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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n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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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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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1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00,000,000.00 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 34,7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5,300,000.00 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6,624,057.4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58,675,942.54 元。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两个项目,其中黄岩年产 8 万吨 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计划金额 501,740,000.00 元,天津年产5 万吨塑料管道投资 项目计划金额 293,000,000.00 元,共计需要投资 794,740,000.00 元,超募 资金 63,935,942.54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63,935,942.54元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3月31日已经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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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1月26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3年7月22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专用账户, 并于201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201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8,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期起不超过12个月。在公 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00万元,截止2014年6 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截至2014年6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岩双浦项目投入33,259.42 万元(含先期投入并已经置换的6,652.22万元),天津项目投入24,861.07万元(含 先期投入并已经置换的6,778.5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8,120.49万元,占募 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73.13%。
截至2014年6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30.52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的规定,经公司2014年6月24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5.62%,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 12 个月之内未 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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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 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320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 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 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 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 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 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2,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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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已归还前次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 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综上,首创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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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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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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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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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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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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