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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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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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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公元股份”)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元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 、投资金额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 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 定的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 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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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6 、实施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管理层 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7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 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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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元股份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 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元股份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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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关于公元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 __ 王一鸣 潘 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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