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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5
Oct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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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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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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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0 月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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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震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金 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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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总资产(元) | 4,049,145,950.78 | 3,472,243,388.08 | 3,663,882,237.631 | 10.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86,434,278.78 | 2,210,075,268.75 | 2,021,736,021.10 | 13.0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931,075,790.15 | 5.65% | 2,483,588,861.08 | 3.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997,682.372 | 42.15% | 176,698,257.68 | 29.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4,394,204.05 | 89.95% | 185,923,310.02 | 40.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88,791,862.86 | 275.8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3.33% | 0.20 | 25.00%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3.33% | 0.20 | 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3% | 0.45% | 8.45% | 1.37% |
注:1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同一控制下企业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 上年末及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 由于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新认定,在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前 2015 年的企业所得税暂按 25%计算和缴纳。
3 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7 股), 股本由 4.32 亿股变更为 8.64 亿股。本表按 8.64 亿股调整计算了上年同期相关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15,312.2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31,275.28 |
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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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
-18,001,815.55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5,709.6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54,909.51 | |
| 合计 | -9,225,052.3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641 | 39,641 | 39,641 | 39,641 | 39,641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82% | 370,004,900 | 0 | ||
| 卢彩芬 | 境内自然人 | 15.00% | 129,600,000 | 97,200,000 | 质押 | 23,720,000 |
| 张炜 | 境内自然人 | 12.16% | 105,063,000 | 83,297,250 | 质押 | 43,300,000 |
| 吴玉姐 | 境内自然人 | 1.57% | 13,534,560 | 0 | ||
| 卢震宇 | 境内自然人 | 1.00% | 8,640,100 | 6,480,075 |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9% | 6,789,600 | 0 | ||
| 广州市京海龙实业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1% | 5,300,000 | 0 | ||
| 李玉兰 | 境内自然人 | 0.52% | 4,469,500 | 0 | ||
| 郑双惠 | 境内自然人 | 0.50% | 4,355,800 | 0 | ||
| 郑超 | 境内自然人 | 0.48% | 4,128,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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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25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 370,00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004,900 | |
| 卢彩芬 | 3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00,000 | |
| 张炜 | 21,765,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65,750 | |
| 吴玉姐 | 13,534,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34,560 |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78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9,600 | |
| 广州市京海龙实业有限公司 | 5,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0,000 | |
| 李玉兰 | 4,46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9,500 | |
| 郑双惠 | 4,35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5,800 | |
| 郑超 | 4,1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8,000 | |
| 卢彩玲 | 3,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0,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均、卢彩芬夫妻。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张 建均持有公元集团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25%股权。卢彩芬作为自然人, 又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张炜为张建均之弟。吴玉姐为卢彩芬之母,卢 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和卢彩玲为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4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同一控制下的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可比期间数据 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利息期末数比年初下降96.47%,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43.09%,,主要是加大工程承揽力度,招投标与履约保证 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下降43.97%,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额抵扣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比年初增长47.02%,主要是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审,导致 所得税税率变动,以及应收账款增加带来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数比年初增长181.45%,主要是暂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下降47.54%,主要是公元太阳能债务转增资本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下降85.00%,主要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277.14%,主要是经营需要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股本期末数比年初增长100%,主要是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送3 股转7 股转入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52.16%,主要是应收账款大幅上升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34.82%,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62.29%,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62.37%,主要是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审,暂按25%所得税税
率计算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75.88%,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与原料价格下降 所致。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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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8.67%,主要是收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同比减 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5 年9 月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浙江公 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 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15年09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5-049 |
三、公司或持股 5% 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 况 |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12月 08日 |
2014-12-08 | 已履行 完毕 |
| 卢彩芬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12月 08日 |
2014-12-08 | 已履行 完毕 |
|
| 张炜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12月 08日 |
2014-12-08 | 已履行 完毕 |
|
| 台州市元 盛投资有 限公司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12月 08日 |
2014-12-08 | 已履行 完毕 |
|
| 卢彩芬;张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 2010年08月 | 9999-12-31 | 正常履 |
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25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炜 | 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 之五十。 |
30日 | 行中 | ||
|---|---|---|---|---|---|
|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台州 市元盛投 资有限公 司;张建均; 卢彩芬;张 炜 |
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 2010年08月 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 行中 |
|
|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台州 市元盛投 资有限公 司;张建均; 卢彩芬 |
分别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在与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 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永高股份《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永高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涉及到本人(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将 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公 司)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公司)在与本公司 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0年08月 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 行中 |
|
| 张建均;卢 彩芬;公元 塑业集团 有限公司; 台州市元 盛投资有 限公司 |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永高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 金。 |
2010年08月 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 行中 |
|
|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 |
如永高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因违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规定,被有权 主管部门责令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承担相关滞纳金时, 由其承担补缴费用或相关滞纳金,且无需永高股份支付 任何对价。 |
2011年01月 25日 |
9999-12-31 | 正常履 行中 |
|
|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 |
如若因政府有权部门对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占 有使用集体土地及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使用建筑物实施 收回、拆除、没收或对广东永高进行罚款,承诺人将以 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广东永高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 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 损失。 |
2010年08月 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 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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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25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 |
若因政府有权部门对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建 筑物实施拆除、没收或对深圳永高进行罚款,承诺人将 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深圳永高由此产生的搬迁费 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罚款以及与之相关 的所有损失。 |
2010年08月 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 行中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
永高股份 有限公司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 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 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2014年06月 24日 |
2015-06-23 | 已履行 完毕 |
| 永高股份 有限公司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 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 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2015年06月 25日 |
2016-06-24 | 正常履 行中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如有) |
无 |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
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度 |
15.00% | 至 | 45.00% |
|---|---|---|---|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间(万元) |
22,144.60 | 至 | 27,921.45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9,256.171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销售业务增长及原材料价格下降。 |
注:1 2015 年度,公司收购了同一控制下企业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 全年业绩预计时公司将 2014 年度已披露的净利润进行了追溯调整。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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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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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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