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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ptolink Technology Inc.,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Feb 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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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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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0-00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监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韩 玉兰女士及公司监事袁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9,570,2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2%)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韩玉兰女士 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0,000 股(即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 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持本公司股份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的监事袁吟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2 月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 民先生(董事)、韩玉兰女士及公司监事袁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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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姓名 | 任职情况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高光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26,262,018 | 11.11% |
| 2 | 胡学民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24,803,234 | 10.49% |
| 3 | 韩玉兰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8,505,000 | 3.6% |
| 4 | 袁吟 | 监事 | 30,000 | 0.013%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计划
-
1、减持股东名称:高光荣、胡学民、韩玉兰
-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2016 年度
-
送转的股份。
-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0 年3
-
月4 日-2020 年6 月3 日)。
-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
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高光荣 | 500,000 | |
| 0.212% | |||
| 2 | 胡学民 | 4,700,000 | 1.988% |
| 3 | 韩玉兰 | 500,000 | 0.212% |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
7、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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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监事袁吟先生的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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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2016 年度
-
送转的股份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20 年3
-
月4 日-2020 年9 月3 日)。
5、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 行调整。)
6、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高光荣、胡学民、韩玉兰承诺:①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高光荣、胡学民承诺: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袁吟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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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上申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之股份。
2、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高光荣、胡学民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保证不会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韩玉兰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高光荣、胡学民承诺: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在锁定期满后的24 个月内,本人 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
公司股东韩玉兰承诺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在锁定期满后的24 个月内,本人 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本公告日,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袁吟先生严格遵守 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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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风险提示
1、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袁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 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 袁吟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更变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袁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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