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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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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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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永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就永高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号文核准,永高股份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900,000,000.00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75,942.54元。公司募集资 金计划投资两个项目,其中黄岩年产 8 万吨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计划金额 501,740,000.00元,天津年产5万吨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计划金额293,000,000.00元, 共计需要投资794,740,000.00元,超募资金63,935,942.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3-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20日, 永高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投资 总额 |
承诺投 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 1 | 黄岩年产8万吨塑 料管道投资项目 |
52,100 | 50,174 | 41,016 | 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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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天津年产5万吨塑 料管道投资项目 |
29,300 | 29,300 | 25,957 | 2014年12月31日 | 项目已 经完工 |
|---|---|---|---|---|---|---|
| 合 计 | 81,400 | 79,474 | 66,973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黄岩年产8万吨塑料管道项目”由于受住户拆迁工作推迟影响,后期40 亩地上的10-11车间施工建设推迟,其他厂房及设备已经正常投入生产。
2、2012年11月,公司并购了安徽永高(原安徽金鹏科技),使公司在华东 地区的产品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同时也使华东地区产能不足状况得到了缓解, 为“黄岩年产8万吨塑料管道项目”延期完成弥补了部分市场空缺。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黄岩年产 8万吨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项目名称 | |||
| 黄岩年产8万吨塑 料管道投资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否 |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投项目预期效益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 度的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 尽最大可能保证项目能够按新的时间计划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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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黄岩年产8万吨塑料管道 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具体内容 不变。
2、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出具了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黄岩年产8万吨 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具体 内容不变。
六、首创证券对永高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首创证券认为:永高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首创证券对永高股份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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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杨 奇 年 月 日
刘 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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