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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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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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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深圳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 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2年2月25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 最高综合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的基本概况是: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永高”)加快发展,公司曾为深圳 永高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下称“农行深东支行”) 申请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最高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鉴于该项担保已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永高向农 行深东支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提供金 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该议案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深圳永高在此授信 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采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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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1998年5月22日

  • 3、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老坑村

  • 4、法定代表人:张 炜

  •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塑胶制品及技术开发,建筑及道路建设配套 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 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有效期经营至2015年7月27日)。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深圳永高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显示,该全资 子公司总资产为214,408,399.71元,负债总额为148,699,524.21元,净资 产为65,708,875.50元,资产负债率为69.35%(此次担保属续保,故该资 产负债率不会因此提升)。深圳永高201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416,843,691.60元,利润总额为18,517,912.32元,净利润为 14,028,423.44元。

  • (注:鉴于公司对深圳永高现金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已实施完毕,

  • 目前该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上述情况为优。)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永高有关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等资料进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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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深圳永高申请最高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有助于增强该全资子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在华南塑管市场中的竞争 力。本次深圳永高申请的最高综合授信项下的借款将主要用于补充该全资 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这有利于该全资子公司扩大 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故同意公司为深圳永高向当地银行申请 最高综合授信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提供金额为人民币陆仟 万元整(6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独立董事要求 公司管理层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管理好下属各全资 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合理安排好各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下属各全资子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永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执行 董事(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炜兼任, 其他决策以及重要的管理、财务人员等均由张炜提名,公司聘任,故风险 可控。同时,深圳永高地处华南,该区域塑管竞争更趋激烈,公司也有必 要进一步支持该全资子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 有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永高向当地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 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提供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390万元(其中, 公司为深圳永高提供担保11,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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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4,4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9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62,720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比例 为27.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亦为17,39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62,720万元的比例亦为27.7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永高向当地银行申请最高 综合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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