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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Oct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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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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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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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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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震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吴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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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 总资产(元) | 4,574,880,389.09 | 4,347,673,717.58 |
5.2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27,581,059.97 | 2,540,797,639.55 |
||||
3.42% |
||||||
| (元)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254,836,054.70 | 26.05% |
3,216,463,560.48 |
25.1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811,962.80 | 129,983,420.42 |
||||
-28.86% |
-39.83% |
|||||
| (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59,814,002.32 | -29.29% |
109,096,201.77 |
-45.25%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05,701.60 | |||||
| -- | -- | -79.69% |
||||
| (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25.00% |
0.12 |
-36.8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25.00% |
0.12 |
-36.84%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8% | -1.18% |
5.02% |
-3.7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77,886.8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22,955,631.99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债务重组损益 | -44,401.6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0,972.3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10,926.24 | |
| 合计 | 20,887,218.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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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011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公元塑业集团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05% | 472,296,370 |
0 |
|||||
质押 |
67,000,000 | ||||||||
| 卢彩芬 | 境内自然人 | 15.00% | 168,480,000 |
126,360,000 |
质押 |
72,956,000 | |||
| 张炜 | 境内自然人 | 10.98% | 123,321,900 |
92,491,425 |
质押 |
60,240,000 | |||
| 吴玉姐 | 境内自然人 | 1.57% | 17,594,928 |
0 |
|||||
| 王宇萍 | 境内自然人 | 1.18% | 13,260,000 |
0 |
|||||
| 张建均 | 境内自然人 | 1.12% | 12,629,144 |
0 |
|||||
| 卢震宇 | 境内自然人 | 1.00% | 11,232,130 |
8,424,097 |
|||||
| 广州市京海龙实 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3% | 9,300,000 |
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9% | 8,826,480 |
0 |
|||||
| 庄清雅 | 境内自然人 | 0.51% | 5,73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 472,296,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296,370 | ||||||
| 卢彩芬 | 30,8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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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张炜 | 30,830,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30,475 |
|---|---|---|---|
| 吴玉姐 | 17,594,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94,928 |
| 王宇萍 | 13,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60,000 |
| 张建均 | 12,629,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29,144 |
| 广州市京海龙实业有限公司 | 9,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00,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826,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26,480 |
| 庄清雅 | 5,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30,000 |
| 卢彩玲 | 5,37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9,400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均、卢彩芬夫妻。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 | |||
| 均持有公元集团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25%股权。卢彩芬作为自然人,又为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张炜为张建均之弟。吴玉姐为卢彩芬之母,王宇萍为 | ||
| 说明 | 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 | ||
|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 中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 |||
| 无 | |||
|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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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长119.20%,主要是地产客户采取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104.40%,主要是增加树脂原料储备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比年初增长79.48%,主要是增加参股公司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数比年初下降62.65%,主要是工程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49.75%,主要是暂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年初上升49.70%,主要是客户货款保证金增加所致。
预计负债比年初增加 2,022.90万元,主要是计提经销折扣与折让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8.46%,主要是销售量增加和主要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 134.64%,主要是房产税等四小税从管理费用转入所致。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3.45%,主要是销售量增加引起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8.56%,主要是银行借款占用额同比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329.37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下降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54.45万元,主要是处置广德佳禾投资损失所致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8.74%,主要是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升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33.66%,主要是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净利润同比下降39.83%,主要是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升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9.69%,主要是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投资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6.45%,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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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 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 ||||||
|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 ||||||
| 诺 | ||||||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 ||||||
|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 | ||||||
|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 ||||||
| 2010年08 | 正常履行 | |||||
| 卢彩芬;张炜 | 股份减持承诺 |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 | 长期 | |||
| 月30日 | 中 | |||||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 ||||||
| 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 ||||||
| 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 ||||||
| 公元塑业集 | ||||||
| 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
| 卢彩芬;台州 | 关联交易、资金 | 2010年08 | 正常履行 | |||
| 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 长期 | |||||
| 市元盛投资 | 占用方面的承 | 月30日 | 中 | |||
| 有限公司;张 | 诺 | |||||
| 建均;张炜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 分别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
| 融资时所作承诺 | 承诺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 | |||||
| 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 | ||||||
| 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 | ||||||
|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 ||||||
| 公元塑业集 |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 |||||
| 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 ||||
| 卢彩芬;台州 | 关联交易、资金 | 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 2010年08 | 正常履行 | ||
| 长期 | ||||||
| 市元盛投资 | 占用方面的承 | 永高股份《公司章程》和《深圳证 | 月30日 | 中 | ||
| 有限公司;张 | 诺 |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履 | ||||
| 建均 |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 | |||||
| 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永 | ||||||
| 高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涉 | ||||||
| 及到本人(公司)的关联交易,本 | ||||||
| 人(公司)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 | ||||||
| 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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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司)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 | ||||||
|---|---|---|---|---|---|---|
| (公司)在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中谋 | ||||||
| 取不正当利益。 | ||||||
| 公元塑业集 | ||||||
| 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不 | ||||
| 卢彩芬;台州 | 关联交易、资金 | 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 2010年08 | 正常履行 | ||
| 长期 | ||||||
| 市元盛投资 | 占用方面的承 | 者其他方式占用永高股份及其子 | 月30日 | 中 | ||
| 有限公司;张 | 诺 | 公司的资金。 | ||||
| 建均 | ||||||
| 如永高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首 | ||||||
|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因违反 | ||||||
|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规 | ||||||
| 公元塑业集 | 2011年01 | 正常履行 | ||||
| 其他承诺 | 定,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要求补缴 | 长期 | ||||
| 团有限公司 | 月25日 | 中 | ||||
| 相关费用或承担相关滞纳金时,由 | ||||||
| 其承担补缴费用或相关滞纳金,且 | ||||||
| 无需永高股份支付任何对价。 | ||||||
| 如若因政府有权部门对广东永高 | ||||||
| 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占有使用集体 | ||||||
| 土地及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使用建 | ||||||
| 筑物实施收回、拆除、没收或对广 | ||||||
| 公元塑业集 | 2010年08 | 正常履行 | ||||
| 其他承诺 | 东永高进行罚款,承诺人将以连带 | 长期 | ||||
| 团有限公司 | 月30日 | 中 | ||||
| 责任方式全额补偿广东永高由此 | ||||||
| 产生的搬迁费用、生产停滞所造成 | ||||||
| 的损失、全部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 | ||||||
| 所有损失。 | ||||||
| 若因政府有权部门对深圳市永高 | ||||||
| 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物实施拆 | ||||||
| 除、没收或对深圳永高进行罚款, | ||||||
| 公元塑业集 | 2010年08 | 正常履行 | ||||
| 其他承诺 | 承诺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 | 长期 | ||||
| 团有限公司 | 月30日 | 中 | ||||
| 偿深圳永高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 | ||||||
| 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罚 | ||||||
| 款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 | ||||||
| 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 永高股份有 | 募集资金使用 | 2015年06 | |||
| 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 | 一年 | 履行完毕 | ||||
| 东所作承诺 | 限公司 | 承诺 | 月25日 | |||
| 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 | ||||||
| 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 ||||||
| 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 ||||||
| 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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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 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 | ||||||
| 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 ||||||
| 永高股份有 | 募集资金使用 | 2014年06 | ||||
| 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 | 一年 | 履行完毕 | ||||
| 限公司 | 承诺 | 月24日 | ||||
| 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 | ||||||
| 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 ||||||
| 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 ||||||
| 账户。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 ||||||
| 完毕的,应当详细 | ||||||
|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 不适用 | |||||
|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 ||||||
| 的工作计划 |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 |||
|---|---|---|---|
| -35.00% | 至 |
-10.00% | |
| 度 | |||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 |||
| 13,965.08 | 至 |
19,336.27 | |
| 间(万元) | |||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1,484.74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原料价格上升、成本增加。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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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震宇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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