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R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Nov 28, 2011
54662_rns_2011-11-28_d5020452-b06b-4674-9d16-9ba5a702b80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关于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 2010 ] 26 号)、中国证券业协 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类询价对象、 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同日刊登的《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一)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1 ] 1805 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三)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5,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 4,0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申购简称为“永高股份”,申购代码为“00264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四)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T-3 日)完成。根 据初步询价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0 元 /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
1.23.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 量之和为 7,700 万股,对应的认购倍数为 7.7 倍。
(五)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将为 90,000 万元。募集 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周二)在《永高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 站(www.cninfo.com.cn)查询。
(六)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 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 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七)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大于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18.00 元/股的报价的股票配 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 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 年 11 月 30 日(T日,周三)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 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 - - - http://w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 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 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41”。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15:00 之前,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 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 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 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
2
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股票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 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对 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1,0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 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1,0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可能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7.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下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接收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 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 按申购单位(100 万股)依次配号,每一个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将配号结 果提供给摇号机构。最终将摇出 10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100 万股股票。
8.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统 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 位(100 万股)。
9.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永 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 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 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10.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3
起锁定 3 个月。
(八)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9:30-11:30、
13:00-15:00。
2.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 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40,000 股。
3.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 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 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九)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
-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000 万股;
-
3.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4,000 万股;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等事项。
(十)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 阅读刊登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T-8 日,周五)《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 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十一)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4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永高股份 | 指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 创证券 |
指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之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 | 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售对象 定价发行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 | 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询价对象 | 指 |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规 定,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
| 配售对象 | 指 | 询价对象于2011年11月25日(T-3日)12:00前已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 投资产品,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发行。但下述情况 除外: (1)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2)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 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未参 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 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
| 投资者 | 指 | 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有效报价 | 指 | 初步询价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和申 报时间等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报价 |
| 有效申购 | 指 |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 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资金账户 |
| T日 | 指 | 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按其 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 票的日期,即2011 年11 月30日。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5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在 2011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5 日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 201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时,主承销商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并确认了由 38 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 54 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情况、所处行业、 未来成长性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0 元/股。确定方法 为:对股票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按报价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累计,相同价格的将按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当累计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 购数量等于或首次超过 1,000 万股 7.7 倍时,按上述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的最低价格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本次发行数量为 5,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 量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 4,0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80%。
(三)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0 元/股,此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23.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8日 2011年11月18日(周五)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T-7日 2011年11月21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 T-6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6
| 2011年11月22日(周二) | |
|---|---|
| T-5日 2011年11月23日(周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 T-4日 2011年11月24日(周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
| T-3日 2011年11月25日(周五)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
| T-2日 2011年11月28日(周一)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 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2011年11月29日(周二)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11年11月30日(周三) |
网下申购缴款日(截止时间为15:00时) 网上发行申购日(截止时间为15:00时)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日 2011年12月1日(周四)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2011年12月2日(周五) |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 告》,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日 2011年12月5日(周一)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 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 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 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为 21 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7,700 万股。参与初 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 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7
-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
4.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15:00 之前到
-
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 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4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9009893059705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8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注: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5.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网下配售、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 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0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17:45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接收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 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序,并按申购单 位(100 万股)依次配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
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周四)摇号抽签,最终将摇出 10 个号码,每 个号码可获配 100 万股股票。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 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位(100 万股);
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1,0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1,0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中止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就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事 宜发布相关公告。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配售 情况将在 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刊登的《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上述公告一经刊出,
9
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四)多余款项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15:00 后对股票配 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周 四)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股票配售对象备案 账户。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 退回;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 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周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 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对 象 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 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2.验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 对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
3.律师见证: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 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期间将 4,000 万股“永高股份”股 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18.00 元/股的 发行价格卖出。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 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 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 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
-
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 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 500 股, 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40,0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 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 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 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 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1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 201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周二)账户注册资料 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 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永高股份”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最迟须在网上申购日,即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永高股份”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1 年 11 月 30 日(T 日,周三,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帐 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 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周四),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
12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周四)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 查,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 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 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 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 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T+3 日,周一)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11 年 12 月 1 日(T+1 日,周四)至 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 (共两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 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 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1 年 12 月 2 日(T+2 日,周五)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 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1 年 12 月 5 日(T+3 日,周一),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
13
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 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 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 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均
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埭西路 2 号 邮编:318020 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0576-84277383
联系人:赵以国、任燕清
网址:http://www.yonggao.com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邮编:100088 电话:010-59366269 010-59366158 传真:010-5936628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网址:http://www.sczq.com.cn
发行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1 月 29 日
14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