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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Too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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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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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工转债2026 年付息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将于2026 年1 月19 日按面值支付第

  • 二年利息,每10 张“锋工转债”(面值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 元(含税)。

  • 2.债权登记日:2026 年1 月16 日(星期五)。

  • 3.付息日:2026 年1 月19 日(星期一)。

  • 4.除息日:2026 年1 月19 日(星期一)。

  •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算期间为2025 年1 月19 日至2026 年1 月

  • 18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40%。

6.“锋工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1 月16 日,凡在2026 年 1 月16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1 月16 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本 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1 月19 日。

  •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843 号)核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 月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 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在“锋工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2026 年1 月19 日按面值 支付第二年利息。现将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9

  •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2,000.00 万元(620 万张)

  •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2,000.00 万元(620 万张)

  •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4 年2 月22 日

  •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4 年1 月19 日至2030 年1 月18

  •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4 年7 月25 日至2030 年1 月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9.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 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 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5 月30 日出具的《2024 年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 【86】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锋工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 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锋工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2025 年1 月19 日至2026 年1 月18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40%,本次付息 每10 张“锋工转债”(面值1,000.00 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4.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锋工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3.20 元;对于持有“锋工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 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4.00 元;对于持有“锋工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 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 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1 月16 日(星期五)

  • 2.付息日:2026 年1 月19 日(星期一)

  • 3.除息日:2026 年1 月19 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1 月16 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锋工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26 年1 月13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 民企业(包括QFII 和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公司本次“锋工转债”2026 年付息时按照上述最新政策执行。与公司2026 年1 月12 日披露的《关于锋工转债2026 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次公告为准。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 七、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锋工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4 年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 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2.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 号

  • 3.联系人:陈子怡、胡金秋

  • 4.咨询电话:0573-86169505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