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optolink Technology Inc.,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3, 2019
55488_rns_2019-04-23_c352024e-c9c4-451d-8c02-ff3e13929cf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文件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预计2019 年并确认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和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 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 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关于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 定,我们对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 认为,2018年公司在管理层的带领和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下,贯彻落实2018年经 营计划卓有成效,在团队建设、研发进展、业务整合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使 公司保持了稳步发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
五、关于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 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变更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鉴于《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及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且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8 人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181.335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为12.4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为8.26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 完毕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回购款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2018 年度现金 分红)。
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邵怀宗 廖 建 杨川平
2019 年4 月23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