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RA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54662_rns_2021-04-26_55cb1de7-a5a9-4b34-808b-b3a9f83cbb9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永高股份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以下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永高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活动 的相关资料,对永高股份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 核查。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高股份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永高股份填写的《内部控
1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潘 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