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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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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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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首创证券”)作为永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填写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永高股份按照《通知》的要求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 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 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 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填写 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结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永高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高股份已按照《通知》的要求对2012年度内部控 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永高股 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其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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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志勇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 奇 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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