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st Tool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Mar 17, 2016

55475_rns_2016-03-17_24a71d6d-4f18-4ea1-b109-1f363283672d.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 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恒锋工 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查阅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文件,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6 号《关于核准恒锋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首次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1,563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 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 1,251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312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431.93 万元。 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21,309.41 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 5,774.32 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4,348.2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月 2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 验〔2015〕221 号”验资报告。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厂区(恒锋路 8 号)距离原公司厂区(新桥北路 239 号)相距 3 公里路程,为了使产品线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管理更加方便,最大限度的提升 生产效率和保持生产的稳定性,原厂区继续生产精密复杂拉刀、量具、搓齿刀等 产品,新募投项目厂区生产精密高效钻铣刀具、钢板钻、滚刀等产品,形成两个 厂区两翼共同发展的局面,因此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实施地点调整为原公司厂区 (新桥北路 239 号)。

(二)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原因

首先,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较大,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 考虑到产能扩大后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适当放缓募投项目建设期的进 度;其次,新设备、新工艺层出不穷,为紧跟新技术的变革,由于新设备的更新 换代需一定的制造周期甚至需要与我公司共同配合研发,适当降低项目建设进度 有利于引进新设备与新工艺使募集资金发挥更好的效果;再次,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时间较预计时间有所滞后。

综合以上原因,经慎重考虑,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实施地点的调整和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延长,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 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实施地点的调整和项目建设期的延长,不 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 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无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 备案程序。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全体董事、 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

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恒锋工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有利 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夯实市场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符合 中小股东的利益。

2、恒锋工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募投 项目的产品规划、产能规划等均不发生改变,募投项目未发生实质变动,因此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

保荐人对恒锋工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钟德颂 包世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