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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Tool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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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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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 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 形。
2、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4月10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优刀具”)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 三年。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能为上优刀具进行技术改造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本 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 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450 万元。
二、关于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发展时期,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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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出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 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 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 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后决定的,是公正的、合理 的,并能保证公司的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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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公司《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 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适当增加自有资金存储收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内、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和中低风险的债券型基金产品。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20 年4 月9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陈尔容先生、陈子 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傅建中先生、 李瑾女士、张惠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 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上述候选人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 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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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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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建中:
李 瑾:
张惠忠:
2020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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