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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ptolink Technology Inc.,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9

Apr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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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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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9-03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Jeffrey Chih Lo 先生及监事袁吟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3,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7%)的公司董 事Jeffrey Chih Lo 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1,35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7%)。其中,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 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持本公司股份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的公司监事袁 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4 月30 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Jeffrey Chih Lo 先生及监事袁 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Jeffrey Chih Lo
董事
13,500,000 5.67%
2 袁吟 监事 40,000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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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的减持计划

  • 1、减持股东名称:Jeffrey Chih Lo

  •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 年度

  • 送转的股份

  •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5、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

  • 价自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2019 年5 月9 日-2019 年11 月 26 日)

  • 6、减持数量:不超过1,350,000 股

  • 7、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公司监事袁吟先生的减持计划

  • 1、减持股东名称:袁吟

  •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 年度

  • 送转的股份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2019 年5 月27

日-2019 年11 月26 日)

  • 6、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 股

  •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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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锁定承诺

Jeffrey Chih Lo 承诺:①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 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 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袁吟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上申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之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Jeffrey Chih Lo 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24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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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

Jeffrey Chih Lo 承诺: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 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 个月;如果因未 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Jeffrey Chih Lo 先生、袁吟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Jeffrey Chih Lo 先生、袁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 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Jeffrey Chih Lo 先生、袁吟先生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Jeffrey Chih Lo 先生、袁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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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Jeffrey Chih Lo 先生、袁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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