弃权1,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张帆影律师、祝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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