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st Tool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8, 2017
55475_rns_2017-08-28_002bc1ad-9c28-41db-9ec8-df9bcefe4bf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 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 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 形。
2、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4月10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上优刀具 ” )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 三年。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能为上优刀具进行技术改造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本 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 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450 万元。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 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 加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存储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将滚动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 高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一年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内、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建中:
李 瑾:
张惠忠:
2017 年 08 月 29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