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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8, 2020
54662_rns_2020-03-08_09f9e939-b66d-4f69-ac5b-ed98b485e17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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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是基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 状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 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上市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王占杰 陈信勇 毛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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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