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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an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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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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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1,3430.761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相 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和审议,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出具的《关于永高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第3-203号), 截至2011年12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134,30.7618万元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与实 际情况相符。
我们认为本次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预先投入数额 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均符 合《深圳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A 股募集资金134,30.761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4,30.7618万 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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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束晓前 蒋文军 王 健 2012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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