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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9, 2017
52046_rns_2017-05-09_fd301de9-c5f4-4c27-a821-14c446bc2ec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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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額(元)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 設立股本 | 307,500,000 | 9.24 |
| 現金增資 | 538,500,000 | 16.18 |
| 盈餘轉增資 | 1,601,426,030 | 48.10 |
| 公司債轉換轉增資 | 849,761,960 | 25.52 |
| 員工認股權轉增資 | 114,055,000 | 3.43 |
| 庫藏股減資 | (82,060,000) | (2.47) |
| 合計 | 3,329,182,99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一)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二)分送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一條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三)索取方法: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及下載。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718-1234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66 號 11 樓 網站:http://www.yuanta.com.tw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173-6680 地址:臺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66 號 7 樓 網站:https://www.yuantabank.com.tw/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61-8608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86 號 3 樓 網址:http:// www.osc.com.tw
-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簽證會計師:陳宜君會計師、江忠儀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02)8101-6666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 5 段 7 號 68 樓 網站:www.kpmg.com.tw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複核律師:邱雅文律師 事務所名稱: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92-8811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176 號 4 樓 網站:-
十二、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發言人:于明仁 | 代理發言人:江碧珠 |
|---|---|
| 職稱:副總經理 | 職稱:財務部副理 |
| 電話:(03)483-7937 | 電話:(03)483-7937 |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十三、公司網址:http://www.emctw.com/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3,329,182,990 元 | 公司地址:桃園巿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 18 號 | 電話:03-483-7937 | |||||
|---|---|---|---|---|---|---|---|
| 設立日期:81 年 3 月 24 日 | 網址:http://www.emctw.com/ | ||||||
| 上市日期:87 年 11 月 27 日 | 上櫃日期:85 年 12 月 26 日 | 公開發行日期:82 年 5 月 26 日 | 管理股票日期:- | ||||
| 負責人:董事長暨總經理 董定宇 |
發言人:于明仁 職 稱:副總經理 |
職 | 代理發言人:江碧珠 稱:財務部副理 |
||||
| 股票過戶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電話:02-2361-8608 | 網址:http://www.osc.com.tw/ | |||||
|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86 號 3 樓 | |||||||
| 股票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電話:(02)2718-1234 |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66 號 11 樓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電話:(02)8101-6666 | 網址:www.kpmg.com.tw | |||||
| 陳宜君會計師、江忠儀會計師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 5 段 7 號 68 樓 | ||||||
| 複核律師:邱雅文律師 | 電話:02-2392-8811 | 網址:- | |||||
|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176 號 4 樓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 |||||||
| 評等標的 | 發行公司:不適用 | 無 |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 | 不適用 | ||
|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 無 |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 | 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108 年 6 月 10 日,任期:3 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任期:- 年(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9.23%(111 年 1 月 31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 (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 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11 年 1 月 31 日) | |||||||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董定宇 | 1.58% | 董事 | 謝孟璋 | - | ||
| 副董事長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7.65%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 | ||
| 代表人:蔡輝亮 | 0.13%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 | |||
| 董事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7.65% | 獨立董事 | 沈平 | - | ||
| 代表人:李文雄 | - | - | - | - | |||
| 工廠地址:桃園巿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 18 號 | 電話:(03)483-7937 | ||||||
| 主要產品:銅箔基板、黏合片及多層壓合板。 | 市場結構:內銷 15.34%;外銷 84.66% (110 年度)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第 28 頁 | |||||||
| 風 險 |
事 項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第 3 頁 | |||||||
| 去 ( 1 1 0 ) 年 度 ( 合 併 財 報 ) |
營業收入:38,500,026 仟元 稅前純益:6,911,896 仟元 |
稅後每股盈餘:16.50 元 | 第 64 頁 | ||||
| 本 次 募 |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
種 類 及 |
金 | 額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發 | 行 | 條 | 件 | 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及附錄一、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 | ||
| 募 集 資 |
金 用 途 及 預 計 產 |
生 效 益 |
概 | 述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1 年 3 月 8 日 | 刊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 錄§ | |
|---|---|
| 壹、公司概況… … | 1 |
|---|---|
| 一、公司簡介… | 1 |
| 二、風險事項… | 3 |
| 三、公司組織 | 6 |
| 四、資本及股份 | 16 |
|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 21 |
|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 | 22 |
|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22 |
|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22 |
|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22 |
| 十、併購辦理情形 | 22 |
|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22 |
| 貳、營運概況 | 23 |
| 一、公司之經營 | 23 |
|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不動產 | 39 |
| 三、轉投資事業 | 40 |
| 四、重要契約 | 41 |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42 |
|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受讓他公司股份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 42 |
|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畫或限制員工權利新 | |
| 股計畫應記載事項 | 42 |
|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61 |
|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肆、財務概況 |
61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62 |
|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62 71 |
|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71 |
|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 72 |
| 伍、特別記載事項 | 76 |
|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76 |
| 二、委託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 | |
| 之評等報告 | 76 |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 76 |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 76 |
頁次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 76 |
|---|---|
|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 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
76 |
|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 76 |
|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 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
76 |
|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
76 |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 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76 |
| 十一、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 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 |
|
| 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 76 |
| 十二、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價圈購對外公開 承銷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 |
|
| 對象之聲明書 | 76 |
|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76 |
| 十四、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各方面具備專業知 識及豐富經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 |
|
| 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出具意見者,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 十五、上市上櫃公司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應記載事項 |
78 |
|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 78 99 |
| 一、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 99 |
柒、附錄
- 一、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轉換價格計算書
- 三、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 四、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 五、109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 六、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 七、承銷商、發行公司及其相關人員等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 八、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 九、承銷商對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承諾書
壹、公司概況
- 一、公司簡介
- (一)設立日期
中華民國(以下同)81 年 3 月 24 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 18 號,電話:(03)483-7937。
工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 18 號,電話:(03)483-7937。
- (三)公司沿革
- 民國81年 召開第一次發起人會議通過合資協議,公司章程並訂定81年2月25日 為繳納股款期限。 召開第二次發起人會議選舉董監事召開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選舉朱
厚人為董事長。 民國82年 股東臨時會通過增資新台幣壹億貳仟貳佰伍拾萬元,增資後資本額 為新台幣肆億參仟萬元。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82建一字第075808號函核發工廠登記證,編號99 -079038-00。 股東臨時會通過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並依照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條規
定,選任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 民國84年 股東臨時會通過,為拓展業務,創造更大利潤,將擴建廠房,購置機
- 器設備,擬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貳億壹仟萬元,增資後資本額為新台 幣陸億肆仟萬元正。 證期會為活絡股票上櫃市場並積極鼓勵合乎標準之公司上櫃,本公 司已符合上櫃標準,於84年度申請上櫃輔導作業。 董事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將監察人數由兩人增為三人。該年股東會 選出第三屆董監事,並由新任董事選出董事長。
- 民國85年 股票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本公司股票於櫃檯巿場開始交易。 董事會通過八十六年度利用現有土地擴增設備。 民國86年 召開八十六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
-
- 現金增資新台幣柒仟萬元,發行新股柒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溢價發行每股新台幣35元。
-
- 民國八十七年申請上櫃轉上市。
-
- 為拓展商機,擴充業務範疇擬從事各項國內外轉投資業務。
- 民國87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第四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朱 厚人先生連任董事長。
本公司股票於集中巿場開始交易。
- 民國90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五屆董事及監察人,第五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朱 厚人先生為董事長。
- 民國91年 股東常會通過以法定公積新台幣18,280,038元彌補九十年度全部虧損。
-
民國92年 股東常會通過以資本公積新台幣61,010,761元及法定公積新台幣 56,449,987元彌補九十一年度全部虧損。 第五屆第十八次董事會原董事長朱厚人退休,推舉董何美卿女士繼 任董事長職務。
-
民國93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第六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蔡 輝亮先生為董事長,董定宇先生為副董事長。
- 民國94年 新竹廠啟用,投入多層壓合板製造。
- 民國95年 第六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通過組織架構重整,由原EMC-HOLDING 控制之子公司-大上海、大珠海及EMC-HK改由大珠海控制大上海、 EMC-HK及大中山。
- 民國96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七屆董事及監察人,第七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蔡 輝亮先生為董事長,董定宇先生為副董事長。 盈餘轉增資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274,997,960元,增資後實收 資本額2,383,918,790元。
- 民國97年 庫藏股減資23,180,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369,331,320元。 盈餘轉增資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214,708,230元,實收資本額 增至2,575,447,020元。
- 民國98年 庫藏股減資28,880,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546,567,020元。 盈餘轉增資、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135,116,740元, 實收資本額增至2,681,683,760元。
- 民國99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八屆董事及監察人,第八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蔡 輝亮先生為董事長,董定宇先生為副董事長。 盈餘轉增資、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163,450,840元, 實收資本額增至2,845,134,600元。
- 民國100年 盈餘轉增資、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180,297,340元, 實收資本額增至3,025,431,940元。
- 民國101年 庫藏股減資30,000,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995,431,940元。 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68,492,650元,實收資本額增 至3,063,924,590元。
- 民國102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第九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蔡 輝亮先生為董事長,董定宇先生為副董事長。 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51,783,700元,實收資本額增 至3,115,708,290元。
- 民國103年 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20,303,110元,實收資本額增 至3,136,011,400元。
- 民國104年 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37,220,000元,實收資本額增 至3,173,231,400元。
- 民國105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十屆董事,第十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董定宇先生 為董事長,蔡輝亮先生為副董事長。
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15,580,000元,實收資本額增至3,188,811,400元。
民國106年 員工認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7,713,180元,實收資本額增 至3,196,524,580元。
董事會通過轉投資設立「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民國107年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興建破土。
- 民國108年 股東常會選舉第十一屆董事,第十一屆第一次董事會並推舉董定宇 先生為董事長,蔡輝亮先生為副董事長。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投入量產。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556,060元,實收資本額增至3,197,080,640元。
民國109年 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全數轉換完成,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 通股132,102,350元,實收資本額增至3,329,182,990元。
二、風險事項
(一)風險因素
- 1.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 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 110 年度利息費用為 76,323 仟元,佔營業收入比重為 0.20%,其對公司影響甚微,因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借款多採浮動利率基礎, 並未有透過利率交換合約將浮動利率轉為固定利率之情形。本公司及子公 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評估銀行及各幣別借款利率, 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本,同時配合強 化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2)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 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 亦有美金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以 本公司及子公司 110 年度淨兌換損失為 42,837 仟元,佔營收比重為 0.11%, 可知匯率波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影響極低。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然 避險為原則,依據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外幣 資產與負債部位之差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本公司及子公司多以 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遠期外匯、貨幣交換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並密切注意匯率之趨勢,作為調節外匯部位之參考。
(3)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損益未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響。
2.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 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除對轉投資之子公司有資金貸與及融資背書保證外,並無從事任何 高風險、高槓桿投資之情事,相關政策執行除審慎評估、定期回報及控管外, 本公司及子公司另訂『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等規範以資遵循。隨著子 公司之獲利,將逐步降低背書保證金額。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持有之外幣部位 不定期作匯率變動之避險,且以遠期外匯買賣為主,上述衍生性商品操作,均 已依『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並無重大異常之情事,故對本公司及 子公司之財務狀況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3.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未來研發計畫項目 | 預計再投入 研發費用 |
預定完成時間 | 影響未來研發 得以成功之 主要因素 |
|
|---|---|---|---|---|
| 1. 自駕車高頻毫米波應用雷達基材 | ||||
| 2. 電動車快速充電之耐高電壓基材 | 產品各階段認 | |||
| 3. 高階 | AIP 封裝用低損耗載板基材 | 850,000 仟元 | 111 年第 4 季 |
證與市場需求 |
| 4. 具導熱高速傳輸環保基材 |
本公司及子公司堅持綠化環保經營理念,未來研發計畫持續著重環保與節 能。
4.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 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來遵循國內相關現行法令規範,相關人員亦隨時注意法 令之變動,以供管理階層參考,故國內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本公司及子公司 均能即時掌握並有效因應,亦無任何特別影響。
5.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之情形,並視 情形指派專人或專案小組評估研究對於公司未來發展及財務業務之影響性暨 因應措施,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重要科技改變(包括資通 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致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6.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 因應措施
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近年並無形象改變致對企業管理產生危機之情事。 7.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 施
本公司截至目前並無併購之計劃。
8.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 施:
因應公司集團營運成長需求,經 109 年 10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擴增台光電 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二期產能,預計至 111 年第二季月產能可達 90 萬張/月。 目前 5G 產業帶動下游 PCB 產業成長,本擴增案有助本公司業務推廣。
9.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從事印刷電路板關鍵材料之製造、加工及銷售業務, 主要產品為銅箔基板、黏合片及多層壓合板等產品。銷售客戶以國內外 PCB 大 廠為主,而與進貨廠商皆保持良好關係,以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 止之進銷貨情形觀之,尚無進銷貨集中之情事。
- 10.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 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11.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 應措施:無此情事。
12.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 1.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 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 形:無此情事。
-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 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 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 大影響者:無此情事。
-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 前辦理情形:無此情事。
-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 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 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事。
- (四)其他重要事項:無。
三、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組織結構

2.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董事長室 | 統籌集團營運及策略規劃。 |
|---|---|
| 總經理室 | 負責年度經營方針及管理策略、經營績效之評核及 |
| 分析、重大投資案之規劃。 | |
| 稽核室 | 執行集團一切內部稽核規劃並提供制度改善建議。 |
| 統籌集團財會作業等規劃及管理、投資人關係業務 | |
| 集團財會 | 管理等事宜。 |
| 集團人資 | 統籌集團人力資源、訓練、總務及福利制度之規劃 |
| 等事宜。 | |
| 集團資訊 | 統籌集團資訊作業規劃及管理等事宜。 |
| 研發中心 | 負責統合規劃及管理集團所屬各地研發單位之運 |
| 作。 | |
| 行銷中心 | 負責集團產品市場調查及行銷策略規劃發展事宜。 |
| 集團採購 | 審核及規劃年度採購計畫、採購項目及相關專案 |
| 等。 | |
| 集團品保 | 負責集團品質系統之整合並建立相關產品特性資料 |
| 庫等。 | |
| 各事業部 | 執行年度經營方針、目標及經營管理策略及環安衛 |
| (觀音、代工、昆山、中山、黃石) | 等事宜。 |
1.關係企業圖
110 年 12 月 31 日

2.與關係企業之關係及相互持股情形
| 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
|---|---|---|---|
| ------------------------------ | -- | -- | -- |
| 投資公司持有股權 | 持有本公司股權 | ||||||||
|---|---|---|---|---|---|---|---|---|---|
| 投資公司 | 關係企業 名稱 |
與本公司 關係 |
實際投資 金額 |
股數 | 比率 (%) |
實際投資 金額 |
股數 | 比率 (%)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 |
子公司 | 1,179,111 36,256,950 | 100.00 | - | - | - | |||
| 本公司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2,440 20,020,000 | 100.00 | - | - | -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 |
子公司 | 761,482 26,310,000 | 100.00 | - | - | -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孫公司 | 935,551 33,798,821 | 100.00 | - | - | -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孫公司 | 914,313 18,161,515 | 99.79 | - | - | - |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孫公司 | 454,976 16,437,000 | 100.00 | - | - | - | |||
| EMC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 |
孫公司 | 726,738 26,255,000 | 100.00 | - | - | - | ||
| INTERNATIONA L HOLDING INC. |
EMC USA Holding Incorporated |
孫公司 | - | - | 100.00 | - | - | - |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孫公司 | 725,136 | 註 | 100.00 | - | - | - |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司 |
孫公司 | 650,816 | 註 | 99.79 | - | - | - |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孫公司 | 440,613 | 註 | 100.00 | - | - | -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 限公司 |
孫公司 | 601,858 | 註 | 100.00 | - | - | - |
註:係有限公司,無股份發行。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年 111 |
1 月 31 |
單 日 ; 位 |
:股 | ||||||||||||||
|---|---|---|---|---|---|---|---|---|---|---|---|---|---|---|---|---|---|
| 、未 配 偶 |
成 年 子 |
利 用 他 |
義 名 人 |
具 配 偶 |
或 二親 |
等 以內 |
得 經 理 人取 |
||||||||||
| 就 | 持 有 股 |
份 | 持 有 |
女 股 份 |
有 | 持 股 份 |
兼 其 前 任 公 司 目 他 |
關 係 |
經 理 之 |
人 | 員 權 工認 股 |
||||||
| 職 稱 |
籍 國 |
姓 名 |
性別 | 任日 期 |
持 | 持 | 持 | 學 要 經 ( ) 歷 主 |
職 務 之 |
情 憑 證 形 |
備註 | ||||||
| 數 股 |
股比 率 |
數 股 |
股比 率 |
數 股 |
股比 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總 經 理 |
華民 中 |
關 恩 祥 |
男 | 110 .8.1 6 |
51, | 0.0 2% |
0.0 0% |
0.0 0% |
成 學 應 學 系 功 大 用 化 |
台 光 昆 ( 山) 、 |
- | - | - | - | 註 | ||
| 國 | 222 | 29 | 0 | 寶 製 利 得 股 份 有 公 司 造 廠 長 限 |
黃 台 光 總 ( ) 經 理 石 |
||||||||||||
| 資 深 |
中 華 |
美 學工 博 國 Un ive rsit f S her n C alif ia 化 程 士 out y o orn |
|||||||||||||||
| 副 總 經 理 |
民 國 |
孫 綬 昶 |
男 | 107 .8.9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海 鴻 資 虹晶 ( ) 副 總 深 |
- | - | - | - | - | - |
| 事 業 友 達 副 總 群 總 / 經 理 |
|||||||||||||||||
| 副 總 經 理 |
華民 中 |
義 彭 仁 |
男 | 100 .4.1 |
147 774 , |
0.0 4% |
0 | 0.0 0% |
0 | 0.0 0% |
系 美 學 學 國 LA MA R 大 化 碩 士 |
- | - | - | - | - | - |
| 副 總 經 理 |
國 | 美 學 企研 國 紐約 大 碩 士 |
|||||||||||||||
| 兼 務 ( 任 財 |
中 華 |
于 明 仁 |
男 | 108 .2.1 4 |
0.0 0% |
5, | 0.0 0% |
0.0 0% |
所 智 康 資 富 / 深 副 總 |
- | - | - | - | - | - | ||
| 管 主 ) |
民 國 |
0 | 000 | 0 | 中 背 事 業 強 光 電 財 務 長 光 模 群 總 / 組 經 理 |
||||||||||||
| 美 國 Du ke Un ive rsit Ma f S cie ste r o nce y |
|||||||||||||||||
| 副 總 經 理 |
華民 中 |
莊 欣 穎 |
男 | 109 .3.1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海 珠 茂 宏 科 技 /總 經 理 |
中 台 光 山 |
- | - | - | - | - |
| 國 | 寶 光 移 動 ead B U H |
專 案 副 總 經 理 |
|||||||||||||||
| 中 | 中 學 機 械工 系 大 程 山 |
||||||||||||||||
| 副 總 經 理 |
華民 國 |
蘇 暉 皓 |
男 | 109 .7.0 1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營 科 技 股 ( ) 運 長 正文 |
- | - | - | - | - | - |
| 副 總 經 理 |
華民 中 |
周 立明 |
男 | 109 .5.1 9 |
9, 79 |
0.0 0% |
0.0 0% |
0.0 0% |
灣 台 大 學 材 料工 學 究 程 研 所 |
- | - | - | - | - | - | ||
| 國 | 1 | 0 | 0 | 台 光 電 發 處 處 長 子 股 ( ) 公 司 研 |
|||||||||||||
| 副 總 經 理 |
中 華 |
中 學 資 管 大 理所 山 訊 |
|||||||||||||||
| 民 國 |
林 育 賢 |
男 | 110 .5.1 7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中 磊 電 子 總 監 |
- | - | - | - | - | - | |
| 處 長 元 太 科 技 |
|||||||||||||||||
| 副 總 經 理 |
中 華 |
建 成 林 |
男 | 110 .8.2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ive rsit f T Ar lin BA Un EM ton y o exa s, g |
- | - | - | - | - | - |
| 民 國 |
總 Bo s T rad ing Sh hai Co . Lt d 經 理 urn ang |
||||||||||||||||
| 總 副 經 理 |
中 華 |
110 | 0.0 | 0.0 | 0.0 | 台 灣 業 學 機 械 技 術 院 所 工 |
|||||||||||
| 民 國 |
永 得 楊 |
男 | .9.6 | 22, 049 |
1% | 0 | 0% | 0 | 0% | 處 台 光 電 子 材 料 股 總 協 、觀 音 廠 銷 協 ( ) 經 理 室 理 行 處 處 處 處 廠 銷 資 長 、觀 音 廠 銷 資 長 理 、昆 行 深 行 深 山 |
- | - | - | - | - | - | |
| 副 總 經 理 |
商 機 械工 成 功工 科 程 |
||||||||||||||||
| 中 華 |
李 南 德 |
男 | 110 .9.1 3 |
2, | 0.0 0% |
0.0 0% |
0.0 0% |
中 製 處 製 處 台 光 電 子 材 料 股 廠 造 協 、昆 廠 造 ( ) 山 理 山 |
- | - | - | - | - | - | |||
| 民 國 |
000 | 0 | 0 | 製 處 處 協 、黃 廠 資 長 理 造 深 石 |
|||||||||||||
| 處 長 |
|||||||||||||||||
| 公 司 ( 治 理 |
中 華 |
張 麗 秋 |
女 | 109 .3.2 0 |
23, 984 |
0.0 1% |
0 | 0.0 0% |
0 | 0.0 0% |
海 東 學 會 系 大 計 |
- | - | - | - | - | - |
| 管 主 ) |
民 國 |
台 光 電 子 股 公 司 稽 核 ( ) 經 理 |
|||||||||||||||
| 中 | 104 .3.1 6 |
0.0 0% |
0.0 0% |
0.0 0% |
士 | - | |||||||||||
| 會 管 計 主 |
華民 國 |
嚴 秀 珠 |
女 | 0 | 0 | 0 | 中 學 會 系 原 大 計 碩 |
- | - | - | - | - | |||||
| 董 :公 司 註 |
事 長 與 |
總 或 經 理 |
當 職 相 |
( 最 務 者 高 |
) 為 經 理 人 |
同 一人 |
為 偶 、互 配 |
或 一親 |
等 屬 親 者 |
,應 明 說 |
其 原 因 、合 性 要 性 因 應 措 施 例 增 獨 理 及 ( 如 加 立 、必 |
董 事 席 次 ,並 應 有 過 |
半 董 事 數 |
未 兼 任 |
員 工或 |
等 經 理 人 |
方 |
式)之相關資訊:本公司已於110 年 7 月 2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關恩祥擔任總經理一職,故不適用本項說明。
(四)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董事
111年
| 年 1 1 1 1 月 3 |
1 單 日 ; |
:股 位 |
﹪ ; |
||||||||||||||||
|---|---|---|---|---|---|---|---|---|---|---|---|---|---|---|---|---|---|---|---|
| 職 稱 |
籍 或 國 |
名 姓 |
性 別年 |
任日 選 |
任 期 |
次選 初 |
選 任 持 有 股 份 ( |
時 1) 註 |
持 有 在 股 現 |
數 | 、未 偶 配 在 女 現 |
成 年 子 持 有 股 份 |
利 用 義 名 股 |
他 人 持 有 份 |
( 學 ) 要 歷 主 經 |
兼 前 任 本 公 司 目 及 |
或 具 偶 配 係 關 內 之 、董 事 管 或 |
等 二親 以 其 他 主 監 察 人 |
備 註 |
| 地 冊 註 |
齡 | 期 | 任日 期 |
股 數 |
持 股比 率 |
股 數 |
持 股比 率 |
股 數 |
持 股比 率 |
股 數 |
持 股比 率 |
其 公 司 職 務 他 之 |
職 稱 姓 |
名 關 係 |
|||||
| 董 事 長 |
華民 中 國 |
董 定 宇 |
男63 | 108 .6.1 0 |
年 3 |
90. 5.2 5 |
5, 265 766 , |
1.6 5 |
5, 265 766 , |
1.5 8 |
15, 842 |
0.0 0 |
0 | 0.0 0 |
美 史 佛 學工 博 國 丹 大 程 士 合 學 州 聖 西 州 立大 助 理 教 授 加 |
- | - | - | |
| 董 | 中 華 民 國 |
宇 昌 投 資 股 ( ) 公 司 |
- | 108 .6.1 0 |
年 3 |
5 93. 6.2 |
25, 47 1, 477 |
7.9 7 |
25, 47 1, 477 |
5 7.6 |
- | 0 | 0.0 0 |
- | - | - | - | ||
| 事 副 長 |
中 華 民 國 |
代 表 :蔡 亮 人 輝 |
男68 | 108 .6.1 0 |
年 3 |
93. 6.2 5 |
376 244 , |
0.1 2 |
447 244 , |
0.1 3 |
0 | 0.0 0 |
0 | 0.0 0 |
華 清 大 學 工碩 士 化 台 燿 科 股 公 司 總 技 ( ) 經 理 |
- | - | - | |
| 華民 中 國 |
資 宇 昌 投 ) 公 股 ( 司 |
- | 108 .6.1 0 |
年 3 |
93. 6.2 5 |
25, 47 1, 477 |
7.9 7 |
25, 47 1, 477 |
7.6 5 |
- | 0 | 0.0 0 |
- | - | - | - | |||
| 董 事 |
中 華 民 國 |
表 :李 代 雄 人 文 |
男75 | 108 .6.1 0 |
年 3 |
105 .6.2 5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系 淡江 學 學工 大 化 程 董 事 欣 興 電 子 灣 台 德 聯 高 科 股 公 司 ( ) Pre sid ent |
灣 會 顧 台 電 路 板 協 問 |
- | - | |
| 董 事 |
華民 中 國 |
謝 璋 孟 |
男55 | 108 .6.1 0 |
年 3 |
93. 6.2 5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美 哥 倫 學 事 務 國 比亞 大 國 際 碩 士 食 業 發 究 董 事 財 團 法人 展 長 品 研 所 工 森 豪 中 華 董 事 財 團 法人 艾 獎 金 協 會 民 國 中 華 業 總 會 事 民 國 全 國 理 工 |
有 董 事 駿 瀚 生 股 份 公 司 長 化 限 東 業 董 事 台 興 股 份 有 公 司 副 長 限 |
- | - | |
| 董 事 獨 立 |
華民 中 國 |
平 沈 |
男73 | 108 .6.1 0 |
年 3 |
105 .6.2 5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美 佛 學 商 學 哈 大 碩 士 國 院 師 界 務 分 析 世 銀 行 財 資 管 國 際 銀 公 司 投 主 美 商 摩 執 董 事 根 史 利 公 司 行 旦 中 華 業 開 發 副 總 銀 行 經 理 工 發 資 開 國 際 投 公 司 總 經 理 |
中 鼎 股 ( ) 公 司 工程 董 事 遠 東 董 事 新 股 公 司 獨 世 紀 ( ) 立 遠 東 商 業 國 際 銀 行 股 (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
- | - | |
| 董 事 獨 立 |
華民 中 國 |
謙 鄭 敦 |
男60 | 108 .6.1 0 |
年 3 |
108 .6.1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管 美 哥 倫 大 學 企 碩 士 國 比亞 UM C C ital Co rati ap rpo on 總 經 理 管 資 董 事 聯 合 顧 問 投 股 公 司 、總 理 ( ) 經 理 Mo n S ley As ia L imi ted tan rga 執 董 事 灣 行 及 台 總 經 理 董 事 ldm hs A sia 執 行 Go Sac L.L .C. an |
鼎 資 董 事 閎 本 股 公 司 長 ( ) 董 事 鼎 創 業 資 長 士 投 股 ( ) 公 司 董 事 公 信 電 子 股 ( ) 公 司 長 華 董 事 星 光 通 科 技 股 長 ( ) 益 董 事 登 科 技 股 ( ) 公 司 獨 立 線 纜 董 事 大 亞 電 電 股 (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洲 聚 合 股 公 司 獨 亞 ( ) 立 復 盛 應 董 事 用 科 技 股 ( ) 公 司 |
- | - | |
| 董 事 獨 立 |
華民 中 國 |
蔡 榮 棟 |
男69 | 108 .6.1 0 |
年 3 |
108 .6.1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0 | 0.0 0 |
美 第 學 管 國 印 安 納 大 企 碩 士 大 眾 行 總 銀 經 理 台 新 金 事 業 群 總 /台 新 銀 行 法 經 理 銀 行 總 經 理 意 德 志 行 台 分 行 執 行 副 總 暨 銀 北 經 理 業 金 處 處 長 企 融 合 資 瑞 士 聯 銀 行 台 北 分 行 深 副 總 經 理 業 處 處 暨 企 金 長 融 |
華 董 事 長 科 技 股 ( ) 公 司 董 事 金 像 電 子 股 公 司 ( ) 智 董 事 揚 科 技 股 ( ) 公 司 獨 立 商 美 壽 邦 保 險 股 ( ) 公 司 獨 三 人 立 董 事 |
- | - |
-
監察人資料: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
-
董事及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1 年 1 月 31 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率 宇昌投資股份公司 宇盛投資有限公司(100.00%)
4. 上表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1 年 1 月 31 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率 |
|---|---|
| 宇盛投資有限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達騰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5.董事資料
| 姓名 | 條件 | 專業資格(註 1) | 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註 2)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董 | 事 | 董定宇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加州聖合西州立大學助理教授 | (6)(8)(9)(10) | 1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11)(12) | |||||
| 董 | 事 | 蔡輝亮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台燿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 (1)(3)(4)(5)(6)(8)( | -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9)(10)(11) | |||||
| 董 | 事 | 李文雄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欣興電子董事 | (1)(2)(3)(4)(5)(6) | -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台灣德聯高科(股)公司 President | (7)(8)(9)(10)(11) | ||||
| 董 | 事 | 謝孟璋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董 | (1)(2)(3)(4)(5) | -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事長 | (6)(7)(8)(9) | ||||
| 財團法人艾森豪獎金中華民國協 | (10)(11)(12) | |||||
| 會董事 | ||||||
|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 | ||||||
| 獨立董事 | 沈平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世界銀行財務分析師 | (1)(2)(3)(4)(5) | - |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國際銀公司投資主管 | (6)(7)(8)(9) | ||||
| 美商摩根史旦利公司執行董事 | (10)(11)(12) | |||||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副總經理 | ||||||
| 開發國際投資公司總經理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UMC Capital Corporation | (1)(2)(3)(4)(5) | 2 |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總經理 | (6)(7)(8)(9) | ||||
| 聯合管理顧問投資(股)公司董 事、總經理 |
(10)(11)(12) | |||||
|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 ||||||
| 執行董事及台灣總經理 | ||||||
| Goldman Sachs Asia L.L.C.執行董 | ||||||
| 事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大眾銀行總經理 | (1)(2)(3)(4)(5) | 2 | |
| 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台新銀行法金事業群總經理/台新 | (6)(7)(8)(9) | ||||
| 銀行總經理 | (10)(11)(12) | |||||
| 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執行副總經 | ||||||
| 理暨企業金融處處長 | ||||||
| 瑞士聯合銀行台北分行資深副總 | ||||||
| 經理暨企業金融處處長 |
註 1:本公司於 105 年 6 月 13 日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替代監察人。
註 2:各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 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 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 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 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 限)。
-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 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 兼任者,不在此限)。
-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 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以上,未超過 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 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 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 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 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11)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6.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依據「公司治理守則」與「董事選舉辦法」 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本公司共有 7 席董事, 包含 3 席 獨立董事;成員具備財金、商務、產業技術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 專業。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 1 位占比為 14%,2 位獨立董事任期年 資在 3 年以下,1 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 4-6 年,2 位董事年齡在 70 歲 以上,4 位在 60~69 歲,1 位在 60 歲以下。董事全數為男性,中華民國 籍。110 年度達成管理目標。更多董事會成員多元情形如下:
| 多元化核心項目 | |||||||
|---|---|---|---|---|---|---|---|
| 職稱 | 姓名 | 營運判斷 | 經營管理 | 財務會計 | 產業知識 國際巿場觀 領導決策 | ||
| 董事長 | 董定宇 | | | | | | |
| 董事 | 蔡輝亮 | | | | | | |
| 董事 | 李文雄 | | | | | | |
| 董事 | 謝孟璋 | | | | | | |
| 獨立董事 | 沈平 | | | | |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 | | |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 | | | |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共有 7 席董事,包含 3 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比為 43%,獨立董事成員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 情事,本公司董事間皆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五)發起人:公司設立已逾 3 年,故不適用。
(六)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110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之酬金
(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董 事 |
金 酬 |
A | C 、B 及 、 |
兼 員 任 相 關 金 工領 取 酬 |
A 、B 、C 、 D 、E 、F 及 |
|||||||||||||||||
|---|---|---|---|---|---|---|---|---|---|---|---|---|---|---|---|---|---|---|---|---|---|---|
| 職 稱 |
名 姓 |
報 | ( ) 酬 A |
職 退 |
退 休 金 ( B ) |
董 事 |
勞 酬 ( C ) |
業 | 務 執 行 費 用 ( D ) |
等 D 額 及 純 益 |
項 總 四 占 後 稅 比 例 之 |
薪 資 特 支 及 |
、獎 金 費 等 ( ) E |
職 退 |
退 休 金 ( F ) |
員 工酬 |
勞 ( G ) |
等 G 額 及 純 益 |
總 項 七 占 後 稅 例 比 之 |
來 領 取 自 子 公 司 外 以 轉 資 投 |
||
| 本 務 報 本 財 財 公 告 公 告 內 所 有 司 公 司 司 |
務 報 |
本 公 |
務 報 財 |
本 | 務 報 財 |
本 | 務 報 財 |
本 公 |
務 報 財 |
本 | 務 報 財 |
本 公 司 |
務 財 |
報 告 內 有 公 司 所 |
務 報 財 |
事 業 或 母 公 司 |
||||||
| 內 所 有 公 司 |
司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公 司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公 司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司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公 司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金金 現 額 |
票金 股 額 |
金金 現 額 |
票金 股 額 |
本公 司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金 酬 |
|||||
| 董 事 長 |
董 宇 定 |
|||||||||||||||||||||
| 董 事 副 長 宇 資 ( ) 代 表 昌 投 股 公 司 人 |
蔡 輝 亮 |
39, | 39, | 60, | 61, | |||||||||||||||||
| 董 事 資 ( ) 表 宇 昌 投 股 公 司 代 人 |
李 雄 文 |
0 | 0 | 0 | 0 | 39, 400 |
39, 400 |
279 | 279 | 679 0.7 2% |
679 0.7 2% |
17, 324 |
18, 184 |
1, 440 |
1, 440 |
1, 967 |
0 | 1, 967 |
0 | 410 1.1 0% |
270 1.1 2% |
無 |
| 董 事 |
璋 謝 孟 |
|||||||||||||||||||||
| 沈 平 |
||||||||||||||||||||||
| 獨 立 董 事 |
鄭 敦 謙 |
0 | 0 | 0 | 0 | 23, 640 |
23, 640 |
203 | 203 | 23, 843 0.4 3% |
23, 843 0.4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3, 843 0.4 3% |
23, 843 0.4 3% |
無 |
| 蔡 榮 棟 |
||||||||||||||||||||||
| 董 事 策 1.獨 金 政 酬 給 付 立 |
、制 度 |
、標 準 與 |
結 構 ,並 |
依 所 |
擔 負 職 責 之 |
、風 險 |
、投 時 入 |
間 等 因 |
素 敘 明 |
與 給 付 酬 |
金 數 關 額 之 |
聯 性 : |
||||||||||
| 董 事 董 本 公 司 一般 獨 及 立 |
事 報 之 |
,由 酬 |
薪 資 報 酬 |
員 委 會 |
議 審 各 |
董 事 對 |
營 參 公 司 運 |
與 度 程 |
貢 獻 價 及 |
值 ,並 |
參 營 酌 公 司 |
績 運 效 |
業 暨 同 通 |
常 水 準 |
情 支 付 形 |
後 提 出 建 |
議 提 交 |
董 事 會 決 |
議 。 |
|||
| 表 揭 露 外 ,最 年 度 2.除 上 近 |
董 公 司 |
事 為 財 |
務 報 告 內 |
有 所 |
提 公 司 供 |
務 服 ( 如 |
屬 擔 非 員 任 |
工之 | 顧 問 等 ) 領 |
取 酬 之 |
金 :無 。 |
酬金級距表
| 董 事 |
姓 名 |
|||
|---|---|---|---|---|
| 董 事 本 各 個 金 給 付 公 司 酬 級 距 |
前 金 總 項 酬 四 |
額 ( A+ C+ ) B+ D |
前 金 總 項 酬 額 ( A+ 七 |
C+ G ) B+ D+ E+ F+ |
| 本 公 司 |
務 報 告 有 財 內 所 公 司 |
本 公 司 |
務 報 告 有 財 內 所 公 司 |
|
| 低 於 1, 0 0 0, 0 0 0 元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含 ) ( 含 ) 1, 0 0 0, 0 0 0 元 2,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含 ) ( 含 ) 2, 0 0 0, 0 0 0 元 3, 5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 ) 含 含 3, 5 0 0, 0 0 0 元 5,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無 | 無 |
| 蔡 亮 、李 、謝 璋 輝 雄 孟 文 、 |
蔡 亮 、李 、謝 璋 輝 雄 孟 文 、 |
蔡 亮 、李 、謝 璋 輝 雄 孟 文 、 |
蔡 亮 、李 、謝 璋 輝 雄 孟 文 、 |
|
| ( ) ( ) 含 含 5, 0 0 0, 0 0 0 元 1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鄭 謙 、蔡 榮 棟 沈 平 敦 |
、鄭 謙 、蔡 榮 棟 沈 平 敦 |
、鄭 謙 、蔡 榮 棟 沈 平 敦 |
、鄭 謙 、蔡 榮 棟 沈 平 敦 |
| ( ) ( ) 含 含 1 0, 0 0 0, 0 0 0 元 1 5,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 ) 含 含 1 5, 0 0 0, 0 0 0 元 3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董 定 宇 |
董 定 宇 |
無 | 無 |
| ( 含 ) ( 含 ) 3 0, 0 0 0, 0 0 0 元 5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董 定 宇 |
董 定 宇 |
| ( ) ( ) 含 含 5 0, 0 0 0, 0 0 0 元 1 0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無 | 無 |
| 1 0 0, 0 0 0, 0 0 0 元 上 以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 計 |
7 | 7 | 7 | 7 |
(2)監察人之酬金:本公司於105 年 6 月 13 日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替代監察人。
2.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薪 資 |
( A ) |
職 退 退 ( 註 |
休 金 ( B ) 2 ) |
獎 費 特 支 |
金 及 等 ( C ) |
員 酬 工 ( 註 |
勞 金 額 ( D ) 1 |
) | A 、B C 、 總 占 項 額 及 例 比 之 |
等 及 D 四 後 益 純 稅 % ) ( |
來 領 取 自 子 公 外 司 以 |
|||
|---|---|---|---|---|---|---|---|---|---|---|---|---|---|---|
| 職 稱 |
名 姓 |
本 公 司 |
務 報 財 告 內 所 |
本 公 司 |
務 報 財 告 內 所 |
本 公 司 |
務 報 財 告 內 所 |
本 公 金 現 |
司 票 股 |
務 報 財 有 所 金 現 |
告 內 公 司 票 股 |
本 公 司 |
務 報 財 告 內 所 |
資 轉 投 事 業 或 母 公 司 |
| 有 公 司 |
有 公 司 |
有 公 司 |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有 公 司 |
金 酬 |
||||||
| 總 經 理 註 ( 3 ) |
董 定 宇 |
|||||||||||||
| 總 經 理 ( 3 ) 註 |
關 恩 祥 |
|||||||||||||
| 資 副 總 深 經 理 |
孫 綬 昶 |
|||||||||||||
| 副 總 經 理 |
義 彭 仁 |
|||||||||||||
| 副 總 經 理 |
于 明 仁 |
|||||||||||||
|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
莊 欣 穎 立 |
|||||||||||||
| 副 副 總 經 理 |
周 明 蘇 暉 皓 |
|||||||||||||
| 副 總 經 理 |
育 賢 林 |
|||||||||||||
| 總 副 經 理 |
建 成 林 |
1 3 1, 8 7 |
1 3 8 6, 9 |
|||||||||||
| 總 副 經 理 |
永 楊 得 |
3 1, 3 0 7 |
3 5, 7 4 0 |
2, 7 7 3 |
2, 7 7 3 |
7 7, 5 9 6 |
7 8, 4 2 2 |
2 0, 0 5 0 |
0 | 2 0, 0 5 0 |
0 | 9 2. 4 0 % |
5 2. 4 9 % |
無 |
| 副 總 經 理 |
李 德 南 |
|||||||||||||
| 副 總 經 理 |
||||||||||||||
| 職 離 ( 1 1 0. 3 0 ) 6. |
禮 剛 王 |
|||||||||||||
| 總 副 經 理 職 ( 1 1 0. 3 0 離 ) 9. |
潘 建 成 |
|||||||||||||
| 副 總 經 理 職 離 ( 1 1 0. 9. 3 0 ) |
黎 俊 麟 |
|||||||||||||
| 副 總 經 理 職 離 ( 1 1 0. 5. 2 8 ) |
李 琦 淑 |
註1:上述係揭露最近年度(110 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註2:退職退休金係為本公司屬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撥數。
註 3:本公司於 110 年7 月 2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原資深副總經理關恩祥擔任總經理一職
酬金級距表
|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副 總 金 給 付 經 理 及 經 理 酬 級 距 |
總 副 經 理 及 |
總 名 經 理 姓 |
|---|---|---|
| 本 公 司 |
務 報 告 有 公 司 財 內 所 |
|
| 低 於 1, 0 0 0, 0 0 0 元 |
禮 、黎 俊 麟 、李 琦 剛 淑 王 |
黎 俊 麟 、李 琦 淑 |
| ( 含 ) ( 含 ) 1,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元 元 不 ~ |
無 | 禮 剛 王 |
| ( 含 ) ( 含 ) 2, 0 0 0, 0 0 0 元 3, 5 0 0, 0 0 0 元 不 ~ |
建 潘 成 |
建 潘 成 |
| ( ) ( ) 含 含 3, 5 0 0, 0 0 0 元 5, 0 0 0, 0 0 0 元 不 ~ |
建 成 林 |
建 成 林 |
| ( ) ( ) 含 含 5, 0 0 0, 0 0 0 元 1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義 孫 、彭 、莊 綬 昶 仁 、周 明 、于 明 仁 欣 穎 立 、 蘇 育 賢 、李 德 南 暉 皓 、林 、楊 永 得 |
義 、蘇 孫 、彭 綬 昶 仁 、周 明 、于 明 仁 暉 皓 立 、 育 賢 、李 德 南 林 、楊 永 得 |
| ( ) ( ) 含 含 1 0, 0 0 0, 0 0 0 元 1 5,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莊 欣 穎 |
| ( ) ( ) 含 含 1 5, 0 0 0, 0 0 0 元 3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董 定 宇 、關 恩 祥 |
董 定 宇 、關 恩 祥 |
| ( ) ( ) 含 含 3 0, 0 0 0, 0 0 0 元 5 0, 0 0 0, 0 0 0 元 不 ~ |
無 | 無 |
| ( 含 ) ( 含 ) 5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元 元 不 ~ |
無 | 無 |
| 1 0 0, 0 0 0, 0 0 0 元 上 以 |
無 | 無 |
| 總 計 |
1 6 |
1 6 |
3.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
|
|---|---|---|---|---|---|---|
| 經 | 總經理(註 1) 總經理(註 1) |
董定宇 關恩祥 |
||||
| 資深副總經理 | 孫綬昶 | |||||
| 副總經理 | 彭義仁 | |||||
| 副總經理(兼任財務主管) | 于明仁 | |||||
| 副總經理 | 周立明 | |||||
| 理 | 副總經理 | 莊欣穎 | 0 | 21,960 | 21,960 | 0.40% |
| 副總經理 | 蘇暉皓 | |||||
| 副總經理 | 林育賢 | |||||
| 副總經理 | 林建成 | |||||
| 副總經理 | 楊永得 | |||||
| 副總經理 | 李德南 | |||||
| 人 | 公司治理主管 | 張麗秋 | ||||
| 會計主管 | 嚴秀珠 |
註 1:本公司於 110 年 7 月 2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原資深副總經理關恩祥擔任總經理一職
- 4.分析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 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 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式、與經營績效 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及占個 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
| 酬金及佔稅後純益比例 | ||||||
|---|---|---|---|---|---|---|
| 職 稱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 | 44,826 | 45,673 | 60,410 | 61,270 | ||
| 1.22% | 1.24% | 1.10% | 1.12% | |||
| 獨立董事 | 16,554 | 16,554 | 23,843 | 23,843 | ||
| 0.45% | 0.45% | 0.43% | 0.43% | |||
| 95,355 | 103,585 | 131,789 | 136,985 |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2.58% | 2.81% | 2.40% | 2.49% |
(2)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
- 依本公司章程第卅六條之一所訂: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三為 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點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 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時,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辦法由董事會另訂之。
- 本公司董事之酬勞,依「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 之一點二為董事酬勞,並參酌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薪資報酬委 員會審議各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公司營運績效暨同業通常 水準支付情形後提出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
- 本公司110年度提撥1%為董事酬金,金額為63,040仟元及給付董事車馬費(出 席費)482仟元外,董事無領取其他酬金。
- 本公司給付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理人酬金之政策乃參考巿場上相對職 務之薪資水準、該職務權責範圍及對公司營運目標的貢獻度,並依產業特性 進行薪酬結構規劃,該薪酬規劃並經薪酬委員會於公司績效、個人表現、同 業水準及未來風險等因素綜合考量下審議通過。奬金之發放依本公司「管理 獎金給付辦法」、「員工酬勞辦法」,就辦法內評估項目如:各廠營收及獲利達 成預算目標、各廠工傷工時損失比前一年進步、各廠內控稽核甲等及個人績 效考核給予相對合理的報酬。
- 本公司酬金政策係考量公司當年度之營運成果、財務狀況暨未來之資金運用 需求規劃,對於未來風險之評估亦納入考量之範圍,以將風險發生之可能性 降至最低
四、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111 年 1 月 31 日
| 核定股本 | ||||
|---|---|---|---|---|
| 股份種類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備註 |
| 記名式普通股 | 股 332,918,299 |
股 267,081,701 |
股 600,000,000 |
上市股票 |
(二)股本形成經過
1.本公司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股本來源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發行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 註 | ||||
|---|---|---|---|---|---|---|---|---|
| 年/月 | 價格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 本 來 源 | 以現金以外財產 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105.1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7,505 | 3,175,05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1 | |
| 105.4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8,123 | 3,181,23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2 | |
| 105.8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8,659 | 3,186,59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3 | |
| 105.11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8,881 | 3,188,81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4 | |
| 106.1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8,921 | 3,189,21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5 | |
| 106.5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8,987 | 3,189,87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6 | |
| 106.7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9,066 | 3,190,661 認股權憑證轉換 | 無 | 註 7 | |
| 106.11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9,652 | 3,196,525 公司債轉換 | 無 | 註 8 | |
| 108.11 | 10 | 400,000 | 4,000,000 | 319,708 | 3,197,081 公司債轉換 | 無 | 註 9 | |
| 109.08 | 10 | 400,000 | 4,000,000 | 324,868 | 3,248,684 公司債轉換 | 無 | 註 10 | |
| 109.11 | 10 | 400,000 | 4,000,000 | 332,918 | 3,329,183 公司債轉換 | 無 | 註 11 | |
| 110.7 | 10 | 600,000 | 6,000,000 | 332,918 | 3,329,183 變更登記核定資本額 | 無 | 註 12 |
註 1: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5 年 1 月 8 日經授商字第 10501002670 號。
註 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5 年 4 月 21 日經授商字第 10501069800 號。
註 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5 年 8 月 1 日經授商字第 10501171360 號。
- 註 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5 年 11 月 10 日經授商字第 10501262300 號。
- 註 5: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6 年 1 月 19 日經授商字第 10601002580 號。
- 註 6: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6 年 5 月 9 日經授商字第 10601061530 號。
- 註 7: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 年 7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1551 號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 濟部 106 年 8 月 4 日經授商字第 10601110930 號。
- 註 8:106 年 4 月 2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2443 號函核准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濟部 106 年 11 月 9 日經授商字第 10601153840 號。
- 註 9:106 年 4 月 2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2443 號函核准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濟部 108 年 11 月 14 日經授商字第 10801157610 號。
- 註 10:106 年 4 月 2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2443 號函核准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濟部 109 年 8 月 17 日經授商字第 10901154260 號。
- 註 11:106 年 4 月 2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2443 號函核准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濟部 109 年 11 月 9 日經授商字第 10901194470 號。
- 註 12:經濟部 110 年 7 月 19 日經授商字第 11001123680 號。
2.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無。
3.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發行新股者,應揭露預定發行總額、已發行總額及總括 申報餘額等相關資訊:本公司本次係辦理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並未採總括申報方式發行新股,故不適用。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110 年 8 月 30 日;單位:人;股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 人數 | 5 | 22 | 285 | 23,853 | 337 | 24,502 |
| 持有股數 | 38,029,008 | 34,958,088 | 79,388,155 | 75,619,975 | 104,923,073 | 332,918,299 |
| 持股比例 | 11.42% | 10.50% | 23.85% | 22.71% | 31.52% | 100% |
2.股數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十元;股;人;110 年 8 月 30 日
| 持 股 分 |
級 | 股 東 人 數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至 1 |
999 | 14,746 | 1,657,575 | 0.50% |
| 1,000 至 | 5,000 | 8,104 | 13,838,256 | 4.16% |
| 至 5,001 |
10,000 | 704 | 5,440,531 | 1.63% |
| 至 10,001 |
15,000 | 212 | 2,602,732 | 0.78% |
| 至 15,001 |
20,000 | 145 | 2,616,781 | 0.79% |
| 至 20,001 |
30,000 | 129 | 3,205,791 | 0.96% |
| 至 30,001 |
40,000 | 61 | 2,193,117 | 0.66% |
| 至 40,001 |
50,000 | 38 | 1,759,261 | 0.53% |
| 至 50,001 |
100,000 | 108 | 7,817,072 | 2.35% |
| 至 100,001 |
200,000 | 79 | 11,051,562 | 3.32% |
| 至 200,001 |
400,000 | 55 | 15,160,779 | 4.55% |
| 至 400,001 |
600,000 | 36 | 17,376,882 | 5.22% |
| 至 600,001 |
800,000 | 19 | 13,231,336 | 3.97% |
| 至 800,001 |
1,000,000 | 11 | 9,848,131 | 2.96% |
| 1,000,001 | 以上 | 55 | 225,118,493 | 67.62% |
| 合 | 計 | 24,502 | 332,918,299 | 100.00% |
3.主要股東名單
110 年 8 月 30 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471,477 | 7.65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24,544,700 | 7.37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5,252,000 | 4.58 |
| 絲潤鴻 | 12,262,303 | 3.68 |
| 宇盛投資有限公司 | 9,198,000 | 2.76 |
| 銀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7,485,000 | 2.25 |
| 舊制勞工退休基金 | 6,566,700 | 1.97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Stichti ng存託APG新興市場股票共同基金投資專戶 |
6,255,000 | 1.88 |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 5,655,000 | 1.70 |
| 董定宇 | 5,265,766 | 1.58 |
- 4.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金 增資認股之情形:無此情事。
- 5.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 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1)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 押變動情形
單位:股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截至1 | 月31 日止 |
|||||
|---|---|---|---|---|---|---|---|---|
| 職 稱 |
姓 | 名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 有 股 數 | 質 押 股 數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董事長 | 董定宇 | 0 | 0 | 0 | 0 | 0 | 0 | |
| 宇昌投資(股)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董事長 | 代表人:蔡輝亮 | 47,000 | 0 | 0 | 0 | 0 | 0 | |
| 宇昌投資(股)公司 | ||||||||
| 董事 | 代表人:李文雄 | 0 | 0 | 0 | 0 | 0 | 0 | |
| 董事 | 謝孟璋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沈平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0 | 0 | 0 | 0 | 0 | 0 | |
| 總經理(註 1) |
董定宇 | 0 | 0 | 0 | 0 | 0 | 0 | |
| 總經理(註 1) |
關恩祥 | 0 | 0 | 0 | 0 | 0 | 0 | |
| 資深副總經理 | 孫綬昶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彭義仁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周立明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莊欣穎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蘇暉皓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
| (兼任財務主管) | 于明仁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林育賢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林建成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楊永得 | 0 | 0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李德南 | 0 | 0 | 0 | 0 | 0 | 0 | |
| 公司治理主管 | 張麗秋 | 0 | 0 | 0 | 0 | 0 | 0 | |
| 會計主管 | 嚴秀珠 | 0 | 0 | 0 | 0 | 0 | 0 | |
註:本公司於 110 年 7 月 2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原資深副總經理關恩祥擔任總經理一職。
(2)股權移轉資訊:無。
(3)股權質押資訊:無。
6.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之資訊
110 年 8 月 30 日;單位:股;%
| 姓 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471,477 | 7.65 | 0 | 0 | 0 | 0 | 宇盛投資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為宇盛投資有限公司 |
- |
| 代表人:吳素月 | 3,548,859 | 1.07 | 有限公司 | 100%投資之公司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24,544,700 | 7.37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5,252,000 | 4.58 | |||||||
| 代表人:黃調貴 | 0 | 0.00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 絲潤鴻 | 12,262,303 | 3.68 | 0 | 0 | 0 | 0 | 銀頂投資 股份有限 公司 |
代表人 | - |
| 宇盛投資有限公司 | 9,198,000 | 2.76 | 0 | 0 | 0 | 0 | 宇昌投資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 | - |
| 代表人:吳素月 | 3,548,859 | 1.07 | 0 | 0 | 0 | 0 | 股份有限 公司 |
司為宇盛投資有限公 司 100%投資之公司 |
- |
| 銀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7,485,000 | 2.25 | 0 | 0 | 0 | 0 | 銀頂投資股份有限公 | ||
| 代表人: 絲潤鴻 | 12,262,303 | 3.68 | 0 | 0 | 0 | 0 | 絲潤鴻 | 司代表人 | - |
| 舊制勞工退休基金 | 6,566,700 | 1.97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 託保管Stichting存 託APG新興市場股票共同基 金投資專戶 |
6,255,000 | 1.88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 員會 |
5,655,000 | 1.70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 董定宇 | 5,265,766 | 1.58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年 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每股 | 最 高 |
183.5 | 293.50 |
| 市價 | 最 低 |
90 | 141.50 |
| (註 1) |
平 均 |
145.16 | 204.60 |
| 每股 | 分 配 前 |
50.28 | 59.33 |
| 淨值 | 分 配 後 |
43.28 | 註 4 |
| 每股 |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仟 股 ( ) |
325,594 | 332,918 |
| 盈餘 | 每 股 盈 餘 |
11.33 | 16.50 |
| 現 金 股 利 |
7.00 | 註 4 |
|
| 每股 | 盈 餘 配 股 |
- | - |
| 股利 | 無償配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
- | - |
|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
- | - | |
| 投資 | 本 益 比 註 ( 1 ) |
12.81 | 12.40 |
| 報酬 | 本 利 比 註 ( 2 ) |
20.74 | 20.46 |
| 分析 |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註 ( 3 ) |
4.82% | 4.89% |
註 1: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2: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3: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 4:110 年度盈餘分配業經 111 年 2 月 23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尚待股東會通過。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 度時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 財務狀況及兼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 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 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二十。
年度總決算有盈餘時,應先提繳所得稅及彌補以往虧損,並依法提列百分 之十的法定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之必要或股東會之決議提特別 盈餘公積或保留部分盈餘不分派,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如遇法令修 改或因適用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原因消滅時,得迴轉至保留盈餘分配 之。
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七十為原則 分配之。
股東紅利視公司營運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本公司董事會得依實際經營環境調整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2.本年度已議股利分派之情行
本公司於111年2月2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3,329,182,990 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10.00 元,尚待 111 年 5 月 26 日股東常會報告 通過。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 (七)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點二為 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時,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 工,其辦法由董事會另訂之。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期並無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故不適用。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 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 189,119,949 元
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 63,039,983 元
-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 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本期並無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故不適用。
- 4.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本公司 110 年盈餘分配情形僅經 111 年 2 月 23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尚待 111 年 5 月 26 日股東常會報告通過。
- 5.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 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 處理情形
| 分配項目 | 實際配發金額 | 估列費用年度 估列金額 |
差異數 |
|---|---|---|---|
| 員工酬勞 | 130,767,014 | 130,767,014 | 無 |
| 董監事酬勞 | 43,589,005 | 43,589,005 | 無 |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 (一)已發行而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本公司 106 年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已於 109 年 8 月 14 日全數轉換完畢,並於 109 年 8 月 18 日終止 櫃檯買賣,故本公司並無已發行而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
- (二)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無
- (三)已發行附有得轉換為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轉換公司債:
- (四)已發行交換公司債:無
- (五)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無
(六)已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無
(七)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
(一)流通在外及辦理中之特別股:無。
(二)已發行附認股權特別股者:無。
(三)特別股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無。
(四)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無。
- (五)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一)凡已參與發行而尚未全數兌回及辦理中之海外存託憑證:無。
(二)已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公司:無。
(三)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十、併購辦理情形:
(一)進行中之合併或收購案:無。
(二)進行中之分割案:無。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尚在進行中者辦理情形:無。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經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登記所營業務範圍如下:
-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
CC01110 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C901990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09 | 年度 | 110 | 年度 |
|---|---|---|---|---|
| 項目 | 金額 | 百分比(%) | 金額 | 百分比(%) |
| 銅箔基板 | 14,009,825 | 51.50 | 21,207,359 | 55.08 |
| 黏合片 | 12,334,689 | 45.35 | 15,976,794 | 41.50 |
| 多層壓合板 | 758,423 | 2.79 | 1,058,056 | 2.75 |
| 其它 | 97,849 | 0.36 | 257,817 | 0.67 |
| 合計 | 27,200,786 | 100.00 | 38,500,026 | 100.00 |
(3)公司目前主要銷售之商品(服務)項目
雙面印刷電路板用之銅箔基板。
多層印刷電路板用之內層銅箔基板及黏合片。
多層壓合板。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開發主軸持續深耕環保新材料與應用研發,確保環保材料技術領先與 市佔率世界第一。
高頻毫米波應用雷達基材。
封裝用低損耗載板基材。
類 ABF 增層絕緣材料。
5G 高導熱/高速傳輸環保基材。
2.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從事印刷電路板(Printer Circuit Board;簡稱PCB)關 鍵材料之製造、加工及銷售業務,主要產品為銅箔基板(Copper Clad Laminate; 簡稱CCL)、黏合片(Prepreg;簡稱PP)及多層壓合板(MASS LAM)等產品。銅
箔基板(CCL)依基材材質不同可區分為多種不同特性的基板,而本公司及子 公司所生產之銅箔基板係玻纖環氧基板,其主要是利用玻璃纖維布等補強 材料,經樹脂含浸的黏合片(PP)疊合而成之積層板,在高溫高壓下,於單面 或雙面覆加銅箔而成,為目前印刷電路板產業中使用量最大宗的基板。銅箔 基板及黏合片是屬於印刷電路板的關鍵核心材料,而多層壓合基板則是應 用於印刷電路板製程中的前段製程。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與下游PCB產 業之景氣關連性極高,茲就我國PCB產業概況及CCL之發展情況說明如下: 我國 PCB 產業概況
印刷電路板(Printer Circuit Board, PCB)就是用印刷方式將電路圖案印 在銅箔基板上,經過多次的化學藥品蝕刻與電鍍加工,在基板上產生所 需的電路圖案。該產品功能為嵌載各式電子零組件,提供中繼傳輸平台, 以做為電路間溝通的橋梁,使各電子零組件得以發揮其功能,是所有電 子產品的必備零組件,其品質及設計與電子產品性能優劣有十分緊密的 關係。PCB 之應用十分廣泛,包含各種電腦、手機、穿戴裝置、通信設 備、汽車用電子產品、工業/醫療/軍用/航太用電子等,為所有電子產品不 可或缺之重要零組件,故被稱作「電子系統之母」。
PCB 的產品分類方式多元,依其材料軟硬程度可分為硬式 PCB(Rigid PCB)、軟式 PCB(Flex PCB)與軟硬結合板(Rigid- Flex PCB)三類;若依據 PCB 的堆疊程度又可以分為單層板、雙層板與多層板;依據電路密度與 孔徑區分,則又可以分為一般 PCB 與 HDI 電路板;若以應用類型區分, 則可分為 IC 載板、MB 板、光電板及手機板等。
| 分類 | 終端產品 | 特性 |
|---|---|---|
| 硬式PCB | 桌上型電腦、NB、顯示器、硬碟、 不具可撓性、基板較厚、可 電視機、伺服器、汽車電子、手機 承載較大電流。 等。 |
|
| 軟式PCB | 穿載式裝置、手機、NB、LCD面板、具可撓性、易轉折、重量輕 平板電腦、通訊產品等。 |
及厚度較薄。 |
| 高密度連結(HDI) 電路板 |
穿載式裝置、智慧型手機、NB、LCD 體積小、電路分布密度高、 面板、平板電腦、超薄筆電子產品 傳輸效能佳。 等 |
|
| IC載板 | 電源管理晶片、快閃記憶體、RFID 更輕、體積更小、品質較穩 晶片、應用處理器等。 |
定及訊息通路優。 |

跟據 Prismark 最新數據,2020 年全球 PCB 產值規模約為 697 億美 元(含 PCB 廠後段打件產值),其中 Multilayer/HLC(多層板)應用多元, 比重最高,長期而言保持在 30~40%左右,而 Flex(軟板)、HDI(高密度 連接板)與 Substrate(載板)比重則介於 15~20%之間。
若以廠商資金類別為基準計算全球 PCB 市占率,台商為全球最大的 PCB 供應者,2020 年全球市占率高達 33.9%,領先排名第二中國大陸(含 香港)的 28.4%及日本的 16.9%。中國大陸受惠於 5G 基礎建設而快速發 展,台商(海內外產值加總)產值的市占率與中國大陸差距持續縮小,近年 陸資廠商更是積極跨入如載板、類載板、軟硬結合板…等高階產品市場, 更加突顯台灣於高階產品維持競爭力的必要性。

銅箔基板(CCL)產業概況
銅箔基板為生產印刷電路板之關鍵基礎材料,其製造流程是將溶劑、 硬化劑、促進劑、樹脂等加以調膠配料而成,並與補強材料如玻纖布浸化 成膠片;之後經過膠片檢驗程序並進行裁片與疊置,再覆加銅箔,經過熱 壓、裁切、檢驗與裁片,最終製成銅箔基板。銅箔基板產品類別依據其基 材材質特性可分為紙質基板、複合基板、玻纖環氧基板、軟性基板等四 類,其中又以玻纖環氧基板為當前市場主流。不過,高科技產品採用軟性 基板的比重有攀升趨勢,如:5G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有助帶動全 球軟性銅箔基板出貨表現。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印刷電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 PCB)是由各類電子零組件組成,並 將其電性連結使之得以發揮電性功效,可謂所有電子產品不可缺的基礎零 件,又稱「電子工業之母」。印刷電路板產業上游為玻纖布、銅箔、聚醯亞 胺(PI)及樹脂等材料的供應商,中游為銅箔基板及印刷電路板製造業者, 下游則為各類電子產品的供應商。
| 上游 | 中游 | 下游 |
|---|---|---|
| 玻璃纖維/玻璃布 | 銅箔基板 | |
| 環氧樹脂 | ||
| 酚醛樹脂 | 硬板、軟板、IC載板製造 | 各類電子產品 |
| 銅箔 | ||
| 聚亞醯胺樹脂 | 基板組裝加工及相關製造 | |
| 生產製程及檢測設備 |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產品與技術發展趨勢源自下游市場需求,電子產品除持續朝向輕薄短 小、高可靠度、多功能化外,高頻高速與綠色環保化趨勢與日俱增,HDI 板、高層數板、IC 載板、軟硬板等應用在手機、消費性電子等可攜式產 品需求環保化比重較高,高功能化綠色環保基材具有強勁的成長潛力,將 是未來 PCB 產品的發展重點。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技術層次與研究發展
由於多年之經驗累積及研究開發,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技術能力在同業 中已有相當卓越之聲譽,未來公司將持續投入研發資源,以開發出符合下 游 PCB 廠商所需以及更高品質之產品,其中尤以無鹵環保訴求及高頻運 算速度提升等市場趨勢所需之產品為公司現階段研發之主要項目,另公司 亦針對高頻電性之基材,積極與設備廠商及下游 PCB 業者共同發展量測 標準及技術,以作為未來該類產品出貨及驗收之檢測標準。
最近三年度研發部門學經歷
| 單位:人 | |||||
|---|---|---|---|---|---|
| 人數/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截至 公說刊印日止 |
|
| 上期員工人數 | 74 | 86 | 123 | 171 | |
| 本期新進人數 | 18 | 48 | 56 | 0 | |
| 調動人員 | 0 | 4 | 8 | 1 | |
| 離職人員 | 6 | 14 | 16 | 2 | |
| 資遣及退休人員 | 0 | 1 | 0 | 0 | |
| 期末人數 | 86 | 123 | 171 | 170 | |
| 平均服務年資 | 6.7 | 5.5 | 4.7 | 4.8 | |
| 離職率(離職人數/期末人數) | 6.98% | 11.38% | 9.36% | 1.18% | |
| 研究所以上 | 51 | 71 | 90 | 88 | |
| 大專 | 34 | 51 | 80 | 81 | |
| 學歷分布 | 高中 | 1 | 1 | 1 | 1 |
| 高中以下 | 0 | 0 | 0 | 0 |
(3)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營業收入淨額(A) | 23,609,983 | 22,890,928 | 24,865,522 | 27,200,786 | 38,500,026 |
| 研發費用(B) | 277,500 | 415,923 | 500,441 | 582,679 | 770,530 |
| 研發費用比例(B/A) | 1.18% | 1.82% | 2.01% | 2.14% | 2.00% |
(4)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 1. | 射頻應用超低信號損失再昇級的High Tg環保基材。 | |
| 2. | 5G基地台應用超低信號損失High Tg環保基材。 | |
| 106 年度 |
3. | 載板應用次世代低信號損失高剛性環保基材。 |
| 4. | 汽車電子/載板基材應用量測技術開發建置。 | |
| 5. | 獲得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美國/日本專利合計27件。 | |
| 1. | 5G Low CTE 通訊應用新型超低信號損失 環保基材。 |
|
| 2. | 5G 基地台應用升級超低信號損失 High Tg 環保基材。 |
|
| 107 年度 |
3. | 高階手持鏡頭模組用高耐熱環保黏合片。 |
| 4. | 毫米波應用高頻量測技術評估。 | |
| 5. | 獲得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美國/日本專利合計 23 件。 |
|
| 1. | 5G 手持裝置應用超低信號損失類載板環保基材。 | |
| 108 年度 |
2. | 5G 基礎設施應用超低信號損失環保基材。 |
| 3. | 毫米波及 Sub 6GHz 天線元件材料。 |
|
| 4. | 400/800GHz 高速交換機應用環保基材。 |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5. 獲得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美國/日本專利合計 20 件。 |
|
| 1. 5G 高階手持裝置應用環保基材。 |
|
| 2. 5G 基地台之戶外天線用基材。 |
|
| 109 年度 |
3. AiP 與 SiP 封裝用高階載板基材。 |
| 4. 毫米波應用高頻基材。 |
|
| 5. 獲得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美國專利合計 36 件。 |
|
| 1.5G 高階手持裝置增層用之無玻布背膠銅箔產品。 |
|
| 2.SIP 封裝用高階載板基材。 |
|
| 110 年度 |
3.PCIe5.0(II) 及 PCIe6.0 高速匯流排傳輸用基材。 |
| 4.800GHz 高速交換機之環保基材陸續獲得客戶認證。 | |
| 5.獲得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美國專利合計 33 件。 |
4.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本公司及子公司秉持誠信原則,以與客戶建立良好互動關係,達成雙贏之 境界,並由經營團隊集思構畫出未來願景、價值理念和中長、短期發展策略如 下:
(1)短期發展策略:
111年預算達成。
提高高頻高溫基材、車用基材、導熱基材銷售之比重。
整合式行銷運作,因應客戶需求。
(2)中長期發展策略:
拓展國外市場,提升競爭力。
拓展多元性產品銷售通路。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市場分析
(1)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09 | 年度 | 110 | 年度 | |
|---|---|---|---|---|---|
| 銷售區域 | 銷貨收入 淨額 |
佔銷貨收入 淨額之比例 |
銷貨收入 淨額 |
佔銷貨收入 淨額之比例 |
|
| 內銷 | 4,754,162 | 17.48% | 5,907,377 | 15.34% | |
| 中國 | 20,852,192 | 76.66% | 29,588,130 | 76.85% | |
| 外銷 | 其他 | 1,594,432 | 5.86% | 3,004,519 | 7.81% |
| 小計 | 22,446,624 | 82.52% | 32,592,649 | 84.66% | |
| 合計 | 27,200,786 | 100.00% | 38,500,026 | 100.00% |
(2)市場占有率
歷經過去景氣急凍的衝擊及供過於求的環境下,銅箔基板產業利潤空 間也被嚴重壓縮,傳統銅箔基板已成微利商品;PCB 產業供應鏈也同步汰 弱留強,呈現出強者恆強的產業秩序。本公司及子公司近年來積極轉型發 展高附加價值產品,提升無鉛或無鹵素環保基板出貨比重,產品結構將會 持續強化。由於環保意識抬頭,歐美各國環保法規趨嚴,並帶起示範作用, 無鹵材料已漸成趨勢,本公司及子公司因與日商合作,很早即研發此材料, 在美系手機客戶帶動下,各國手機品牌廠及基地台、伺服器客戶也開始採 用,近期尤以中國手機品牌廠為主要成長動能,成為推升本公司及子公司 未來幾年業績主要動能。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從事銅箔基板、黏合片及多層壓合板之製造與加 工,台灣銅箔基板廠商眾多,包括台光電、南亞、聯茂、台灣德聯、台燿、 台灣松下電工等公司。本公司為全球無鹵素 CCL 龍頭,市佔率達 26%,依 Prismark 2020 年公布之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全球巿佔率約為 6%,本公司及子 公司目前為全球第一大無鹵素層壓板與國內第二大銅箔基板製造商,因此, 本公司在今年除爭取國際級客戶不遺餘力,並積極尋找新客戶、新訂單外, 更以有效提升市場占有率及不斷建立國際地位口碑為經營方向。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隨著電子科技的蓬勃發展,「電路板」(PCB)不僅是供應鏈中的要角, 也成為現今台灣的重要產業之一。即便 109 年受到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衝擊, 雖然與電路板相關之上游材料供應亦一度受到停工的影響,不過在復工迅 速及多數廠商仍有其它不受影響地區之產能調配的情況下,原物料的供應 影響輕微。
但新型冠狀肺炎不只改變了電路板廠商的投資思維,在產品結構或生產 布局上有所調整,加速數位轉型;另受惠遠距商機、5G、高效能運算、雲端、 物聯網、車用電子等需求浮現以及美中競爭的延續,都將影響全球電路板產 業的發展。
尤其以軟板相較於其他硬板電路板產品具有更加輕薄、更具可撓性的產 品特性,在終端產品講求輕薄多工的趨勢之下,軟板的應用場域逐年增加。 根據工研院統計,2020 年全球電路板產值規模約為約 697 億美元,其中軟 板(包括軟硬結合板)約占 20%,產值達到 140 億美元。
相較早期軟板的應用需求著重在需要彎折或是滑動的部位,例如光碟機、 硬碟機、印表機或翻蓋/滑蓋手機;隨著行動裝置普及並強調輕薄多工,軟 板在電子產品扮演的角色更為吃重,除了每個終端電子產品使用軟板的數 目增多外,包括線寬線距、電性特性、元件整合、可靠度要求等規格均更為 提高,因此不論軟板或是軟硬結合板,均是近年來全球電路板中深具成長力 道的產品。
由於軟板應用範圍逐漸擴大,不再僅局限於硬碟機、智慧型手機等,包 括汽車、生醫設備等利基型產品需求逐漸增加,因此也吸引更多廠商跨入軟 板生產行列,但軟板在自動化生產及大量產規模經濟優勢比其他產品更加 明顯的特性下,預料大廠大者恆大的趨勢將會持續發展。
目前軟板及軟硬結合板也正處於產品規格(電性、層數、線寬/線距、整 合度)正快速提升的階段,未來將朝向高密度(High Density)、高頻(High Speed/Frequency)、以及多工(Multi-function)等三趨勢發展。分別說明如 下:
高密度(High Density)
隨著手機鏡頭畫素普遍提高到 1,000 萬畫素以上,大部分手機鏡頭 晶片使用 COB 的方式封裝,因此多已改採用軟硬結合板;也由於軟硬結 合板的技術難度遠高於傳統軟板,平均單價較高,以往著墨的廠商也較 少。根據台灣電路板協會於 2019 年所公佈之軟硬結合板技術發展藍圖, 目前在銅厚 15~18 μm 的情形下,內層線路的線寬/線距約在 40/45μm, 預估 2023 年在相同銅厚下,內層線路的線寬/線距將縮小至 30/40μm, 外層線路的線寬/線距也將由 2019 年的 40/40μm,下降至 2023 年的 30/40μm。另外,就層數而言,軟板部分幾乎多已是雙層板或是多層板, 結合硬板後的層數結構由 6 層(2F+2R)至更多的 9 層(3R+3F+3R), 甚或 10 層(4R+2F+4R)產品也都有客戶採用。
高頻(High Speed/Frequency)
一般而言用於頻率 1GHz 以上或波長小於 0.1 公尺之 PCB,即可稱 為需要防止訊號損耗材料支援的高頻電路板,通常必需具備更低的介電 常數(Dk)及介質損耗(Df)、低濕性以防止過度吸水、品質均一性等, 例如常見的藍牙通訊、伺服器、無線網路、甚至是部分智慧型手機的天 線;至於未來應用需求將愈來愈多的太空衛星、汽車汽車 ADAS 系統及 5G 行動通訊網路,由於電磁頻率更高(10GHz~100GHz),波長更短 (0.001m~0.01m),對於高頻低損耗材料的要求又更加嚴苛。
多工(Multi-function)
電子模組朝多功能方向發展下,所需搭配的元件數目也愈來愈多, 但受到行動終端空間的限制,將元件內埋也是解決方式之一。不論將 IC 藏至 IC 載板體內,或將電容、電阻及電感等被動元件內藏至印刷電路 板之中,內藏元件技術至少已發展多年。內藏元件技術對於系統的優點 主要包括,一、提升線路訊號品質:利用將內藏元件技術將雜訊源置於 PCB 內,可有限降低雜訊的發生;而對於高頻訊號的處理,也可以透過 堆疊穿孔的結構,縮短訊號路徑,確保高頻訊號之品質。二、降低 EMI 及電源安定。三、縮少面積與降低耗電。
總言之,不論軟板或是軟硬結合板均是近年來全球電路板中深具成長力 道的產品,但也因為二項產品和智慧型手機的相關性較高,也易因智慧型手 機的出貨量增減而受到影響,不過長期來看仍有很大商機。在面對後 5G 及 6G 的應用趨勢,由於從通訊設備到行動裝置都需要處理更高頻的訊號,也 使得電路板材料必須要更能減少訊號的損耗;而在電動車等新能源汽車的 應用情境下,帶來的則是化合物半導體及高功率環境的使用需求,相對也讓 電路基板的散熱性能成為一大課題。為滿足未來應用的電路板相關技術,台 灣 PCB 產業亟需再突破,才能避免在供應鏈中造成斷層。
(4)競爭利基
優異的技術創新能力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 81 年創立以來,即定位為生產具有高單價及高 難度特色之 FR-4 級銅箔基板之專業廠商,充分強調研發技術之自主性, 並成立研發部門專責製程技術之建立、改善及新產品的創新開發,藉 由技術的掌握及產品的多樣組合,推出符合市場趨勢,滿足客戶需求 之產品,以提升公司之附加價值,同時擴大與其他競爭業者之差距。 品質穩定,符合國際水準
本公司及子公司除致力於新產品之研發外,對於產品品質之檢驗、 測試、控制及保證亦相當的堅持等,有效的控管產品品質,以降低損 耗率,提升公司之競爭力,其所生產之銅箔基板規格早已符合多項國 際規範,且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陸續獲得國外消費電子大廠肯定而有 穩定之合作關係,無論就產品技術及品質均居國內業界領導地位。另 本公司及子公司鑑於未來長遠發展亦尋求多元性產品之合作開發機會 並朝向發展其他電子材料產品之製造。
可提供客戶從材料至代工之整合性服務
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產品多元化服務,除供應多項關鍵材料外, 並因已達經濟規模而具備提供整合性代工服務之能力,以吻合客戶未 來發展需求。本公司提供多層壓合板之代工服務,除可降低客戶擴廠 成本及縮短產品交期外,訂單遽增時亦可調節應變,使生產系統更具 彈性。本公司除為銅箔基板及黏合片專業製造廠商外,亦跨足下游多 層壓合板代工領域,採行前段製程一貫化生產策略,可確保上游原料 品質及供應量之穩定,且進貨價格較低及備料期間較短,更能有效爭 取代工業務。
服務導向貼近客戶
由於下游印刷電路板廠商紛紛赴大陸設廠,開拓海外市場已勢在 必行,本公司及子公司為配合客戶所要求之交期、同時節省運送成本、 貼近服務客戶並考量人工成本,遂於大陸轉投資設廠以利就近供貨, 除即時掌握市場資訊,作為採購製造決策之參考依據外,更可與客戶 形成緊密的合作關係,藉以提升市場占有率,創造未來日益成長的銷 售業績。
專業的經營團隊
本公司已成立二十餘年,公司經營團隊於該產業浸潤已久,專業 領域知識廣博,實務經驗亦相當豐富,透過明確的組織架構及敏銳的 市場觀察力,管理階層有效率的整合各部門資源,從產品研發、製造、 生產以至銷售,均能依計畫按部就班進行。經營團隊間的良好默契及 經營理念,儼然已為本公司之核心價值所在,其所累積的專業服務及 技術能力等,更使本公司成為上下游產業不可或缺的重要夥伴,創造
出本公司有別於同業之競爭利基。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有利因素:
- 銅箔基板為電子產品之基本材料,目前尚無取代品,產品生命週期 長。
- 無鹵產品普及化,巿場佔有率高,創造高附加價值。
- 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多元化,吻合客戶未來發展需求。
- 兩岸都有直接製造之工廠,且在韓國、日本、歐洲、美國等皆設有 銷售據點。
- 不利因素:
- 原物料價格變化大,影響毛利。
- 因應對策:
- 提供高階產品材料銷售比率,增加附加價值。
- 分散原料來源,降低風險,並與供應商以兩岸總集團需求量來議定 長期配合之統購系統,達成穩定的成本和供應量之目標。
- 2.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銅箔基板:用於生產雙面或多層印刷電路基板用。
- 黏合片:用於生產多層印刷電路基板用。
- 多層壓合板:用於生產多層印刷電路基板用。
- (2)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本公司主要產品的相關產製過程如下表所示:

3.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目前本公司主要產品之原料以銅箔、玻璃纖維布及環氧樹脂為主。
主要原料供應地區及狀況表
| 主 | 要 | 原 | 料 | 供 | 應 | 地 | 區 | 供 | 應 | 狀 | 況 |
|---|---|---|---|---|---|---|---|---|---|---|---|
| 銅箔 | 國內 | 正 | 常 | ||||||||
| 玻璃纖維布 | 日本、國內 | 正 | 常 | ||||||||
| 環氧樹脂 | 日本、國內 | 正 | 常 |
4.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 項 目 | 年 度 | 109 年度毛利率 110 |
年度毛利率 | 變動比率 | |||
|---|---|---|---|---|---|---|---|
| 銅 | 箔 | 基 | 板 | 16.50% | 16.67% | 1.03% | |
| 黏 | 合 | 片 | 37.60% | 39.08% | 3.94% | ||
| 多 | 層 | 壓 | 合 | 板 | 5.47% | 5.96% | 8.96% |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產品毛利率變化均未達 20%,不擬分析。
5.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 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排 名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
| 1 長春人造樹脂廠 股份有限公司 |
1,806,665 | 10.81 | 無 | 長春人造樹脂 股份有限公司 |
2,532,857 | 10.37 | 無 | |||
| 其他 | 14,905,298 | 89.19 | - | 其他 | 21,881,742 | 89.63 | - | |||
| 進貨 | 16,711,963 | 100.00 | - | 進貨 | 24,414,599 | 100.00 | - |
進貨增減變動原因:尚無重大變化。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 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 年度 | 110 年度 |
||||||
|---|---|---|---|---|---|---|---|---|
| 排名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銷 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銷 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1 | A 客戶 |
3,330,318 | 12.24% | 無 | A 客戶 |
4,523,496 | 11.75% | 無 |
| 其他 | 23,870,468 | 87.76% | - | 其他 | 33,976,530 | 88.25% | - | |
| 銷貨淨額 | 27,200,786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38,500,026 | 100.00% | - |
銷貨增減變動原因: A 公司為本公司及子公司之主要客戶,並無重大變動。
6.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張/仟米/仟 SF
| 年度 | 110年 | ||||||
|---|---|---|---|---|---|---|---|
| 生產量值 產品名稱 |
單位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銅箔基板 | SHT | 42,600 | 38,217 | 12,052,259 | 42,600 | 50,884 | 17,740,627 |
| 黏合片(註) | MTR | 128,400 | 153,257 | 8,568,460 | 128,400 | 183,376 | 11,041,026 |
| 多層壓合板 | S.F. | 9,600 | 4,237 | 771,979 | 9,600 | 6,428 | 1,082,612 |
| 合 | 計 | - | - | 21,392,698 | - | - | 29,864,265 |
註:產量包含委外加工數量。
增減變動原因說明: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尚無重大變化。
7.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張/仟米/仟 SF
| 年度 | 109年度 | 110年度 | ||||||
|---|---|---|---|---|---|---|---|---|
| 銷售量值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主要商品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銅箔基板 | 26,303 11,565,985 | 5,749 2,443,840 | 32,376 | 17,600,730 | 7,071 3,606,629 | |||
| 黏合片 | 78,704 9,917,438 | 14,702 2,417,251 | 103,519 | 12,995,948 | 19,210 2,980,846 | |||
| 多層壓合板 | 3,874 | 620,414 | 883 | 138,010 | 3,856 | 647,082 | 2,697 | 410,974 |
| 其他 | - | 43,817 | - | 54,031 | 63 | 35,878 | - | 221,939 |
| 合計 | - 22,147,654 | - 5,053,132 | - | 31,279,638 | - 7,220,388 |
註:其他商品含銅箔、化學品、玻璃布、物料等,其數量、單位不一致,故不予彙總。
增減變動原因說明:本公司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尚無重大變化。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單位:人;年;歲
| 項 | 目 | 109 年 |
110 年 |
當年度截至 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 |
|---|---|---|---|---|
| 員 | 經理以上主管 | 105 | 138 | 137 |
| 工 | 生產線上員工 | 2,539 | 2,851 | 2,804 |
| 人 | 一 般 職 員 |
603 | 698 | 695 |
| 數 | 合 計 |
3,247 | 3,687 | 3,636 |
| 平 | 均 年 歲 |
34.1 | 33.9 | 34.2 |
| 平 均 |
服 務 年 資 |
5.3 | 4.7 | 4.8 |
| 學 | 博 士 |
0.18 | 0.27 | 0.28 |
| 歷 | 碩 士 |
4.87 | 4.94 | 5.03 |
| 分 | 大 專 |
39.73 | 49.50 | 49.83 |
| 布 比 |
高 中 |
52.79 | 41.93 | 41.48 |
| 率 | 高 中 以 下 |
2.43 | 3.36 | 3.38 |
(四)環保支出資訊
1.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 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 許可證名稱 | 有效日期 | 許可證證號 | 專責人員證書證號 | |||||||
|---|---|---|---|---|---|---|---|---|---|---|
| 新竹廠 | ||||||||||
| 印刷電路板製造 程序(M01) |
115.08.18 | 竹縣環空操證字第 J0763-13 號 |
||||||||
| 熱媒加熱程序 (M02) |
113.09.21 | 竹縣環空操證字第 J0764-07 號 |
(105)環署訓證字第 | |||||||
| 熱媒加熱程序 (M04) |
115.04.19 | 竹縣環空操證字第 J1008-03 號 |
FA100460 號 |
|||||||
| 其他電子零組件 製造程序(M05) |
115.04.12 | 竹縣環空操證字第 J1009-04 號 |
污染防制設置及污染排放許可證
| 許可證名稱 | 有效日期 | 許可證證號 | 專責人員證書證號 |
|---|---|---|---|
| 熱媒加熱程序 (M06) |
111.11.19 | 竹縣環空設證字第 J1017-03 號 |
|
| 水污染防治許可 證 |
112.12.19 | 竹縣環排許字第 00424-11 號 |
(107)環署訓證字第 GA130492 號 |
| 事業廢棄物清理 計畫書 |
至下次變更 為止 |
府環業字第 1108651246 號 |
(106)環署訓證字第 HB011022 號 |
| 觀音廠 | |||
| 其他電子零組件 製造程序(M01) |
114.07.14 | 府環空操證字第 H6761-00 號 |
(97)環署訓證字第 |
| 熱媒加熱程序 (M02) |
115.09.26 | 府環空操證字第 H5122-05 號 |
FA100052 號 |
| 水污染防治許可 證(一/三廠) |
111.06.14 | 桃市環排許字第 H1984-07 號 |
(104)環署訓證字第 GA230798 號 |
| 水污染防治許可 證(二廠) |
111.07.16 | 桃巿環排許字第 H3094-02 號 |
免設置 |
| 事業廢棄物清理 | 至下次變更 | 府環事字第 | (104)環署訓證字第 |
| 計畫書(一/三廠) | 為止 | 1060305324 號 |
HA050746 號 |
| 事業廢棄物清理 | 至下次變更 | 府環事字第 | (106)環署訓證字第 |
| 計畫書(二廠) | 為止 | 1060048502 號 |
HB180146 號 |
污染防治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土 | 壤 及 |
地 | 下 | 水 | 污 染 |
整 | 治 | 費 | 269 | |
| 固 | 定 | 污 | 染 | 源 | 空 | 污 | 費 | 20,420 | ||
| 水 | 污 | 染 | 防 | 治 | 費 | 1 | ||||
| 污 | 水 | 處 | 理 | 費 | 2,700 | |||||
| 廢 | 棄 | 物 | 處 | 理 | 費 | 92,564 | ||||
| 合 | 計 | 115,954 |
2.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取得日期 | 投資成本 | 未折減餘額 | 用途及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 |
|---|---|---|---|---|---|
| 集塵設備 | 一式 | 107/8/31 | 1,800 | 1,100 | 防治污染 |
| RTO 設備 |
一式 | 106/7/31 | 34,024 | 22,885 | 防治污染 |
| MIL-1040 RTO 設備 |
一式 | 106/12/31 | 33,021 | 23,193 | 防治污染 |
| 2 RTO 號 廠房 |
一式 | 102/12/31 | 11,158 | 8,627 | 防治污染 |
| 三區-RTO 設備 |
一式 | 100/12/29 | 24,164 | 6,616 | 防治污染 |
| 三區-RTO 設備改良 |
一式 | 103/11/30 | 540 | 216 | 防治污染 |
| 毒性化學物質 PLC 圖控系 統 |
一式 | 103/1/31 | 440 | - | 防治污染 |
| 廢水處理設備改良 | 一式 | 99/9/30 | 142 | - | 防治污染 |
| 廢氣抽氣系統 SCR-6 |
一式 | 96/4/30 | 1,500 | - | 防治污染 |
| 180CM 黑化線廢氣處理設 備 |
一式 | 95/9/30 | 1,150 | - | 防治污染 |
| 廢水處理設備改良 | 一式 | 95/4/12 | 154 | - | 防治污染 |
| 廢水處理設備 | 一式 | 95/2/28 | 12,433 | - | 防治污染 |
| 二廠煙窗廢氣檢測平台 | 一式 | 89/9/22 | 85 | - | 防治污染 |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取得日期 | 投資成本 | 未折減餘額 | 用途及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 |
|---|---|---|---|---|---|
| 二廠污水流量計 | 一式 | 89/8/31 | 136 | - | 防治污染 |
| 污水排放用流量計 | 一式 | 86/9/24 | 52 | - | 防治污染 |
| 蝕刻房抽風及循環水設備 | 一式 | 83/10/31 | 170 | - | 防治污染 |
| 蝕刻房廢水儲槽 | 一式 | 82/9/30 | 24 | - | 防治污染 |
- 3.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 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本公司最近兩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止,尚無重大環境污染糾紛之情事。
- 4.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 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 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 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本公司最 近兩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尚無重大環境污染支出。
- 5.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 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五)勞資關係
- 1.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 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 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員工福利,並不定期舉行員工旅遊,舉辦各項團 康活動比賽;另有個人國內或國外旅遊補助。
- 三節、生日、婚喪及勞動節之獎金發放。
- 依公司訓練體系及訓練藍圖,定期舉行各項員工訓練,以提升企業競爭力。
- 辦理員工定期健康體檢、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團體保險。
- 每年舉辦年終尾牙聚餐活動。
- 員工酬勞制度,建立員工共同參與公司經營制度。
-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引導員工與公司共同成長,績效共享。
- (2)員工進修、訓練狀況
- 本公司訓練課程區分為派外訓練與自辦訓練二種,結訓後需分別填寫心 得報告。
- 公司除充分落實各項訓練措施,並重視學員受訓期間的意見反映外,同 時將訓練與晉升結合,並根據員工個人教育訓練資料,做為未來升遷、調職 的參考。
- 本公司110年度教育訓練費用1,698仟元,合計各項內、外部訓練共18,078 小時,平均每位員工受訓17.27小時,以強化專業、提升人力素質。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依勞退新制規定辦理,按月提撥6%退休金於勞保局員工個人專屬帳戶。 (4)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依本公司員工手冊各項規定辦理。為保障勞資權益, 協調勞資關係,本公司致力加強勞資和諧並做雙向溝通協調以解決問題,迄 今勞資關係一向和諧,並無重大勞資糾紛情事發生。為能繼續維持勞資和諧 關係,公司管理階層將更加重視勞資雙方溝通管道,並實施人性化管理制度, 以共創美好將來。
(5)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各部門訂有完善的作業流程,並依據相關法令及內部控制規範, 落實各項員工應有權益及應盡責任;此外公司有良好的溝通機制,重視員工 及主管間的意見交換,公司也能據此做出最適當的處理,以維護員工及公司 的權益。
- 2.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 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 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及因 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本公司及子公司最 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除下列所述情事外,並無重大勞資糾紛 情事。
- (1)本公司前員工黃君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案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於 110 年 1 月 22 日以 109 年度勞訴字第 57 號民事判決,駁回黃君依兩造間勞動 契約,黃君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被告應自 109 年 5 月 21 日起 至原告復職日止,按月於次月 5 日前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4,522 元,及 自各月應給付日之翌日起迄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及 被告應自 109 年 5 月 21 日起至原告復職日止,按月提撥 3,180 元至原告之 勞工退休金專戶等聲明,判決黃君敗訴,而黃君未提出上訴,故本件終結。
- (2)本公司與前員工許君間因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之勞資爭議案,案經社團 法人新竹縣勞資關係協會於 110 年 9 月 24 日調解,惟因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共 識而調解不成立,且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並未接獲任何有關許君 另循其他途逕解決而提出之其他申請或提起訴訟情事。
- (3)前員工許君申訴性騒擾乙事,案經新竹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於 110 年 11 月 13 日審定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成立,嗣後新竹縣政府 依同法第 38 之 1 條第 2 項定,於 110 年 11 月 8 日對本公司裁處新臺幣(下 同)10 萬元之罰鍰(處分書字號:府勞資字 1103934987 號)。本公司已依法 提起訴願,目前全案繫屬於勞動部審理中。
-
(4)本公司與前員工蕭君間因資遣費及 110 年 9 月份分紅獎金之勞資爭議案,案經 社團法人新竹縣勞資和諧促進會於 110 年 9 月 8 日調解,惟因勞資雙方各執 己見,無法達成協議而調解不成立,且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並未接 獲任何有關蕭君另循其他途逕解決而提出之其他申請或提起訴訟情事。
-
(5)新竹縣政府就本公司有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 第 2 項規定情事,於 110 年 5 月 27 日裁處新臺幣 50,000 元之罰鍰,本公司業 已依法繳納罰款完竣在案。
- (六)資通安全管理
- 1.列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 理之資源等。
- (1)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 ‧公司有設立資通安全處理小組,總經理擔任召集人、資訊部上一處級主管 擔任副召集人,組員包含各部門主管及資通安全通報網聯絡人員。
- ‧公司資訊安全之權責單位為資訊部,由資訊部統籌資安事宜,並負責訂定 內部資訊安全政策、規劃暨執行資訊安全作業與資安政策推動與落實。
- ‧公司稽核室為資訊安全監理之督導單位,由稽核室負責督導內部資安執行 狀況,定期查核如有發現缺失,由權責單位提出相關改善計畫與具體作為, 且定期追蹤改善成效,以降低內部資安風險。
(2)資訊安全政策:
為了增進公司資通訊作業安全及穩定運作,提供安全的資通訊服務,確 保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特制定資通安全政策做為公司資通 安全管理最高指導原則。
公司所有同仁均有義務及責任,遵守資訊安全法令規範,維護公司資訊 安全,確保公司之資料、資訊系統、設備及網路之安全維運,避免遭受各種 不當使用、洩漏、竄改、竊取、破壞等事故威脅,降低可能危害。
具體管理方案:
本公司目前尚未投保資訊安全防護保險,惟訂有資訊安全政策等相關作 業規範,其中針對實體及環境安全、網路及電腦安全、系統存取控制、系統 的永續運作、資安宣導與教育訓練等均有依作業規範確實執行。2021 年度亦 透過外部顧問,來檢視公司資訊環境,並於 2021 年 12 月 21 日提報董事會資 訊安全風險評估情形,進一步提升資訊安全作業,確保公司持續營運能力。
2.列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無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 損失。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一)自有資產
1.列明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之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
110 年 12 月 31 日
| 不動產、廠 | 取 | 得 | 原 始 |
重 估 |
未折減 | 利 | 用 | 狀 | 況 | 保 | 險 | 設定擔保 | ||||||||||
|---|---|---|---|---|---|---|---|---|---|---|---|---|---|---|---|---|---|---|---|---|---|---|
| 房及設備 | 單位 | 數 量 | 本 | 公 | 司 | 及權利受 | ||||||||||||||||
| 年 | 月 | 成 本 |
增 值 |
餘 | 額 | 使用部門 | 出 | 租 | 閒 置 | 情 | 形 | 限制之其 | ||||||||||
| 名 | 稱 | 他 | 情 | 事 | ||||||||||||||||||
| 廠房 | 式 | 壹 | 108. 12.17 |
150,228 | - | 137,202 | 黃石廠 | - | - | 有 | 無 | |||||||||||
| 廠房 | 式 | 壹 | 101. 4.27 |
113,785 | - | 61,481 | 昆山廠 | - | - | 有 | 無 |
2.列明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無。
(二)使用權資產:無。
(三)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1.各生產工廠之使用狀況
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平方公尺、人
| 項 目 工 廠 |
建物面積 | 員工人數 | 生產商品種類 | 目前使用狀況 |
|---|---|---|---|---|
| 觀音廠 | 24,605.17m2 | 694 | CCL/PP | 營運中 |
| 新竹廠 | 19,366.71 ㎡ |
341 | Mass Lam | 營運中 |
| 昆山廠 | 53,073.26 ㎡ |
1180 | CCL/PP | 營運中 |
| 中山廠 | 40,405.05 ㎡ |
895 | CCL/PP | 營運中 |
| 黃石廠 | 86,391.49 ㎡ |
577 | CCL/PP | 營運中 |
2.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張/仟米/仟 SF
| 年度 | 109 |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生產量值 主要產品 |
產能 | 產量 | 產能利 用率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能利 用率 |
產值 | ||
| 銅箔基板(SHT) | 42,600 | 38,217 | 90% 12,052,259 | 42,600 | 50,884 | 119% | 17,740,627 | |||
| 黏合片(MTR) | 128,400 | 153,257 | 119% | 8,568,460 | 128,400 | 183,377 | 143% | 11,041,026 | ||
| 多層壓合板 (S.F.) |
9,600 | 4,237 | 44% | 771,979 | 9,600 | 6,428 | 67% | 1,082,612 | ||
| 合計 | - | - | - 21,392,698 | - | - | - | 29,864,265 |
註 1:產能係指公司經衡量必要停工、假日等因素後,利用現有生產設備,在正常運作下所 能生產之數量。
註 2:各產品之生產具有可替代性者,得合併計算產能並附註說明。
註 3:產能利用率係指產量與產能之比。
註 4:黏合片產量包含委外加工數量。
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 轉投資 | 主要營業 | 投資 | 帳面 | 投資股份 | 股權 | 市價 會計處 | 最近年度 110 年度 投資報酬 |
持有 公司 |
|||
|---|---|---|---|---|---|---|---|---|---|---|---|
| 事業 | 成本 | 價值 | 股數 (股) |
股權比例 (%) |
淨值 | 理方法 | 投資 損益 |
分配 股利 |
股份 數額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 ATED |
一般投資業務 | 1,179,111 16,367,691 | 36,256,950 | 100.00 16,367,691 | - | 權益法 | 5,243,183 - | - | |||
| 立澄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電器、電信器材、 批發、零售、電 池、發電、配電機 械製造 |
181,005 | (註 5) | 16,662,918 | 35.03 | (註 5) | - | 權益法 | - | - | - |
| 大武漢有限 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 一般投資業務 |
602,440 | 714,679 | 20,020,000 | 100.00 | 714,679 | - | 權益法 | 95,217 - | - | |
| EMC INTERNATI ONAL HOLDING INCORPOR ATED |
一般投資業務 | 761,482 | 754,212 | 26,310,000 | 100.00 | 754,212 | - | 權益法 | 26,847 - | - | |
| EMC SPECIAL APPLICATI ON INCORPOR ATED |
一般投資業務 | 726,738 | 752,951 | 26,255,000 | 100.00 | 752,951 | - | 權益法 | 29,389 - | - |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 S,LLC |
經營銅箔基板及黏 合片等產銷業務 |
725,136 | 751,659 | - | 100.00 | 751,659 | - | 權益法 | 43,580 - | - | |
| 大珠海有限 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 一般投資業務 |
935,551 16,313,311 | 33,798,821 | 100.00 16,313,311 | - | 權益法 5,226,638 | - | - | |||
| 大中山有限 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 一般投資業務 |
454,976 | 6,382,743 | 16,437,000 | 100.00 6,382,743 | - | 權益法 1,952,464 | - | - | ||
| 大上海有限 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 一般投資業務 |
914,313 | 9,929,227 | 18,161,515 | 99.79 9,929,227 | - | 權益法 3,274,513 | - | - | ||
| EMC USA HOLDING INCORPOR ATED |
一般投資業務 | - | - | - | 100.00 | - | - | 權益法 | (2,279) | - | |
| TECHNICA USA(註 4) |
一般進出口業務 | 16,608 | - | - | 30.00 | - | 權益法 | (9,944) | - | ||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及黏 合片等產銷業務 |
650,816 | 9,922,238 | - | 99.79 9,922,238 | - | 權益法 3,266,552 | - | - | ||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及黏 合片等產銷業務 |
440,613 | 6,376,910 | - | 100.00 6,376,910 | - | 權益法 1,945,565 | - | - | ||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及黏 合片等產銷業務 |
601,858 | 699,881 | - | 100.00 | 699,881 | - | 權益法 | 86,742 | - | - |
註 1:帳面金額係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餘額,包含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
註 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
註 3: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 4:因其他股東持有股數比率占 70%,本公司占比僅 30%,故本公司對其不具控制力。 註 5:投資價值已減損,於民國 94 年即全數認列損失,帳面價值沖減至零元。
(二)綜合持股比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 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36,256,950 | 100.00 | - | - | 36,256,950 | 100.00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662,918 | 35.03 | - | - | 16,662,918 | 35.03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20,020,000 | 100.00 | - | - | 20,020,000 | 100.00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ORPORATED |
26,310,000 | 100.00 | - | - | 26,310,000 | 100.00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ORPORATED |
26,255,000 | 100.00 | - | - | 26,255,000 | 100.00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 | 100.00 | - | - | - | 100.00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33,798,821 | 100.00 | - | - | 33,798,821 | 100.00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16,437,000 | 100.00 | - | - | 16,437,000 | 100.00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18,161,515 | 99.79 | - | - | 18,161,515 | 99.79 |
| EMC USA HOLDING INCORPORATED |
- | 100.00 | - | 100.00 | ||
| TECHNICA USA | - | 30.00 | - | 30.00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註 | 99.79 | - | - | 註 | 99.79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註 | 100.00 | - | - | 註 | 100.00 |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註 | 100.00 | - | - | 註 | 100.00 |
註:係屬有限公司,故無發行股份。
- (三)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財務績 效及財務狀況之影響:不適用。
-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 部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 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及認購股數:無。
- 四、重要契約
| 契 | 約 | 性 | 質 | 當 | 事 | 人 | 契 日 |
約 | 起 | 訖 期 |
主 | 要 | 內 | 容 | 限 條 |
制 款 |
|
|---|---|---|---|---|---|---|---|---|---|---|---|---|---|---|---|---|---|
| 授權、配方使用暨 銷售契約 |
日商 | H 公司 | 2002.1.21~2022.3.31 | 用 | 專利授權、配方使 暨 |
銷 | 售 | 無 | |||||||||
| 買賣合約 | 德昌皮革製品 股份有限公司 |
2021.12.31 | 土 買 |
地 及 賣 |
建 合 |
物 約 |
無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並無私募有價證券之情事,而本公司前各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劃 均已依原計畫執行完畢,且無實際完成日距本案申報日未逾三年者,故不適用。
-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應記載 事項
(一)計畫來源
1.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3,500,000 仟元。
2.資金來源: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 35,000 張,每張轉換公司 債面額新台幣 100 仟元,發行期間 5 年,發行價格係按票面金額 之 100%~102%發行,票面利率 0%,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3,500,000 仟元。
3.計畫項目及運用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 ||||
|---|---|---|---|---|
| 計畫項目 | 預計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111 | 年 |
| 第一季 | 第二季 | |||
| 不動產及廠房(註) | 年第二季 111 |
2,160,000 | 432,000 | 1,728,000 |
| 償還銀行借款 | 111 年第二季 |
1,340,000 | - | 1,340,000 |
| 合計 | 3,500,000 | 432,000 | 3,068,000 |
註:本次購置不動產及廠房之資金來源將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支應,而在本次籌資款尚未募足前, 將先以銀行借款支應,待籌資資金到位後,再償還所舉借之借款。
本公司本次擬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為新台幣 3,500,000 仟元,預計於 111 年第一季向金管會提出申報,依預定計畫於資金 募集完成後,隨即用以支付購置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其資金用途 及預計進度應屬合理。
4.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1)購置不動產及廠房
本公司本次籌資計畫中擬以 2,160,000 仟元,用以購置不動產及廠 房,由於本公司目前產能已近滿載,廠房空間已不敷使用,為避免未來公 司長期業務拓展受限,使公司面臨整體營收動能受限之窘境,故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與德昌皮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合約,規劃做為 未來研發暨自動化生產廠辦中心之預定地,由於鄰近地區未有符合公司需 求之坪數,故本公司先購入此地段之不動產(含地上物),於完成不動產及 廠房買賣後,隨即將原有土地上已年久失修且不符合本公司未來產品之廠 辦予以拆除。故若僅以本公司購入土地坪數約 8,846 坪及大園工業區相當 坪數之每坪月租約 300 元/坪計算,保守推估每年可節省土地之租金支出為 31,846 仟元((8,846 坪 x300 元)x12 個月),其應屬合理。
(2)償還銀行借款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中之 1,340,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若以擬償 還借款之金額及借款利率設算,預計 111 年度及 112 年度以後每年可節省 利息支出分別為 7,954 仟元及 11,918 仟元,由於目前利率水準處於相對低 檔區,此次發行可降低未來利率上升時,造成本公司利息費用支出提高之 風險,除可減輕財務負擔外,亦可提升償債能力,且可強化財務結構,增 加資金調度彈性,對本公司經營之應變能力及長期競爭力有所助益。
5.未足額發行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處理方式
本公司本次擬發行之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金額上限為 新台幣 3,500,000 仟元,如未足額發行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將減少本次擬償 還之銀行借款;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將作為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 運資金之用。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償 債款項之募集計畫與保管方法
| 公司債種類 |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1.公司名稱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 3,500,000 仟元。 |
|
|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 每張面額:新台幣 100 仟元。(依票面利率 100%~102%發 |
| 行) | |
| 3.公司債之利率 | 票面年利率:0%。 |
| 1.期限:五年。 | |
| 2.償還方法: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 | |
| 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或依本辦法 | |
|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 第十七條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 |
| 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後十個營業日內,按債 | |
| 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 | |
| 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 | |
| 1.籌集計畫: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 | |
|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 |
| 2.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 |
|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一)」說明。 |
|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 | 0 元。 |
| 每張面額為新台幣 仟元整,依票面 金 額 之 100 |
|
| 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 | 100%~102%發行。 |
| 1.股份總數:600,000,000 股。 |
|
|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 | 2.普通股股數:332,918,299 股。 |
| 額 | 3.已發行股份金額:3,329,182,990 元。 |
| 1.資產總額:36,565,061 仟元。 |
|
|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 | 2.負債總額:16,791,174 仟元。 |
| 餘額 | 3.資產減負債餘額:31,873,887 仟元。 |
| (依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合併財務報表計算) 110 |
1.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應揭露事項
| 公司債種類 |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肆、二」之財務報告。 |
|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 1.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 部。 2.約定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債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 途買受者,對於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均予 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 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營 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 13.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地址 | (2)契約有效期間自生效日起至至本公司債全部清償為 止。 1.代收款項銀行名稱: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
| 14.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 項 |
2.代收款項銀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號。 65 1.承銷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 之權利及事務。 |
| 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 件 |
不適用。 |
|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 | 不適用。 |
|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 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 |
無。 |
|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 請參閱「附錄一、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 | 不適用。 |
| 20.董事會之議事錄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
| 21.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 規定之其他事項 |
無。 |
2.委託經證期局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關評等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3.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錄一。
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者,其轉換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 對股東權益影響
(1)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本公司本次計劃擬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為 3,500,000 仟元,由於轉換公司債屬負債性質之籌資方式,在債權人未要求轉 換前對公司股權並無稀釋之情形,且債權人於轉換期間會選擇對其較有利的 時點再行轉換,因此,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果,不致對公司經營權及每股 盈餘立即產生衝擊。
若假設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於日後皆依暫訂轉換價格 288 元申請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其最大之稀釋比率為:
| 本次擬發行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數 | |
|---|---|
| = | 目前之流通在外股數+本次擬發行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數 |
| (3,500,000 仟元÷288 元) |
|
| = | 仟股+(3,500,000 仟元÷288 元)仟股 332,918 |
| 仟股 12,153 |
|
| = |
332,918 仟股+12,153 股
= 3.52%
由上述分析可知,假設本公司本次所發行之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 額上限 3,500,000 仟元,依暫訂轉換價格 288 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其 最大之稀釋比率為 3.52%,稀釋效果應可接受,加上在債權人未要求轉換前 對公司股權並無稀釋之情形,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果,因此長期而言對現 有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2)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對股東權益而言,雖發行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將增加公司負債,但隨 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除了可降低負債外,亦將增加股東權益, 進而提高每股淨值。
- (三)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益 影響、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 事項:不適用。
- (四)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 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 計畫:不適用。
- (五)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 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 (櫃)計畫:不適用。
- (六)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用。
- (七)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不適用。
- (八)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 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 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 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1.本次計畫之可行性
(1)法定程序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計畫業於 110 年 12 月 21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計畫之 相關內容,擬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 35,000 張,每張轉 換公司債面額 100 仟元,發行價格係按票面金額之 100%~102%發行,票 面利率 0%,發行期間 5 年,發行金額上限為 3,500,000 仟元,將用以購置 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本公司本次 計畫之相關內容,其過程及計畫內容,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發行人募 集與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其他公司相關法令之規定並無不符,且律師亦已 針對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適法性出具法律意見書,依 據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其本次計畫之相關內容確實符合相關法令之規 定,故本次計畫於法定程序上應屬可行。
(2)資金募集完成之可行性
本次擬發行之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 幣 3,500,000 仟元,每張轉換公司債面額 100 仟元,發行價格係按票面金 額之 100%~102%發行,票面利率 0%,發行期間 5 年,其發行條件係參酌 本公司未來成長潛力及資本市場之接受度而訂定。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不僅具備債券價值之保障,亦提供債券持有人未來轉換為普通股以 實現資本利得的機會,應可吸引投資人之投資意願,故本次資金募集之過 程應可順利完成。另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係依照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 31 條規定,承銷方式係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銷 售並由承銷團負責包銷,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之募集,故本次募集與發 行轉換公司債計畫資金募集完成應具可行性。
(3)計畫項目之可行性
本次計畫募集所得資金中,其中部分資金 2,160,000 仟元用以購置不 動產及廠房,餘 1,340,000 仟元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茲將其資金運用項 目之可行性分述如下:
購置不動產及廠房
本公司考量目前現有廠區空間已不敷公司大幅成長所需,加上隨著 業績逐年大幅成長,研發人員不斷擴增,現有研發團隊分散在不同廠 區,為集中資源,增加團隊效率,本公司業經 109 年 10 月 30 日之董事 會決議通過擬購置營運所需之不動產及廠房,由於鄰近地區未有符合公 司需求之坪數,為避免未來公司長期業務拓展受限,而面臨整體營收動 能受限之窘境,本公司已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與德昌皮革製品股份有限 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合約,且依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 理,另本公司已於 111 年 1 月已先支付第一期款,未來將依合約規定付 款、並過戶,故本次用以購置不動產及廠房之計畫,其應屬適法且可行。 償還銀行借款
本次所募集之資金 1,340,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其各項預計 償還之借款債務確屬存在,因此於資金募集完成後,即可依資金運用計 畫償還所舉借之借款,對於本公司節省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可收 立竿見影之效,故本次計畫之資金運用項目應屬可行。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計畫,就法 定程序、資金募集完成及資金運用計畫等方面評估均具可行性,故整體而言,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應屬可行。
2.本次計畫之必要性
本次增資計畫所籌資金將用於購置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茲將 其資金運用項目之必要性分述如下:
(1)購置不動產及廠房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109 |
年度 110 |
變動金額 | 變動比率 |
|---|---|---|---|---|
| 營業收入 | 6,930,636 | 9,189,939 | 2,259,303 | 32.60% |
| 營業毛利 | 1,368,772 | 2,080,278 | 711,506 | 51.98% |
| 稅後(損)益 | 3,688,999 | 5,493,218 | 1,804,219 | 48.91% |
如上表資料顯示,本公司於 110 年度之經營實績均較 109 年度大幅成 長,主要係因公司超前佈局高頻高速及高功能化綠色環保基材符合市場趨 勢所致,以 110 年全球主要載板廠於 ABF 載板的市佔分佈而言,台灣載 板廠的市佔率居全球第一,加上 AiP 相關應用的載板材料產品除了手機會 應用到之外,所有 5G 的產品都會用到,包括物聯網裝置及智能手錶等, 預計潛在需求量非常龐大,而根據台灣電路板協會(TPCA)出版的 PCB 高 階技術缺口與發展藍圖中發現,載板材料自主化程度最低,約 70%的關鍵 材料需依賴外商,顯見本公司在此領域仍有很大的成長潛能。
由於本公司現有產能已滿載,廠房空間已不敷使用,為因應來自客戶 對載板材料的強烈需求,未來恐有供不應求之可能,加上近年來隨著資 訊、半導體對於載板材料應用提升下,研發人員亦不斷擴增,由於現有研 發團隊分散在不同廠區,為集中資源,增加團隊效率,故本公司購買土地 及建物規劃做為研發暨自動化生產廠辦中心之預定地,因惟有持續融合先 進技術製程,才能及時滿足客戶對品質日益提高的要求,以保持領先之市 占率並持續提高獲利。
綜上所述,本次籌資計畫中擬將部分資金 2,160,000 仟元用以購置不 動產及廠房,除整合研發團隊外另新建高度自動化材料生產廠區,以智能 系統等設施進行人機協作與搬運,其將有利於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需 求,提供足夠中長期發展需求的使用空間與規劃,故本次購買不動產及廠 房之計劃確有其必要性。
(2)償還銀行借款
減輕財務負擔及降低利息支出,以提升公司之獲利能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109 年底 |
110 年底 |
|---|---|---|
| 短期借款 | 399,607 | 751,550 |
| 流動資產 | 4,816,937 | 6,066,071 |
| 借款佔流動資產比率 | 8.30% | 12.39% |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 109~110 年度借款佔流動比率分別為 8.30%及 12.39%,呈逐期成長趨勢,隨 5G 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 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本公司面對終端市場需求之變化,營運規模穩定 成長下,營運資金需求相應增加,倘若公司持續以動撥銀行借款支應,將 產生財務負擔及相關利息支出侵蝕獲利,故本公司在本次募集資金中,以 部分資金 1,340,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不僅可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 存度,且可預留未來資金運用之調度空間,以提高因應經濟與金融情勢變 化之財務規劃空間。
此外,國內外經濟逐步復甦,聯準會於最新會議上表示,若通膨在未 來幾個月無法減緩,將啟動第一波升息,而各國央行同樣為避免通貨膨 脹,亦將於適當時機作升息之準備,此舉將使企業銀行借款利息負擔加 重,因此,本公司完成資金募集後,擬於 111 年第二季用於償還銀行借款 後,將可降低財務負擔及利息支出對獲利之侵蝕,對未來因應能力之提昇 亦將有所助益。因此,本公司為提升獲利能力,降低財務風險,本次募得 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應有其必要性。
加強財務結構與同業競爭力
單位:%
| 期間 | 台光電 | 台燿 | 聯茂 | 騰輝 | ||||||
|---|---|---|---|---|---|---|---|---|---|---|
| 項目 | 108年度 | 109年度 | 108年度 | 109年度 | 108年度 | 109年度 | 108年度 | 109年度 | ||
| 流動比率 | 83.04 | 121.37 | 68.45 | 172.58 | 93.78 | 59.31 | 182.16 | 198.19 | ||
| 速動比率 | 68.19 | 94.10 | 232.72 | 142.41 | 71.09 | 46.94 | 131.28 | 150.29 |
資料來源:各公司股東會年報
由上表資料可知,本公司 109 年度之流動及速動比率分別為 121.37%及 94.10%,較 108 年度分別為 83.04%及 68.19%改善,惟若與 採樣同業相較,109 年度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較採樣同業台燿及騰輝為 低,顯示本公司具改善其財務結構以及償債能力之急迫性。因此,若本 次募資計畫能順利進行,將有助於本公司提高公司自有資本率、健全財 務結構,並可強化目前之償債能力,降低本公司之營運風險及增強本公 司因應景氣變化衝擊之能力,對未來整體營運及獲利能力之提升甚有助 益,故本次募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確有其必要性。
避免到期還本龐大的資金壓力及減緩股本膨脹之效果
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 3,500,000 仟元, 其中 1,340,000 仟元擬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不僅可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 存度,且可預留未來資金運用之調度空間。此外,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償還銀行借款,短期內負債比率雖未立即降低,惟考量在發行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凍結期後,債權人於轉換公司債到期前均可將其 轉換成普通股,對本公司而言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付 改善財務結構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將可有效提升資 金運作調度彈性及財務結構之穩定度。此外,就轉換公司債之特性觀 之,因債權人於日後行使轉換股權之時點不一,因而對獲利稀釋程度不 若辦理現金增資之立即膨脹效果,有助於維持平穩之獲利能力,以提供 股東長期穩定之報酬率保障,故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償還銀行借 款實有其必要性。
本次募集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後,將可減少利息費用侵蝕本業獲利程 度,降低銀行借款依存度,並可提高自有資金比率,進一步強化財務結構 之穩定度,提升償債能力以降低流動性風險,故本次籌資資金用以償還銀 行借款實屬必要。
綜上所述,就本公司資金需求之狀況及未來發展與競爭力之維持而言, 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應有其必要性。
3.本次計畫之合理性
(1)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之合理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預計 | 所需 |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 |||||
|---|---|---|---|---|---|---|---|
| 計畫項目 | 完成日期 | 資金總額 | 111 | 年 | |||
| 第一季 | 第二季 | ||||||
| 不動產及廠房(註) | 年第二季 111 |
2,160,000 | 432,000 | 1,728,000 | |||
| 償還銀行借款 | 年第二季 111 |
1,340,000 | - | 1,340,000 | |||
| 合計 | 3,500,000 | 432,000 | 3,068,000 |
註:本次購置不動產及廠房之資金來源將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支應,而在本次籌資款尚未募足前, 將先以銀行借款支應,待籌資款到位後,再償還所舉借之借款。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所募集之資金,擬用 於償購置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經考量主管機關審案時間及資金募 集相關作業時程,推估本次資金預計於 111 年第二季成募集後,旋即用以償 還銀行借款,故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之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尚屬合理。
(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本次購置不動產及廠房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購買土地總面積約 8,846 坪,以本公司購 入土地坪數約 8,846 坪及大園工業區相當坪數之每坪月租約 300 元/坪計 算,保守推估每年可節省土地之租金支出為 31,846 仟元((8,846 坪 x300 元)x12 個月)。
(3)本次償還銀行借款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合理性評估
減輕財務負擔及降低利息支出
本公司此次募集金額部分用於償還銀行借款,預計於募集資金完 成後,按原預定時程償還銀行借款,以減少銀行借款所產生之利息費用 並改善財務結構,經以本公司目前擬償還銀行借款之利率予以設算,預 計 111 年度及 112 年度以後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分別為 7,954 仟元及 11,918 仟元,其預計效益應屬合理。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契約期間 | 契約期間 | 年度 111 |
年度 111 |
年度 112 |
|||
|---|---|---|---|---|---|---|---|
| 貸款機構 | 利率(%) | (起) | (迄) | 原貸款金額 | 償還金額 | 減少利息 | |
| 兆豐銀行 | 1.05% | 109.12.25 | 112.12.25 | 300,000 | 300,000 | 2,101 | 3,150 |
| 第一銀行 | 1.02% | 110.09.22 | 113.09.22 | 100,000 | 100,000 | 680 | 1,020 |
| 華南銀行 | 1.02% | 110.09.22 | 113.09.22 | 100,000 | 100,000 | 680 | 1,020 |
| 富邦銀行 | 0.9828% | 110.09.22 | 113.09.22 | 100,000 | 100,000 | 656 | 983 |
| 台新銀行 | 0.80% | 110.09.22 | 112.09.22 | 100,000 | 100,000 | 533 | 800 |
| 台灣銀行 | 0.85% | 110.09.22 | 112.08.13 | 100,000 | 100,000 | 568 | 850 |
| 土地銀行 | 0.90% | 110.09.22 | 112.10.14 | 50,000 | 50,000 | 301 | 450 |
| 星展銀行 | 0.79% | 110.09.22 | 111.03.22 | 100,000 | 100,000 | 528 | 790 |
| 花旗銀行 | 0.85% | 110.09.22 | 111.03.21 | 100,000 | 100,000 | 568 | 850 |
| 元大銀行 | 0.75% | 110.12.22 | 111.03.22 | 100,000 | 90,000 | 451 | 675 |
| 國際票券 | 0.58% | 110.10.27 | 111.02.22 | 100,000 | 100,000 | 387 | 580 |
| 兆豐票券 | 0.75% | 110.12.30 | 111.02.25 | 100,000 | 100,000 | 501 | 750 |
| 合計 | 1,350,000 | 1,340,000 | 7,954 | 11,918 |
註 1:上述借款於到期後均可辦理展延續借
註 2:假設本次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債款於 111 年 4 月募集完成。
提升財務結構與同業競爭力
本公司本次預計於 111 年第二季辦理籌資計畫募足款項後,若以 110 年度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資產負債表為基礎,並考量本 次募資總額上限 3,500,000 仟元,如下表資料顯示,在轉換公司債未轉換 前,本公司募資後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分別為 136.37%及 109.25%, 均較籌資前為佳;此外,雖負債比率無法立刻改善,惟在投資人陸續將 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之後,本公司之負債比率將可逐步下 降,對於本公司長期之負債比率而言,亦可持續有效改善。綜上所述, 本公司本次募資用將部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可提升償債能力及改 善財務結構並降低流動性風險之效益應尚屬合理。
年度 項目 110 年底 111 年底 (募資前實際數) 假設轉換公司債尚未轉換 為普通股之情況下 (募資後預計數)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24.85 30.56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22.84 136.37 速動比率% 98.41 109.25
籌資後預估償債能力
註:111 年底預估數係依本公司 110 年底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數, 並考量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並償還銀行借款後予以設算。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計畫用以購置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應 具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4.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
一般上市(櫃)公司較常用之籌資工具,可分為股權相關之籌資工具及 與債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前者如現金增資(普通股或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 證,後者如國內外轉換公司債、一般公司債及銀行貸款。茲比較各種資金 調度來源有利及不利因素如下:
| 項 | 目 | 有 | 利 | 因 | 素 | 不 | 利 | 因 | 素 |
|---|---|---|---|---|---|---|---|---|---|
| 1.可改善財務結構,提升自有資本比 | 1.因股本膨脹對每股盈餘有稀釋效 | ||||||||
| 率,降低財務風險。 | 果。 | ||||||||
| 2.資本市場上較為普通之金融商品,一 | 2.因對外公開銷售使股權被分散,造 | ||||||||
| 現金增資 | 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資金募集計畫 | 成對原股東經營權穩定之影響。 | |||||||
| 發行新股 | 較易順利完成。 | ||||||||
|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成為股東,可提 | |||||||||
| 股 | 升員工之認同及向心力。 | ||||||||
| 權 | 4.發行價格趨近於時價,可募集較多資 | ||||||||
| 金。 | |||||||||
| 1.藉由赴國外募資,可提高國際知名度。 | 1.公司國際知名度及產業前景將影 | ||||||||
| 2.發行價格高於或趨近於發行時點之普 | 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 ||||||||
| 海外存託憑證 | 通股價格,可募集較多資金。 |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規模經 | |||||||
| (GDR) | 3.籌募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可避免增 | 濟效益,募集資金額度不宜過低。 | |||||||
| 資新股或老股釋出致籌碼過多,對股 | 3.因股本膨脹,對每股盈餘產生稀釋 | ||||||||
| 價產生不利影響。 | 之影響。 | ||||||||
| 1.因票面利率較低,現金流出較少 | 1.因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利屬債權 | ||||||||
| 2.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一般以較高價 | 人,發行公司較難以掌握其轉換時 | ||||||||
| 格溢價發行,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降 | 點。 | ||||||||
| 債 | 轉換公司債 | 低。 | 2.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仍屬債 | ||||||
| 權 | 3.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 | 務性質,對財務結構改善有限。 | |||||||
| 由負債轉為資本,故可節省利息支出 | 3.轉換公司債若到期時無人轉換,或 | ||||||||
| 及避免到期資金贖回壓力,亦可避免 | 債權人要求贖回時,發行公司將面 | ||||||||
| 股權急劇稀釋。 | 臨較大資金壓力。 |
| 項 | 目 | 有 | 利 | 因 | 素 | 不 | 利 | 因 | 素 |
|---|---|---|---|---|---|---|---|---|---|
| 1.每股盈餘未有致稀釋之虞。 | 1.利息負擔較重,將侵蝕公司獲利。 | ||||||||
| 2.公司債之債權人對公司無經營權,故 | 2.債期屆滿後,公司即面臨還債之資 | ||||||||
| 普通公司債 | 對經營權不致造成影響。 | 金壓力。 | |||||||
| 3.可取得中長期穩定之資金。 | |||||||||
| 4.債息可產生節稅效果。 | |||||||||
| 1.資金挹注能暫時支應公司資金需求。 | 1.利息負擔較重,將侵蝕公司獲利能 | ||||||||
| 2.資金籌措因不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故 | 力。 | ||||||||
| 銀行借款或發行 | 所需時間較低。 | 2.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提供擔保 | |||||||
| 銀行承兌匯票 | 3.若能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公司可利用 | 品,故長期投資或固定資產購置不 | |||||||
| 較低成本,創造較高利潤。 | 適宜以銀行銀行借款支應。 | ||||||||
| 4.程序簡便,資金額度運用彈性大。 |
本公司本次辦理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 3,500,000 仟元,主要係用於購置不動、廠房及支應償還銀行借款所需支付 之款項。經考量若辦理現金增資(含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對股本膨脹及盈 餘稀釋較為直接,若採用銀行舉債融通方式投入,則易受產業景氣反轉或 經營環境轉劣,資金調度易受融資額度限制及金融緊縮之影響而愈形困 難,進而提高公司財務、營運之風險,影響競爭力;且預期本公司營收、 獲利表現仍屬樂觀,發行轉換公司債轉換之機會頗高,藉由發行轉換公司 債方式籌募資金,不僅可降低對銀行貸款之依存度,亦藉以預留未來資金 靈活運用之調度空間,以支應未來營運規模之成長所需,另投資人若行使 轉換權更可減少實際利息支出。若以普通公司債、銀行借款等方式籌資將 產生實際利息支出,而增加財務負擔,故本次籌資計畫以發行轉換公司債 方式辦理應有其必要性。
經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性後,基於 股本膨脹及資金成本之考量,本公司擬辦理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支應所需資金,應具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申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對申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就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而言,雖若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全數轉換 後較以普通公司債與銀行借款方式之籌資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為 高,但實際上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將延緩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效 果,且若以銀行借款或普通公司債籌資,則公司每年有實際之利息資金 流出,且屆時尚有分期或到期還款之資金壓力,而若以現金增資籌措資 金,雖無任何發行之資金成本,惟獲利水準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立即稀 釋,致公司經營階層承受較高壓力。故以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來籌措所需 資金,不但具有節省利息費用之優點,且有助於延緩因股本膨脹所造成 之盈餘稀釋情形,應為較適當的資金來源。
對財務負擔之影響
A. 利息支出對財務負擔之影響
本次籌資若採銀行借款,須依借款利率定期還本付息並產生固定 之現金流出,以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約為 1%設算,若以借款額度 3,500,000 仟元估算,每年之現金利息支出約 35,000 仟元,五年合計 175,000 仟元,較以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實質利率設算之應負擔年息為 高,故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籌措部分所需資金,將可降低本公司之資 金成本,減輕其利息負擔,使其資金來源趨向長期且穩定的方向,有 助於本公司中長期發展。
本次籌資採轉換公司債,其票面利率為 0%,除以實質利率設算 利息費用攤銷外,並無任何固定現金利息支出,故整體而言,本次發 行轉換公司債對公司之財務負擔應較低。
B.到期還款對財務負擔之影響
在還款壓力部分,採銀行借款方式須面臨分期還款或到期還款之 壓力,且短期借款之再融資尚需視銀行對公司之承作態度而定,而若 採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投資人將視未來公司股價表現陸續將債券轉 換為普通股,股本化後原債權人成為公司股東,則無到期還款問題。 惟若股價表現不佳,則公司亦須面對轉換公司債到期贖回之資金調度 壓力,但與銀行借款相較,銀行借款之還款壓力為未來既定事實,而 轉換公司債之到期贖回仍須視轉換情況而定;故整體而言,發行轉換 公司債之到期還款壓力對發行人財務負擔之影響仍應較銀行借款為 低。
綜上,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計 畫,對其財務負擔之影響應尚屬有限。
- 5.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新股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 額:本次係辦理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 (九)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詳本公開說明書「附錄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轉換價格計 算書」。
- (十)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1.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應說明本次計畫完成後, 預計可能增加之產銷量、值、成本結構(含總成本及單位成本)、獲利能力之變 動情形、產品品質之改善情形及其他可能產生之效益:本公司本次資金募集 計畫並無擬用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之情事, 故不適用。
2.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列明事項:
(1)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轉投資之目的、資金計畫用途及其所 營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資金募集計畫並無擬用於轉投資者之情事,故不適用。
(2)如持有該轉投資事業普通股股權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列明轉投資事業預 計之資金運用進度、資金回收年限、資金回收之前各年度預計產生之效益 與其對公司獲利能力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資金募集計畫並無擬用於轉投資者之情事,故不適用。
(3)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其核准或 許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本公司本次資金募集計畫並無擬用於轉投資者之情事,故不適用。 3.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 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 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本公司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均已到期或轉換,與金融機構借款之逐 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請詳本公開說明書第 59 頁。
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111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1,292,713 |
| 非融資性收入(2) | 12,028,257 |
| 非融資性支出(3) | 17,061,856 |
| 最低現金餘額(4) | 600,000 |
| 融資前資金餘額(短絀) (1)+(2)-(3)-(4) | (4,340,886) |
本公司依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未來預計運用情形 所編列 111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其中預估 111 年度之非融資性收入為 12,028,257 仟元,再加上期初現金餘額 1,292,713 仟元,將不足以支應 111 年度非融資性支出 17,061,856 仟元之資金需求,故本公司將發行國 內第五次轉換公司債上限 3,500,000 仟元,並搭配銀行借款以因應資金 短絀之需求,其應屬合理。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詳次頁。
111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月 1 |
月 2 |
月 3 |
月 4 |
月 5 |
月 6 |
月 7 |
月 8 |
月 9 |
月 10 |
月 11 |
月 12 |
||
|---|---|---|---|---|---|---|---|---|---|---|---|---|---|
| 項目 | (實際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合計 |
| 期初現金餘額(1) | 1,292,713 | 1,049,052 | 1,162,209 | 1,156,967 | 2,815,075 | 1,148,552 | 1,078,695 | 1,074,996 | 734,251 | 576,776 | 531,151 | 566,356 | 1,292,713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應收款項收現 | 688,623 | 855,923 | 802,626 | 834,804 | 624,672 | 626,755 | 705,621 | 726,482 | 730,875 | 745,241 | 805,245 | 951,014 | 9,097,881 |
| 其他-盈餘匯回(註) | - | - | - | - | - | - | - | - | 2,465,000 | - | - | - | 2,465,000 |
| 其他收入 | 17,084 | 166,707 | 5,000 | 20,000 | 5,000 | 20,000 | 5,000 | 176,585 | 5,000 | 20,000 | 5,000 | 20,000 | 465,376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705,707 | 1,022,630 | 807,626 | 854,804 | 629,672 | 646,755 | 710,621 | 903,067 | 3,200,875 | 765,241 | 810,245 | 971,014 | 12,028,257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應付帳款付現 | 670,967 | 649,546 | 618,917 | 555,291 | 486,038 | 519,904 | 556,534 | 557,220 | 569,965 | 621,672 | 630,686 | 639,232 | 7,075,972 |
| 購料支出付現 | 91,442 | 112,774 | 24,828 | 61,014 | 26,866 | 5,409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622,333 |
| 薪資費用 | 155,285 | 55,848 | 55,848 | 96,042 | 251,220 | 57,026 | 57,027 | 57,026 | 57,026 | 57,026 | 57,026 | 57,026 | 1,013,426 |
| 購置不動產、廠房、設備 | 444,310 | 62,869 | 84,839 | 605,913 | 1,448,539 | 106,864 | 23,350 | 1,252,157 | 10,200 | 53,000 | 8,160 | 2,830 | 4,103,031 |
| 支付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 | 3,329,183 | - | - | - | 3,329,183 |
| 發放員工及董監酬勞 | - | - | - | - | - | - | - | - | 252,160 | - | - | - | 252,160 |
| 利息支出付 | 1,026 | 1,436 | 1,436 | 1,436 | 409 | 409 | 409 | 409 | 993 | 2,168 | 2,168 | 2,168 | 14,467 |
| 其他支出 | 36,338 | 27,000 | 27,000 | 27,000 | 83,123 | 27,000 | 27,000 | 27,000 | 288,823 | 27,000 | 27,000 | 27,000 | 651,284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1,399,368 | 909,473 | 812,868 | 1,346,696 | 2,296,195 | 716,612 | 714,320 | 1,943,812 | 4,558,350 | 810,866 | 775,040 | 778,256 | 17,061,856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1,999,368 | 1,509,473 | 1,412,868 | 1,946,696 | 2,896,195 | 1,316,612 | 1,314,320 | 2,543,812 | 5,158,350 | 1,410,866 | 1,375,040 | 1,378,256 | 17,661,856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 金 餘 額 |
(948) | 562,209 | 556,967 | 65,075 | 548,552 | 478,695 | 474,996 (565,749) | (1,223,224) | (68,849) | (33,644) | 159,114 (4,340,886) | ||
| (6)=(1)+(2)-(5) | |||||||||||||
| 發行轉換公司債 | - | - | - | 3,500,000 | - | - | - | - | - | - | - | - | 3,500,000 |
| 增加借款 | 450,000 | - | - | - | - | - | - | 700,000 | 1,200,000 | - | - | - | 2,350,000 |
| 償還借款 | - | - | - | (1,350,000) | - | - | - | - | - | - | - | (100,000) | (1,450,000) |
| 融資淨額合計(7) | 450,000 | - | - | 2,150,000 | - | - | - | 700,000 | 1,200,000 | - | - | (100,000) | 4,400,000 |
|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
1,049,052 | 1,162,209 | 1,156,967 | 2,815,075 | 1,148,552 | 1,078,695 | 1,074,996 | 734,251 | 576,776 | 531,151 | 566,356 | 659,114 | 659,114 |
註: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及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之盈餘匯回。
11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月 1 |
月 2 |
月 3 |
月 4 |
月 5 |
月 6 |
月 7 |
月 8 |
月 9 |
月 10 |
月 11 |
月 12 |
||
|---|---|---|---|---|---|---|---|---|---|---|---|---|---|
| 項目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合計 |
| 期初現金餘額(1) | 659,114 | 666,251 | 901,945 | 564,194 | 602,087 | 645,442 | 662,430 | 677,220 | 866,999 | 505,091 | 546,598 | 575,373 | 659,114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應收款項收現 | 867,415 | 845,804 | 835,773 | 832,400 | 624,672 | 703,472 | 724,351 | 728,774 | 743,261 | 803,040 | 814,322 | 816,643 | 9,339,927 |
| 其他-盈餘匯回(註) | - | - | - | - | - | - | - | - | 1,659,000 | - | - | - | 1,659,000 |
| 其他收入 | 5,000 | 160,000 | 5,000 | 20,000 | 5,000 | 20,000 | 5,000 | 176,586 | 5,000 | 20,000 | 5,000 | 20,000 | 446,586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872,415 | 1,005,804 | 840,773 | 852,400 | 629,672 | 723,472 | 729,351 | 905,360 | 2,407,261 | 823,040 | 819,322 | 836,643 | 11,445,513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應付帳款付現 | 645,623 | 613,999 | 622,413 | 625,291 | 486,038 | 543,790 | 556,534 | 557,220 | 569,965 | 621,672 | 630,686 | 639,232 | 7,112,463 |
| 購料支出付現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600,000 |
| 薪資費用 | 120,570 | 57,026 | 57,026 | 88,798 | 239,861 | 57,026 | 57,026 | 57,026 | 57,026 | 57,026 | 57,026 | 57,026 | 962,463 |
| 購置不動產、廠房、設備 | 20,000 | 20,000 | 2,020,000 | 20,000 | 20,000 | 425,000 | 4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5,000 | 3,050,000 |
| 利息支出付現 | 2,085 | 2,085 | 2,085 | 3,418 | 3,418 | 3,668 | 4,001 | 4,335 | 4,335 | 5,835 | 5,835 | 5,835 | 46,935 |
| 支付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 | 3,329,183 | - | - | - | 3,329,183 |
| 發放員工及董監酬勞 | - | - | - | - | - | - | - | - | 252,160 | - | - | - | 252,160 |
| 其他支出 | 27,000 | 27,000 | 27,000 | 27,000 | 87,000 | 27,000 | 27,000 | 27,000 | 286,500 | 27,000 | 27,000 | 27,000 | 643,500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865,278 | 770,110 | 2,778,524 | 814,507 | 886,317 | 1,106,484 | 1,114,561 | 715,581 | 4,569,169 | 781,533 | 790,547 | 804,093 | 15,996,704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1,465,278 | 1,370,110 | 3,378,524 | 1,414,507 | 1,486,317 | 1,706,484 | 1,714,561 | 1,315,581 | 5,169,169 | 1,381,533 | 1,390,547 | 1,404,093 | 16,596,704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6)=(1)+(2)-(5) |
66,251 | 301,945 (1,635,806) | 2,087 (254,558) | (337,570) | (322,780) | 266,999 (1,894,909) | (53,402) | (24,627) | 7,923 (4,492,077) | ||||
| 銀行借款 | - | - | 1,600,000 | - | 300,000 | 400,000 | 400,000 | - | 1,800,000 | - | - | - | 4,500,000 |
| 融資淨額合計(7) | - | - | 1,600,000 | - | 300,000 | 400,000 | 400,000 | - | 1,800,000 | - | - | - | 4,500,000 |
|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
666,251 | 901,945 | 564,194 | 602,087 | 645,442 | 662,430 | 677,220 | 866,999 | 505,091 | 546,598 | 575,373 | 607,923 | 607,923 |
註: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及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之盈餘匯回。
(2)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 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 明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本公司本次辦理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募集資金上 限為 3,500,000 仟元,擬用於購置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玆就其 營業特性、應收帳款收款、應付帳款付款政策及資本支出計畫,逐項分析 與 111~11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編製基礎之合理性及與財務預測關聯性: 營業特性
本公司係從事銅箔基板、黏合片及多層壓合板之製造、加工及銷 售,其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隨著營運規模之日益擴大而相對增加。依本 公司 110 年度實際累計營業收入為推估基礎,並考量過去營運成長情 形,與整體市場變化,進而預估 111 年度及 112 年度營業收入,其用以 編製未來年度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之基本假設尚屬合理。
本公司主要現金流入為銷貨應收帳款收款及應收票據兌現,主要支 出為原物料購料成本及相關營運支出,本公司 111 年度各月份現金收支 預測表,已依 110 年度實際營運情形,並考量產業特性及公司未來發展 策略予以推估 111 年度及 112 年度之營運績效,應已反應本公司 111 年 度及未來一年度可能之營運狀況。
綜上所述,本公司 111 年度及 11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係依據 110 年度之實際營運情形、產業特性、未來接單狀況及產銷政策所編製 而成,故其編製基礎尚稱合理。
應收款項收款政策及應付款項付款政策
本公司 111 及 11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係根據目前本公司收付款 條件及存貨週轉情形編製,其主要係依客戶、廠商之營運狀況、交易頻 繁度及收付款情形作為評估依據。
本公司應收款項收款政策係考量個別銷貨客戶之營運、授信情形、 交易頻繁度、以往收款狀況及產業之交易條件共識等因素,而予以不同 之授信條件,其平均授信期間約為 120 天。故本公司考量目前以往合作 經驗、收款情形及最近年度之應收款項週轉天數等條件做為 111 及 112 年度應收款項收現天數之估計基礎而言,應尚屬合理。
另就本公司之應付款項付款天數而言,本公司對供應商之付款政策 係依各原物料性質、交易金額等有所區分,對一般廠商之付款期間約為 90~120 天,委外加工廠商之付款期間則多為 90 天,部份供應商採開立 信用狀方式,對供應商平均付款條件為 120 天,由於本公司為維持供貨 來源穩定,均與供應廠商維持緊密的合作關係,未來仍將持續維繫良好 的進貨夥伴下,供貨對象來源將不致於產生大變動,而本公司編製 111 及 11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應付帳款付現天數時,係參酌目前付款政策 與實際營運情形為基礎,其估計基礎應尚稱合理。
綜上所述,本公司所依據估計之 111 及 112 年度應收款項週轉天數 及應付款項週轉天數皆與本公司政策相符,並無重大異常情事。
資本支出
本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之資本支出計畫主要係依目前經營 策略、產業狀況、市場需求及產能配置等因素所擬定,依本公司所編製 111~112 年度之線金收支預測表觀之,其未有長期股權投之計畫,而資 本支出計畫主要係用於購置不動產、興建廠房及汰舊換新以維持原有效 能運作之之機器設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1 年 1 月 (實際數) |
111 年 2~12 月 (預計數) |
111 年度 合計 (預計數) |
112 年度 合計 (預計數) |
資金來源 |
|---|---|---|---|---|---|
| 土地及廠房 | 431,951 | 1,728,049 | 2,160,000 | 0發行國內第五 次轉換公司債 |
|
| 興建廠房及研發中心 | 0 | 1,200,000 | 1,200,000 | 2,800,000 自有資金 | 及其他方式 |
| 汰舊換新及維護設備等 | 12,359 | 730,672 | 743,031 | 250,000 自有資金 及銀行借款 |
|
| 合計 | 444,310 | 3,658,721 | 4,103,031 | 3,050,000 |
由於本公司現有產能已滿載,廠房空間已不敷使用,故本公司購 買土地擬規劃為研發暨自動化生產廠辦中心之預定地,預計 111 年度支 出金額為 2,160,000 仟元。由於前述土地上之原有廠房已年久失修且空 間亦不符合本公司未來產品之規劃,故本公司未來將規劃以自地委建方 式,新建廠辦大樓以供研發暨自動化生產廠辦之用,待董事會通過後將 委託設計師進行空間規劃及報價,並尋求有經驗之營造廠進行相關工程 承攬,推估工程款約 4,000,000 仟元,預計於 111 年下半年度支出 1,200,000 仟元,於 112 年度支出 2,800,000 仟元。而本公司預計 111 年 度用於汰舊換新以及消防/安全設施更新設備之金額為 743,031 仟元,預 計 112 年度用於設備維護支出為 250,000 仟元。
綜上,本公司依據上述資本支出計畫為基礎編製 111 及 112 年度現 金收支預測表,前述各項計畫之資金來源主要係以本次發行轉換公司 債、自有資金及其他方式支應。
(3)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 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置該營建 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 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 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本公司本次資金運用計畫,預計以 1,340,000 仟元償還銀行借款,茲 列示預計償還之借款明細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契約期間 | 契約期間 | 原貸款 | 原貸款 | 111 年度 | 111 年度 | 112 年度 | |||
|---|---|---|---|---|---|---|---|---|---|
| 貸款機構 | 利率(%) | (起) | (迄) | 原動撥日期 用途 |
金額 | 償還金額 | 減少利息 | ||
| 兆豐銀行 | 1.05% | 109.12.25 | 112.12.25 | 109.12.25 | 300,000 | 300,000 | 2,101 | 3,150 | |
| 第一銀行 | 1.02% | 110.09.22 | 113.09.22 | 110.09.22 | 100,000 | 100,000 | 680 | 1,020 | |
| 華南銀行 | 1.02% | 110.09.22 | 113.09.22 | 110.09.22 | 100,000 | 100,000 | 680 | 1,020 | |
| 富邦銀行 | 0.9828% | 110.09.22 | 113.09.22 | 110.09.22 | 100,000 | 100,000 | 656 | 983 | |
| 台新銀行 | 0.80% | 110.09.22 | 112.09.22 | 110.09.22 | 100,000 | 100,000 | 533 | 800 | |
| 台灣銀行 | 0.85% | 110.09.22 | 112.08.13 | 營運 | 109.08.13 | 100,000 | 100,000 | 568 | 850 |
| 土地銀行 | 0.90% | 110.09.22 | 112.10.14 | 周轉 | 110.09.22 | 50,000 | 50,000 | 301 | 450 |
| 星展銀行 | 0.79% | 110.09.22 | 111.03.22 | 110.12.22 | 100,000 | 100,000 | 528 | 790 | |
| 花旗銀行 | 0.85% | 110.09.22 | 111.03.21 | 110.09.22 | 100,000 | 100,000 | 568 | 850 | |
| 元大銀行 | 0.75% | 110.12.22 | 111.03.22 | 110.12.22 | 100,000 | 90,000 | 451 | 675 | |
| 國際票券 | 0.58% | 110.10.27 | 111.02.22 | 110.10.27 | 100,000 | 100,000 | 387 | 580 | |
| 兆豐票券 | 0.75% | 110.12.30 | 111.02.25 | 110.12.30 | 100,000 | 100,000 | 501 | 750 | |
| 合計 | 1,350,000 | 1,340,000 | 7,954 | 11,918 |
註 1:上述借款於到期後均可辦理展延續借。
註 2:假設本次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債款於 111 年 4 月募集完成。
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09 | 110 |
|---|---|---|
| 短期借款 | 399,607 | 551,730 |
| 應付短期票券 | 0 | 200,000 |
| 長期借款 | 800,000 | 850,000 |
| 合計 | 1,199,607 | 1,601,730 |
本次用於償還銀行借款 1,340,000 仟元,主要係償還銀行及票券公司 之長短期借款,以借款明細觀之,其首次動撥借款時點為 109 年 8 月,主 要係因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構性 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板數量與價格成長,使本公司 109~110 年度 個體營業收入分別為 6,930,636 仟元及 9,189,939 仟元,成長率高達 32.60%,且以上表觀之,本公司 109~110 年度之長短期借款水位約維持在 一定水準之上,隨 110 年度營收大幅成長下,借款亦同步增加,可知本公 司為維持正常營運,致所需資金須維持一定之水準下,加上因購料及營運 成長所需資金逐漸增加,除以自有資金支應外,不足部分多仰賴銀行融資 借款方式取得營運資金,故其原借款用於營運周轉所需之資金,應屬必要 且合理。
原借款用途產生之效益
本公司 109~110 年度個體營業收入分別 6,930,636 仟元及 9,189,939 仟元,個體營業毛利分別為 1,368,772 仟元及 2,085,543 仟元,均呈逐期增 加趨勢,主要係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產業結構性需求增加,同步 帶動高階載板之毛利率所致。整體而言,以 110 年度營收、毛利及淨利與 前一年度獲利相較,均已大幅提升下,顯示其用以支應營運所需資金之效 益應已顯現。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營業收入 | 6,930,636 | 9,189,939 |
| 營業毛利 | 1,368,772 | 2,085,543 |
| 營業淨利 | 383,753 | 739,685 |
(4)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 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
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係用於購買不動產、廠房及償還銀行借款,募集 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3,500,000 仟元,依本公司所編列 111 年及 112 年度之 現金收支預測表觀之,其未有長期股權投資之計畫,預計 111 及 112 年度 用於重大資本支出金額分別為 4,103,031 仟元及 3,050,000 仟元,總計為 7,153,031 仟元,已超過本次募資金額上限新台幣 3,500,000 仟元之百分之 六十,其資金來源、用途及預計效益,說明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1 年 1 月 |
111 年 2~12 月 |
111 年度 合計 |
112 年度 合計 |
資金來源 |
|---|---|---|---|---|---|
| (實際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預計數) | ||
| 土地及廠房 | 431,951 | 1,728,049 | 2,160,000 | 0發行國內第五 次轉換公司債 |
|
| 興建廠房及研發中心 | 0 | 1,200,000 | 1,200,000 | 2,800,000 自有資金 及其他方式 |
|
| 汰舊換新及維護設備等 | 12,359 | 730,672 | 743,031 | 250,000 自有資金 及銀行借款 |
|
| 合計 | 444,310 | 3,658,721 | 4,103,031 | 3,050,000 |
A.土地及廠房
以 110 年全球主要載板廠於 ABF 載板的市佔分佈而言,台灣載板 廠的市佔率居全球第一,加上 AiP 相關應用的載板材料產品除了手機會 應用到之外,所有 5G 的產品都會用到,包括物聯網裝置及智能手錶等, 預計潛在需求量非常龐大,由於本公司現有產能已滿載,廠房空間已不 敷使用,故本公司購買土地擬規劃為研發暨自動化生產廠辦中心之預定 地,而本次購買不動產及廠房金額為 2,160,000 仟元,資金來源以本次 發行轉換公司債支應,目前於 111 年 1 月已支付 431,951 仟元,預計於 111 年 5 月底前支付剩餘款項,以本公司購入土地坪數約 8,846 坪及大 園工業區相當坪數之每坪月租約 300 元/坪計算,保守推估每年可節省土 地之租金支出為 31,846 仟元((8,846 坪 x300 元)x12 個月),其應屬合理。 B.興建廠房及研發中心
本公司目前因購入之不動產尚未過戶,故尚未能拆除該土地上之原 有建物,未來待董事會通過後擬將委託設計師進行空間規劃及報價,並 尋求有經驗之營造廠進行相關工程承攬,以目前建造工程每坪約 16 萬及 預計規劃之使用面積 25,000 坪推估工程款約 4,000,000 仟元,預計 111 年下半年度支付 1,200,000 仟元,112 年度支付 2,800,000 仟元,其資金 來源將以自有資金及其他方式支應;就效益而言,以該廠房鄰近租金每 坪 660 元推估,使用面積約 25,000 坪,則預計每年可節省廠房租金為 198,000 仟元,惟若考量已承租土地租金為 300 元/坪,保守預計每年可 節省廠房租金則為 108,000 仟元,其應屬合理。
就汰舊換新及維護相關設備而言,本公司預計 111 及 112 年度用於 就汰舊換新及維護相關設備之金額,分別為 743,031 仟元及 250,000 仟 元,主要係用以汰舊換新、更新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及維持現有產能運作 及維修機器等相關支出,其資金來源係由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支應。
- 4.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列明事項:本次辦理發行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募集之資金並非用於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 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故不適用。
- 5.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事項:本次辦理發行國內第 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募集之資金並非用於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 行契約者,故不適用。
-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 近 五 |
年 度 財 |
務 資 料 |
||||||
|---|---|---|---|---|---|---|---|---|---|
| 項目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流 | 動 | 資 | 產 | 15,480,404 | 16,232,502 | 18,833,258 | 19,568,557 | 25,843,744 | |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4,803,458 | 4,937,424 | 5,857,817 | 6,531,008 | 8,468,582 | ||||
| 無 | 形 | 資 | 產 | 7,344 | 7,388 | 10,316 | 671,900 | 669,410 | |
| 其 | 他 | 資 | 產 | 509,508 | 785,149 | 1,002,940 | 1,085,341 | 1,583,325 | |
| 資 | 產 | 總 | 額 | 20,800,714 | 21,962,463 | 25,704,331 | 27,856,806 | 36,565,061 | |
| 流 | 動 | 負 | 債 | 分 配 前 | 6,947,012 | 7,201,783 | 10,321,431 | 9,613,785 | 14,485,232 |
| 分 配 後 | 8,481,344 | 8,416,462 | 12,239,679 | 11,944,213 | 尚未分派 | ||||
| 非 | 流 | 動 | 負 債 |
1,970,190 | 2,845,890 | 1,846,331 | 1,487,512 | 2,305,942 | |
| 負 | 債 | 總 | 額 | 分 配 前 | 8,917,202 | 10,047,673 | 12,167,762 | 11,101,297 | 16,791,174 |
| 分 配 後 | 10,451,534 | 11,262,352 | 14,086,010 | 13,431,725 | 尚未分派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 權益 11,871,679 |
11,900,197 | 13,519,931 | 16,738,630 | 19,752,846 | ||||
| 股 | 本 | 3,196,524 | 3,196,524 | 3,197,080 | 3,329,183 | 3,329,183 | |||
| 資 | 本 | 公 | 積 | 623,721 | 623,721 | 628,858 | 1,868,661 | 1,868,661 | |
| 保 | 留 | 盈 | 餘 | 分 配 前 | 8,288,626 | 8,503,506 | 10,526,386 | 12,297,677 | 15,458,911 |
| 分 配 後 | 6,754,294 | 7,288,827 | 8,608,138 | 9,967,249 | 尚未分派 | ||||
| 其 | 他 | 權 | 益 | (237,192) | (423,554) | (832,393) | (756,891) | (903,909) | |
| 庫 | 藏 | 股 | 票 | - | - | - | - | - | |
| 非 | 控 | 制 | 權 益 |
11,833 | 14,593 | 16,638 | 16,879 | 21,041 | |
| 權 | 益 | 總 | 額 | 分 配 前 | 11,883,512 | 11,914,790 | 13,536,569 | 16,755,509 | 19,773,887 |
| 分 配 後 | 10,349,180 | 10,700,111 | 11,618,321 | 14,425,081 | 尚未分派 |
註:106~110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 最 近 |
五 年 度 |
財 務 資 |
料 ( |
註 1 ) | |||
|---|---|---|---|---|---|---|---|---|---|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流 | 動 | 資 | 產 | 4,517,524 | 3,414,869 | 4,518,871 | 4,816,937 | 6,066,071 | |
| 不 | 動 產 、 |
廠 | 房 及 |
設 備 |
2,141,028 | 2,126,016 | 2,015,030 | 2,007,189 | 1,957,319 |
| 無 | 形 | 資 | 產 | 2,795 | 4,160 | 5,844 | 18,019 | 41,094 | |
| 其 | 他 | 資 | 產 | 9,792,430 | 12,139,006 | 13,722,965 | 15,084,715 | 18,221,193 | |
| 資 | 產 | 總 | 額 | 16,453,777 | 17,684,051 | 20,262,710 | 21,926,860 | 26,285,677 | |
| 流 | 動 | 負 | 債 | 分配前 | 2,616,366 | 2,939,988 | 5,441,993 | 3,968,647 | 4,938,265 |
| 分配後 | 4,150,698 | 4,154,667 | 7,360,241 | 6,299,075 | 尚未分派 | ||||
| 非 | 流 | 動 | 負 | 債 | 1,965,732 | 2,843,866 | 1,300,786 | 1,219,583 | 1,594,566 |
| 負 | 債 | 總 | 額 | 分配前 | 4,582,098 | 5,783,854 | 6,742,779 | 5,188,230 | 6,532,831 |
| 分配後 | 6,116,430 | 6,998,533 | 8,661,027 | 7,518,658 | 尚未分派 | ||||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11,871,679 | 11,900,197 | 13,519,931 | 16,738,630 | 19,752,846 | ||||
| 股 | 本 | 3,196,524 | 3,196,524 | 3,197,080 | 3,329,183 | 3,329,183 | |||
| 資 | 本 | 公 | 積 | 623,721 | 623,721 | 628,858 | 1,868,661 | 1,868,661 | |
| 保 | 留 | 分配前 | 8,288,626 | 8,503,506 | 10,526,386 | 12,297,677 | 15,458,911 | ||
| 盈 | 餘 | 分配後 | 6,754,294 | 7,288,827 | 8,608,138 | 9,967,249 | 尚未分派 | ||
| 其 | 他 | 權 | 益 | (237,192) | (423,554) | (832,393) | (756,891) | (903,909) | |
| 庫 | 藏 | 股 | 票 | - | - | - | - | - | |
| 非 | 控 | 制 | 權 | 益 | - | - | - | - | - |
| 權 | 益 | 分配前 | 11,871,679 | 11,900,197 | 13,519,931 | 16,738,630 | 19,752,846 | ||
| 總 | 額 | 分配後 | 10,337,347 | 10,685,518 | 11,601,683 | 14,408,202 | 尚未分派 |
註:106~110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簡明綜合損益表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元外,其餘為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 近 五 |
年 度 財 務 |
資 料 |
||
|---|---|---|---|---|---|
| 項目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營 業 收 入 |
23,609,983 | 22,890,928 | 24,865,522 | 27,200,786 | 38,500,026 |
| 營 業 毛 利 |
5,827,978 | 4,576,250 | 6,100,303 | 7,040,029 | 10,068,554 |
| 營 業 損 益 |
4,006,558 | 2,755,333 | 4,079,550 | 4,683,451 | 6,922,620 |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21,894 | 71,537 | 124,276 | 160,112 | (10,724) |
| 稅 前 淨 利 |
4,028,452 | 2,826,870 | 4,203,826 | 4,843,563 | 6,911,896 |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4,028,452 | 2,826,870 | 4,203,826 | 4,843,563 | 6,911,896 |
|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
- | - | - | - | - |
| 本 期 淨 利 ( 損 ) | 2,795,176 | 1,754,433 | 3,245,301 | 3,694,270 | 5,500,157 |
|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
(108,679) | (188,823) | (412,750) | 76,198 | (148,742) |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2,686,497 | 1,565,610 | 2,832,551 | 3,770,468 | 5,351,415 |
|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2,790,957 | 1,751,378 | 3,240,845 | 3,688,999 | 5,493,218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4,219 | 3,055 | 4,456 | 5,271 | 6,939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2,682,420 | 1,562,850 | 2,828,721 | 3,765,041 | 5,344,644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非 控 制 權 益 |
4,077 | 2,760 | 3,830 | 5,427 | 6,771 |
| 每 股 盈 餘 ( 元 ) |
8.74 | 5.48 | 10.14 | 11.33 | 16.50 |
註:106~110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元外,其餘為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 近 五 年 度 |
財 務 資 |
料 (註) |
|||||
|---|---|---|---|---|---|---|---|---|
| 項目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營 | 業 | 收 | 入 | 6,181,352 | 6,221,721 | 7,186,702 | 6,930,636 | 9,189,939 |
| 營 | 業 | 毛 | 利 | 1,009,314 | 740,996 | 1,316,362 | 1,368,523 | 2,080,278 |
| 營 | 業 | 損 | 益 | 380,576 | 185,173 | 591,708 | 383,753 | 739,685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079,457 | 2,233,339 | 3,062,813 | 3,800,791 | 5,312,153 | |||
| 稅 | 前 | 淨 | 利 | 3,460,033 | 2,418,512 | 3,654,521 | 4,184,544 | 6,051,838 |
| 繼 本 |
續 營 期 |
業 單 淨 |
位 利 |
3,460,033 | 2,418,512 | 3,654,521 | 4,184,544 | 6,051,838 |
| 停 | 業 單 |
位 損 |
失 | - | - | - | - | - |
| 本 期 淨 利 ( 損 ) | 2,790,957 | 1,751,378 | 3,240,845 | 3,688,999 | 5,493,218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 後 |
淨 額 |
) | (108,537) | (188,528) | (412,124) | 76,042 | (148,57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682,420 | 1,562,850 | 2,828,721 | 3,765,041 | 5,344,644 | |||
| 每 股 盈 餘 | ( | 元 ) |
8.74 | 5.48 | 10.14 | 11.33 | 16.50 |
註:106~110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二)影響上述簡明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 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告之影響:無。
-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 年度 | 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 106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江 忠 儀 、 陳 盈 如 | 無 保 留 意 見 |
| 107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江 忠 儀 、 陳 宜 君 | 無 保 留 意 見 |
| 108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江 忠 儀 、 陳 宜 君 | 無 保 留 意 見 |
| 109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 宜 君 、 江 忠 儀 | 無 保 留 意 見 |
| 110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 宜 君 、 江 忠 儀 | 無 保 留 意 見 |
2.最近五年度如有更換會計師之情事者,應列示公司、前任及繼任會計師對更換 原因之說明:係因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內進行調整所致。
(四)財務分析
1.合併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年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2.87 | 45.75 | 47.34 | 39.85 | 45.92 |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比率 |
275.20 | 274.84 | 242.24 | 265.38 | 247.13 |
| 流動比率 | 222.84 | 225.40 | 182.47 | 203.55 | 178.41 | |
| 償債能力 (%) |
速動比率 | 186.10 | 194.72 | 154.33 | 165.04 | 140.68 |
| 利息保障倍數 | 116.61 | 86.89 | 90.31 | 80.76 | 91.56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09 | 3.03 | 2.96 | 2.84 | 3.32 | |
| 平均收現日數 | 118.12 | 120.46 | 123.31 | 128.52 | 109.93 | |
| 存貨週轉率(次) | 7.57 | 7.63 | 7.34 | 6.10 | 6.20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48 | 3.62 | 3.53 | 3.50 | 4.07 |
| 平均銷貨日數 | 48.21 | 47.83 | 49.72 | 59.83 | 58.87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4.92 | 4.64 | 4.24 | 4.16 | 4.5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1.14 | 1.04 | 0.97 | 0.98 | 1.05 | |
| 資產報酬率(%) | 14.11 | 8.33 | 13.77 | 13.98 | 17.26 | |
| 權益報酬率(%) | 24.96 | 14.74 | 25.50 | 24.39 | 30.11 | |
| 獲利能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 率(%) |
126.03 | 88.44 | 131.49 | 145.49 | 207.62 |
| 純益率(%) | 11.84 | 7.66 | 13.05 | 13.58 | 14.29 | |
| 每股盈餘(元) | 8.74 | 5.48 | 10.14 | 11.33 | 16.50 | |
| 現金流量比率(%) | 44.05 | 28.97 | 23.89 | 36.59 | 27.76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44.58 | 139.30 | 120.47 | 92.09 | 78.25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8.06 | 2.71 | 5.91 | 6.62 | 6.03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1.63 | 1.98 | 1.78 | 1.81 | 1.73 |
| 財務槓桿度 | 1.01 | 1.01 | 1.01 | 1.01 | 1.01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可免分析)
1.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每股盈餘:
主係因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 高階載板數量與價格成長,使公司營業規模及獲利均有所成長。
註 1:106~110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如下: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 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 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3)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 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 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註 4)
-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註 5)。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 3:前項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 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 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 則不必調整。
- 註 4: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 註 5: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 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 註 6: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產負債 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7.85 | 32.71 | 33.28 | 23.66 | 24.85 |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比率 |
616.67 | 637.49 | 676.30 | 849.31 | 1,046.71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72.66 | 116.15 | 83.04 | 121.37 | 122.84 |
| (%) | 速動比率 | 146.45 | 94.41 | 68.19 | 94.10 | 98.41 |
| 利息保障倍數 | 101.58 | 79.86 | 96.85 | 181.48 | 670.38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01 | 2.85 | 2.95 | 2.87 | 3.65 | |
| 平均收現日數 | 121.26 | 128.07 | 123.72 | 127.17 | 100.00 | |
| 存貨週轉率(次) | 8.08 | 8.12 | 8.12 | 5.88 | 6.21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51 | 3.45 | 3.36 | 3.14 | 3.66 |
| 平均銷貨日數 | 45.17 | 44.95 | 44.95 | 62.07 | 58.77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2.89 | 2.93 | 3.57 | 3.45 | 4.70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8 | 0.35 | 0.35 | 0.32 | 0.35 | |
| 資產報酬率(%) | 18.10 | 10.40 | 17.24 | 17.58 | 22.82 | |
| 權益報酬率(%) | 24.95 | 14.73 | 25.50 | 24.38 | 30.11 | |
| 獲利能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108.24 | 75.66 | 114.31 | 125.69 | 181.78 |
| 純益率(%) | 45.15 | 28.15 | 45.10 | 53.23 | 59.77 | |
| 每股盈餘(元) | 8.74 | 5.48 | 10.14 | 11.33 | 16.50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01.49 | (11.07) | 34.96 | 80.04 | 49.09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8.00 | 79.74 | 86.83 | 86.05 | 84.08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7.11 | (10.77) | 3.96 | 6.09 | 0.39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3.82 | 6.61 | 3.08 | 5.07 | 3.67 |
| 財務槓桿度 | 1.10 | 1.20 | 1.07 | 1.06 | 1.01 |
2.個體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可免分析)
1.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主係長期負債增加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數:主係利息支出較上期減少所致。
3.應收款項週轉率:主係本期營收成長所致。
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主係本期營收成長所致。
5.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每股盈餘:主係因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板數量與價 格成長,使公司營業規模及獲利均有所成長。
6.現金流量比率、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減少所致。
7.營運槓桿度:主係本期營業利益較前期增加所致。
註 1:106~110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同上表註 2。
(五)會計項目重大變動說明
比較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會計項目,若金額變動達百分之 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分之一者,其變動原因說明列表如下:
1.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增減變動 | ||||
|---|---|---|---|---|---|---|---|
| % | % | % | 說明 | ||||
| 會計項目 | 金額 | (註 1) | 金額 | (註 1) | 金額 | (註 2) | |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6,642,069 | 18.17 | 5,731,862 | 20.58 | 910,207 | 15.88 | 主係隨營運規模成長,增加借 款所致 |
|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13,127,064 | 35.9 | 9,642,069 | 34.61 | 3,484,995 | 36.14 |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 增加,應收帳款亦相對增加 |
| 存 貨 |
5,465,411 | 14.95 | 3,702,172 | 13.29 | 1,763,239 | 47.63 |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 增加,備貨量亦相對增加所致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468,582 | 23.16 | 6,531,008 | 23.44 | 1,937,574 | 29.67 | 主係因擴廠、遷廠致金額較去 年同期增加 |
| 短 期 借 款 |
2,588,894 | 7.08 | 608,724 | 2.19 | 1,980,170 | 325.30 |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 增加及遷廠、擴廠需求,致資 金需求較去年同期增加,故新 增借款因應資金需求 |
| 應 付 帳 款 |
8,127,533 | 22.23 | 5,846,870 | 20.99 | 2,280,663 | 39.01 |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 增加,使應付帳款相對增加所 致 |
| 其 他 應 付 款 |
2,841,515 | 7.77 | 2,144,715 | 7.7 | 696,800 | 32.49 | 主係因擴廠、遷廠需求及本期 獲利較去年同期增加,故使應 付設備款及相關之應付款項 皆較去年同期增加 |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
128,571 | 0.35 | 552,856 | 1.98 | (424,285) | (76.74) |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 增加及遷廠、擴廠需求,致資 金需求較去年同期增加,故新 增借款因應資金需求 |
|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432,875 | 1.18 | 12,280 | 0.04 | 420,595 3,425.04 主係因昆山遷廠預收政府補 助款所致 |
||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2,403,968 | 6.57 | 2,035,014 | 7.31 | 368,954 | 18.13 | 係隨公司持續獲利依法提列 之法定盈餘公積 |
| 累 積 盈 虧 |
12,298,052 | 33.63 | 9,430,270 | 33.85 | 2,867,782 | 30.41 主係隨公司持續獲利而增加 | |
| 營 業 收 入 |
38,500,026 100.00 | 27,200,786 100.00 | 11,299,240 | 41.54 主係因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 | |||
| 營 業 成 本 |
28,431,472 | 73.85 | 20,160,757 | 74.12 | 8,270,715 | 41.02 | 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 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 |
| 營 業 毛 利 |
10,068,554 | 26.15 | 7,040,029 | 25.88 | 3,028,525 | 43.02 | 步帶動高階載板數量與價格 成長,使公司營業規模及獲利 |
| 營 業 淨 利 |
6,922,620 | 17.98 | 4,683,451 | 17.22 | 2,239,169 | 47.81 | 均有所成長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淨 利 |
6,911,896 | 17.95 | 4,843,563 | 17.81 | 2,068,333 | 42.70 | |
| 本 期 淨 利 |
5,500,157 | 14.29 | 3,694,270 | 13.58 | 1,805,887 | 48.88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351,415 | 13.90 | 3,770,468 | 13.86 | 1,580,947 | 41.93 |
註 1:%指該科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 2:%指以前一年為 100%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2.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增減變動 | ||||
|---|---|---|---|---|---|---|---|
| % | % | % | 說明 | ||||
| 會計項目 | 金額 | (註 1) | 金額 | (註 1) | 金額 | (註 2) | |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1,292,713 | 4.92 | 962,032 | 4.39 | 330,681 | 34.37 主係隨營運規模成長,增加借款所 致 |
|
|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2,321,410 | 8.83 | 1,716,921 | 7.83 | 604,489 | 35.21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 應收帳款亦相對增加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7,822,990 | 67.80 14,794,570 | 67.47 | 3,028,420 | 20.47 本期子公司持續獲利所致 | ||
| 應 付 帳 款 |
2,204,281 | 8.39 | 1,675,322 | 7.64 | 528,959 | 31.57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 使應付帳款相對增加所致 |
|
| 其 他 應 付 款 |
1,212,340 | 4.61 | 850,721 | 3.88 | 361,619 | 42.51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 各項費用產生之應付款隨之增加 |
|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
128,571 | 0.49 | 500,000 | 2.28 | (371,429) | (74.29) 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 致資金需求較去年同期增加,故新 |
|
| 長 期 借 款 |
721,429 | 2.74 | 300,000 | 1.37 | 421,429 | 140.48 增借款因應資金需求 | |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2,403,968 | 9.15 | 2,035,014 | 9.28 | 368,954 | 18.13 係隨公司持續獲利依法提列之法 定盈餘公積 |
|
| 累 積 盈 虧 |
12,298,052 | 46.79 | 9,430,270 | 43.01 | 2,867,782 | 30.41 主係公司持續獲利所致 | |
| 營 業 收 入 |
9,189,939 100.00 | 6,930,636 100.00 | 2,259,303 | 32.60 主係因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 | |||
| 營 業 成 本 |
7,104,396 | 77.31 | 5,562,113 | 80.25 | 1,542,283 | 27.73 | 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 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 |
| 營 業 毛 利 淨 額 | 2,080,278 | 22.64 | 1,368,772 | 19.75 | 711,506 | 51.98 | 板數量與價格成長,使公司營業規 |
| 營 業 淨 利 |
739,685 | 8.05 | 383,753 | 5.54 | 355,932 | 92.75 | 模及獲利均有所成長 |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45,584) | (0.50) | (15,223) | (0.22) | (30,361) | (199.44) 主係因匯率波動產生之兌換損失 增加所致 |
|
| 財 務 成 本 |
(9,041) | (0.10) | (23,185) | (0.33) | 14,144 | 61.00 主係 109 年 CB4 利息攤銷所致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淨 利 |
6,051,838 | 65.85 | 4,184,544 | 60.38 | 1,867,294 | 44.62 主係因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 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 |
|
| 本 期 淨 利 |
5,493,218 | 59.77 | 3,688,999 | 53.23 | 1,804,219 | 48.91 | 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344,644 | 58.16 | 3,765,041 | 54.32 | 1,579,603 | 41.95 | 板數量與價格成長,使公司營業規 模及獲利均有所成長 |
註 1:%指該科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 2:%指以前一年為 100%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 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1.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錄三。
- 2.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錄四。
- (二)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1.109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錄五。
2.110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錄六。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無。
三、財務概況及其他重要事項應記載事項:
- (一)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 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日止,有無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 應揭露事項:
- 1.受讓(讓與)營業(資產)之價格、付款條件、付款情形與發展遠景:無。
- 2.受讓(讓與)他公司部分營業、研發成果後,目前與未來之經營策略及對公司 研發、技術、銷售獲利能力與產能之影響:無。
- (三)期後事項:
- 1.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與昆山市人民政府正式簽訂搬遷補償協 議,根據當地政府規劃用地需要,要求合併公司昆山市周市鎮優比路之土地 使用權、建築物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搬遷,並依據合約進度分次提撥補償款予 合併公司,補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195,000 千元。截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周市鎮優比路之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及其附屬設備尚未完成處分,依據合約 規定預收款項計人民幣 78,942 千元(新台幣 342,926 千元),另剩餘補償款於 新廠建造完成及交回土地時收取。本公司預計 111 年底完工,113 年進行搬 遷,並預計於 113 年底搬遷完成並拆除舊廠房。
(四)其他: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一)財務狀況
最近兩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 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差 異 |
|
| 項目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25,843,744 | 19,568,557 | 6,275,187 | 32.0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468,582 | 6,531,008 | 1,937,574 | 29.67 |
| 無形資產 | 669,410 | 671,900 | (2,490) | (0.37) |
| 其他資產 | 1,583,325 | 1,085,341 | 497,984 | 45.88 |
| 資產總額 | 36,565,061 | 27,856,806 | 8,708,255 | 31.26 |
| 流動負債 | 14,485,232 | 9,613,785 | 4,871,447 | 50.67 |
| 非流動負債 | 2,305,942 | 1,487,512 | 818,430 | 55.02 |
| 負債總額 | 16,791,174 | 11,101,297 | 5,689,877 | 51.25 |
| 股本 | 3,329,183 | 3,329,183 | 0 | 0.00 |
| 資本公積 | 1,868,661 | 1,868,661 | 0 | 0.00 |
| 保留盈餘 | 15,458,911 | 12,297,677 | 3,161,234 | 25.71 |
| 其他權益 | (903,909) | (756,891) | (147,018) | (19.42) |
| 非控制權益 | 21,041 | 16,879 | 4,162 | 24.66 |
| 權益總額 | 19,773,887 | 16,755,509 | 3,018,378 | 18.01 |
最近兩年度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前後期變動比例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 元者):
-
流動資產: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致應收帳款亦相對增加所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主係因擴廠、遷廠致金額較去年同期增加。
-
其他資產:EMD及昆山本期取得使用權資產金額較高所致。
-
流動負債: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故使應付款項增加,另因遷廠、擴廠等,使 資金需求較去年同期增加,故新增借款因應資金需求。
-
非流動負債:主係因本期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及遷廠、擴廠需求,致資金需求較去年同期 增加,故新增借款因應資金需求,及因昆山遷廠預收政府補助款所致。
-
保留盈餘:主係因公司持續獲利所致。
-
非控制權益:主係因大上海公司之獲利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財務績效
1.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增減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38,500,026 | 27,200,786 | 11,299,240 | 41.54 |
| 營業成本 | 28,431,472 | 20,160,757 | 8,270,715 | 41.02 |
| 營業毛利 | 10,068,554 | 7,040,029 | 3,028,525 | 43.02 |
| 營業費用 | 3,145,934 | 2,356,578 | 789,356 | 33.50 |
| 營業淨利 | 6,922,620 | 4,683,451 | 2,239,169 | 47.8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0,724) | 160,112 | (170,836) | (106.70)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6,911,896 | 4,843,563 | 2,068,333 | 42.70 |
| 本期淨利 | 5,500,157 | 3,694,270 | 1,805,887 | 48.88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48,742) | 76,198 | (224,940) | (295.20)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351,415 | 3,770,468 | 1,580,947 | 41.93 |
| 本期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5,493,218 | 3,688,999 | 1,804,219 | 48.91 |
| 本期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939 | 5,271 | 1,668 | 31.64 |
| 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5,344,644 | 3,765,041 | 1,579,603 | 41.95 |
| 綜合損益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771 | 5,427 | 1,344 | 24.77 |
| 最近兩年度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前後期變動達 | 20%,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壹仟萬元者) | |||
| 主係因近年來受惠5G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 | ||||
| 高階載板數量與價格成長,使公司營業規模及獲利均有所成長。 |
2.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本公司及 各子公司未公開未來財務預測,故不擬揭露預期銷售數量。
(三)現金流量
1.最近年度(110 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增(減)變動 | ||
|---|---|---|---|---|
| 項目 | 110 年度 |
109 | 金額 | % |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 4,021,522 | 3,517,212 | 504,310 | 14.34 |
| 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 2,618,127 | 1,959,127 | 659,000 | 33.64 |
| 融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 419,758 | 2,113,193 | (1,693,435) | (80.14) |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重大變動說明:(增減比率達 | 20%以上者) | |||
| 1. 投資活動:主係因擴廠、遷廠致淨現金流出較去年同期增加。 |
||||
| 2. 籌資活動:主係因發放現金股利及新增借款所致。 |
2.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本公司無流動性不足情形,故不適用。
3.未來一年(111 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個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 | 初 | 現 | 金 | 全 年 來 自 | 全年來自投資 | 現 | 金 | 剩 | 餘 | 現 | 金 | 不 | 足 | 額 | |||||||
|---|---|---|---|---|---|---|---|---|---|---|---|---|---|---|---|---|---|---|---|---|---|
| 餘 | 額 | 營 業 活 動 | 及融資活動現 | ( | 不 足 | ) | 數 額 | 之 | 補 | 救 | 措 | 施 | |||||||||
| (1) | 淨現金流量 | (2) | 金流出(入)量 ( |
3 | ) | (1)+(2)-(3) | 投 | 資 | 計 | 劃 | 理 | 財 | 計 | 劃 | |||||||
| 1,292,713 | 185,775 | 4,319,374 | (2,840,886) | - | 募資 |
1.未來一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1)營業活動:營運活動預計產生淨現金流入數,主要係來自本期營業獲利。 (2)投資活動:投資活動預計產生淨現金流出,主係用於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融資活動:籌資活動預計產生淨現金流出,主要係為發放現金股利及償還銀行借款。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本公司未來一年預估之現金流出主要係因應未 來營運需求,除以營運活動現金流入支應外,於現金餘額不足時將辦理籌資或以融資借款因 應之。
(四)最近年度(110 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隨伺服器和高階交換器材料 出貨持續成長及半導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板之需求量,故 本公司之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於黃石廠以自地委建擴充產能,以 因應公司集團營運成長需求,該工程價款為人民幣 2.68 億元,將依公司建造時程 規劃發包,其對未來財務業務均有正面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對於轉投資事業之業務管理政策係依據內控制度之「投資循環」、 「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程序」、「對子公司監理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作為轉投資事業經營管理之依循規範。各轉投資事業並依規定定期 提供其財務資料予本公司,使本公司能及時了解其財務或業務狀況。另本公司 內部稽核單位亦不定期實地查核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狀況及內部控制執行情形, 並於董事會報告其結果,協助經營階層與董事會暸解轉投資事業經營之狀況。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說明 項目 |
110 年 認列之投資利益 |
持股 比率(%) |
獲利或虧損之 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5,243,183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5.03 | 已提列 100%減損。 |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95,217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ORPORATED |
26,847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2.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 說明 項目 |
110 年 認列之投資利益 |
持股 比率(%) |
獲利或虧損之 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ORPORATED |
29,389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43,580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5,226,638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1,952,464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3,274,513 | 99.79 | 穩定營運中。 | - |
| EMC USA HOLDING INCORPORATED |
(2,279) | 100.00 | 投資公司本期淨損。 | - |
| TECHNICA USA | (9,944) | 30.00 | 受疫情影響。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3,266,552 | 99.79 | 穩定營運中。 | -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1,945,565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86,742 | 100.00 | 穩定營運中。 | - |
3.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其他重要事項:無。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其改善情形
| 年度 | 內部控制建議事項 | 改善情形 |
|---|---|---|
| 108 | 無 | 無 |
| 109 | 無 | 無 |
| 110 | 無 | 無 |
(二)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發現之重大缺失及其改善情形:無此情形。
(三)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96頁。
(四)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事項:不適用。
-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 報告:不適用。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97 頁。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98 頁。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 進情形:無。
-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不適用。
-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 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 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或公司對其 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其處罰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 重大影響者,應列明其處罰內容、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一、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 明書:請詳附錄七。
- 十二、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 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請詳附錄八。
-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承銷商對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承諾書,請詳附錄九。
(二)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 年 4 月 2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2443 號函要
求,將 106 年 3 月至 107 年度預計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計 925,818 仟元,評估效益之達成情形說明如下:
隨全球環保意識抬頭,歐美各國環保法規趨嚴,電子產品採用無鹵材料 趨勢漸長,鑒於市場需求成長,本公司於 106 年度為因應客戶訂單成長而增 加黏合板及基板產能,其實際效益達成如下:
單位:千米、千張、新台幣仟元
| 106 | 107 | 108 | ||||||||
|---|---|---|---|---|---|---|---|---|---|---|
| 項目 | 產品/年度 | 預計 | 實際 | 達成率(%) | 預計 | 實際 | 達成率(%) | 預計 | 實際 | 達成率(%) |
| 黏 合 |
片 589,655 | 551,095 | 93% | 941,400 | 543,126 | 58% | 988,470 | 705,017 | 71% | |
| 營業 收入 |
銅 箔 基 板 239,152 | 613,711 | 257% | 478,303 | 630,180 | 132% | 502,219 | 666,857 | 133% | |
| 合 | 計 828,807 | 1,164,806 | 141% 1,419,703 1,173,306 | 83% 1,490,689 1,371,874 | 92% | |||||
| 營業毛利 | 180,266 | 232,919 | 129% | 308,785 | 170,999 | 55% | 324,225 | 303,776 | 94% | |
| 營業淨利 | 91,832 | 87,825 | 96% | 157,303 | 42,732 | 27% | 165,168 | 136,548 | 83% | |
| 折舊費用 | 41,925 | 31,874 | 76% | 67,068 | 39,056 | 58% | 67,068 | 41,367 | 62% | |
| 現金流量 | 133,757 | 119,699 | 89% | 224,371 | 81,788 | 36% | 232,236 | 177,915 | 77% |
| 109 | 110 | 106~110 | ||||||||
|---|---|---|---|---|---|---|---|---|---|---|
| 項目 | 產品/年度 | 預計 | 實際 | 達成率 (%) |
預計 | 實際 | 達成率 (%) |
預計 | 實際 | 達成率 (%) |
| 黏 合 |
片 1,037,894 | 700,764 | 68% | 1,089,789 | 831,993 | 76% | 4,647,208 | 3,331,995 | 72% | |
| 營業 收入 |
銅 箔 基 板 | 527,329 | 622,266 | 118% | 553,696 | 820,028 | 148% | 2,300,699 | 3,353,042 | 146% |
| 合 | 計 1,565,223 | 1,323,030 | 85% | 1,643,485 1,652,021 | 101% | 6,947,907 | 6,685,035 | 96% | ||
| 營業毛利 | 340,436 | 315,870 | 93% | 357,458 | 481,279 | 135% | 1,511,170 | 1,504,843 | 100% | |
| 營業淨利 | 173,427 | 88,558 | 51% | 182,098 | 170,697 | 94% | 769,828 | 526,360 | 68% | |
| 折舊費用 | 67,068 | 44,190 | 66% | 67,068 | 45,780 | 68% | 310,197 | 202,267 | 65% | |
| 現金流量 | 240,495 | 132,749 | 55% | 249,166 | 216,476 | 87% | 1,080,025 | 728,627 | 67% |
本公司106年3月至107年度預計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計925,818 仟元,實際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為 870,966 仟元,差異不大,106 年 度~110 年度黏合板及基板產能銷售值之實際數與預計數相較,達成比率分別 141%、83%、92%、85%及 101%;營業毛利達成比率分別為 129%、55%、 94%、93%及 135%;營業淨利達成比率分別為 96%、27%、83%、51%及 94 %,其中 107 年度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達成比率較低,主要係因產品銷售組合 影響所致,109 年度營業淨利達成比率較低,主要係因新產品研發費用較高及 投入更多研發、行銷業務人員致營業費用增加所致。而若以 106~110 年度之 實際銷售值、營業毛利及營業淨利與預計數相較之達成率分別為 96%、100%
及 68%,除因營業淨利因持續投入研發費用致達成比率較原預計數為低外, 其餘達成情形良好,且就 110 年度營業淨利為 170,697 仟元與 109 年度營業 淨利為 88,558 仟元兩者相較,已大幅成長 92.75 %觀之,就未來效益達成情 形而言,應屬可期。
- 十四、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各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經 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 析並出具意見者,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無。
- 十五、上市上櫃公司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110)年度董事會開會 6 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 出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董定宇 | 6 | 0 | 100 | |
| 副董事長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輝亮 |
6 | 0 | 100 | |
| 董事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文雄 |
6 | 0 | 100 | |
| 董事 | 謝孟璋 | 6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沈 平 |
5 | 1 | 83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6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6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 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
| 董事會 |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 | |
|---|---|---|
| 屆次/日期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第 11 屆第 11 次 | 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董事選 | 無異議 |
| 110.2.25 | 舉辦法」案。 | 照案通過 |
| 2.通過增加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案。 | ||
| 3.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4.通過本公司觀音廠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5.通過本公司民國 110 年度集團預算及資本支出修正案。 | ||
| 6.通過薪酬委員會對本公司民國 110 年董事及經理人各 | ||
| 項薪資報酬項目建議案。 | ||
| 7.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 8.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
| 9.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盈餘分派案。 | ||
| 10.通過召開本公司 110 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 ||
| 第 11 屆第 12 次 | 1.通過本公司子公司間背書保證案。 | 無異議 |
| 110.4.28 | 2.通過減少本公司對子公司之背書保證金額案。 | 照案通過 |
| 3.通過增加本公司短期授信額度案。 | ||
| 4.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案。 | ||
| 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 ||
| 第 11 屆第 13 次 | 1.通過本公司 110 年度股東常會延期召開日期案。 | 無異議 |
| 110.5.28 | 2.通過本公司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產能 | 照案通過 |
| 擴增之資本支出更新案。 |
| 3.通過本公司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 ||
|---|---|---|
| 第 11 屆第 14 次 | 1.通過本公司總經理任命案。 | 無異議 |
| 110.7.28 | 2.通過減少本公司對子公司之背書保證金額案。 | 照案通過 |
| 3.通過增加本公司短期授信額度案。 | ||
|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授權規定」案。 | ||
| 5.通過本公司觀音廠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第 11 屆第 15 次 | 1.通過本公司間接對外投資路徑變更案。 | 無異議 |
| 110.10.27 | 2.通過本公司代工事業部增提資本支出案。 | 照案通過 |
| 3.通過本公司觀音事業部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4.通過本公司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擴廠 | ||
| 之資本支出案。 | ||
| 第 11 屆第 16 次 | 1.通過本公司 110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議案。 | 無異議 |
| 110.12.21 | 2.通過本公司 111 年度稽核計劃。 | 照案通過 |
| 3.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 111 年度之工作計劃案。 | ||
|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內控自行評估作業程 | ||
| 序及方法」、「對子公司監理作業程序」、「章證管理 | ||
| 作業程序」案。 | ||
| 5.通過本公司 111 年度集團預算及資本支出案。 | ||
| 6.通過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事。 二、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此情事。
三、 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0.1.1~110.12.31 | 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 、董事成員自評 |
評估內容
-
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項目及內容包括二大面向:遵守相關法令及規定、對公司營運 參與程度等。
-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董事會成員自評問卷」項目及內容包括九大面向:公司的任務及目標、 公司的內控及風險、內部關係的經營、外部關係的經營、董事會的組成及能力、董事會的文化、董 事會的運作、董事長/會議主席等、董事自評。
四、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1.109 年 3 月 20 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2.109 年 7 月 31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 110 年 12 月辦理董事會內部自評,自我評
估董事會績效屬於中高段,績效堪稱良好。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最近(110)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審計委員會開會 6 次
【A】,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 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沈平 | 5 | 1 | 83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6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6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 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審計委員會 屆次/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及後續處理 |
|---|---|---|
| 第 2 屆第 11 次 | 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 |
| 110.2.25 | 2.通過增加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案。 | |
| 3.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4.通過本公司觀音廠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5.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
| 6.通過本公司 109 年度盈餘分派案。 | ||
| 第 2 屆第 12 次 | 1.通過本公司子公司間背書保證案。 | |
| 110.4.28 | 2.通過減少本公司對子公司之背書保證金額案。 | |
| 3.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案。 | ||
| 4.通過本公司觀音廠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 ||
| 6.通過本公司 110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案。 | ||
| 第 2 屆第 13 次 | 1.通過本公司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產能擴增 | 左列議案審計委員會 |
| 110.5.28 | 之資本支出更新案。 | 成員未表示反對或保 |
| 2.通過本公司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 留意見,且議案均經 | |
| 第 2 屆第 14 次 | 1.通過減少本公司對子公司之背書保證金額案。 | 全體委員決議通過。 |
| 110.7.28 |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授權規定」案。 | |
| 3.通過本公司觀音廠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4.通過本公司 110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第 2 屆第 15 次 | 1.通過本公司間接對外投資路徑變更案。 | |
| 110.10.27 | 2.通過本公司代工事業部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3.通過本公司觀音事業部增提資本支出案。 | ||
| 4.通過本公司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擴廠之資 | ||
| 本支出案。 | ||
| 5.通過本公司 110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第 2 屆第 16 次 | 1.通過本公司 110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議案。 | |
| 110.12.21 |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內控自行評估作業程序及方法」、「對子 | |
| 公司監理作業程序」、「章證管理作業程序」案。 | ||
| 3.通過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事。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 形:無此情事。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 果等):
1.本公司 3 位獨立董事均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2.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報告稽核業務計畫及執行情形。
執行稽核業務時,如發現有重大違規情事或重大損害之虞時,內部稽核主管隨時向獨立董事報告。 3.會計師會同會計主管每年定期向審計委員當面報告財務、業務狀況。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替代監察人。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 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針對保障股 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 益、提升資訊透明度等皆有相關規範;有關本公 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 |
無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 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 義、糾紛及訴訟事宜, 並依程序實施? |
1.本公司設有股務代理、設置股務人員及IR,凡接 獲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均由其處理。 |
無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 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 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 名單? |
2.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十 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每月均依證交法規 定申報。 |
無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 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 管及防火牆機制? |
3. 與關係企業均已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 業程序」,彼此間之風險控制及防火牆已適當建 立。 |
無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 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 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 買賣有價證券? |
4.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禁 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 證券,並作為本公司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 之依據,本公司亦不定期檢討辦法以符合現行 法令與實務管理需要。 本公司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均於就任時提供防範 內線交易管理之教育宣導手冊供其了解。 |
無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 方針政策、具體管理目 標及落實執行? |
1.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六條訂有董 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 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 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 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 準﹕ (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 化等。 (2)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 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 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 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 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
無大差異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公司治理實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 情形及原因 | ||||
| (5)產業知識。 | ||||
| (6)國際市場觀。 | ||||
| (7)領導能力。 | ||||
| (8)決策能力。 | ||||
| 2.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落實情形:詳註(1)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 | 本公司目前尚無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同左說明 | ||
| 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 | ||||
| 會,是否自願設置其他 | ||||
| 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 |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109 | 無大差異 | ||
| 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 | 年7月31日董事會通過,109年由董事會成員及董 | |||
| 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 | 事會議事單位,就下列方面: | |||
| 績效評估? | 1.遵守相關法令及規定(依法應提董事會討論事項 | |||
| 之遵守、每季是否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董事利 | ||||
| 益迴避之遵守) | ||||
| 2.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監督並瞭解營運計畫之執 | ||||
| 行、財務報表之表達、稽核報告及其追蹤情形、 | ||||
| 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監督公司存在或潛 | ||||
| 在之各種風險、與公司管理階層溝通互動情況) | ||||
| 以內部自評方式進行當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 ||||
| 110年度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屬於中高 | ||||
| 段,評估結果於110年12月21日董事會報告,上 | ||||
| 述評估結果亦做為酬勞發放及提名續任之參 | ||||
| 考。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 | 本公司會計部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 | 無大差異 | ||
| 會計師獨立性? | 性、適任性,並將評估結果提報110年4月28日 | |||
| 董事會。經本公司會計部評估安侯建業聯合會 | ||||
| 計師事務所陳宜君、江忠儀會計師,皆符合本 | ||||
| 公司獨立性評估標準(註2),足堪擔任本公司簽 | ||||
| 證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並出具聲明函。 | ||||
| 四、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 | 本公司經109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張 | 同左說明 | ||
| 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 | 麗秋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 | |||
| 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 | 化董事會職能。張麗秋處長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 | |||
|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 | 從事財務、股務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公司治 | |||
| 不限於提供董事執行業務 | 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 | |||
| 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 | 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 | |||
| 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 | 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 | |||
| 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 |||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 | 110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如下: | |||
| 錄等)? | 110年召開6次董事會及6次審計委員會並提供 開會資料予各董事。 |
|||
| 負責於董事會及股東會後當日發布重大決議之 |
||||
| 重大訊息公告。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公司治理實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 情形及原因 | ||||||
| 110年7月1日股東會召開完成。 110年7月修章暨資本總額變更登記完成。 評估購買合宜保額之「董事及重要職員任保 險」並於110年12月21日完成投保事宜,且將 承保內容向董事會報告。 不定期提供董事相關進修資訊,提醒依「上巿 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範之 規定時數進修並完成相關申報作業,110年安 排全體董事完成6小時進修課程並申報完成。 110年進修情形: |
||||||
|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社團法人中 華公司治理 110.4.28 協會 |
企業永續的加速 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 110.7.14 暨期貨巿場 發展基金會 |
員工與董事薪酬 議題探討 -從證 交法第 14 條修 正條文談起 |
3 | ||||
| 社團法人中 華公司治理 110.7.28 協會 財團法人中 |
企業數位轉型如 何兼顧智能安全 風險共創三贏 |
3 | ||||
| 華民國證券 110.8.6 暨期貨巿場 發展基金會 |
企業財務資訊之 解析及決策運用 |
3 | ||||
| 社團法人中 華公司治理 110.11.2 協會 |
董監應了解商業 事件審理法及法 院審理趨勢 |
3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 | 本公司視不同狀況責成包括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 合計 | 15 | 無大差異 | ||
| 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 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 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 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 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 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股務及專人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並於公司網站上 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聯絡資訊。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 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本公司委任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辦理股 東會事務。 |
無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 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 理資訊? |
1. 本公司已架設公司網站,並於網站上揭露財務 業務相關資訊,亦可由藉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本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無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 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 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 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 露、落實發言人制度、 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 公司網站等)? |
2. 本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揭露之工作,及公司網站資訊揭露,並落實發 言人制度。本公司110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 於111年2月23日完成公告及申報,並同步上傳 本公司網站。 |
無大差異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八、公司是否有 其他有助於 瞭解公司治 理運作情形 之重要資訊 (包括但不 限於員工權 益、僱員關 懷、投資者 關係、供應 商關係、利 害關係人之 權利、董事 |
(一)員工權 益、僱 員關懷 |
本公司依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透過福利制 度及良好的教育訓練制度與員工建立互信互賴之 良好關係。 本公司依據員工學經歷背景、專業知識技術、及 個人績效表現以核定其薪資水準;並訂有完善的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及人事管理之獎懲規定。 本公司絕無雇用童工,未來亦絕對不會雇用童工。 本公司招聘員工,無分性別、宗教、黨派、婚姻狀 況,在就業機會上一律平等;並提供員工良好的 工作環境,確保員工免受歧視及騷擾。 本公司設有員工申訴制度,處理有關員工申訴案 件,並設置員工意見箱,博採員工建議,擴大溝通 管道。 |
無大差異 | ||
| 及監察人進 修之 情形、 風險管理政 策及風險衡 量標準之執 行情形、客 戶政策之執 |
(二)投資者 關係、 供應商 關係、 利害關 係人之 權利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為公司對外發 表意見或回覆投資者問題之管道。 |
無大差異 | ||
| 行情形、公 司為董 事及 監察人購買 責任保險之 情形等)? |
(三)公司為 董事及 監察人 購買責 任保險 之情形 |
本公司有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並每年 定期評估投保額度。 |
無大差異 | ||
| (四)風險管 理政策 及風險 衡量標 準之執 行情形 |
依各單位權責功能,包含不同層次的各類風險項 目。CSR委員會依重大性原則將風險依經濟( 含公 司治理)、環境、社會等三大面向再細分相關風險 類型,詳細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出具之年度企業社 會責任報告書。 |
無大差異 | |||
| (五)客戶政 策之執 行情形 |
本公司與客戶維持穏定良好關係,了解客戶需求, 持續稽核及改善產品品質,以確保滿足客戶需求。 |
無大差異 | |||
| (六董事110 年進修 情形 |
請詳註(3) | 無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否 | 摘要說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 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 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 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 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 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
本公司未列入受評,故不適用本項目。 | 本 公 司 未 列入受評, 故 不 適 用 本項目。 |
註(1):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落實情形:現任董事會成員七席中:包含 4 位董事、3 位獨立董事,成員具備 財金、商務、產業技術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 1 位占比為 14%,2 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 3 年以下,1 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 4-6 年,2 位董事年齡在 70 歲以上,3 位在 60~69 歲,2 位在 60 歲以下。董事全數為男性,中華民國籍。
| 姓名 | 多元化核心項目 | ||||||||||
|---|---|---|---|---|---|---|---|---|---|---|---|
| 職稱 | 營運判斷 | 經營管理 | 財務會計 | 產業知識 | 國際巿場觀 | 領導決策 | |||||
| 董事長 | 董定宇 | | | | | | |||||
| 董事 | 蔡輝亮 | | | | | | |||||
| 董事 | 李文雄 | | | | | | |||||
| 董事 | 謝孟璋 | | | | | | |||||
| 獨立董事 | 沈平 | | | | |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 | | |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 | | | | |||||
| 註(2): |
| 符合獨立性 | ||
|---|---|---|
| 委任會計師獨立性評估表 | 是 | 否 |
| 1.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未有七年未更換之情事。 | V | |
| 2.與委託人無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 V | |
| 3.避免與公司有任何不適當關係。 | V | |
| 4.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守誠實、公正與獨立性。 | V | |
| 5.執業前兩年內服務機構之財務報表,不得查核簽證。 | V | |
| 6.會計師名義不得為他人使用。 | V | |
| 7.未握有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股份。 | V | |
| 8.未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V | |
| 9.未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V | |
| 10.未兼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 | V | |
| 11.未涉及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V | |
| 12.未兼營可能喪失其獨立性之其他事業。 | V | |
| 13.與本公司管理階層人員無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V | |
| 14.未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 V | |
| 15.截至目前為止,未有處分或損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V |
註:參酌會計師法第 47 條及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制訂之評估項目評 估本公司委任之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註(3):董事 110 年進修情形
| 職 稱 |
姓名 | 進修 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110.4.14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董事會看併購策略與企業轉型妙方 | 3 | ||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110.5.7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從董事長高度深度解析財報實質意義 | 3 | ||
| 董 事 長 |
董 定 宇 | 110.7.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 110.9.8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企業數位轉型 | 3 | ||
| 110.9.30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董事會實務案例-模擬演練 | 3 | ||
| 110.11.10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中美全球對峙下,對美、中、 台三方地緣政治效應應有的認知架構 |
3 | ||
| 合計 | 21 | ||||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董 事 |
蔡 輝 亮 | 110.7.28 | 會 |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合計 | 6 | ||||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董 事 |
謝孟璋 110.7.28 |
會 |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 合計 | 6 | ||||
| 李文雄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董 事 |
110.7.28 | 會 |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 合計 | 6 | ||||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獨立董事 | 沈 平 |
110.7.28 | 會 |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合計 | 6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110.7.28 | 會 |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 合計 | 6 | ||||
| 110.4.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 企業永續的加速器-CSR、ESG 及 SDGs | 3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110.7.28 | 會 | 企業數位轉型如何兼顧智能安全風險共創 三贏 |
3 |
| 110.8.19 |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 心 |
企業誠信經營與防制洗錢 | 3 | ||
| 合計 | 9 |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111 年 1 月 31 日
| 條件 | 兼任其他公 | ||||
|---|---|---|---|---|---|
| 獨立性情形 | 開發行公司 | ||||
| 專業資格 | 經驗 | 薪資報酬委 | |||
| 姓名 | (符合○註 之情形) | 員會成員家 | |||
| 身分別 | 數 | ||||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 | 大眾銀行總經理 | (1)(2)(3)(4) | |||
| 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 | 台新銀行法金事業群總經理/ | (5)(6)(7)(8) | |||
| 作經驗 | 台新銀行總經理 | (9)(10)(11) | |||
| 獨立董事 | 蔡榮棟 | 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執行副總 | (12) | 2 | |
| 經理暨企業金融處處長 | |||||
| 瑞士聯合銀行台北分行資深副 | |||||
| 總經理暨企業金融處處長 | |||||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 | 世界銀行財務分析師 | (1)(2)(3)(4) | |||
| 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 | 國際銀公司投資主管 | (5)(6)(7)(8) | |||
| 獨立董事 | 沈 平 |
作經驗 | 美商摩根史旦利公司執行董事 | (9)(10)(11) | 2 |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副總經理 | (12) | ||||
| 開發國際投資公司總經理 | |||||
| 具商務、法務、財務、會 | UMC Capital Corporation | (1)(2)(3)(4) | |||
| 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 | 總經理 | (5)(6)(7)(8) | |||
| 作經驗 | 聯合管理顧問投資(股)公司董 | (9)(10)(11) | |||
| 獨立董事 | 鄭敦謙 | 事、總經理 | (12) | 3 | |
|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 |||||
| 執行董事及台灣總經理 | |||||
| Goldman Sachs Asia L.L.C.執行 | |||||
| 董事 |
註:各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 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 股東。
-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 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 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 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 不在此限)。
-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 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以 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以上,未超過 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 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 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 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 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11)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2.職責: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運作方式依本公司「薪資報酬 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主要職責為:
- (1)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 準與結構。
- (2)定期評估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3.運作情形
-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 (2)本屆委員任期:本屆委員任期 108 年 6 月 10 日至 111 年 6 月 9 日,最近年 度(110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註) | 備註 |
|---|---|---|---|---|---|
| 召集人 | 蔡榮棟 | 2 | 0 | 100.00 | |
| 委員 | 沈 平 |
2 | 0 | 100.00 | |
| 委員 | 鄭敦謙 | 2 | 0 | 100.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 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事。
-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 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事。
三、本公司 110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下表所示: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 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第 4 屆 第 4 次 110.2.25 |
1.本公司 110 年擬實施之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 資報酬項目案。 2.本公司 109 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案。 |
委員會全 體成員同 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 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 4 屆 第 5 次 110.10.27 |
討論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民國111年之工作計劃 案。 |
委員會全 體成員同 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 席董事同意通過 |
4.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本公司無設置提名委員會。
(五)推動永續發展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運作情形 | |||||
|---|---|---|---|---|---|
| 評估項目 | 永續發展實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 情形及原因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 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 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 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 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本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永續經營 理念,董事會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並自2020年起創設「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簡稱CSR委員會)負責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及 展開永續經營具體規畫。CSR委員會下轄公 司治理/經濟組、供應鏈/綠色產品組、員工照 顧/社會參與組、永續環境組等四個工作小 組,各小組成員由相關單位部門主管或其派 代表所組成,負責各議題資料蒐集、規劃、評 估及執行。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負責訂定與檢討企業 社會責任政策、制度及管理方針。董事長為該 委員會最高層級,授權公司治理主管依相關 管理辦法推動及落實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 |
無重大差異 | ||
| 任,並呈報董事會。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 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 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 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 策或策略? 三、環境議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 題 業特性建立合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
V V |
為因應全球經濟環境變化與永續風險,本公 司以完整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落實的推展 層次,根據經濟(含公司治理)、環境及社會等 三大面向,鑑別、掌握可能影響企業永續發展 的相關風險,並透過風險轉移、削減及避免等 相關管理策略與因應措施,將可能的風險降 至最低,甚而轉化成為營運契機。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係依照公司整體營運 方針來定義各類風險,建立及早辨識、準確衡 量、有效監督及嚴格控管之風險管理機制,在 可承受之風險範圍內,預防可能的損失,依據 內外環境變化,持續調整改善最佳風險管理 實務,以保護員工、股東、合作夥伴與顧客的 利益,增加公司價值,並達成公司資源配置之 最佳化原則。 本公司依環保法令設立空氣污染防制、水污 染防制及廢棄物清除設有專責人員處理相關 業務。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度?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 提升各項資源之 利用效率,並使 用對環境負荷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 候變遷對企業現 在及未來的潛在 風險與機會,並 採取氣侯相關議 |
V V |
本公司為一專業生產粘合片及銅箔基板之廠 商,創立以來,致力產品環境之提升,以求公 司永續經營,並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系 統)之認證。本公司事業廢棄物分門別類妥慎 積存,並委託環保署認可之廢棄物處理機構 清除。 本公司依循所制定之環境政策「污染預防,節 約減廢」、「遵守法規,環保落實」、「持續性的 改善」力行環保理念,以減少生態環境受到破 壞。 有關氣候變遷對本公司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題之因應措施? | 險與機會請參閱本公司出具之年度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 |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永續發展實 務守則差異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 去兩年溫室氣體 排放量、用水量 及 廢 棄 物 總 重 量,並制定節能 減碳、溫室氣體 減量、減少用水 或其他廢棄物管 理之政策? |
V | 本公司觀音廠及新竹廠已逐步以天然氣取代 重油燃燒鍋爐,大幅減少二氧化碳之排放,並 依循ISO 14064-1規範盤查與建立溫室氣體排 放基線,制訂各年度的減碳目標,為持續推動 排放減量。 本公司109年及110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二 氧化碳排放當量、總用水量、廢棄物總量如 下: 溫室氣體排 二氧化碳當量(公噸) 總用水量 廢棄物總量 年度 放總量 範疇一 範疇二 (公噸) (公斤) (公噸) 排放當量 排放當量 109 42,126.707 15,855.151 26,271.556 288,648 2,841,464 110 44,781.200 19,029.202 25,751.998 278,793 3,270,833 另鑑別主要溫室氣體排放來源為電力使用, 因此本公司以節能為減碳方法,推動以能源 管理系統為基礎之管理方法,積極推動各項 節能計畫。 為達成上述節能減碳目標,本公司於舉辦員 工訓練時加強宣導公司所制定之環境政策、 將辦公室空調溫度設定為27-28度,及改用 |
情形及原因 無重大差異 |
||
| 四、社會議 題 |
(一)公司是否依照 相關法規及國 際人權公約, 制定相關之管 理政策與程 序? (二)公司是否訂定 |
V V |
LED照明、離峰時間限用部份電梯、員工公佈 欄E化等節能措施。 身為全球企業公民,台光電支持責任商業聯 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社會 責 任 標 準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SA 8000)及國際公認人權規範,包含「聯合國世 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國際勞動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 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並遵循上述規範指導原則及 營運所在地之當地法令規範,制定勞動標準 基礎並建立「勞工及道德管理行為準則」、「公 司社會及環境責任政策聲明」、「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以作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之準 則。明定禁止使用童工,確保絕無雇用未滿法 定最低就業年齡之童工,並確保未成年員工 之身心健康與安全,禁止安排危險性之工作。 公司亦提倡就業自由,所有的工作都是自願 性的。2021年無奴役和人口販賣等違反台光 電人權政策之情事發生。 本公司依據員工學經歷背景、專業知識技術、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及實施合理員 工福利措施 (包括薪酬、 休假及其他福 利等),並將經 營績效或成果 適當反映於員 |
及個人績效表現以核定其薪資水準,並設有 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員工福利,另公司章程 明訂當年度如有獲利提撥3%作為員工酬勞 發放給員工。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永續發展實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工薪酬?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 員工安全與健 |
V | 本公司有計畫的實施環境測定及設備保養, 並建置有ESH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環 |
無重大差異 | |
| 康之工作環 境,並對員工 |
境安全衛生為目標推行ISO45001(認證日期: 2020/12/8、有效期限:2018/9/5~2021/9/4)及 |
|||
| 定期實施安全 與健康教育? |
ISO14001(認證日期:2020/12/8、有效期限: 2018/9/5~2021/9/4)兩套管理系統。 |
|||
| 新進員工職前充分訓練,且工作現場多由主 管在場監督,確保工作場所之安全無虞。另定 |
||||
| 期實施員工定期健康檢查,另針對特殊作業 員工實施特殊體檢,以確保員工之健康。另為 |
||||
| 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依勞工 安全衛生法及其細則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 |
||||
| 則」供員工遵循。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 工建立有效之職 |
V | 公司針對員工同仁的專業能力養成,依各功 能職群分別訂定培訓計畫,選擇參加外部訓 |
無重大差異 | |
| 涯能力發展培訓 計畫? |
練機構所舉辦之課程或由內部講師授課,進 行專業與技術的有效傳承。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 | V | 本公司成立有害物質小組展開管理,針對歐 | 無重大差異 | |
| 務之顧客健康與 | 盟 2005 年公告廢電子電機設備中危害物質 | |||
| 安全、客戶隱 私、行銷及標示 |
禁用指令(RoHS),及歐盟新化學品政策 (REACH)之準則,進行產品的控管及因應,以 |
|||
| 等議題,公司是 | 確保符合REACH精神,亦定期蒐集國際主要 | |||
| 否遵循相關法規 及國際準則,並 |
環境法規,以掌握國際最新管制趨勢。 本公司為確保及維護顧客健康與安全及保障 |
|||
| 制定相關保護消 | 客戶全方位之服務品質,本公司定期召開客 | |||
| 費者或客戶權益 政策及申訴程 |
服會議、產銷會議及業務會議。 針對客戶抱怨均即時與客戶進行充分溝通, |
|||
| 序? | 瞭解客戶需求,以促進與客戶間之互動效果。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 供應商管理政 |
V | 本公司訂有相關評估及管理辦法,本公司與 供應商建立商業關係前,會先行評估往來對 |
||
| 策,要求供應商 | 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有不 | |||
| 在環保、職業安 | 誠信行為之紀錄,並取得供應商對環境及職 | |||
| 全衛生或勞動人 權等議題遵循相 |
安衛、能源等之配合承諾書。 本公司針對主要供應商進行社會環境責任稽 |
|||
| 關規範,及其實 | 核評估,以確保供應商遵守電子行業行為準 | |||
| 施情形? | 則或當地相關法令,且於工程合約中條列需 遵循相關法規並應落實勞工人員保險外,對 |
|||
| 反賄賂貪瀆等予以規範。若供應商違反將嚴 重影響與本公司的業務合作關係。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 | V | 本公司依循由全球永續性標準理事會所發布 | 無重大差異 | |
| 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 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 |
之永續性報導準則(GRI Standards)之核心選 項(Core),進行報告書內容的編製與揭露,且 |
|||
| 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 | 委託英國標準協會台灣分公司(bsi) 依據 |
|||
| 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 確信或保證意見? |
AA1000 AS(2008) 第一類型中度保證等級與 GRI Standards核心選項(Core)進行查證,以強 |
|||
| 化正確性及公信力。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永續發展實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 | ||||
| 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實際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 | ||||
| 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永續發展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1. 環保:本公司除為符合世界設計製造潮流,因應RoHS、客戶HSF及本公司HSF的要求,以確保 | ||||
| 本公司產品符合國際法規及客戶的要求外,並遵行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汙染防 | ||||
| 治法等法令執行污染防治以維護環境品質。 | ||||
| 2. 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及社會公益:本公司透過捐助社會團體,參與各項教育、公益 | ||||
| 及文化的活動,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 ||||
| 3. 消費者權益:了解客戶滿意狀況同時確保既有客戶及獲取潛在客戶之青睞,以積極、迅速、有 | ||||
| 效的服務品質提高公司之競爭能力。 | ||||
| 4. 人權:本公司員工,無分男女、宗教、黨派,在就業機會上一律平等,並提供員工良好的工作 | ||||
| 環境,確保員工免受歧視及騷擾。 | ||||
| 5. 安全衞生:本公司遵循政府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辦理各項安全衛生工作,相關細則於勞工 | ||||
|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中訂定。 |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 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 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 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 策、作法,以及董事會 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V | 本公司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 業活動,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 信行為,特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並經董事會通過,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 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 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 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 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 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 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 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 施? |
V | 本公司人員禁止不誠信行為,所稱不誠信行為係 指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為獲得或維持利 益,直接或間接提供、收受、承諾或要求任何不 正當利益,或從事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 託義務之行為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 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 程序、行為指南、違規 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 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 修正前揭方案? |
V | 本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及內部簽核流程應涵蓋不 誠信行為之防範措施,以確保有效預防及發現貪 腐之情事。 |
無重大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 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 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 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 條款? |
V | 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會先行評估代理 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 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有不誠信行為之紀 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 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 信經營狀況,並將遵守誠信經營納入契約條款。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 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 營專職單位,並定期 (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 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 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 |
V | 本公司指定人資部為專責單位辦理本作業程序 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 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 |
無重大差異 |
| 與上市上櫃 | ||||
|---|---|---|---|---|
| 運作情形 | 公司誠信經 | |||
| 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方 案 及 監 督 執 行 情 形?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 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 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本公司加強內部宣導道德觀念,並鼓勵員工於懷 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 為時,向經理人、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 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 事宜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 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 制度、內部控制制度, 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 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 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 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 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 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 執行查核? |
V | 公司會計制度、內部控制之運作情形,皆有實施 內部稽核以查核實施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 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 訓練? |
V | 本公司透過各項會議或訓練時,持續宣導並落實 企業誠信經營理念。 110年度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外部教 育訓練(含誠信經營法規遵行、企業社會責任與 員工道德行為準則、母性保護、危害通識教育訓 練等等)共計18,078小時,平均每位員工受訓 17.27小時。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 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 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 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 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 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 |
V V |
本公司加強內部宣導道德觀念,並鼓勵員工於 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 行為時,向經理人、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 人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 理後續事宜。 本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舉報案件,並由獨立管 道查證,全力保護舉報人。 |
無重大差異 | |
|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 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之措施? |
V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 |
|||
|---|---|---|---|---|
| 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 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 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放置公司網站投資 人專區-公司治理網頁中供投資人查詢。 |
無重大差異 | |
| 差異情形:無差異。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 | |||
| 進公司誠信經營政策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成效。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隨時注意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據以檢討改 |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請查詢本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網頁。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 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 總經理 | 董定宇 | 105.6.27 | 110.8.16 | 原係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後新任關恩祥先生為總經理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無。


| 刍 | 責 | 人 | 陳 侈 偉 【 信】[16] 陳 修 偉 【信】[1] |
|
|---|---|---|---|---|
| 取銷部門主管 | 林佩宸 |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一、與本次發行有關之董事會議記錄:請參閱第 100~101 頁。


附錄一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暫定)

十、請求轉換程序:
- (一)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轉 換),由交易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提出 申請,集保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 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 (二)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結 算所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民國●年●月●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 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及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 術平均數擇一者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105%~120%之轉換溢價率為計算轉 換價格之依據(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 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 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 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本條第(二)項之轉換價格調 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暫定以基準日之前●個營業日本公 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之暫定基準價格每股新臺幣●●●元,暫訂轉換價 格為每股新臺幣●●●元。
(二)轉換價格之調整
1.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 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 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 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財團法 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 基準日(註1)調整之(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 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 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與每股時價(以本公司 決定之更新後新股發行價格訂定基準日作為更新後每股時價訂定基準日)重新按下 列公式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 格,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1)非股票面額變更之普通股股份增加
| 每股繳款 | × | 新股發行或 | ||||||
|---|---|---|---|---|---|---|---|---|
| 調整後 | 調整前 | 已發行股 | + | 額(註 3) |
私募股數 | |||
| 轉換價 | = | 轉換價 | × | 數(註 2) |
每股時價(註 | 4) | ||
| 格 | 格 |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或私募股數 |
-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於分割基準日調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 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或增 加之股份係私募有價證券,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
-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 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每股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 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 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 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 註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股票分割基準日或私募有價 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 術平均數為準。
(2)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
| 調整後之 | 調整前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
|---|---|---|---|---|---|
| 轉換價格 | = | 轉換價格 | ×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2.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每股 時價之比率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並應函請櫃檯 買中心於除息基準日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 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5)之比率)
註5: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 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準。
3.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1)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發行 (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 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 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 調整後 轉換價格 |
= | 調整前 轉換 價格 |
× | 已發行股 數(註 7) |
+ | 新發行(或私募)有價 證券或認股權之轉換 或認股價格 每股時價(註 |
新發行(或私募)有 價證券或認股權可 × 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6) |
|---|---|---|---|---|---|---|---|
| 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 | |||||||
| 或認購之股數 |
- 註6: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 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 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 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
- 註7: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 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 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4.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並函 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 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 調整後轉換價格 | = | 調整前轉換價格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 8) × |
|
|---|---|---|---|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 8) |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 8)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 8)
(3)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 調整後之 | 調整前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
| 轉換價格 | = × 轉換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8: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並 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 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 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上述事項由本公司洽臺灣 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本公司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 式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所交付之普通股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且每季至少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成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除折抵集保劃撥費用外,本公司 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六、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現金股利
- 1.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 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轉換而得之普通股得 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 2.當年度於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 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本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
-
3.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 日(含)以前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 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1.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 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轉換而得之普通 股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 2.當年度於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 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本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
- 3.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 日(含)以前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 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 十七、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提前贖回權
- (一)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 (到期日)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 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 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日前第五 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 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 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前述期間 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 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 (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到 期日)四十日止(民國●年●月●日),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 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日前 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 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 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前 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 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本公司即於債券收 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 檯買賣日後之第二個營業日。
- 十八、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屆滿三年之日(民國●年●月●日)為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 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本公司應於本轉換公司債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民國●年●月●日),以掛號寄發一份 「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以「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 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後因買賣或其他原 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 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內以書 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且不得申請撤 銷)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 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十九、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本辦法另有約定者外,請求轉換之債券持有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之普通股股 票,其權利義務與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股東相同。
-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 銷,不得再行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 時稅法之規定辦理。
-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代表債 券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本轉 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之間 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承認, 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 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債 券。
-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附錄二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轉換價格計算書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說明書
一、說明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光電公司」或「該公司」)經 110 年 12 月 2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 35,000 張,每張面 額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 100%~102%發行,募集總金額為上限新台幣 3,500,000 仟元整。
二、該公司最近年度之財務資料
(一)最近三年度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股
| 股利分派 | ||||||||||
|---|---|---|---|---|---|---|---|---|---|---|
| 年度 | 項目 | 每股稅後純益 (註 1) |
股票股利 | |||||||
| 現金股利 | 盈餘 | 資本公積 | 合計 | |||||||
| 108 | 10.14 | 5.76 | - | - | 5.76 | |||||
| 109 | 11.33 | 7.00 | - | - | 7.00 | |||||
| 110 | 16.50 | 10.00 | - | - | 10.00 | |||||
| (註) | (註) | (註) | (註) |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111 年 2 月 23 日董事會決議,尚待股東會通過
(二)截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股東權益及每股帳面淨值如下表
| 項目 | 金額/股數 |
|---|---|
| 110 年 12 月 31 日帳面股東權益(註) |
19,752,846 仟元 |
| 110 12 31 年 月 日流通在外股數 |
332,918 仟股 |
| 每股淨值(元/股) | 59.33 元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不含非控制權益
(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合併)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 | 目 | 年 | 度(註 1)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流 | 動 | 資 | 產 | 18,833,258 | 19,568,557 | 25,843,74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857,817 | 6,531,008 | 8,468,582 | ||||
| 無 | 形 | 資 | 產 | 10,316 | 671,900 | 669,410 | |
| 其 | 他 | 資 | 產 | 1,002,940 | 1,085,341 | 1,583,325 | |
| 資 | 產 | 總 | 額 | 25,704,331 | 27,856,806 | 36,565,061 | |
| 流 | 動 | 負 | 債 | 分配前 | 10,321,431 | 9,613,785 | 14,485,232 |
| 分配後 | 12,239,679 | 11,944,213 | (註 2) |
||||
| 非 | 流 | 動 | 負 債 |
1,846,331 | 1,487,512 | 2,305,942 | |
| 負 | 債 | 總 | 額 | 分配前 | 12,167,762 | 11,101,297 | 16,791,174 |
| 分配後 | 14,086,010 | 13,431,725 | (註 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3,519,931 | 16,738,630 | 19,752,846 | ||||
| 股 | 本 | 3,197,080 | 3,329,183 | 3,329,183 | |||
| 資 | 本 | 公 | 積 | 628,858 | 1,868,661 | 1,868,661 | |
| 保 | 留 | 盈 | 餘 | 分配前 | 10,526,386 | 12,297,677 | 15,458,911 |
| 分配後 | 8,608,138 | 9,967,249 | (註 2) |
||||
| 其 | 他 | 權 | 益 | (832,393) | (756,891) | (903,909) | |
| 庫 | 藏 | 股 | 票 | - | - | - | |
| 非 | 控 | 制 | 權 益 |
16,638 | 16,879 | 21,041 | |
| 權 | 益 | 總 | 額 | 分配前 | 13,536,569 | 16,755,509 | 19,773,887 |
| 分配後 | 11,618,321 | 14,425,081 | (註 2) |
註 1:108 年至 110 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111 年 2 月 23 日董事會決議,尚待股東會通過。
(2)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個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年 | 度(註 | 1)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流 | 動 | 資 | 產 | 4,518,871 | 4,816,937 | 6,066,071 | ||||
| 不 | 動 | 產 、 |
廠 | 房 及 |
設 | 備 | 2,015,030 | 2,007,189 | 1,957,319 | |
| 無 | 形 | 資 | 產 | 5,844 | 18,019 | 41,094 | ||||
| 其 | 他 | 資 | 產 | 13,722,965 | 15,084,715 | 18,221,193 | ||||
| 資 | 產 | 總 | 額 | 20,262,710 | 21,926,860 | 26,285,677 | ||||
| 分 | 配 | 前 | 5,441,993 | 3,968,647 | 4,938,265 | |||||
| 流 | 動 | 負 | 債 | 分 | 配 | 後 | 7,360,241 | 6,299,075 | (註 2) |
|
| 非 | 流 | 動 | 負 | 債 | 1,300,786 | 1,219,583 | 1,594,566 | |||
| 分 | 配 | 前 | 6,742,779 | 5,188,230 | 6,532,831 | |||||
| 負 | 債 | 總 | 額 | 分 | 配 | 後 | 8,661,027 | 7,518,658 | (註 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3,519,931 | 16,738,630 | 19,752,846 | |||||||
| 股 | 本 | 3,197,080 | 3,329,183 | 3,329,183 | ||||||
| 資 | 本 | 公 | 積 | 628,858 | 1,868,661 | 1,868,661 | ||||
| 保 | 留 | 盈 | 餘 | 分 | 配 | 前 | 10,526,386 | 12,297,677 | 15,458,911 | |
| 分 | 配 | 後 | 8,608,138 | 9,967,249 | (註 2) |
|||||
| 其 | 他 | 權 | 益 | (832,393) | (756,891) | (903,909) | ||||
| 庫 | 藏 | 股 | 票 | - | - | - | ||||
| 非 | 控 | 制 | 權 | 益 | - | - | - | |||
| 權 | 益 | 總 | 額 | 分 | 配 | 前 | 13,519,931 | 16,738,630 | 19,752,846 | |
| 分 | 配 | 後 | 11,601,683 | 14,408,202 | (註 2) |
註 1:108 年至 110 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111 年 2 月 23 日董事會決議,尚待股東會通過。
2.簡明綜合損益表
(1)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合併)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年 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營 | 業 | 收 | 入 | 24,865,522 | 27,200,786 | 38,500,026 | |
| 營 | 業 | 毛 | 利 | 6,100,303 | 7,040,029 | 10,068,554 | |
| 營 | 業 | 損 | 益 | 4,079,550 | 4,683,451 | 6,922,620 | |
| 營 | 業 外 |
收 入 |
及 | 支 出 |
124,276 | 160,112 | (10,724) |
| 稅 | 前 | 淨 | 利 | 4,203,826 | 4,843,563 | 6,911,896 | |
| 繼 本 |
續 期 |
營 業 |
單 淨 |
位 利 |
4,203,826 | 4,843,563 | 6,911,896 |
| 停 | 業 | 單 位 |
損 | 失 | - | - | - |
| 本 | 期 淨 |
利 | ( | 損 ) |
3,245,301 | 3,694,270 | 5,500,157 |
| 本 ( |
期 其 稅 |
他 綜 後 淨 |
合 額 |
損 益 ) |
(412,750) | 76,198 | (148,742) |
| 本 | 期 綜 |
合 損 |
益 | 總 額 |
2,832,551 | 3,770,468 | 5,351,415 |
| 淨 母 |
利 公 |
歸 司 |
屬 業 |
於 主 |
3,240,845 | 3,688,999 | 5,493,218 |
| 淨 | 利 歸 屬 |
於 非 |
控 制 |
權 益 |
4,456 | 5,271 | 6,939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2,828,721 | 3,765,041 | 5,344,644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3,830 | 5,427 | 6,771 | ||||
| 每 | 股 | 盈 | 餘 | 10.14 | 11.33 | 16.50 |
註:108 年至 110 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個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年 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營 | 業 | 收 | 入 | 7,186,702 | 6,930,636 | 9,189,939 | |
| 營 | 業 | 毛 | 利 | 1,316,362 | 1,368,523 | 2,080,278 | |
| 營 | 業 | 損 | 益 | 591,708 | 383,753 | 739,685 | |
| 營 | 業 | 外 收 |
入 及 |
支 出 |
3,062,813 | 3,800,791 | 5,312,153 |
| 稅 | 前 | 淨 | 利 | 3,654,521 | 4,184,544 | 6,051,838 | |
| 繼 本 |
續 | 營 期 |
業 淨 |
單 位 利 |
3,654,521 | 4,184,544 | 6,051,838 |
| 停 | 業 | 單 | 位 | 損 失 |
- | - | - |
| 本 | 期 | 淨 | 利 ( |
損 ) |
3,240,845 | 3,688,999 | 5,493,218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12,124) | 76,042 | (148,574) | ||||
| 本 | 期 | 綜 合 |
損 益 |
總 額 |
2,828,721 | 3,765,041 | 5,344,644 |
| 每 | 股 | 盈 | 餘 | 10.14 | 11.33 | 16.50 |
註:108 年至 110 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三、本公司債轉換價格及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評估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參萬伍仟張,每張面額新台幣 壹拾萬元,票面利率為 0%,發行期間為五年,合計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參拾伍億元 整,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主要係參考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方式、國內證 券市場轉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易概況暨該公司營運狀況等因素後訂定之,其訂定方式及 原則如下: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方式及合理性
1.轉換價格訂定之法規根據
根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發行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用以計算轉換價格 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 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其實際發行時, 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 亦即,轉換價格=>(MA1 ,MA3 ,MA5 ),其中,
MA1 為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3 為基準日前 3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5 為基準日前 5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以上述基準價格乘以轉換溢價比率為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轉換價格。
- 2.轉換價格訂定方式
- 取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之平均收盤價為基準價格,主係為反應 目前市場交易狀況。
- 取上述三者擇一為基準價格,主係為落實時價發行之精神,以與國際現狀接 軌。
3.轉換價格訂定合理性說明
(1)從總體經濟及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總體經濟
觀察近期國際經濟情勢,儘管 Omicron 變種病毒持續肆虐,導致全球 疫情大爆發,不過有鑑於疫苗覆蓋率已高、該病毒的重症與致死率已大幅 降低,各國轉而朝向與病毒共存方向之路前進,不再採取嚴格防疫管制措 施,故預期病毒對經濟的干擾程度有望逐步降低。然近日俄羅斯對烏克蘭 發動攻擊,烏克蘭宣布全國實施戒嚴,由於俄羅斯是世界上最大的小麥供 應國,且歐洲的能源供應有部分需依靠俄羅斯,故俄烏緊張局勢升溫,使 得全球金融市場短期波動加劇,國際原物料、黃金、糧食價格飆漲,增添 美歐通膨壓力與全球經濟復甦不確定性,皆影響國際經濟前景。
就國內經濟而言,多數石化原料價格表現上漲,相關原料產品獲利空
間受到壓縮,隨創新科技應用與數位轉型加速擴展,5G、AI、高效能運算 等市場需求依舊暢旺,訂單能見度仍佳,國內相關業者仍積極擴增產能, 短期內難出現供過於求的現象,故樂觀看待未來半年景氣。
所屬產業趨勢
台灣目前為全球最大的 PCB 供應國,2020 年全球市占率高達 33.9%。 面對國際同業的競爭以及維持全球競爭優勢,台灣應集中資源發展高階 PCB 產品,並強化與半導體產業之連結。半導體是所有科技發展與智慧應 用的基礎與核心,而載板是 PCB 產品中與半導體產業連動性最高的一項, 在技術層面與市場趨勢方面也相對領先。
2021 年台灣 PCB 受惠於半導體景氣旺盛的拉抬,以及疫後新生活引發 市場對終端產品的需求提升,雙重帶動下,台灣 4 大主要 PCB 產品,包括 多層板、軟板、HDI 與載板等皆有顯著成長。預估台灣 PCB 製造產值 2021 年的成長率將達 17.9%,產值為 7,810 億新台幣,不論是成長率或是 產值皆創下台灣 PCB 產業歷史新高紀錄。
未來 PCB 產業機會:
產品與技術發展趨勢源自下游市場需求,電子產品除持續朝向輕薄短 小、高可靠度、多功能化外,高頻高速與綠色環保化趨勢與日俱增,HDI 板、高層數板、IC 載板、軟硬板等應用在手機、消費性電子等可攜式產品 需求環保化比重較高,高功能化綠色環保基材具有強勁的成長潛力,將是 未來 PCB 產品的發展重點。
(2)從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績效分析
財務結構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8~110 年度合併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47.34%、 39.85%及 45.92%,其中 109 年度負債比率下降,主係因國內第四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於 109 年間全數轉換完畢使負債總額下降所致,另 110 年度負 債比率增加,主係該公司營業收入持續成長,且為因應遷廠、擴廠之資金 需求而新增借款,使得負債總額增加,負債比率隨之上升。
在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方面,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8~110 年度合併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242.24%、 265.38%及 247.13%,其中,109 年度主係因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於 109 年間全數轉換完畢及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續獲利,使得權益金額增 加,致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上升,110 年度因該公司及其子 公司遷廠及擴廠,而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上升,長期資金占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因而下降。
整體而言,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8~110 年度財務結構尚屬健全。 經營績效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8~110 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 24,865,522 仟元、 27,200,786 仟元及 38,500,026 仟元,較去年同期增加幅度分別為 9.39%及 41.54%,108~110 年度毛利率分別為 24.53%、25.88%及 26.15 %觀之,其 各年度營收成長率及毛利率均呈現成長趨勢,主要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 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板 數量與價格成長,以致其營收規模亦逐漸成長,另外,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提高毛利較高之高階產品比重,以致其毛利隨之成長。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8~110 年度之營業費用分別為 2,020,753 仟元、 2,356,578 仟元及 3,145,934 仟元,營業利益分別為 4,079,550 仟元、 4,683,451 仟元及 6,922,620 仟元,營業利益率分別為 8.13%、8.66%及 8.17%,其中營業利益金額呈逐年成長趨勢,主要近年來受惠 5G 通訊與高 效能運算等應用興起,半導體產業結構性的需求增加,同步帶動高階載板數 量與價格成長,以致其營收規模及營業毛利金額亦逐漸成長,加上相關費用 掌握得當,故其營業利益也隨之逐年提高。該公司最近三年度之經營績效財 務數字請詳「二、(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
(3)從擔保情形及其他發行條件分析
擔保情形:該公司本次係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其他發行條件
A.A票面利率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訂之票面利率為 0%,主要參考該公司未來營運前景、債信記錄及所定該公司轉換公司債 之發行條件,主要係鼓勵投資人著眼於未來轉為普通股之權利,故該票 面利率之設計應屬合理。
B.A發行年限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公司發 行轉換公司債之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以現行上市櫃公司發行國內轉 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來看,多數發行年限均為三年期或五年期之設計, 顯示投資人對此接受程度相當高。經參考目前市場之發行條件並考量公 司本身之財務規劃、考量投資人之資金成本等後,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 年限訂為五年,應屬合理可行。
C.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自本債券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止,除依發行 及轉換辦法第九條限制轉換期間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該公司之股務代理 機構請求依該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該 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該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 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其轉換期間已涵蓋發行年限之絕大部份,投資 人執行轉換權利甚具便利性,其規定應屬合理。
D.轉換價格重設
爲保障該公司股東之權益,並降低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 債評價損益對該公司綜合損益表造成之波動影響,該公司本次發行之轉 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機制除因普通股股份變動或配發現金股利之反稀 釋調整外,並無設計轉換價格向下重設之條件。本次轉換公司債轉換價 格之反稀釋調整,主要係為避免該公司因普通股股份之變動而損害債券 投資人之權益,或因公司配發現金股利時,有損害債券投資人之債權情 事。另該反稀釋條款訂定之原則,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 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八條及第二 十四條之規定,故其應屬合理。
E.賣回權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中第十八條之規定如下:
-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屆滿三年之日(民國●年●月●日)為本轉換公司 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 本公司應於本轉換公司債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民國●年●月● 日),以掛號寄發一份「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本轉換公司 債持有人(以「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 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 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 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 前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 寄者以郵戳為憑,且不得申請撤銷) 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 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 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 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 營業日。
此款係為若投資人認購本轉換公司債,額外提供債券持有人未轉換 為普通股時得賣回轉換公司債之選擇,故此設計應屬合理。
F.公司贖回權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中第十七條回權之規定如下: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發行 期間屆滿前(到期日)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 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 司債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 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 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 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 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 日,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 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 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發行期 間屆滿前(到期日)四十日止(民國●年●月●日),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 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 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 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 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前 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債 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 之本轉換公司債。
-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 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 憑),本公司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 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 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之第二個營業日。
上述收回條款第一項之規定,係指發行公司在投資人將公司債轉 換成普通股獲利至少 30%以上時,發行公司有權利以約定之價格收回 全部債券,其一方面鼓勵投資人行使轉換權利,另一方面減少發行公 司處理債券業務作業;而第二項之規定,主要目的係使公司收回少量 在外流通之公司債,以減少公司處理債券業務之作業,另在贖回權行 使程序上,已訂定相關流程以通知書及公告方式通知債券持有人,以 保障債券持有人之權益;第三項主要為避免可能爭議,明確說明未以 書面回覆之債券持有人之處理方式;第四項,明定債券持有人請求轉 換之最後期限為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俾使投資人有足夠 時間作意思表示,以維護投資人權益。綜上所述,本項贖回條款之規 定已兼顧發行公司及債券持有人雙方之權益,應屬合理。
G.其他決定發行價格之因素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係以各參 數代入理論模型後所得,再以 111 年 3 月 7 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 利率 0.755%折現流動性貼水之調整,並以相關法令規定之九折計算之 後,該調整後理論價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約為 99,383 仟元,惟此 價格僅一參考值。
本案係採詢價圈購方式訂價,故未來有關發行價格之訂定,除了參 考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外,將再視投資人意願、未來圈購結果並維 護該公司現有股東之權益下,由發行公司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4)其他:無此情形。
綜上所述,以總體經濟、所屬產業趨勢及過去經營績效及未來營運展望並 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方式、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交易概況,將轉換溢價比率暫定為 105%~120%,其轉換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二)發行價格之訂定模型
1.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 (1)發行金額:每張債券面額 10 萬元,依票面金之 100%~102%發行,募集總金額 為上限新台幣 3,500,000 仟元。
- (2)發行期間:5 年。
- (3)票面利率:0%。
- (4)擔保情形:無擔保。
- (5)凍結期︰發行後 3 個月。
- (6)轉換價格:以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3 個營業日、5 個營業日該 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中擇一者乘以暫定轉換溢價率 105%~120%為計算依 據。
- (7)轉換價格之調整: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11 條規定辦理。
- (8)到期時按債券按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 2.理論模型概述
轉換公司債兼具股權及利率兩項商品特性,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在發行條件 設計中,包含多項選擇權,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型並無法評定轉換公司債之價值。因此,本承銷商利用其他 數值方式求算其價值,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所採用之數值方法,其評價理論基礎 為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所提出之二元樹模型,以股價之二元展開,並考 量包含投資人轉換、賣回權,發行公司買回權,重設條款等條件,與標的股價之 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上述模型係為兼顧公司資金募集成本與保障投 資人之權益而演繹。
3.理論價值之分解
依發行條款設計,可將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分解成下列五項:
- (1)純債券價值
- (2)轉換權價值
- (3)賣回權價值
- (4)買回權價值
- (5)重設權價值
在二元樹模型評價過程中,於展開之各期各節點上可得對應的基本變數值 (Underlying Variable Values),再依據上述各發行條款的有效期間及觸發條件,可 計算得到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與上述五種價值之數值。
4.建立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1)評價模型之假設基礎
在推演二元樹評價模型時,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採用下列假設條 件:
- 資本市場是競爭性的市場(Competitive Market)
- 在資本市場內,諸如交易費用及稅率均不存在。投資者可任意借與貸放資 金而不受限制。任一投資者或市場交易都無能力控制價格,也就是,他們 接受市場所決定的價格(Price Takers)。
- 投資者可無限制地賣空或放空任何資産(諸如股票)。
- 無風險借貸利率存在,固定不變且相等。備有條件 b、c 及 d 的資本市場, 稱之爲完全市場(Perfect Market)。
- 履約股票在選擇權到期日或之前,無股息的分發。
- 投資者是有理性的,他們尋求最高的利潤。因此,他們偏好高利潤 (Preferring More Wealth to Less)。
(2)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以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在推論二元樹評價模型時,須要下列 符號:
△代表所應購買或放空的履約股股數;
B 代表以無風險股利籌借或貸發的資金金額;
(u-1)代表履約股價上升的百分比(u>1),q 代表股價上升的機率;
(d-1)代表履約股價下降的百分比(d<1),(1-q)代表股價下降的機率。
單一期的評價
由 t=0 至 t=1,履約股價可能上升(u-1)百分比或下降(d-1)百分比。在 t=1 時,股價可由下圖代表:

此處,
E 代表買權的履約價
Cu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u-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Cd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下降(d-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uS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u-1)時的價格; dS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d-1)時的價格。
目的是要評價在 t=1 時該買權契約的合理價格。評價的方法是複製一個避險 組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Payoff Structure)與該買權在 t=1 時的資金完 全相同。該避險組合的成分包括履約股股數(△)及籌借或貸發某些資金(B)。 所以進行第二步,以求出△及 B。
在 t=0 至 t=1 時,因股價上升(u-1)或下降(d-1),以致避險組合的價值也發生 變動。其價值變動可由下圖表示:

此處,r=(1+i), i=無風險利率
因要建立複製(避險)組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與買權的資金結構相 同。故根據上面 t=1 時的圖表,可建立下列兩方程式:
$$
C_u = \triangle uS + rB \tag{a}
$$
$$
C_d = \triangle dS + rB \tag{b}
$$
解答上面二項方程式得到:
rdu
$$
\triangle = \frac{C_u - C_d}{S(u - d)}
$$
\n
$$
B = \frac{uC_d - dC_u}{(u - d)r}
$$
\n
$$
(c)
$$
\n
$$
(d)
$$
公式(c)及(d)代表在 t=0 時複製(避險)組合所應包含的履約股數及籌借或貸發 資金的金額。
因在 t=1 時複製組合與買權的資金結構完全相同(由公式(a)及(b)所表示),兩 者的現值(t=0)也應相同。也就是,
C =△S+B (e) 將公式(c)及(d)的△及 B 代入公式(e),獲得買權契約在 t=0 時的價格如下:
$$
C = \frac{1}{r} \left[ \frac{(r-d)}{u-d} \cdot C_u + \frac{(u-r)}{u-d} \cdot C_d \right]
$$
\n
$$
= \frac{1}{r} \left[ pC_u + (1-p)C_d \right]
$$
(f)
此處,p=(r-d)/(u-d), 1-p=(u-r)/(u-d)
公式(f)或(f1 )可說是歐式買權的單一期評價模型(A Single Period Pricing Model)。買權價格是由其未來的價格(Cu 及Cd )、股價的未來變動百分比(u 及 d)、履約價格(X)與利率(r)所決定。也可說,在 t=0 時,買權價格是其期 望價值[ u CppC d −+ )1( ]的現值。
因此買權的價格是,在風險中立環境下,買權未來折現價值的期望值,這並 不是說,買權的期望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在均衡下,持有買權一個時期 等於有套利組合一個時期,因此,買權的期望報酬率應等於套利組合的期望 報酬率。若買權受到市場的錯誤評價(Mispriced),則其期望報酬率與風險將 會與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及風險不同,這會引起投資者的套利活動。
兩個時期的評價
上面單一期的評價程式可重復應用於推演兩個時期的買權評價模型(Two-Period Option Pricing Model)。爲推演兩個時期的評價模型,假設股價由 t=1 至 t=2 的變動百分比仍由(u-1)及(d-1)所代表。也就是,股價變動的隨機過程 不變或穩定(the Stationary Stochastic Process of the Stock Price)。在兩個時期 的架構下,履約股價的變動可由下圖表示之:

因股價的變動,買權價格也隨之變動。買權在 t=2 的價格可由下圖表示:

下一步驟,我們將 t=1 至 t=2 看做一個時期。而後,運用公式(f'),我們可求 得在 t=1 時買權契約的兩種可能價格Cu 及Cd ,如下:
由 t=1 至 t=2,股價由 uS 上升至 u2 S 或下降至 ud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 的價格應爲:
$$
C_u = \frac{1}{r} \left[ pC_{uu} + (1 - p)C_{ud} \right]
$$
(g)
類似的,有 t=1 至 t=2,股價由 dS 上升至 udS 或下降至 d2S 的情況下,買權 在 t=1 時的價格爲:
附錄二之 13
$$
C_d = \frac{1}{r} \left[ p C_{du} + (1 - p) C_{dd} \right]
$$
(h)
應注意的是,在第二期初時,套利組合(或稱避險組合)的成份必須重新調整 才能使套利組合維持無風險,以及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等於買權的期望報 酬。利用公式(a)、(b)、(c)及(d),在第二期初應調整的股數與借款金額如 下:
在 t=1 時,當股價是 uS 時,
$$
C_{uu} = \triangle (uuS) + rB
$$
$$
C_{ud} = \triangle (udS) + rB
$$
解出上面兩公式的△及 B 而得,
$$
\triangle = \frac{C_{uu} - C_{ud}}{(u-d)S}, B = \frac{uC_{ud} - dC_{uu}}{(u-d)r}
$$
與單一期(或第一期)的原理相同,根據上面公式調整後的套利組合與買權在 t=2 的期望報酬率都是相同。因此可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正如公式(g)與 (h)所示。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Cu 與Cd )後,我們可進一步決定買權在 t=0 的價格,如下。
因在 t=0 時買權的現值是其在 t=1 時期望值的現值。由公式(g)及(h),買權在 t=0 的現值應爲:
$$
c = \frac{1}{r} \Big[ pC_u + (1 - p)C_d \Big]
$$
(i)
將公式(g)及(h)代入公式(i),即得買權的現值如下:
$$
c = \frac{1}{r^2} \Big[ p^2 C_u u + 2p(1-p)C_{du} + (1-p)^2 C_{dd} \Big]
$$
(j)
$$
= \frac{1}{r^2} [p^2 \max(u^2 S - X, 0) + 2p(1-p) \max(u dS - X, 0)
$$
$$
+ (1-p)^2 \max(d^2 S - X, 0)]
$$
(j1)
而後可運用統計上的二項分配函數(Binom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重新改寫 公式(j1 )如下:
$$
c = \frac{1}{r^2} \left[ \binom{2}{2} p^2 \max(u^2 d^u S - X, 0) + \binom{2}{1} p (1-p) \max(u^1 d^{2-1} S - X, 0) + \binom{2}{0} (1-p)^2 \max(d^2 u S - X, 0) \right]
$$
\n(k)
此處, 1,2,1, )!(! 2 1 0 = = = − = jnj j
再以簡化(k),買權的現值可表示爲
$$
c = \frac{1}{r^2} \left[ \sum_{j=0}^{2} {2 \choose j} p^j (1-p)^{2-j} \bullet \max(u^j d^{2-j} S - X, 0) \right]
$$
(1)
附錄二之 14
或者,
$$
c = \frac{1}{r^2} \left[ \sum_{j=0}^{2} \frac{2!}{j!(2-j)!} p^j (1-p)^{2-j} \bullet \max(u^j d^{2-j} S - X, 0) \right] (1^1)
$$
5.理論模型之推導模型
公式(l)或(l1 )代表若買權的到期限爲兩個時期時,其現值可由二項式程式來決定 (或評價)。若將之延伸到 n 個時期(n≧2),則買權的現值可由公式(m)所決定(即 將公式(l1 )內的 2 改爲 n)
$$
c = \frac{1}{r^n} \left[ \sum_{j=0}^n \frac{n!}{j!(n-j)!} p^j (1-p)^{n-j} \bullet \max(u^j d^{n-j} S - X, 0) \right] \tag{m}
$$
但在公式(m)中,若 XSdu jnj < − ,則 max( XSdu )0, jnj − − =0。若 XSdu jnj > − , 則max( XSdu )0, jnj − − = >− 0 − XSdu jnj 。
故可將所有的零項消除,而只保留正項。在公式(m)中,假設 k 是一個最小的整 數能使。也就是,
$$
k > \frac{\ln(X / S d^n)}{\ln(u / d)}
$$
(n)
所以由公式(n)我們就可找出公式(m)中的所有的正項,去除零項後的公式(m)成 爲:
$$
c = \frac{1}{r^n} \left[ \sum_{j=k}^n \frac{n!}{j!(n-j)!} p^j (1-p)^{n-j} \bullet (u^j d^{n-j} S - X) \right]
$$
\n
$$
= \frac{1}{r^n} \left[ \sum_{j=k}^n \frac{n!}{j!(n-j)!} p^j (1-p)^{n-j} \bullet u^j d^{n-j} S \right] - \left[ \sum_{j=k}^n \frac{n!}{j!(n-j)!} p^j (1-p)^{n-j} X \right]
$$
\n
$$
= S \sum_{j=k}^n \frac{n!}{j!(n-j)!} p^j (1-p)^{n-j} \bullet u^j d^{n-j} S - \frac{X}{r^n} \sum_{j=k}^n \frac{n!}{j!(n-j)!} p^j (1-p)^{n-j} (0)
$$
\n
$$
\text{Hg} \bullet p^i = \frac{pu}{r} , 1-p^i = \frac{(1-p)d}{r}
$$
(p)
公式(o)就是二項式買權評價模型,其簡化公式如下:
$$
c = S \bullet B(n,k,p') - \frac{X}{r^n} B(n,k,p)
$$
(q)
此處,
$$
B(n,k,p^{\prime}) = \sum_{j=k}^{n} \frac{n!}{j!(n-j)!} p^{\prime j} (1-p^{\prime})^{n-j}, n > k
$$
(r)
$$
B(n,k,p) = \sum_{j=k}^{n} \frac{n!}{j!(n-j)!} p^{j} (1-p^{'})^{n-j}
$$
(s)
$$
\not\equiv : n < k, c = 0 \circ
$$
(三)理論價值之計價
1.計算參數說明
| 參數項目 | 數值 | 說明 |
|---|---|---|
| 評價日期 | 111/3/7 | |
| 基準價格 | 262 元 |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 111/3/8 為轉換價格暫定 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 股收盤價為基準價格 262 元 |
| 轉換價格 | 288.0 元 |
按發行轉換辦法,基準價格乘以暫定轉換溢價率 109.92%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暫定轉換價格為每股 288.0 元。 |
| 發行期間 | 5 年 |
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 5 年。 |
| 股價波動度 | 0.5960% | 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 111/3/4,5 年及 10 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分別為 111 央債甲 3(剩餘年限約為 4.977 年)及 111 央債甲 2(剩餘年限約為 9.96 年)之 0.5955%及 0.7080%,以 插補法計算可轉債存續期 5 年殖利率為 0.5960%, 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
| 無風險利率 | 0.9881% | 評估風險折現率時,可嘗試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 評估法、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等方式。本次擬 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評估數值為 0.9881%,做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
| 風險折現率 | 39.21BP |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
| 信用風險貼水 | 38.09BP |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
| 切割期數 | 1825 期 |
將可轉債剩餘年限分割為 1825 期。 |
| 賣回收益率 | 0% |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債券面額加計 0%之年收益率 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賣回。 |
| 到期收益率 | 0% | 按發行轉換辦法,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 0% 之年收益率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
2.理論價值計算結果
(1)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Present Value),本轉換公司 債之票面利率為 0%,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 5 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算本債券 純債券價值所使用之風險折現利率,係以發行公司之借款利率為依據估算而 得。本模型所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0.9881% (具體估算方式參考上表),以計算 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如下:100,000/(1+0.9881%)^5=95,210。
(2)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買回、賣回與重設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 得不具買回、賣回與重設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11,120 元,將其扣除純債券價 值 95,210 元,得轉換權價值 15,910 元。
(3)賣回權
賣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賣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賣 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賣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 異 350 元即為賣回權的價值。
(4)買回權
買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買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買 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 異(210)元即為買回權的價值。
(5)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6)各權利價值百分比
| 權利 | 價值(元) | 百分比例 |
|---|---|---|
| 純債券價值 | 95,210 | 85.57% |
| 轉換權價值 | 15,910 | 14.30% |
| 賣回權價值 | 350 | 0.32% |
| 買回權價值 | (210) | -0.19% |
| 重設權價值 | 0 | 0.00% |
| 總理論價值 | 111,260 | 100% |
(四)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
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為 111,260 元,以 111 年 3 月 7 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0.755%估算流動性貼水,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為 110,426 元。經參酌該公 司近年來經營績效、獲利能力、產業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且為確保轉換公司債得 順利對外募集,於考量國內轉換公司債市場市況,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 該公司與本承銷商共同議定本債券每張發行價格為 100,000 元~102,000 元,尚不低 於理論價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即 110,426×0.9=99,383 元),符合「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 其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附錄三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公 司 地 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電 話:(03)483-7937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1 |
| 二、目 錄 | 2 |
| 三、聲 明 書 | 3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9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10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0~23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3~24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4~50 |
| (七)關係人交易 | 51 |
| (八)質押之資產 | 51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2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52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2 |
| (十二)其 他 | 53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3~56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7 |
| 3.大陸投資資訊 | 57~58 |
| 4.主要股東資訊 | 58 |
| (十四)部門資訊 | 58~60 |



| 109.12.31 | 108.12.31 | 109.12.31 | 108.12.31 | |||||||||
|---|---|---|---|---|---|---|---|---|---|---|---|---|
| 音 產 流動資產: |
額 金 |
$\frac{9}{6}$ | 額 % 金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金 | 額 | $\frac{9}{6}$ | ________ 金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 5,731,862 20 | 6,350,790 25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s. | 608,724 | $\overline{2}$ | 663,874 3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sim$ | $4,561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二)) | $\sim$ | 99.969 - | |||||
| (附註六(二)) | 2170 | 應付帳款 | 5,846,870 | 21 | 5,672,098 22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 | 291,991 | 293,914 | - 1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2,144,715 | - 8 | 1,837,119 | $\overline{7}$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 9,642,069 35 | 8,898,138 35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294,853 | 250,026 | -1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 49,011 | $\sim$ $-$ | 56,946 - | 2321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 $\sim$ | 1,364,280 6 | ||||
| 1310 | 存貨(附註六(六)) | 3,702,172 13 | 2,904,701 11 | (附註六(十四))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151,452 | $\blacksquare$ | $324,208$ 1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 | 552,856 | - 2 | 336,100 1 | |||
| 流動資產合計 | 19,568,557 | $70^{\circ}$ | $18,833,258$ 73 | 2365 | 退款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五)) | 146,265 | 68,959 - | |||||
| 非流動資產: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19,502 | $\sim$ $-$ | $29,006$ -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附註六(三)) |
$15,681 -$ | $16,507 -$ |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
9,613,785 | $-35$ | 10,321,431 40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 | $10,115 -$ | $21,714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 | 6,531,008 23 | 5,857,817 23 | 2551 |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一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 564,281 | $\overline{2}$ | 643,014 2 7,567 -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 | 238,157 | 240,188 | $\blacksquare$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七)) | 910,951 | $\overline{\mathbf{3}}$ | 1,185,403 5 | |||
| 1805 | 商譽(附註六(八)) | 436,589 | $\overline{\phantom{0}}$ | $\sim$ | $\sim$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12,280 | $\sim$ | $10,347$ - | ||
| 1822 |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 235,311 | $10,316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487,512 | $5^{\circ}$ | $1,846,331$ 7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七)) | 225,052 | 231,497 | 負債總計 | 11,101,297 40 12,167,762 47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572,999 | $\overline{2}$ | 471.050 | 2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19,583 | $\sim$ $-$ | 21,984 -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八));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 3,754 | $\sim$ $-$ | $\sim$ | $\sim 10^{11}$ m $^{-1}$ | 3100 | 股本 | 3,329,183 | -12 | 3,197,080 12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8,288,249 | 30 | 6,871,073 27 | 3200 | 資本公積 | 1,868,661 | $\overline{7}$ | 628,858 2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035,014 | $\overline{7}$ | 1,710,929 7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832,393 | $_{3}$ | 423,554 2 | ||||||||
| 3351 | 累積盈虧 | 9,430,270 34 | 8,391,903 33 | |||||||||
| 3400 | 其他權益 | $(756,891)$ (3) | $(832,393)$ (3)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16,879 | $\sim$ $-$ | $\frac{16,638}{ }$ - | ||||||||
| 權益總計 | 16,755,509 | 60 | 13,536,569 53 | |||||||||
| 資產總計 | \$27,856,806 100 25,704,331 100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7,856,806 100 25,704,331 100 |



| 10ソ十戊 | 100千反 | ||||
|---|---|---|---|---|---|
| 額 全 |
% | 額 全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 | \$27,200,786 | 100 | 24,865,522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 | (20,160,757) | (74) | (18, 765, 219) | (75) |
| 營業毛利 | 7,040,029 | 26 | 6,100,303 | 25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866, 698) | (3) | (745, 045) | (3) |
| 6200 | 管理費用 | (914, 229) | (3) | (767, 916) | (3)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82, 679) | (2) | (500, 441) | (2) |
| 6450 |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附註六(四)) | 7,028 | (7, 351) | ||
| 營業費用合計 | (2,356,578) | (8) | (2,020,753) | (8) | |
| 營業淨利 | 4,683,451 | 18 | 4,079,550 | 17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廿二)): | |||||
| 7100 | 利息收入 | 74,266 | 90,439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57,482 | 77,07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60, 724) | (47,069) | ||
| 7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10, 912) | 3,834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60,112 | 124,276 | |||
| 7900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4,843,563 | 18 | 4,203,826 | 17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七)) | (1,149,293) | (4) | (958, 525) | $\left(4\right)$ |
| 8200 | 本期淨利 | 3,694,270 | 14 | 3,245,301 | 13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675 | (4,106)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369)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35) | 821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540 | (3,654)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94,534 | (511,213) | (2)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8, 876) | $\sim$ | 102,117 (409,096) |
(2)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75,658 76,198 |
$\overline{\phantom{a}}$ $\sim$ |
(412,750) | (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3,770,468 | 14 | 2,832,551 | 11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本期淨利歸屬於: | 3,688,999 S. |
14 | 3,240,845 | 13 | |
|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5,271 | $\sim$ | 4,456 | $\sim$ | |
| 3,694,270 | 14 | 3.245.301 | 13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母公司業主 | 3,765,041 £. |
14 | 2,828,721 | 11 | |
| 非控制權益 | 5,427 | $\overline{\phantom{a}}$ | 3,830 | $\sim$ | |
| 3,770,468 | 14 | 2,832,551 | $\overline{11}$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九)) | |||||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S | 11.33 | 10.14 | ||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S | 11.07 | 9.73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其他權益項目 | ||||||||||
| 股本 | 保留盈餘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
||||||||
| 普通股 本 股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 餘公積 |
特別盈 餘公積 |
未分配 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
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 資利益(損失) |
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
非控制 權益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 3,196,524 | 623,721 | 1,535,792 | 237,192 | 6,730,522 | (423, 485) | (69) | 11,900,197 | 14,593 | 11,914,790 |
| 本期淨利 | $\overline{a}$ | 3,240,845 | 3,240,845 | 4,456 | 3,245,30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285) | (408, 470) | (369) | (412, 124) | (626) | (412,750)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37,560 | (408, 470) | (369) | 2,828,721 | 3,830 | 2,832,55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75,137 | (175, 137)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overline{\phantom{a}}$ | 186,362 | (186, 362)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overline{\phantom{a}}$ | (1,214,680) | $\overline{\phantom{a}}$ | (1,214,680) | (1,214,680)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556 | 5,137 | $\overline{\phantom{a}}$ | 5,693 | 5,693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sim$ | (1.785) | (1,785) | |||||||
|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197,080 | 628,858 | 1,710,929 | 423,554 | 8,391,903 | (831,955) | (438) | 13,519,931 | 16,638 | 13,536,569 |
| 本期淨利 | $\overline{\phantom{a}}$ | 3,688,999 | 3,688,999 | 5,271 | 3,694,270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40 | 75,502 | 76,042 | 156 | 76,198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sim$ | $\sim$ | $\sim$ | 3,689,539 | 75,502 | 3,765,041 | 5,427 | 3,770,468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overline{\phantom{a}}$ | 324,085 | $\sim$ | (324, 085) | $\bullet$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08,839 | (408, 839) | $\overline{\phantom{a}}$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blacksquare$ | (1,918,248)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1,918,248) | $\blacksquare$ | (1,918,248)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132,103 | 1,239,803 | Ξ. | 1,371,906 | 1,371,906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5,186) | (5,186) | ||||||||
|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29,183 | 1,868,661 | 2,035,014 | 832,393 | 9,430,270 | (756, 453) | (438) | 16,738,630 | 16,879 | 16,755,509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4,843,563 | 4,203,826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
599,222 | 486,420 | |
| 攤銷費用 | 9,391 | 5,637 | |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7,028) | 7,35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1, 853) | (15,606) | |
| 利息費用 | 46,684 | 21,973 | |
| 利息收入 | (74, 266) | (90, 439)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10,912 | (3,834)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71 | 533 | |
| 發行應付可轉公司債折價攤銷轉利息費用 | 14,040 | 25,096 | |
| 股利收入 | (29, 778)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597,673 | 407,353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3,321 (484, 607) |
14,415 (1, 873, 862) |
|
|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
17,424 | (36, 652) | |
| 存貨 | (647, 818) | (776, 384) | |
| 其他流動資產 | 175,253 | (148,980)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93, 425) | (90, 40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1.029.852) | (2.911.87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 | 46,714 | 897,045 | |
| 其他應付款 | 343,235 | 408,199 | |
| 退款負債 | 74,823 | 53,727 | |
| 其他流動負債 | (4,295) | 27,039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0, 646) | (9,25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449,831 (580.021) |
1,376,75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7,652 | (1, 535, 114) (1,127,761) |
|
|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4,861,215 | 3,076,065 | |
| 收取之利息 | 97,697 | 93,444 | |
| 收取之股利 | 29,778 | ||
| 支付之利息 | (47, 189) | (36, 346) | |
| 支付之所得稅 | (1,394,511) | (697, 035)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517,212 | 2,465,906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8, 624) | ||
|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 (719,072)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99,655) 101 |
(1, 128, 155) 412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
(43, 197) | (8,738) | |
| 取得使用權資產 | (27, 176)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2,696 | 2,313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59,127) | (1, 179, 968)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减少 | (226, 374) | (46, 268) |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100,000) | (100,0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1,052,712 | 1,103,005 | |
| 償還長期借款 | (917, 965) | (500,000)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1,868 | 335 | |
| 發放現金股利 | (1, 923, 434) (2, 113, 193) |
(1,216,465) (759, 393)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63, 820) | (198, 722)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618, 928) | 327,823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350,790 | 6,022,96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5,731,862 | 6,350,790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經營銅箔基板、電子工業用特殊化學品及電子零組件原料、半成品、成品之 製造及銷售,營業收入主要來源為印刷電路基板及黏合片之製造銷售。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三日通過股票櫃檯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股 票正式掛牌買賣;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通過股票轉上市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一 月二十七日股票正式掛牌買賣。註冊地址為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 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重大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之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 修正條文闡明履行合約而發生之成本 | 2022.1.1 |
|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 | 應包含與合約直接相關之以下成本: | |
| 成本」 | •履行該合約之增額成本-例如直接 人工及原料;及 |
|
| •與履行合約直接相關之其他成本之 分攤-例如履行該合約所使用之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折舊費用 之分攤等。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另有說明者外,下列 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六)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投資公 | 業務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性質 | 109.12.31 | 108.12.31 | 說 明 | ||
| 本公司 | EMC OVERSEAS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00 % | 100.00 % 係於民國八十五年七月設立於 | |||
| HOLDING | 英屬維京群島,於截至民國一 | ||||||
| INCORPORATED | ○九年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 | ||||||
| 36,257千元。 | |||||||
| 本公司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100.00 % | 100.00 % 係於民國一○七年一月設立於 | |||
| 投資業務 | 開曼群島,截至民國一○九年 | ||||||
| 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20,020 | |||||||
| 千元。 | |||||||
| 本公司 | EMC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00 | - | % 係於民國一○九年八月登記於 | ||
| INTERNATIONAL | 開曼群島,於民國一○九年十 | ||||||
| HOLDING | 二月實質投入股本金,截至民 | ||||||
| INCORPORATED | 國一○九年底,實收資本額為 | ||||||
| 美金26,310千元。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 係於民國一○七年三月設立於 | |||
| 石)有限公司 | 片及銅箔基板 | 大陸地區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 | |||||
| 區,截至民國一○九年底實收 | |||||||
| 資本額為美金20,000千元。 |
| 投資公 | 業務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司名稱 EMC OVERSEAS |
子公司名稱 大珠海有限公司 |
性質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109.12.31 100.00 % |
108.12.31 | 說 明 100.00 % 係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設立於 |
| HOLDING | 投資業務 | 開曼群島,截至民國一○九年 | |||
| INCORPORATED | 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33,799 | ||||
| 千元。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99.79 % | 99.79 % 係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設立於 | |
| 投資業務 | 英屬維京群島,截至民國一○ | ||||
| 九年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 | |||||
| 18,200千元。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100.00 % | 100.00 % 係於民國九十三年設立於英屬 | |
| 投資業務 | 維京群島,截至民國一○九年 | ||||
| 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16,437 | |||||
| 千元。 |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 係於民國八十六年九月設立於 | |
| 山)有限公司 | 片及銅箔基板 | 大陸地區江蘇昆山經濟技術開 | |||
| 發區,截至民國一○九年底, | |||||
| 實收資本額為美金28,200 千 | |||||
| 元。 |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 係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設立於 | |
| 有限公司 | 片及銅箔基板 | 大陸地區廣東省中山火炬開發 | |||
| 區,截至民國一○九年底,實 | |||||
| 收資本額為美金20,200千元。 | |||||
| EMC | EMC SPECIAL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00 | - | % 係於民國一○九年八月登記於 |
| INTERNATIONAL | APPLICATION | 開曼群島,於民國一○九年十 | |||
| HOLDING | INCORPORATED | 二月實質投入股本金,截至民 | |||
| INCORPORATED | 國一○九年底,實收資本額為 | ||||
| 美金26,255千元。 | |||||
| EMC SPECIAL | EMD SPECIALTY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 | % 係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由EMC |
| APPLICATION | MATERIALS, LLC | 片及銅箔基板 | SPECIAL APPLICATION | ||
| INCORPORATED | INCORPORATED投資100%股權。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為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後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 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七)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 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計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經營模式評估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5)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之預 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6)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合併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公 司債(以新台幣計價),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似 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 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不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係認列為損益。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採標準成本法計算,成本結轉時按加權平 均法計價。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與累計減損衡 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2年〜 56年 (2)機器設備 2年〜 19年 (3)其他設備 2年〜 14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一)租 賃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 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3)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二)無形資產
1.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客戶關係及商標權等,係以 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3.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電腦軟體 | 1年〜 10年 |
|---|---|
| (2)權 利 金 | 9年 |
| (3)客戶關係 | 13年 |
| (4)商標 | 15年 |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 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合併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準備,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 依據歷史經驗資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五)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銷售商品-電子零組件
合併公司製造印刷電路板基板及粘合片,並銷售予電腦、汽車及行動通訊產 品製造廠商。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 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 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 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 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依據 歷史經驗資料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衡量估計。截至報導日止,相關預期支 付予客戶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 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 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 撥金之形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 資金提撥需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 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
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 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八)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對每一企業合併皆採用收購法處理,商譽係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 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者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 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進行衡量。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合併公司重新 評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 損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 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六)。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9.12.31 | 108.12.31 | ||
|---|---|---|---|
| 現 金 |
\$ | 616 | 647 |
| 活期存款 | 3,392,914 | 3,538,386 | |
| 定期存款 | 2,015,834 | 2,553,545 | |
| 約當現金 | 322,498 | 258,212 | |
|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5,731,862 | 6,350,790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三)。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9.12.31 | 108.12.31 | |
|---|---|---|
|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公司債買回權及贖回權 | \$ - |
4,561 |
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廿三)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截至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9.12.31 108.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外非上市公司股票-
Proud 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5,681 16,507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 及損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三)。
3.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09.12.31 | 108.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 292,341 |
294,263 |
| 應收帳款—按攤銷及成本衡量 | 9,649,928 | 8,910,385 |
| 減:備抵損失 | (8,209) | (12,596) |
| \$ 9,934,060 |
9,192,052 |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 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 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 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09.12.31 |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9,743,121 | 0.08% | 7,886 |
| 189,555 | 0.14% | 261 |
| 9,593 | 0.65% | 62 |
| - | - | - |
| 9,942,269 | 8,209 | |
| 108.12.31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帳面金額 8,983,457 |
信用損失率 0.14% |
預期信用損失 12,139 |
| 214,025 | 0.14% | 304 |
| 7,062 | 0.69% | 49 |
| 104 | 100% | 104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12,596 |
5,674 |
| (迴轉)認列之減損損失 | (4,305) | 7,351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102) | - |
| 外幣換算損益 | 20 | (429) |
| 期末餘額 | \$ 8,209 |
12,596 |
| (五)其他應收款 |
| 109.12.31 | 108.12.31 | |
|---|---|---|
| 其他應收款 | \$ 49,011 |
56,946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49,011 |
56,946 |
上述其他應收款依據歷史經驗預期於存續期間內無因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 損失,故估計其預期信用損失率為零。
(六)存 貨
| 109.12.31 | 108.12.31 | |
|---|---|---|
| 原 物 料 | \$ 2,411,316 |
1,874,373 |
| 在 製 品 | 287,625 187,842 |
|
| 製 成 品 | 1,003,231 | 842,486 |
| \$ 3,702,172 |
2,904,701 |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度銷貨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銷售成本 | \$ 20,273,105 |
18,895,737 |
| 未攤銷製造費用 | 13,741 | - |
| 存貨報廢損失 | 12,448 | 1,527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7,303 | 21,786 |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155,840) | (153,831) |
| 合 計 | \$ 20,160,757 |
18,765,219 |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係因存貨呆滯過時或無法使用,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 之金額列為營業成本。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投資 帳面金額列示如下:
| 108.12.31 | |
|---|---|
| \$ 10,115 |
21,714 |
| - | - |
| \$ 10,115 |
21,714 |
| 108年度 | |
| \$ (10,912) |
3,834 |
| - | - |
| \$ (10,912) |
3,834 |
| 109.12.31 109年度 |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底經評估被投資公司立澄科技(股)公司(原名鋰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成本為173,694千元)已停工,其資產已無法抵償負債,投資價 值已減損,故於民國九十四年即全數認列損失,帳面價值沖減至零元。
(八)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 於民國一 ○ 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收購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100%之股份而取得對該公司之控制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為一家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片及銅箔基板公司。
取得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之控制預期將使合併公司於市場佔有率 增加,合併公司亦預期可透過經濟規模來降低成本。
自收購日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所貢獻之收入及淨損分別為16,527千元及2,985千元。若此項收購發生於民國一○九年 一月一日,管理階層估計當期合併公司之收入及淨損將分別達698,670千元及22,133千 元。於決定該等金額時,管理階層係假設該收購發生於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且假 設收購日所產生之暫定公允價值調整係相同。
此項收購交易所發生之法律諮詢費用及實地審查成本計7,369千元,該等費用認列 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管理費用」項下。
移轉對價主要類別、於收購日所取得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與所認列之商譽金額如 下:
1.移轉對價主要類別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如下:
現金 \$ 747,627
2.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 收購日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明細如下: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98,047 |
| 商譽 | 437,355 |
| 可辨認之無形資產 | 190,951 |
| 存貨 | 105,034 |
| 應收帳款 | 97,147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8,743 |
| 其他流動資產 | 7,056 |
| 短期借款 | (171,180) |
|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55,526) |
| 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 \$ 747,627 |
應收帳款之合約總金額為99,870千元,於收購日預期無法收回之金額為2,723千 元。
下列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暫定基礎決定:
所取得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客戶關係及無償商標授權協議)之公允價值為 190,951千元。
3.商 譽
因收購認列之商譽如下:
| 移轉對價 | \$ 747,627 |
|---|---|
| 減: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 (310,272) |
| 商譽 | \$ 437,355 |
商譽主要係來自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在市場之獲利能力及其員 工價值,預期將藉由該公司與合併公司業務之整合以產生合併綜效。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 細如下:
| 土 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2,647,230 | 6,880,319 | 1,602,055 | 573,893 | 12,174,118 |
| 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 - | - | 124,108 | 38,567 | 5,141 | 167,816 |
| 增 添 | - | - | - | - | 1,091,451 | 1,091,451 |
| 處 分 | - | - | (16,980) | (35,830) | - | (52,810) |
| 重 分 類 | - | 112,871 | 343,450 | 308,794 | (765,115)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32,333 | 85,445 | 21,203 | 14,128 | 153,109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2,792,434 | 7,416,342 | 1,934,789 | 919,498 | 13,533,684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1,960,811 | 6,482,859 | 1,333,514 | 679,014 | 10,926,819 |
| 增 添 | - | - | - | - | 1,550,850 | 1,550,850 |
| 處 分 | - | - | (1,669) | (14,390) | - | (16,059) |
| 重 分 類 | - | 755,130 | 564,453 | 317,846 | (1,637,429)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68,711) | (165,324) | (34,915) | (18,542) | (287,492)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2,647,230 | 6,880,319 | 1,602,055 | 573,893 | 12,174,118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845,291 | 4,498,106 | 972,904 | - | 6,316,301 |
| 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 - | - | 49,245 | 20,525 | - | 69,770 |
| 本年度折舊 | - | 120,074 | 320,031 | 153,205 | - | 593,310 |
| 處 分 | - | - | (16,742) | (35,396) | - | (52,138)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9,737 | 54,658 | 11,038 | - | 75,433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 975,102 | 4,905,298 | 1,122,276 | - | 7,002,676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 |
782,206 | 4,309,733 | 897,456 | - | 5,989,395 |
| 本年度折舊 | - | 81,061 | 290,368 | 109,179 | - | 480,608 |
| 處 分 | - | - | (1,405) | (13,709) | - | (15,114)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7,976) | (100,590) | (20,022) | - | (138,588)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 | 845,291 | 4,498,106 | 972,904 | - | 6,316,301 |
| 帳面價值: | 土 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 計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470,621 |
1,817,332 | 2,511,044 | 812,513 | 919,498 | 6,531,008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470,621 |
1,178,605 | 2,173,126 | 436,058 | 679,014 | 4,937,424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470,621 |
1,801,939 | 2,382,213 | 629,151 | 573,893 | 5,857,817 |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作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請詳附註八。
(十)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 土 地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79,93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68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84,615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263,595 |
| 增 添 | 27,176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0,838)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279,933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9,745 |
| 提列折舊 | 5,912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01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46,458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35,470 |
| 提列折舊 | 5,812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537)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39,745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238,157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228,125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240,188 |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部份土地使用權作為銀 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請詳附註八。
(十一)短期借款
| 109.12.31 | 108.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608,724 |
663,874 |
| 尚未使用額度 | \$ 9,766,218 |
5,019,323 |
| 利率區間 | 0.51%~1.42% | 0.97%~2.83% |
| (十二)應付短期票券 | ||
| 109.12.31 | 108.12.31 | |
| 應付商業本票 | \$ - |
100,000 |
| 減:未攤銷折價 | - | (31) |
| 淨 額 | \$ - |
99,969 |
| 利率區間 | - | 1.02% |
(十三)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800,000 |
350,000 |
| 擔保銀行借款 | 317,137 | 629,114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552,856) | (336,100) |
| 合 計 | \$ 564,281 |
643,014 |
| 尚未使用額度 | \$ 4,000,000 |
2,950,000 |
| 利率區間 | 0.89%~5.23% | 1.00%~5.23% |
| 到期年度 | 110~113 | 109~113 |
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三)。
合併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授信合約,依授信合約規定於借款期間內,合併公司年 度財務報表須維持資產負債表日特定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有形淨值、利息保障倍 數等財務比率,如違反借款合約特定條件,依約應以現金增資或其他方式改善。合併 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違反上述財務比率限制情事。
(十四)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09.12.31 | 108.12.31 | |
|---|---|---|
|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 \$ - |
1,500,000 |
|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 - | (61,120) |
| 累積已轉換金額 | - | (74,600) |
| \$ - |
1,364,280 | |
|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權 (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4,561 |
| 權益組成部分-轉換權 (列報於資本公積-轉換權) |
\$ - |
115,499 |
|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權按公允價值再衡 量之損益(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之透過損益按公平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科目) |
\$ 109年度 1,853 |
108年度 15,606 |
| 利息費用 | \$ 14,040 |
25,096 |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發行票面利率0%之第四次五年期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千元,到期日為民國一一一年五月十六日,債券 折現率為1.80%。發行滿三年之前四十日,債權人得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 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按本公司發行條約辦理。本 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一○九年八月十七日止已全數轉換 完畢。
(十五)退款負債
合併公司退款負債之明細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退款負債-流動 | \$ 146,265 |
68,959 |
退款負債係合併公司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判斷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 產品退回及折讓,而預期支付予客戶金額。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104,435 |
122,75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8,189) | (115,187) |
| 淨確定福利(資產)負債 | \$ (3,754) |
7,567 |
〜32〜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08,189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122,754 |
124,651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2,047 | 2,636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3,455) | 4,032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6,085 | 3,633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22,996) | (12,198)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104,435 |
122,754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15,187 |
111,935 |
| 利息收入 | 1,313 | 1,58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3,306 | 3,560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1,379 | 10,301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22,996) | (12,198)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08,189 |
115,187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709 |
933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24 | 114 |
| \$ 733 |
1,047 | |
| 營業成本 | \$ 543 |
842 |
| 推銷費用 | 30 | 40 |
| 管理費用 | 115 | 113 |
| 研究發展費用 | 45 | 52 |
| \$ 733 |
1,047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 20,488 |
16,382 |
| 本期認列 | (675) | 4,106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 19,813 |
20,488 |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折現率 | 0.63 % |
1.13 % |
| 未來薪資增加 | 2.00 % |
2.00 %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九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1,88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4.70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 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請詳下方注意事項說明)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 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109年12月31日 | 增加 | 減少 | |
| 折現率(變動0.25%) | \$ | (3,104) | 3,233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3,128 | (3,020)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3,633) | 3,785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3,682 | (3,553)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33,453千元及29,718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 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及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民國一○九年度 及一○八年度依當地法令提列之養老金之金額分別為5,564千元、4,512千元、701千 元及43,697千元、35,943千元、3,396千元。
(十七)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利益)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08年度 | |
| 當期產生 | \$ 1,452,855 |
967,044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17,007) | (16,272) |
| 1,435,848 | 950,772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286,555) | 7,753 |
|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 1,149,293 |
958,525 |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 用)利益明細如下: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135) |
821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8,876) |
102,117 |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 節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 4,843,563 |
4,203,826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968,713 |
840,765 |
| 外國轄區所得稅影響數 | 553,691 | 444,207 |
| 不可扣抵之費用 | 22,139 | 5,445 |
| 租稅獎勵 | (9,998) | - |
| 免稅所得 | - | (11,357) |
| 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 | (376,556) | (312,915) |
| 虧損扣抵 | (21,008) | - |
| 前期(高)低估 | (17,007) | (16,272)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9,319 | 8,652 |
| 所得稅費用 | \$ 1,149,293 |
958,525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合併公司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 \$ 8,521,793 |
6,639,016 |
|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 \$ 1,704,359 |
1,327,803 |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國外投資收益 | 其 他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1,185,403) | - | (1,185,403)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74,493 | (41) | 274,452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910,910) | (41) | (910,951) |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 (1,167,141) | - | (1,167,141)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8,262) | - | (18,262)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 (1,185,403) | - | (1,185,403) | ||||
| 確定福 利計畫 |
負債準備 | 備抵存貨 跌價及 呆滯損失 |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
其 他 | 合 計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055 |
11,032 | 10,094 | 204,292 | 3,024 | 231,497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129) | 11,571 | 3,394 | - | (733) | 12,103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055 |
11,032 | 10,094 | 204,292 | 3,024 | 231,497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129) | 11,571 | 3,394 | - | (733) | 12,103 |
| 借記(貸記)權益 | (135) | - | - | - | - | (135)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372 | 64 | (18,876) | 27 | (18,413)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791 |
22,975 | 13,552 | 185,416 | 2,318 | 225,052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4,084 |
2,899 | 6,123 | 102,175 | 3,287 | 118,568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850) | 8,448 | 4,063 | - | (152) | 10,509 |
| 借記(貸記)權益 | 821 | - | - | - | - | 821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315) | (92) | 102,117 | (111) | 101,599 |
| 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3,055 |
11,032 | 10,094 | 204,292 | 3,024 | 231,497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六年度。
(十八)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4,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400,000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分別為普通股332,918 千股及319,708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權而發行 新股分別為13,210千股及56千股,以面額發行,總金額分別為1,425,400千元及6,000 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普通股溢價 | \$ 95,627 |
95,627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1,773,034 | 417,732 |
| 轉換權 | - | 115,499 |
| \$ 1,868,661 |
628,858 |
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 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 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 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 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 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 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 數之百分之二十。
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 十至百分之七十為原則分配之。
其餘併同以往年度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 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及民國一○八年六月十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 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 | ||||
| 股利: | ||||
| 現 金 | \$ 5.76 \$ |
1,918,248 | 3.80 | 1,214,680 |
|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透過其他綜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投資損失 |
合 計 | |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831,955) |
(438) | (832,393)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75,502 | - | 75,50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756,453) |
(438) | (756,891)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423,485) |
(69) | (423,554)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408,470) | - | (408,470)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369) | (369) |
| 未實現損益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831,955) |
(438) | (832,393) |
(十九)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依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09年度 \$ 3,688,999 |
108年度 3,240,845 |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 319,708 | 319,652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5,886 | 14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325,594 | 319,666 |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依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 \$ 3,688,999 |
3,240,845 |
| 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損益之稅後影響數 | 9,749 | 7,592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 3,698,748 |
3,248,437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325,594 | 319,666 |
|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 1,110 | 1,005 |
| 可轉換公司債之影響 | 7,324 | 13,252 |
| 12月31日餘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334,028 | 333,923 |
| (稀釋)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 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3.每股盈餘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1.33 | 10.14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11.07 | 9.73 |
(二十)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09年度 | ||||||
|---|---|---|---|---|---|---|
| 調整及 | ||||||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銷 除 | 合 計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臺 灣 | \$ 4,726,774 |
85,433 | (58,045) | 4,754,162 | ||
| 中 國 | 868,560 | 22,992,935 | (3,009,303) | 20,852,192 | ||
| 其他國家 | 1,335,302 | 259,130 | - | 1,594,432 | ||
| \$ 6,930,636 |
23,337,498 | (3,067,348) | 27,200,786 |
| 109年度 | |||||
|---|---|---|---|---|---|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調整及 銷 除 |
合 計 | ||
| 主要產品: | |||||
| 黏 合 片 | \$ 3,036,645 |
10,657,558 | (1,359,514) | 12,334,689 | |
| 銅箔基板 | 2,696,485 | 12,550,684 | (1,237,344) | 14,009,825 | |
| 多層壓合板 | 758,502 | - | (79) | 758,423 | |
| 其 他 |
439,004 | 129,256 | (470,411) | 97,849 | |
| \$ 6,930,636 |
23,337,498 | (3,067,348) | 27,200,786 | ||
| 108年度 | |||||
| 調整及 | |||||
| 主要地區市場: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銷 除 | 合 計 | |
| 臺 灣 | \$ 4,374,352 |
112,854 | (97,889) | 4,389,317 | |
| 中 國 | 1,426,526 | 19,306,473 | (1,954,994) | 18,778,005 | |
| 其他國家 | 1,385,824 | 312,376 | - | 1,698,200 | |
| \$ 7,186,702 |
19,731,703 | (2,052,883) | 24,865,522 | ||
| 主要產品: | |||||
| 黏 合 片 | \$ 3,055,073 |
8,578,547 | (857,125) | 10,776,495 | |
| 銅箔基板 | 2,889,715 | 11,067,802 | (828,776) | 13,128,741 | |
| 多層壓合板 | 946,202 | - | (652) | 945,550 | |
| 其 他 |
295,712 | 85,354 | (366,330) | 14,736 | |
| \$ 7,186,702 |
19,731,703 | (2,052,883) | 24,865,522 |
(廿一)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2%為董事酬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 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30,767千元及 114,204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3,589千元及38,068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 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 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 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 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廿二)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74,266 |
90,439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 | \$ 15,494 |
8,29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1,853 | 15,606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71) | (533) |
| 其他利益 | 147,625 | 54,523 |
| 其他損失 | (6,919) | (818) |
| \$ 157,482 |
77,072 |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60,724 |
47,069 |
(廿三)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 內 |
6-12個月 | 1-2年 | 超過2年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317,137 |
352,851 | 24,864 | 41,984 | 118,305 | 167,698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408,724 | 1,419,290 | 940,536 | 172,477 | 3,150 | 303,127 |
| 應付帳款 | 5,846,870 | 5,846,870 | 5,846,870 | - | - | - |
| \$ 7,572,731 |
7,619,011 | 6,812,270 | 214,461 | 121,455 | 470,825 |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 內 |
6-12個月 | 1-2年 | 超過2年 | |
|---|---|---|---|---|---|---|
| 108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629,114 |
735,151 | 58,598 | 57,882 | 157,326 | 461,345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013,874 | 1,018,082 | 816,628 | 100,898 | 100,556 | - |
| 可轉換公司債 | 1,364,280 | 1,425,400 | 1,425,400 | -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99,969 | 100,000 | 100,000 | - | - | - |
| 應付帳款 | 5,672,098 | 5,672,098 | 5,672,098 | - | - | - |
| \$ 8,779,335 |
8,950,731 | 8,072,724 | 158,780 | 257,882 | 461,345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9.12.31 | |||||
|---|---|---|---|---|---|
| 外 幣(千元) | 匯 率 | 台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66,849 |
美 | 金:台 | 幣 28.4800 | 1,903,862 |
| 52,261 | 美 | 金:人民幣 6.5067 | 1,488,387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45,871 | 美 | 金:台 | 幣 28.4800 | 1,306,396 |
| 58,537 | 美 | 金:人民幣 6.5067 | 1,667,125 | ||
| 108.12.31 | |||||
| 外 幣(千元) | 匯 率 | 台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57,712 |
美 | 金:台 | 幣 29.9800 | 1,730,196 |
| 42,147 | 美 | 金:人民幣 6.9640 | 1,263,569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46,928 | 美 | 金:台 | 幣 29.9800 | 1,406,905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 換損益。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1%,而 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 別增加或減少3,514千元及698千元。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利益15,494千元及8,294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0.5%,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淨利將增加或減少8,901千元及12,012千元,主因係合併公 司之變動利率借款及公司債無風險利率變動之金融資產評價所致。
5.公允價值資訊
(2)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09.12.31 |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 15,681 |
- | - | 15,681 | 15,68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731,862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9,934,060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49,011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19,583 | - | - | - | - |
| 小 計 | 15,734,516 | - | - | - | - |
| 合 計 | \$ 15,750,197 | - | - | 15,681 | 15,681 |
〜44〜
| 109.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銀行借款 | \$ 1,725,861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5,846,870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2,144,715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12,280 | - | - | - | - |
| 合 計 | \$ 9,729,726 |
- | - | - | - |
| 108.12.31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公允價值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融資產 | |||||
| 公司債買回權及贖回權 | \$ 4,561 |
- | 4,561 | - | 4,561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16,507 | - | - | 16,507 | 16,507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350,790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9,192,052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56,946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21,984 | - | - | - | - |
| 小 計 | 15,621,772 | - | - | - | - |
| 合 計 | \$ 15,642,840 | - | 4,561 | 16,507 | 21,068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 1,642,988 |
- | -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99,969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5,672,098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837,119 | - | - | - | - |
| 應付公司債 | 1,364,280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10,347 | - | - | - | - |
| 合 計 | \$ 10,626,801 | - | - | - | - |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 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 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 要假設係以被投資者之每股淨值及可比國外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 推導之權益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 通性之折價影響。
(2.2)衍生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4)第一等級與第二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並無任何移轉之情形發生。
(5)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等級之金融資 產變動表如下: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109年1月1日餘額 | \$ 16,507 |
| 匯率影響數 | (826) |
| 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5,681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108年1月1日餘額 | \$ 17,291 |
|
| 總利益或損失 | (369) | |
| 匯率影響數 | (415) | |
| 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16,507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其中與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仍持有之資產相 關者如下:
總利益或損失
109年度 108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 評價損益」) \$ - (369)
(6)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債券交易、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非 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 重大不可觀察 | |||
|---|---|---|---|
| 項目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 不適用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非上市 | |||
| 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
(廿四)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 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 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 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 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 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 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 係代表無須經董事會會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 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 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 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銀行存款及外匯衍生性工具交易合約
銀行存款及外匯衍生性工具交易合約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 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無重大之 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使用標準成本制以估計其產品成本,以協助合併公司監控現金流量需 求。一般而言,合併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九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 括金融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 另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共計 13,766,218千元及7,969,323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交 易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 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及人民 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此外,合併公司以自然 避險為原則,依據合併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外幣資產與負債部位之差 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合併公司多以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遠期外 匯、貨幣交換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美金,惟亦有人民幣。在此情況,提 供經濟避險而無須簽訂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 係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借款多採浮動利率基礎,合併公司並未有透過利率交換合約將浮 動利率轉為固定利率之情形。合併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 評估銀行及各幣別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 融資成本,同時配合強化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 利率變動之風險。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 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廿五)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 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 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合併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 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向金融機構舉 借短期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廿六)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公允價值 | ||||||
|---|---|---|---|---|---|---|
| 109.1.1 | 現金流量 | 收 購 | 匯率變動 | 變 動 | 109.12.31 | |
| 短期借款 | \$ 663,874 |
(226,374) | 171,180 | 44 | - | 608,724 |
| 長期借款 | 979,114 | 134,747 | - | 3,276 | - | 1,117,137 |
| 來自籌資活動之 | \$ 1,642,988 |
(91,627) | 171,180 | 3,320 | - | 1,725,861 |
負債總額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公允價值 | ||||||
| 108.1.1 | 現金流量 | 收 購 | 匯率變動 | 變 動 | 108.12.31 | |
| 短期借款 | \$ 713,498 |
(46,268) | - | (3,356) | - | 663,874 |
| 長期借款 | 400,000 | 603,005 | - | (23,891) | - | 979,114 |
| 來自籌資活動之 | \$ 1,113,498 |
556,737 | - | (27,247) | - | 1,642,988 |
負債總額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 人及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合併公司之孫公司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44,765 |
122,578 |
| 退職後福利 | 2,891 | 2,814 |
| \$ 147,656 |
125,392 |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9.12.31 | 108.12.31 |
|---|---|---|---|
| 房屋及建築 | 銀行借款擔保 | \$ 809,693 |
726,202 |
| 使用權資產 | 〞 | 135,726 | 136,304 |
| 存出保證金 | 信箱、租賃等押金 | 19,583 | 21,984 |
| \$ 965,002 |
884,490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新台幣 | \$ 85,193 |
112,489 |
| 美 金 |
29,581 | 27,985 |
2.合併公司為擴充新廠房及機器設備簽定工程營造及機器設備購置之重大合約及未付 款金額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工程合約總額 | ||
| 美 金 |
\$ 5,120 |
8,620 |
| 人民幣 | 104,852 | 634,372 |
| 工程未付金額 | ||
| 美 金 |
\$ 789 |
4,070 |
| 人民幣 | 61,773 | 512,994 |
3.合併公司與A公司等簽訂環保材技術之權利金合約,估列之權利金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07,342 |
137,639 |
4.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壢分行 代本公司開立保證函皆為新台幣5,000千元予海關供擔保內銷關稅之用。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
| 性 質 別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1,376,599 | 668,337 | 2,044,936 | 1,260,750 | 568,178 | 1,828,928 |
| 勞健保費用 | 69,753 | 22,431 | 92,184 | 68,849 | 18,374 | 87,223 |
| 退休金費用 | 32,073 | 12,890 | 44,963 | 91,370 | 22,433 | 113,803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08,956 | 41,026 | 149,982 | 88,944 | 33,511 | 122,455 |
| 折舊費用 | 542,752 | 56,470 | 599,222 | 443,973 | 42,447 | 486,420 |
| 攤銷費用 | 432 | 8,959 | 9,391 | 344 | 5,293 | 5,637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貸出資金 | 貸與 | 往來 | 是否為 | 本期最 | 期末 | 實際動 | 利率 | 資金貸 | 業務往 有短期融 | 提列備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 資金貸 | |||
|---|---|---|---|---|---|---|---|---|---|---|---|---|---|---|---|---|
| 編號 | 與性質 | 通資金必 | 抵損失 | 象資金貸 | 與 總 | |||||||||||
| 之 公 司 | 對象 | 科目 | 關係人 | 高金額 | 餘額 | 支金額 | 區間 | (註2) |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 價值 | 與 限 額 | 限 額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
Y | 1,199,846 | 1,199,298 | 1,199,298 | 3.50%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1,197,451 (註3) |
2,394,902 (註3) |
| 2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
Y | 1,401,280 | 1,400,640 | 437,700 3%~3.50%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1,622,784 (註4) |
1,622,784 (註4)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1.有業務往來者。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3: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亦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 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五。
註4: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 分之三十。
註5:合併公司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百。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 | 背書保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 本期最高 | 期末背 | 實際動 |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 | 背書保 |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 ||||
|---|---|---|---|---|---|---|---|---|---|---|---|---|---|
| 證者公 | 關係 | 業背書保 | 背書保證 | 書保證 | 保之背書 | 金額佔最近 | 證最高 | 對子公司 | 對母公司 | 地區背書 | |||
| 號 | 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註2) | 證 限 額 | 餘 額 | 餘 額 | 支金額 | 保證金額 | 期財務報表 | 限 額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保 證 |
| (註3) | 淨值之比率 | (註3) | |||||||||||
| 0 台光電子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大武漢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599,600 | - | - | - | %- | 16,738,630 | Y | |||
| 0 | 〞 | 大上海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224,850 | - | - | - | %- | 16,738,630 | Y | ||
| 0 | 〞 | 大中山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149,900 | - | - | - | %- | 16,738,630 | Y | ||
| 0 |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 S,LLC |
2 | 8,369,315 | 170,880 | 170,880 | 170,880 | - | 1.02 % | 16,738,630 | Y | ||
| 0 | 〞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151,125 | 142,400 | - | - | 0.85 % | 16,738,630 | Y | Y | |
| 0 | 〞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2 | 8,369,315 | 90,675 | 85,440 | - | - | 0.51 % | 16,738,630 | Y | Y | |
| 0 | 〞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2 | 8,369,315 1,185,200 | 1,139,200 | - | - | 6.81 % | 16,738,630 | Y | Y | ||
| 0 | 〞 | TECHNICA USA |
6 | 8,369,315 | 18,135 | 17,088 | 17,088 | - | 0.10 % | 16,738,630 | |||
| 1 中山台光 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2,704,639 | 669,987 | 669,681 | 222,571 | - | 12.38 % | 5,409,278 | Y | |||
| 1 台光電子 材料(昆 山)有限 公司(註 4)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798,301 | 656,850 | 656,550 | 120,699 | - | 8.22 % | 7,983,006 | Y |
註1:0.為本公司。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依該公司背書保證辦法之規定:
該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一百,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註4:母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為背書保證,且其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註5: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末 | 期中最高 持 股 或 |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出資情形 | 備 註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RTED |
PROUD STAR INTERNATIIONAL LIMITED |
-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
500,000 | 15,681 | 3.26 % | 15,681 | 3.26 %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名 稱 |
關 係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
銷貨 | (356,168) | (5)%視該公司 財務狀況 而定 |
- | 125,720 | %6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 | 進貨 | 356,168 | %4 | 〞 | - | (125,720) | (5)% | ||
| 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
銷貨 | (302,876) | (4)% | 〞 | - | 150,975 | %7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 | 進貨 | 302,876 | %5 | 〞 | - | (150,975) | (8)%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銷貨 | (977,577) | (47)% | 〞 | - | 455,821 | %48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 | 進貨 | 977,577 | %12 | 〞 | - | (455,821) | (17)%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 | 銷貨 | (1,086,563) | (52)% | 〞 | - | 501,166 | %52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 | 進貨 | 1,086,563 | %19 | 〞 | - | (501,166) | (27)% |
註1: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應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之 公 司 | 名 稱 | 關 係 | 款項餘額 | 週轉率(次)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損失金額 | |||||
|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 |
125,720 | 2.08 | - | 90,039 | - | ||||
| 有限公司(註1)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 | 〞 | 28,505 | 不適用 | - | 28,505 | - | |||||
|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料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 | 〞 | 150,975 | 1.44 | - | 44,901 | - | ||||
| 有限公司(註1)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 | 〞 | 21,793 | 不適用 | - | 21,793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註1)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實質關係人 | 1,226,316 | 不適用 | - | 9,005 | - | |||||
| 有限公司(註1)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 | 440,280 | 不適用 | - | - | - |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應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之 公 司 | 名 稱 | 關 係 | 款項餘額 | 週轉率(次)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損失金額 | ||
|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份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 |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3,343 | 5.21 | - | 560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註1) |
〞 | 〞 | 417,889 | 不適用 | - | 220,141 | - | |||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實質關係人 | 455,821 | 2.98 | - | 272,276 | - | |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料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 | 〞 | 501,166 | 3.96 | - | 355,650 | - |
註1: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註2: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本公司從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廿三)「金融工具」之說 明。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與交易 | 109年年度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人之關 係(註2) |
科 目 | 金 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
| 0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302,876 | 註3 | 1.11 % |
| 0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356,168 | 〞 | 1.31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 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2 | 其他應收款 | 417,889 | 註4 | 1.50 % |
| 1 |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收款 | 1,226,316 | 〞 | 4.40 % |
| 2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收款 | 440,280 | 〞 | 1.58 % |
| 2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 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3 | 銷貨收入 | 1,086,563 | 註3 | 3.99 % |
| 2 | 〞 | 〞 | 3 | 應收帳款 | 501,166 | 〞 | 1.80 % |
| 2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3 | 銷貨收入 | 977,577 | 〞 | 3.59 % |
| 2 | 〞 | 〞 | 3 | 應收帳款 | 455,821 | 〞 | 1.64 %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銷售價格由買賣雙方議定,收款條件則視子公司之財務狀況而定。
註4:無其他交易對象可供比較。
註5:交易往來金額未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1%者,不予揭露。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 持 股 或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 名 稱 | 名 稱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股) | 比率 | 帳面金額 | 出資情形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投資業務 | 1,179,111 | 1,179,111 36,256,950 | 100.00 % 13,432,327 | 100.00 % | 3,708,854 | 3,708,854 子公司 | |||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173,694 | 173,694 16,412,918 | 33.50 % | - | 33.50 % | - | - | ||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一般進出口業 |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602,440 | 602,440 20,020,000 | 100.00 % | 624,341 | 100.00 % | 132,357 | 132,357 子公司 | ||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ORPORATED |
〞 | 一般投資業務 | 761,482 | - | 26,310,000 | 100.00 % | 746,382 | 100.00 % | (3,038) | (3,038)子公司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ORPORATED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ORPORATED |
〞 | 一般投資業務 | 747,742 | - | 26,255,000 | 100.00 % | 744,816 | 100.00 % | (3,037) | (3,037)孫公司 |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ORPORATED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USA | 經營銅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746,317 | - | - | 100.00 % | 743,441 | 100.00 % | (2,985) | (2,985)曾孫公 | 司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一般進出口業 |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62,590 | 962,590 33,798,821 | 100.00 % 13,375,204 | 100.00 % | 3,719,497 | 3,719,497 孫公司 | |||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7,311 | 7,311 | 250,000 | 1.53 % | - | 1.53 % | - | - | |
| 〞 | TECHNICA USA | USA | 一般進出口業 務 |
17,088 | 17,088 | 600,000 | 30.00 % | 10,115 | 30.00 % | (36,372) | (10,912)註4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468,126 | 468,126 16,437,000 | 100.00 % | 5,408,262 | 100.00 % | 1,232,601 | 1,232,601 曾孫公 | 司 | |
|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40,739 | 940,739 18,161,515 | 99.79 % | 7,965,217 | 99.79 % | 2,492,443 | 2,487,172 | 〞 |
註1:帳面金額係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餘額,包含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
註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
註3: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4:因其他股東持有股數比率占60%以上,本公司占比僅30%,故本公司對其不具控制力。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營業 | 實 收 | 投資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末自 | 被 投 資 | 本公司直接 | 期中最高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 方式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資金額 | 台灣匯出累 | 公 司 | 或間接投資 | 持 股 或 | 投資損益 | 資帳面 | 止已匯回 | ||||
| 公司名稱 | 項 目 | 資本額 | (註1) 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出資情形 | (註2) | 價 值 | 投資收益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803,136 | (二 ) | 650,816 | - | - | 650,816 | 2,477,715 | 99.79 % | 99.79 % | 2,472,476 | 7,983,006 | 6,632,936 |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 | 575,296 | (二 ) | 440,613 | - | - | 440,613 | 1,222,109 | 100.00 % | 100.00 % | 1,222,109 | 5,409,279 | 3,117,063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 | 569,600 | (二 ) | 601,858 | - | - | 601,858 | 124,469 | 100.00 % | 100.00 % | 124,469 | 617,736 | -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本公司 | 1,710,734 | 4,373,813 | 10,043,178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3.其他方式。
註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註3: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6,012千元。
註4: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該公司盈餘轉增資USD6,255千元。
註5: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110千元。
註6:係依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28.4800(資產負債科目)及29.5604(損益科目)換算。
註7: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471,477 | 7.65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107年第2次全權委託復華投資專戶 | 20,014,000 | 6.01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7,521,000 | 5.26 % |
- 註:(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 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 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 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 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 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三個應報導部門:國內部門、國外部門及其他部門,國內部門係製造 銷售各類印刷電路基板、電子工業用特殊化學品及電子零組件用品;國外部門係生產 銷售印刷電路板用粘合片、銅箔基板;其他部門係從事投資及商品買賣之業務。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 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 得,並保留取得當時之管理團隊。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報導部門 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 一致。
除每一營運部門之退休金費用係以現金支付予退休金計畫之基礎認列及衡量外,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 109年度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所有其 他部門 |
調 整 及銷除 |
合 計 |
|---|---|---|---|---|---|
| 收 入: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6,142,734 |
21,058,052 | - | - | 27,200,786 |
| 部門間收入 | 787,901 | 2,279,447 | - | (3,067,348) | - |
| 收入總計 | \$ 6,930,635 |
23,337,499 | - | (3,067,348) | 27,200,786 |
| 應報導部門損益 | \$ 4,184,544 |
4,475,056 | 11,279,676 | (15,095,713) | 4,843,563 |
| 資 產: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 14,794,570 |
- | 42,233,968 | (57,018,423) | 10,115 |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2,110,210 | 5,206,501 | 97,686 | 163,079 | 7,577,476 |
| 應報導部門資產 | \$ 21,926,860 |
23,152,537 | 40,822,477 | (58,045,068) | 27,856,806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 5,188,230 |
9,142,516 | 228,076 | (3,457,525) | 11,101,297 |
| 108年度 | |||||
| 收 入: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5,768,281 |
19,097,241 | - | - | 24,865,522 |
| 部門間收入 | 1,418,421 | 634,463 | - | (2,052,884) | - |
| 收入總計 | \$ 7,186,702 |
19,731,704 | - | (2,052,884) | 24,865,522 |
| 應報導部門損益 | \$ 3,654,520 |
3,618,020 | 9,397,767 | (12,466,481) | 4,203,826 |
| 資 產: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 13,432,065 |
- | 39,145,685 | (52,556,036) | 21,714 |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2,093,140 | 4,539,146 | - | (52,915) | 6,579,371 |
| 應報導部門資產 | \$ 20,262,710 |
21,022,369 | 39,279,933 | (54,860,681) | 25,704,331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 6,742,779 |
7,613,222 | 59,192 | (2,247,431) | 12,167,762 |
〜59〜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 產品及勞務名稱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銅箔基板 | \$ 14,009,825 |
13,128,741 |
| 黏合片 | 12,334,689 | 10,776,495 |
| 多層壓合板 | 758,423 | 945,550 |
| 其 他 |
97,849 | 14,736 |
| 合 計 |
\$ 27,200,786 |
24,865,522 |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108年度 | |
|---|---|
| \$ 4,754,162 |
4,389,317 |
| 20,852,192 | 18,778,005 |
| 1,594,432 | 1,698,200 |
| \$ 27,200,786 |
24,865,522 |
| 108.12.31 | |
| \$ 2,110,210 |
2,093,140 |
| 5,178,963 | 4,486,231 |
| 294,255 | - |
| 109年度 109.12.31 |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 具、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存出保證金之非流動資產。
(五)主要客戶資訊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客 戶 | 營業收入金額 | 所佔比例 | 客 戶 | 營業收入金額 | 所佔比例 | ||||||
| 甲 | \$ | 3,330,318 | %12 | 甲 | 3,229,386 | %13 | |||||
| 乙 | 2,264,262 | %8 | 乙 | 2,145,453 | %9 |
附錄四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O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電 話:(03)483-7937
| S 錄 目 |
|
|---|---|
| ____ @_______ |
頁次 |
| 一 、 封 面 二 錄 |
1 2 |
| 、 目 三 聲明書 、 |
3 |
|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
4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 |
6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7 |
| 九 、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8 |
| (一) 公司沿革 | 9 |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二) |
9 |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三) |
9~10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0 23 |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五) |
23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4 49 |
| (七) 關係人交易 質押之資產 (八) |
49 50 51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
51 52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52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2 |
| (十二)其 他 |
52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3 56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6 57 |
| 3. 大陸投資資訊 4. 主要股東資訊 |
57 58 |
| (十四)部門資訊 | 58 58 60 |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O年度(自民國一一O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 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告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 話Tel 傳 真Fax 網 址Web + 886 2 8101 6666 + 886 2 8101 6667 home.kpmg/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鑒:
KPMG
查核意見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O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 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銷貨收入認列
有關銷貨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 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wwws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銷貨收入係投資人及管理階層評估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報表或 業務績效之主要指標,由於收入認列之時點是否正確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實屬重大。因此, 本會計師認為銷貨收入認列為財務報告查核之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收入認列時點之會計政策及相 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合宜性;執行內部控制測試,確認內部控制是否有效執行;以報導日 前後一段時間之交易,執行收入認列之截止測試,以評估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合理性。
二、存貨備抵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 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係銷售印刷電路基板等電子零組件,受產品 特性影響下,各項存貨均有一定之生命週期,且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為 能滿足客戶交期,宜備有一定之安全存量,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評價政策係依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故可能出現產品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疑慮。另,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預估未來訂單而預先備料,後續可能因訂單取消或變更、變更基板使 用材料項目或用量致原物料有呆滯過時情形。因此,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提列為本 會計師執行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存貨備抵評價之會計政策;評估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 層是否依公司政策執行存貨評價及測試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庫齡變 動表及所使用之淨變現價值之正確性;依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會計政策 重新評估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跌價損失之計算正確性;評估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備抵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wwws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 案。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 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 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 能導致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 業聯合 會計師 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00011652號
核准簽證文號' 88 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 ---- 年二月二十三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 | -- |
| 110.12.31 | 109.12.31 | 110.12.31 | 109.12.31 | ||||||||
|---|---|---|---|---|---|---|---|---|---|---|---|
| 產 資 流動資產: |
額 金 |
% | 金 額 |
%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額 金 |
% | 金 額 |
%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 6,642,069 |
18 | 5,731,862 | 20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 | \$ 2,588,894 |
7 | 608,724 | 2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 146,612 | - | 291,991 | 1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 | 199,820 | 1 |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 13,127,064 | 36 | 9,642,069 | 35 | 2170 | 應付帳款 | 8,127,533 | 22 | 5,846,870 | 21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及七) | 97,758 | - | 49,01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 2,841,515 | 8 | 2,144,715 | 8 |
| 1310 | 存貨(附註六(五)) | 5,465,411 | 15 | 3,702,172 | 13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424,343 | 1 | 294,853 | 1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364,830 | _ 1. |
15L452 | I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三)) | 11,604 | - | - | - |
| 流動資產合計 | 25,843,744 | 70 | 19,568,557 | 70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128,571 | - | 552,856 | 2 | |
| 非流動資產: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162,952 | - | 165,767 _1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二)) | - | - | 15,681 | - | 流動負債合計 | 14,485,232 | 39 | 9,613,785 | 35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 | - | 10,115 | - | 非流動負債: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 8,468,582 | 23 | 6,531,008 | 23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721,429 | 2 | 564,281 | 2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 600,189 | 2 | 238,157 | 1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 859,997 | 2 | 910,951 | 3 |
| 1780 | 無形資產 | 669,410 | 2 | 671,900 | 3 | 2580 |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 291,641 | 1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 | 281,368 | 1 | 225,052 | 1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四)) | 432,875 | 1 | 12,280 |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625,368 | 2 | 572,999 | 2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2,305,942 | 6 | 1487,512 | 5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61,780 | - | 19,583 | - | 負債總計 | 16,791,174 | 45 | 11,101,297 | 40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 14,620 | - | 3,754 | -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0,721,317 | 30 | 8,288,249 | 30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七)): | ||||||
| 3100 | 股本 | 3,329,183 | 9 | 3,329,183 | 12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868,661 | 5 | 1,868,661 | 7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403,968 | 7 | 2,035,014 | 7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756,891 | 2 | 832,393 | 3 | ||||||
| 3351 | 累積盈虧 | 12,298,052 | 34 | 9,430,270 | 34 | ||||||
| 3400 | 其他權益 | (903,909) (2) | - | (756,891) (3)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21,041 | 16,879 , |
- | |||||||
| 資產總計 | 權益總計 | 19,773,887 | 55 | 16,755,509 | 60 | ||||||
| S 36,565,061 | 100 | 27,856.806 100 | 負債及權益總针 | \$ 36,565,061 |
100 | 27,856,806 | 100 |



司及子公司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九)及七) | \$ | 38,500,026 | 100 | 27,200,78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 | (28,431,472) | (74) | (20,160,757) | (74) | |
| 營業毛利 | 10,068,554 | _26 | 7,040,029 | _26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114,301) | (3) | (866,698) | ⑶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264,567) | (3) | (914,229)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770,530) | (2) | (582,679) | (2)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六(三)) | 3,464 | 7,028 | |||
| 營業費用合計 | (3,145,934) _(8) | (2,356,578) _(8) | ||||
| 營業淨利 | 6,922,620 | _18 | 4,683,451 | _18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廿一)): | ||||||
| 7100 | 利息收入 | 52,252 | 74,266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3,291 | 157,48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76,323) | (60,724) | |||
| 7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9,944) | (10,9⑵ | -•一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0,724) | 160,112 | ||||
| 7900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6,911,896 | 18 | 4,843,563 | 18 |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 (1,411,739) _(4) | (1,149,293) _(4) | |||
| 8200 | 本期淨利 | 5,500,157 | _14 | 3,694,270 | _14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945) | 675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益 |
(15,335) | -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89 | (135)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6,891) | 540 | ||||
| 8360 | 後績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64,772) | 94,534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2,921 | 一 | (18,876) | 一 | |
| 後績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31,851) | 75,658 | 一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48,742) | 76,198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_ | 5,351,415 | _14 | 3,770,468 | _14 | |
| 本期浄利歸屬於: | ||||||
| 母公司業主 | \$ | 5,493,218 | 14 | 3,688,999 | 14 | |
| 非控制權益 | 6,939 | 5,271 | ||||
| \$_ | 5,500,157 | _14 | 3,694,270 | _14 | ||
| 綜合損葢總額歸屬於: | ||||||
| 母公司業主 | \$ | 5,344,644 | 14 | 3,765,041 | 14 | |
| 非控制權益 | 6,771 | 5,427 | ||||
| \$_ | 5,351,415 | _14 | 3,770,468 | _14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八)) | ||||||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_ | 16.50 | 11-33 | |||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_ | 16.46 | 11.07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其他權益項目 | ||||||||||
| 股 本 |
___ 保留盈餘___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
||||||||
| 普通股 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 餘公積 |
特別盈 餘公枝 |
未分配 盈餘 |
園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 資利益(損失) |
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
非控制 權益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 3,197,080 | 628,858 | 1,710,929 | 423,554 | 8,391,903 | (831,955) | (438) | 13,519,931 | 16,638 | 13,536,569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3,688,999 | - | - | 3,688,999 | 5,271 | 3,694,270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540 | ______ 75.502 |
- | 76,042 | 156 | 76,19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3,689,539 | ______ 75,502 |
- | 3,765,041 | 5,427 | 3,770,468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24,085 | - | (324,085)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408,839 | (408,839) |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1,918,248) | (1,918,248) | - | (1,918,248)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132,103 | 1,239,803 | - | - | - | 1,371,906 | - | 1,371,906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5,186) | (5,186) | ||
|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29,183 | 1,868,661 | 2,035,014 | 832,393 | 9,430,270 | (756,453) | (438) | 16,738,630 | 16,879 | 16,755,509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5,493,218 | - | - | 5,493,218 | 6,939 | 5,500,157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556) | (131,683) | (15,335) | (148,574) | (168) | (148,742)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5,491,662 | (131,683) | (15,335) | 5.344,644 | 6,771 | 5,351,415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68,954 | - | (368,954) | - | - | -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75,502) | 75,502 | - | -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2,330,428) | - | - | (2,330,428) | - | (2,330,428)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 | - | (2,609) | (2,609) |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29,183 | 1,868,661 _ |
2,403,968 _ |
_ 756,891 |
12,298,052 | (888,136) | (15,773) | _ 19,752,846 |
21,041 | 19,773,887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
| 調整項目: | \$ 6,911,896 |
4,843,563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690,156 | 599,222 |
| 攤銷費用 | 29,238 | 9,391 |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3,464) | (7,028)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 | (1,853) |
| 利息費用 | 76,323 | 46,684 |
| 利息收入 | (52,252) | (74,266)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9,944 | 10,912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40 | 571 |
| 發行應付可轉公司債折價攤銷轉利息費用 | - | 14,040 |
| 股利收入 | __ ) |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舆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726,242 | 597,67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144,696 | 3,321 |
| 應收帳款 | (3,523,108) | (484,607) |
| 其他應收款 | (92,635) | 17,424 |
| 存貨 | (1,783,772) | (647,818) |
| 其他流動資產 | (230,475) | 175,253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56,045) | (93,42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_____ (5,541,339) _ | (1,029,85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 | 2,318,681 | 46,714 |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
539,398 | 343,235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8,735 402,345 |
70,528 (10,646)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269,159 | 449,831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_ _____ ) |
(580,021) |
| 調整項目合計 | _____ (1,545,938) _ | 17,652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5,365,958 | 4,861,215 |
| 收取之利息 | 60,664 | 97,697 |
| 收取之股利 | 24,243 | - |
| 支付之利息 | (74,417) _____ (1,354,926) _ |
(47,189) |
| 支付之所得稅 | (1,394,511)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021,522 | 3,517,212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2,470,150) |
(719,072) (1,199,655)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942 | 101 |
| 取得無形資產 | (44,622) | (43,197) |
| 取得使用權資產 | (74,843)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36,681) | 2,696 |
| 其他投資活動 | 227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_____ (2,618,127) _ | (1,959.127)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1,983,991 | (226,374) |
| 應付短期票券増加(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
200,000 | (1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750,000 (1,014,529) |
1,052,712 (917,965)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5,179 | 1,868 |
| 租賃本金償還 | (11,362)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_____ (2,333,037) _ | (1,923,434)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_______(419,758) | (2,113,193)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3,430) | (63,820)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910,207 | (618,928)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_ 5,731,862 |
6,350,790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6,642,069 |
5,731,862 |
會計主管:嚴秀珠

(請詳閱後附合併 附註) 經理人:關恩祥 〜佥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經營銅箔基板、電子工業用特殊化學品及電子零組件原料、半成品、成品之 製造及銷售,營業收入主要來源為印刷電路基板及黏合片之製造銷售。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三日通過股票櫃檯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股 票正式掛牌買賣;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通過股票轉上市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一 月二十七日股票正式掛牌買賣。註冊地址為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O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一第 二階段」
合併公司自民國— O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一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另有說明者外,下列 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
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七)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 。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 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投資公 | 所持股榔!百分比 | ||||
|---|---|---|---|---|---|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性 務質 |
110.12.31 | 109.12.31 | 說 明 |
| 本公司 | EMC OVERSEAS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八十五年七月設立於 | |
| HOLDING | 英屬維京群島,於截至民國一 | ||||
| INCORPORATED | 一。年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 | ||||
| 36, 257千元。 | |||||
| 本公司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一o七年一月設立於 | |
| 投資業務 | 開曼群島,截至民國一一。年 | ||||
| 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20,020 | |||||
| 千元。 | |||||
| 本公司 | EMC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00 % | loo.oo %係於民國一o九年七月登記於 | |
| INTERNATIONAL | 開曼群島,於民國一O九年十 | ||||
| HOLDING | 二月實質投入股本金,截至民 | ||||
| INCORPORATED | 國一一。年底,實收資本額為 | ||||
| 美金26,310千元。 | |||||
| EMC OVERSEAS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設立於 | |
| HOLDING | 投資業務 | 開曼群島,截至民國一一O年 | |||
| INCORPORATED | 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33, 799 |
||||
| 千元。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99.79 % | 99.79 %係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設立於 | |
| 投資業務 | 英屬維京群島,截至民國一一 | ||||
| O年底 ,實收資本額為美金 |
|||||
| 18, 200千元。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務及一般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九十三年設立於英屬 | |
| 投資業務 | 維京群島,截至民國一一。年 | ||||
| 底,實收資本額為美金16, 437 |
|||||
| 千元。 |
| 投資公 | 業務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性質 | 110.12.31 | 109.12.31 | 說 明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八十六年九月設立於 | |
| 山)有限公司 | 片及銅箔基板 | 大陸地區江蘇昆山經濟技術開 | |||
| 發區,截至民國一一O年底 , |
|||||
| 實收資本額為美金63, 200千 | |||||
| 元。 |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設立於 | |
| 有限公司 | 片及銅箔基板 | 大陸地區廣東省中山火炬開發 | |||
| 區,截至民國一一O年底,實 | |||||
| 收資本額為美金20,200千元。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一o七年三月設立於 | |
| 石)有限公司 | 片及銅箔基板 | 大陸地區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 | |||
| 區,截至民國一一O年底實收 | |||||
| 資本額為美金20,000千元。 | |||||
| EMC | EMC SPECIAL | 一般投賢業務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一o九年八月登記於 | |
| INTERNATIONAL | APPLICATION | 開曼群島,於民國一O九年十 | |||
| HOLDING | INCORPORATED | 二月實質投入股本金,截至民 | |||
| INCORPORATED | 國一一。年底,實收資本額為 | ||||
| 美金26, 255千元。 | |||||
| EMC | EMC USA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00 % | % - |
孫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由EMC |
| INTERNATIONAL | HOLDING | INTERNATIONAL HOLDING | |||
| HOLDING | INCORPORATED | INCORPORATED投資100%股權。 | |||
| INCORPORATED | |||||
| EMC SPECIAL | EMD SPECIALTY | 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 | 100.00 % | 100.00 %係於民國一o九年十二月由 EMC |
|
| APPLICATION | MATERIALS, LLC | 片及銅箔基板 | SPECIAL APPLICATION | ||
| INCORPORATED | INCORPORATED投資100%股權。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為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後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 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 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計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之預 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合併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公 司債(以新台幣計價),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似 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 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不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係認列為損益。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⑵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八)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採標準成本法計算,成本結轉時按加權平 均法計價。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與累計減損衡 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屋及建築 2年〜56年
- (2) 機器設備 2年〜19年 (3) 其他設備 2年〜14年
-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一)租 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0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民國一一O年一月一日開始,因利率指標變革所要求而改變決定未來租賃給付 之基礎時,合併公司係使用反映另一指標利率變動之修正後折現率,將修正後租賃 給付折現以再衡量租賃負債。
(十二)無形資產
- 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客戶關係及商標權等,係以 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 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電腦軟體 1年〜10年
- ⑵權利金 9年
- (3) 客戶關係 13年
- (4) 商標 15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 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合併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準備,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 依據歷史經驗資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五)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 銷售商品一電子零組件
合併公司製造印刷電路板基板及粘合片,並銷售予電腦'汽車及行動通訊產 品製造廠商。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 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 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 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 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依據 歷史經驗資料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衡量估計。截至報導日止,相關預期支 付予客戶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十六)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與大陸子公司遷廠及項目投資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 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其他收益。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合併公司係於可合理確 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 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內依有系統之基礎將該遞延收益認列為折舊費用減項。補償合 併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 益。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 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 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 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 撥金之形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 資金提撥需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貝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 ,且該 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
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 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九)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對每一企業合併皆採用收購法處理,商譽係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 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者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 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進行衡量。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合併公司重新 評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 損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二十)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
(廿一)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岀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 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 109.12.31 | |
|---|---|---|
| 現 金 |
\$ 520 |
616 |
| 活期存款 | 5,034,224 | 3,392,914 |
| 定期存款 | 877,965 | 2,015,834 |
| 約當現金 | 729,360 - |
322,498 |
|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6,642,069 _ |
5,731,862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0.12.31 | 109.12.31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外非上市公司股票一
| Proud 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 |
_ 15,681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 ,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 及損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
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 146,961 |
292,341 |
| 應收帳款一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13,131,350 | 9,649,928 |
| 減:備抵損失 | _ _ (4,635) |
(8,209) |
| \$ 13,273,676 |
= 9,934,060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 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 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 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
| 應收帳款 | 110.12.31 加權平均預期備抵存續期間 |
||
|---|---|---|---|
| 未逾期 | \$ 帳面金額 13,061,161 |
信用損失率 0.03% |
預期信用損失 4,441 |
| 逾期30天以下 | 209,480 | 0.06% | 119 |
| 逾期31-120天 | 7,670 | 0.98% | 75 |
| 逾期121天以上 | - | - | |
| \$ 13,278311 |
4,635 | ||
| 109.12.31 | |||
| 未逾期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備抵存續期間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9,743,121 |
0.08% | 7,886 | |
| 逾期30天以下 | 189,555 | 0.14% | 261 |
| 逾期31-120天 | 9,593 | 0.65% | 62 |
| 逾期121天以上 | - | — | — |
| \$ 9,942,269 |
8,209 | ||
|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
| 期初餘額 | 110年度 \$ 8,209 |
109年度 12,596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8,209 |
12,596 |
| 迴轉之減損損失 | (3,464) | (4,305)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 | (102) |
| 外幣換算損益 | ) ___ O10 _ |
20 |
| 期末餘額 | \$_ 4,635 |
8,209 |
| (四)其他應收款 | ||
| 110.12.31 | 109.12.31 | |
| 其他應收款 | \$ 94,391 |
49,011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3,367 | -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97,758 = |
49,011 |
上述其他應收款依據歷史經驗預期於存續期間內無因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 損失,故估計其預期信用損失率為零。
(五)存 貨
| 110.12.31 | 109.12.31 | ||
|---|---|---|---|
| 原物料 | \$ | 3,525,433 | 2,411,316 |
| 在製品 | 272,089 | 287,625 | |
| 製成品 | 1、667,889 | 1,003,231 _ |
|
| i | 5,465,411 | 3,702,172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度銷貨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銷售成本 | \$ | 28,661,243 | 20,273,105 |
| 未攤銷製造費用 | - | 13,741 | |
| 存貨報廢損失 | 6,366 | 12,448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6,709 | 17,303 | |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252,846) | (155,840) _ |
|
| 合 計 |
S | 28,431,472 | 20,160,757 二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 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係因存貨呆滯過時或無法使用,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 之金額列為營業成本。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投資 帳面金額列示如下:
| 關聯企業一TECHNICA USA |
\$_ | 110.12.31 - |
109.12.31 10,115 |
|---|---|---|---|
| (投資成本為18,624千元)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
\$ | (9,944) - |
(10,912) |
| 綜合損益總額 | \$= | (9,944)= | (10,912) |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 細如下:
| 土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2,792,434 | 7,416,342 | 1,934,789 | 919,498 | 13,533,684 | |
| 添 增 |
- | - | - | - | 2,645,562 | 2,645,562 | |
| 處 分 |
- | (2,662) | (62,007) | (42,306) | - | (106,975) | |
| 重分類 | - | 10,819 | 629,465 | 297,198 | (937,482) |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4,518) | (35,300) | (10,147) | (4,844) | (64,809)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2,786,073 | 7,94&500 | 2,179,534 | 2,622,734 | _ | 16,007,462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2,647,230 | 6,880,319 | 1,602,055 | 573,893 | 12,174,118 | |
| 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 - | - | 124,108 | 38,567 | 5,141 | 167,816 | |
| 增 添 |
- | - | - | - | 1,091,451 | 1,091,451 | |
| 處 分 |
- | - | (16,980) | (35,830) | - | (52,810) | |
| 重分類 | - | 112,871 | 343,450 | 308,794 | (765,115) |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32,333 | 85,445 | 21,203 | 14,128 | 153,109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2,792,434 | 7,416,342 | 1,934,789 | 919,498 | _ | 13,533,684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
975,102 | 4,905,298 | 1,122,276 | - | 7,002,676 | |
| 本年度折舊 | - | 130,549 | 342,798 | 191,062 | - | 664,409 | |
| 處 分 |
- | (2,662) | (54,502) | (41,329) | - | (98,493)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4,155) | (20,302) | (5,255) | - | (29,712)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98,834 | 5,173,292 | 1,266,754 | - | 7,538,880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845,291 | 4,498,106 | 972,904 | - | 6,316,301 | |
| 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 - | - | 49,245 | 20,525 | - | 69,770 | |
| 本年度折舊 | - | 120,074 | 320,031 | 153,205 | - | 593,310 | |
| 處 分 |
- | (16,742) | (35,396) | - | (52,138)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9,737 | 54,658 | 11,038 | - | 75,433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975,102 | 4,905,298 | 1,122,276 | - | 7,002,676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470,621 |
1,687,239 | 2,775,208 | 912,780 | 2,622,734 | _ | 8,468,582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470,621 |
1,801,939 | 2,382,213 | 629,151 | 573,893 | _ | 5,857,817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470,621 |
1,817,332 | 2,511,044 | 812,513 | 919,498 | _ | 6,531,008 |
民國一一。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為銀 行借款及融資額度質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合併公司於民國— 。年為擴增產能及配合當地政府遷廠計畫,購置相關設備及 在建工程,相關重大工程合約請詳附註九(一)。
(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之成本及折舊 > 其變動明細如下:
| 地 土 |
房屋及建築 | 總計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84,615 |
- | 284,615 |
| 添 增 |
74,843 | 318,084 | 392,927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094). | _ (3,605) |
(5,699)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357,364 |
314,479 | 671,843 二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79,933 |
- | 279,93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682 | -_____ | 4,68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84,615 \$____ |
- | 284,615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46,458 |
- | 46,458 |
| 提列折舊 | 7,571 | 18,176 | 25,747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45) | (206) | _ (551)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53,684 |
17,970 | 71,654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9,745 |
- | 39,745 |
| 提列折舊 | 5,912 | - | 5,912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01 | - | 801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46,458 \$____ |
- | 46,458 |
| 帳面價值 :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303,680 |
296,509 | 600,189 二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240,188 \$____ |
- | 240,18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38,157 \$____ |
- | 238,157 |
民國■—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土地使用權作為銀行借款及融 資額度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短期借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2,588,894 |
608,724 | |
| 尚未使用額度 | \$ 11,763,907 |
9,766,218 | |
| 利率區間 | 0.49% 3.85% |
0.51% 1.42% |
|
| (十)應付短期票券 | |||
| 110.12.31 | 109.12.31 | ||
| 應付商業本票 | \$ 200,000 |
- | |
| 減:未攤銷折價 | _____ Q80) | - | |
| 淨 | 額 | \$__ 199,820 | - |
| 利率區間 | 0.58% 0.65% |
- | |
| (十一)長期借款 | |||
|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
| 110.12.31 | 109.12.31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850,000 |
800,000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 317,137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_ (128,571). | (552,856) | |
| 合 | 計 | \$ 721,429 |
564,281 |
| 尚未使用額度 | \$ 4,650,000 |
4,000,000 | |
| 利率區間 | 0.80% 1.05% |
5.23% 0.89% |
|
| 到期年度 | 111 113 |
110 113 |
|
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合併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授信合約,依授信合約規定於借款期間內,合併公司年 度財務報表須維持資產負債表日特定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有形淨值、利息保障倍 數等財務比率,如違反借款合約特定條件,依約應以現金增資或其他方式改善。合併 公司於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無違反上述財務比率限制情事。
(十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嵌入式衍生工具一買回權及賣回權按公允價值再衡 | \$ | 1,853 | ||
| 量之損益(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之透過損益按公平 | ||||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科目) | ||||
| 利息費用 | \$ | 14,040 | ||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發行票面利率0%之第四次五年期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千元,到期日為民國------年五月十六日,債券 折現率為1.80%。發行滿三年之前四十日,債權人得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 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按本公司發行條約辦理。本 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一。九年八月十七日止已全數轉換 完畢。
(十三)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流 動 |
110.12.31 \$_ 11,604 |
109.12.31 - |
|---|---|---|
| 非流動 | 291,641 \$ _ |
- |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二)金融工具。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10年度 \$ 10,111 |
109年度 -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36,913 \$ |
32,287 |
|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10年度 \$ 5&386 _ |
109年度 32,287 |
1.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一月一日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廠房及辦公處所,租賃期 間為17.5年,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該租賃無優惠承購權。
2.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辦公設備及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一年,該等租賃為短期或 低價值標的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 賃負債。
(十四)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0.12.31 | 109.12.31 | ||
|---|---|---|---|
| 預收款項 | 415,442 \$ |
- | |
| 其 | 他 | _ 17,433 | 12,280 |
| 合 | 計 | 432,875 \$ |
12,280 |
合併公司因昆山市優比廠遷建案,於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收取預收款 項342,926千元 說明請詳附註九(二)。
(十五)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10.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99,666 | 109.12.31 104,435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4,285) _ |
(108,189)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14,619)= | (3,754)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14,285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104,435 |
122,754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1,209 | 2,047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599 | (3,455)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2,657 | 6,085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9,234) _ |
(22,996)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99,666 = |
104,435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08,189 |
115,187 |
| 利息收入 | 707 | 1,313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1,311 | 3,306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3,312 | 11,379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9,234) | (22,996) _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14,285 |
108,189 二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563 | 70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 _ |
24 | |
| \$_ | 502 | 733 | |
| 營業成本 | \$ | 357 | 543 |
| 推銷費用 | 21 | 30 | |
| 管理費用 | 80 | 115 | |
| 研究發展費用 | 44 | 45 | |
| \$_ | 502 _ |
733 |
5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O年度及一O九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10年度_ | 109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19,813 \$ |
20,488 |
| 本期認列 | 1,945 | — (675)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2L758 \$ |
= 19,813 |
6 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折現率 | 0.63 % | 0.63 % |
| 未來薪資增加 | 2.00 % |
2.00 %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O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3,534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4.06年。
7 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 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請詳下方注意事項說明)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 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 | 減少 | |||
|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
\$ | (2,760) | 2,871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2,777 | (2,685) | ||
| 109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3,104) | 3,233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3,128 | (3,020)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37,798千元及33,453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 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及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 及一。九年度依當地法令提列之養老金之金額分別為61,933千元、45,742千元、 16,505千元及5,564千元、4,512千元、701千元。
(十六)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利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1,545,755 |
1,452,855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59,886) _ |
(17,007) |
| 1,485,869 _ |
1'435,848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74,130) _ |
(286,555) |
|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 1,411,739 = |
1,149,293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 用)利益明細如下: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389 | (135)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S | 32,921 | (18,876) _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 節如下:
| 稅前淨利 | \$= | 110年度 6,911,896 |
109年度 4,843,563 = |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1,382,379 | 968,713 |
| 外國轄區所得稅影響數 | 777,438 | 553,691 | |
| 不可扣抵之費用 | 12,683 | 22,139 | |
| 租稅獎勵 | (59,169) | (9,998) | |
| 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 | (694,989) | (376,556) | |
| 虧損扣抵 | - | (21,008) | |
| 前期(高)低估 | (59,886) | (17,007)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53,283 | 29,319 _ |
|
| 所得稅費用 | \$_ | h41L739 | 1,149,293 _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合併公司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 110.1231 11,996,735 \$ _ |
109.12.31 8,521,793 |
|---|---|---|
|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 2,399,347 \$ |
1504,359 |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國外投 資收益 |
確定福 利計畫 |
其他 | 合計 |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910,910) |
- | (41) | (910,951)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52,295 | (1,382) _ |
41 | 50,954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858,615) |
(1,382) _ |
- | (859,997)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185,403) |
- | - | (1,185,403)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74,493 | - _ |
(41) | 274,452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910,910) |
- _ |
(41) | (910,951) |
| 確定福 利計畫 |
負債準備 | 備抵存貨 跌價及 呆滯損失 |
累積換算 調整數 |
其他 | 合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791 | 22,975 | 13,552 | 185,416 | 2,318 | 225,052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180) | (69) | 2,784 | - | 21,641 | 23,176 | |
| 借記(貸記)權益 | 389 | - | - | - | - | 389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144) | (24) | 32,921 | (2) | 32,751 |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_ | - | 22,762 | 16,312 | 218,337 | 23,957 | 281,368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3,055 | 11,032 | 10,094 | 204,292 | 3,024 | 231,497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129) | 11,571 | 3,394 | - | (733) | 12,103 | |
| 借記(貸記)權益 | (135) | - | - | - | - | (135)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372 | 64 | (18,876) | 27 | (18,413) | |
| 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791 | 22,975 | 13,552 | 185,416 | 2,318 | 225,052 |
3 •所得稅核定情形
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七)資本及其他權益
- 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 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分別為 6,000,000千元及4,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600,000千股及400,000千 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皆為普通股332,918千股 > 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權而發行新股為13,210 千股,以面額發行,總金額為1,425,400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普通股溢價 | \$ | 95,627 | 95,627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1,773,034 | _ 1,773.034 |
|
| \$= | 1,868,661 | = 1,868,661 |
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 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 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 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 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 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 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 數之百分之二十。
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 十至百分之七十為原則分配之。
其餘併同以往年度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 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規定,合併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 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 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有迴轉時,得 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於民國一一。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75,502千元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408,839千元。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O年七月一日及民國一O九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民國一O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 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金額 | 配股率(元) | 金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 | |||||
| 股利 | |||||
| 現 | 金 | \$ 7.00 \$ |
2,330,428 | 5.76 | [,918,248 |
4.其他權益 (稅後淨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换算 之兌换差額 |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投資損失 |
合計 | |
|---|---|---|---|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756,453) |
(438) | (756,891)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131,683) | - | (131,683)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損失 |
- | (15,335) | (15,335)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888,136) _ |
(15,773) _ | (903,909)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831,955) |
(438) | (832,393)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_ 75,502 |
- | 75,50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756,453) _ |
(438) _ | (756,891) |
(十八)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依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10年度 5,493,218 \$ _ |
109年度 3,688,999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2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 332,918 | 319,708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 | 5.886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332,918 _ |
325,594 |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依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10年度_ | 109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 \$ | 5,493,218 | 3,688,999 |
| 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損益之稅後影響數 | 9,749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 | 5,493,218 | = 3.698/748 |
2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332,918 | 325,594 |
| 可轉換公司債之影響 | - | 7,324 |
|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 801 | 1.110 |
| 12月31日餘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333,719 _ |
334,028 |
| (稀釋)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 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3.每股盈餘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16.50 |
11.33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16.46 |
11.07 _ |
(十九)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10年度 | ||||
|---|---|---|---|---|
| 調整及 | ||||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銷除 | 合 計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 臺 灣 |
\$ 5,856,611 |
100,751 | (49,985) | 5,907,377 |
| 中 國 |
1,312,375 | 34,561,251 | (6,285,496) | 29,588,130 |
| 其他國家 | 2,020,953 | 983,566 _ |
- _ |
3,004.519 |
| \$ 9,189,939 |
35,645,568 _ |
(6,335,481) = |
38,500,026 _ |
|
| 主要產品 • |
||||
| 黏合片 | \$ 3,605,301 |
14,641,492 | (2,269,999) | 15,976,794 |
| 銅箔基板 | 3,553,454 | 20,762,983 | (3,109,078) | 21,207,359 |
| 多層壓合板 | 1,058,056 | - | - | 1,058,056 |
| 他 其 |
973,128 | 241,093 _ |
(956,404) 一 |
257,817 _ |
| \$ 9,189,939 |
35,645,568 _ |
(6,335,481) _ |
38,500,026 _ |
|
| 109年度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調整及 銷除 |
合 計 |
| 臺 灣 |
\$ 4,726,774 |
85,433 | (58,045) | 4,754,162 |
| 中 國 |
868,560 | 22,992,935 | (3,009,303) | 20,852,192 |
| 其他國家 | 1,335,302 | 259,130 _ |
- _ |
1.594.432 |
| \$ 6,930,636 |
23,337,498 _ |
(3,067,348) _ |
27,200,786 _ |
|
| 主要產品 | ||||
| 黏合片 | \$ 3,036,645 |
10,657,558 | (1,359,514) | 12,334,689 |
| 銅箔基板 | 2,696,485 | 12,550,684 | (1,237,344) | 14,009,825 |
| 多層壓合板 | 758,502 | - | (79) | 758,423 |
| 他 其 |
439,004 | 129,256 _ |
(470,411) _ |
97.849 _ |
| \$ 6,930,636 |
23,337,498 _ |
(3,067,348) = |
27,200,786 _ |
(二十)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2%為董事酬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 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89,120千元及 130,767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3,040千元及43,589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 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 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 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 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廿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52,252 \$ |
74,266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 (42,837) |
15,49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 | 1,853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40) | (571) |
| 股利收入 | 24,243 | - |
| 其他利益 | _ 42,425 _ |
140,706 |
| \$ 23,291 _ |
157,482 | |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76,323 |
60,724 二 |
(廿二)金融工具
-
- 信用風險
-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合 約 |
6倜月 | |||||
|---|---|---|---|---|---|---|
| 帳面金額 | 現金流量 | 以內 | 6-12個月 | 1-2年 | 超過2年 | |
| 110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3,438,894 \$ |
3,481,867 | 2,179,078 | 572,914 | 427,672 | 302,203 |
| 應付短期票券 | 199,820 | 200,000 | 200,000 | - | - | - |
| 應付帳款 | 8,127,533 | 8,127,533 | 8,127,533 | - | - | - |
| 租賃負債 | 303,245 | 397,642 | 10,615 | 10,615 | 20,815 _ |
355,597 |
| \$ 12,069,492 | 12,207,042 | 10,517,226 | 583,529 | 448,487 | 657,800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317,137 |
352,851 | 24,864 | 41,984 | 118,305 | 167,698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408,724 | 1,419,290 | 940,536 | 172,477 | 3,150 | 303,127 |
| 應付帳款 | 5,846,870 | 5,846,870 | 5,846,870 | - | - | - |
| 7,572,731 \$ |
7,619,011 | 6,812,270 | 214,461 | 121,455 _ |
470,825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___ 110.12.31___ | |||||||
|---|---|---|---|---|---|---|---|
| 外幣(千元 ) |
S | * | ~~ | ||||
| 金融資產 | |||||||
| 晋幣性項目 | |||||||
| 美金 | \$ | 86,974 | 美 | 金:台 | 幣27.6800 | 2,407,432 | |
| 81,428 | 美 | 金:人民幣6.3720 | 2,253,931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59,290 | 美 | 金:台 | 幣27.6800 | 1,641,136 | ||
| 87,083 | 美 | 金:人民幣6.3720 | 2,410,458 | ||||
| 109.12.31 | |||||||
| 外 | 幣(千元) | 匯 | 率 | 台 |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 | 66,849 | 美 | 金:台 | 幣28.4800 | 1,903,862 | |
| 52,261 | 美 | 金:人民幣6.5067 | 1,488,387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45,871 | 美 | 金:台 | 幣28.4800 | 1,306,396 | ||
| 58,537 | 美 | 金:人民幣6.5067 | 1,667,125 | ||||
2 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 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1% 而 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 別增加或減少5,414千元及3,514千元。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損失42,837千元及利益15,494千元。
- 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 。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0.5%,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之淨利將增加或減少12,314千元及8,901千元,主因係合併公 司之變動利率借款及公司債無風險利率變動之金融資產評價所致。
5. 公允價值資訊
2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10.12.31 | |||||
|---|---|---|---|---|---|
| ___ 公允價值____ | |||||
| 帳面金額 | 笫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計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642,069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3,273,676 | - | |||
| 其他應收款 | 97,758 | - | |||
| 存出保證金 | 61,781 | - | : | :_- | |
| 合 計 |
\$ 20,075,284 | - |
| 110.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帳面金额 | 笫一級 | 笫二級 | 笫三級 | 合 計 |
| 銀行借款 | 3,438,894 \$ |
- | -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199,820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8,127,533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2,841,515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17,433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303,245 | - | - | ||
| 合 計 |
\$ 14,928,440 | - | - | - | - |
| 109.12.31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 15,681 |
- | - | 15,681 | 15,68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731,862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9,934,060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49,011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19,583 | - | - | - | - |
| 小 計 |
15,734,516 | ||||
| 合 計 |
\$ 15,750,197 | - | - | 15,681 | 15,68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1,725,861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5,846,870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2,144,715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12,280 | - | - | - | - |
| 合 計 |
9,729,726 \$ |
- | - | - | - |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 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 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係以被投資者之每股淨值及可比國外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推導之權 益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 響。
2.2 衍生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4 第一等級與第二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移轉之情形發生。
5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等級之金融資 產變動表如下:
| 透過其他綜合損葢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110年1月1日餘額 | \$ | 15,68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5,335) | |
| 匯率影響數 | (346) | |
| 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 |
| 109年1月1日餘額 | \$ | 16,507 |
| 匯率影響數 | (826) | |
| 109年12月31日餘額 | \$____ | 15,681 |
6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債券交易、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非 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 項目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 不適用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一非上市 | |||
| 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
(廿三)財務風險管理
-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⑴信用風險
⑵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 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 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 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 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 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 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 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 係代表無須經董事會會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 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 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 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銀行存款及外匯衍生性工具交易合約
銀行存款及外匯衍生性工具交易合約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 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無重大之 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使用標準成本制以估計其產品成本,以協助合併公司監控現金流量需 求。一般而言,合併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九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 括金融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 另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共計 16,413,907千元及13,766,218千元。
-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交 易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 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及人民 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此外,合併公司以自然 避險為原則,依據合併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外幣資產與負債部位之差 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合併公司多以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遠期外 匯、貨幣交換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美金,惟亦有人民幣。在此情況,提 供經濟避險而無須簽訂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 係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借款多採浮動利率基礎,合併公司並未有透過利率交換合約將浮 動利率轉為固定利率之情形。合併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 評估銀行及各幣別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 融資成本,同時配合強化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 利率變動之風險。
3 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 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廿四)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 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 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合併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 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向金融機構舉 借短期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廿五)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八)。
2.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公允價值 | ||||||
| 110.L1 | 現金流量 | 收 購 |
匯率變動 | 變 動 |
110.12.31 | |
| 短期借款 | 608,724 \$ |
1,983,991 | 3,821 | 2,588,894 | ||
| 長期借款 | 1,117,137 | (264,529) | - | (2,608) | - | 850,000 |
| 租賃負債 | 323,568 | (11,362) | - | (8,961) | - | 303,245 |
| 應付短期票券 | - | 200,000 | - | - | (180) | 199,820 |
| 來自籌資活動之 | \$ 2,049,429 | L908J00 | - | (15,390) | (180) | 3,941,959 |
負債總額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公允價值 | ||||||
| 109.1J | 現金流量 | 收 購 |
匯率變動 | 變 動 |
109.12.31 | |
| 短期借款 | 663,874 \$ |
226,374 | 171,180 | 44 | 608,724 | |
| 長期借款 | 979,114 | 134,747 | - | 3,276 | - , |
1,117,137 |
| 來自籌資活動之 | S 1,642,988 | (91,627) | 171,180 | 3,320 | - | 1,725,861 |
| 負債總額 |
七、關係人交易
(一) 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及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 TECHNICA USA |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關聯企業 | \$ 97,953 |
70,000 |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 。其收款期 限為月結90天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2.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12.31 | 109.12.31 | |
|---|---|---|---|---|
| 應收帳款 | 關聯企業 | \$ | 51,119 | 35,374 |
| 其他應收款 | 關聯企業 | 45 | - | |
| \$= | 51,164 | 35374 |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3.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12.31 | 109.12.31 |
|---|---|---|---|
| 其他應付款 | 關聯企業 | \$= 2,928 |
2,537 |
4.對關係人放款
合併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關聯企業 | \$__ 3,322 | - |
合併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係依撥款當年度合併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 利率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
- 背書保證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子公司因融資借款而背書及保證之說 明請詳附註十三(一)。
6. 其他關係人交易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推銷費用 | 關聯企業 | \$ 3,891 |
2,885 _ |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97,734 |
144,765 |
| 退職後福利 | __ 2,774 | 2,891 _ |
| \$ 200,508 |
147,656 _ |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10.12.31 | 109.12.31 | |
|---|---|---|---|---|
| 房屋及建築 | 銀行借款擔保 | \$ | - | 809,693 |
| 使用權資產 | 〃 | - | 135,726 | |
| 存出保證金 | 履約保證金、租賃等押金及天然保證金_ | 6L781 | 19.583 | |
| \$_ | 61,781 | 965,002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新台幣 | \$ 69,047 |
85,193 |
| 美金 | 29,542 | 29,581 |
2.合併公司為擴充新廠房及機器設備簽定工程營造及機器設備購置之重大合約及未付 款金額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工程合約總額 | ||
| 日幣 | \$ 642,000 |
- |
| 美金 | 90,749 | 5,120 |
| 人民幣 | 753,542 | 104,852 |
| 110.12.31 | 109.12.31 | |
| 工程未付金額 | ||
| 日幣 | \$ 417,300 |
- |
| 美金 | 84,254 | 789 |
| 人民幣 | 299,326 | 61,773 |
3.合併公司與A公司等簽訂環保材技術之權利金合約 ,估列之權利金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118,325 | _ 107,342 |
4.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一中墟分行 代本公司開立保證函皆為新台幣5,000千元予海關供擔保內銷關稅之用。
-
- 合併公司民國一O九年十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因應營運成長之需,購置土地及其 建築物,並於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非關係人簽訂購買土地及建物合約, 合約總價款為21.6億元 雙方約定買賣標的需符合土地汙染整治法規要求 因相關 整治復育工程尚約定未完成,故所有權登記皆尚未移轉。
-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擬取得政府補助案,而由銀行開立履約保 證函之金額為7,200千元。
- (二)承諾事項: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與昆山市人民政府正式簽訂搬遷 補償協議,根據當地政府規劃用地需要,要求合併公司昆山市周市鎮優比路之土地使 用權、建築物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搬遷,並依據合約進度分次提撥補償款予合併公司, 補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195,000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周市鎮優比 路之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及其附屬設備尚未完成處分,依據合約規定預收款項計人民 幣78,942千元(新台幣342,926千元),另剩餘補償款於新廠建造完成及交回土地時收 取。合併公司預計民國一一一年底完工,民國一一三年進行搬遷 , 並預計於民國一— 三年底搬遷完成並拆除舊廠房。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計 | |
| 性質別 | 成本者 | 費用者 | 成本者 | 費用者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1,777,681 | 1,002,708 | 2,780,389 | 1,376,599 | 668,337 | 2,044,936 |
| 勞健保費用 | 96,770 | 33,720 | 130,490 | 69,753 | 22,431 | 92,184 |
| 退休金費用 | 128,843 | 33,637 | 162,480 | 32,073 | 12,890 | 44,963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33,394 | 50,562 | 183,956 | 108,956 | 41,026 | 149,982 |
| 折舊費用 | 614,733 | 75,423 | 690,156 | 542J52 | 56,470 | 599,222 |
| 攤銷費用 | 412 | 28,826 | 29,238 | 432 | 8,959 | 9,391 |
(二)本公司因購置不動產及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於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 決議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發行募集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5億元,每張面 額10萬元,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102%發行,發行期間為五年,其他相關條件 及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貸出資金 | 貸與 | 往来 | 是否為 | 本拥最 | 拥末 | 實際動 | 利軍 | 責金貸 | 業務往 | 有短期散 | 提列備 | 揄保品 | 對個別對 | 資金貸 | ||
|---|---|---|---|---|---|---|---|---|---|---|---|---|---|---|---|---|
| 編號 | 興性資 | 通資金必 | 抵損失 | 兼責金貸 | 與縛 | |||||||||||
| 之公司 | 對象 | 科目 | 關係人 | 高金額 | 餘额 | 支金Si | 區間 | (性2 | 來金額 | 要之原因 | 金額 | 名稱 | 與限额 | 限額 | ||
| 0 | 台光電子材料股 | FECHNICA | 其他應 | Y | 12,582 | 12,456 | 3,322 | 2.00% | 1 | 97,953 | - | - | 48,977 | 5,925,854 | ||
| 份有限■公司 | USA | 收款-膈 係人 |
(註3) | (註3)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孑材 料(黃石)有 |
其他應 收款-關 |
Y | 1,201,216 | 1,185,912 | 1,172,880 | 3.00% | 2 | 營運週轉 | - | 2,982,979 (註4) |
2,982,979 (註4) |
|||
| 限公司 | 係人 | |||||||||||||||
| 2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
Y | 1,402,880 | 1,390,080 | 803,640 | 3.00% | 2 | 營連週轉 | - | - | 1,913,073 (註5) |
1,913,073 (註5)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数字 1開始依序編號。 註2 : L有業務往來者。
-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3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有業務往來之公司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進(銷)貨交易總額之二分之一且不得超過 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其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 註4 :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亦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
- 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 註5 :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 分之三十。
- 註6:合併公司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百。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 | 背書保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 本期最高 | 期末背 | 實際動 | 以財產擔 | 累計背書保證 | 背書保 | 屬母公司 | 屬子公司 | 屬對大陸 | |
|---|---|---|---|---|---|---|---|---|---|---|---|---|---|
| 證者公 | 關係 | 業背書保 | 育書保證 | 害保證 | 係之背書 | 金额佔最近 | 證最高 | 對子公司 | 對■母公司 | 地區背書 | |||
| 號 | 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註2 | 證限額 | 餘 額 |
餘額 | 支金額 | 保證金額 | 期財務報表 | 限額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證 保 |
| (註3 | 浄值之比率 | (註3 | |||||||||||
| 0 台光電子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2 | 9,876,423 | 85,605 | - | - | - | - % |
19,752,846 | Y | Y | ||
| 0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2 | 9,876,423 | 142,675 | - | - | - | - % |
19,752,846 | Y | Y | ||
| 0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2 | 9,876,423 | 1,139,200 | - | - | - | - % |
19,752,846 | Y | Y | ||
| 0 | EMD SPECIALTY MATERIAL s,llc |
2 | 9,876,423 | 285,350 | 276,800 | 166,080 | 1.40 % | 19,752,846 | Y | ||||
| 0 | TECHNICA USA |
6 | 9,876,423 | 17,121 | 16,608 | 16,608 | - | 0.08 % | 19,752,846 | ||||
| 1 台光電子 材料(昆 山)有限 公司(註 4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994,326 | 784,800 | 781,920 | 467,436 | 7.86 % | 9,943,264 | Y | ||||
| 2 中山台光 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3,188,455 | 2,400,780 | 2,391,968 | 1,331,212 | - | 37.51 % | 6,376,910 | Y |
53
註1 : 0.為本公司。 註2 :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L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 :依該公司背書保證辦法之規定: 該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一百,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註4 :母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為背書保證,且其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註5 :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末 期 |
期中最高 持股或 |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毋目 | 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出資情形 | 備註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RTED |
PROUD STAR [NTERNATIIONAL LIMITED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非流動 |
500,000 | - | 3.26 % | - | 3.26 %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取得不動 | 財產 | 事實 | 交易 | 價款支 | 交易對象為闢係人者, 其前次務韓責料 |
價格決 | 取得目 | 其他 | ||||||
|---|---|---|---|---|---|---|---|---|---|---|---|---|---|---|
| 產之公司 | 名稱 | 發生日 | 金額 | 付情形 | 交易對象 | 關偽 | 所有人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移# a 期 |
金 | 額 | 定之參 考依據 |
的及使 用情形 |
約定 事項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土地與廠房 110.12.31 | 2,160,000 尚未支付 德昌皮革製 品股份有限 公司 |
非關係人 | 依估價報 告評估 |
營運成 長需求 |
預計於合 約條件達 成後陸續 支付相關 款項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關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稱 名 |
進(銷)貨 | 金额 | 佔純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隼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德慮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 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
銷貨 | (537,594) | ⑹% 視子公司 財務狀況 而定 |
- | 115,050 | 4 %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進貨 | 537,594 | 4 % | - | (115,050) | (3)% | ||||
| 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銷貨 | (443,710) | (5)% | - | 195,374 | 7 %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進貨 | 443,710 | 5 % | - | (195,374) | (8)% |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稱 名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 (鎖)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隼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 ' 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銷貨 | (113,116) | ⑴* 視子公司 財務狀況 而定 |
- | 93,616 | 2 %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進貨 | 113,116 | 1 % | - | (93,616) | (4)%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銷貨 | (2,803,250) | (58)% | 958,953 | 61 %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 | 進貨 | 2,803,250 | 23 % | - | (958,953) | (26)%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銷貨 | (1,935,891) | (40)% | - | 539,590 | 34 %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進貨 | 1,935,891 | 23 % | - | (539,590) | (21)% |
註1: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虑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間係人款項 | 慮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之公 | 司 | 稱 名 |
關係 | 款項餘額 | 週林率(次) | 金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損失金額 | |
|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 |
115,050 | 4.47 | - | 69,398 | -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註1) |
123,316 | 不適用 | - | 123,316 | - | |||||
|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195,374 | 2.56 | - | 144,858 | -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註1) |
52,059 | 不通用 | - | 52,059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53,379 | 2.50 | - | 4,041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山)有限公司(註1) | * | 449,977 | 不適用 | - | 108,267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48,728 | 2.98 | -- | 36,155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山)有限公司(註1) | 1,196,290 | 不適用 | - | - | - | ||||
| 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 4,437 | 3.31 | - | 4,395 | - |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註1) |
815,519 | 不適用 | - | - | - |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958,953 | 3.96 | - | 647,195 | - | ||||
| 台光電孑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539,590 | 3.72 | - | 345,145 | - |
註1 :帳列其他應收款一闕係人。
註2 :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孫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與交易 | 110年年度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帑 | 交易往來對象 | 人之關 係(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成總責產之比率 |
| 0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537,594 | 註3 | 1.40 % |
| 0 |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443,710 | 1.15 %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 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收款 | 1,196,290 | 註4 | 3.27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2 | 其他應收款 | 449,977 | 1.23 % | ||
| 2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 司 |
3 | 其他應收款 | 815,519 | 2.23 % | ||
| 3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 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3 | 銷貨收入 | 2,803,250 | 註3 | 7.28 |
| 3 | 3 | 應收帳款 | 958,953 | 2.62 % | |||
| 3 |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3 | 銷貨收入 | 1,935,891 | 5.03 % | |
| 3 | 3 | 應收帳款 | 539,590 | 1.48 % |
U1 :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 :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 :銷售價格由買賣雙方議定,收款條件則視子公司之財務狀況而定。
註4 :無其他交易對象可供比較。 註5 :交易往來金額未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1%者,不予揭露。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O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責公切 | 核投責公司 | 所在 | 主要管 | 原始投責金额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 持股或 |
被投責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名 | 稱 | 稱 名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股) | 比率 | 帳面金額 | 出責情形 | 本期損益 | 授責損益 | 備註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EMC OVERSEAS HOLDING [NCORPORATED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投資葉務 | !,179,111 | 1,179,111 | 36,256,950 | 100,00 % 16,367,691 | 100.00 % | 5,243,183 | 5,243,183 子公司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一般進出口業 |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602,440 | 602,440 20,020,000 | 100.00 % | 714,679 | 100.00 % | 95,217 | 95,217 子公司 | ||||
| EMC [NTERNATIONAL HOLDING [NCORPORATED |
一般投賣業務 | 761,482 | 761,482 26,310,000 | 100.00 % | 754,212 | 100.00 % | 26,847 | 26,847 子公司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173,694 | 173,694 | 16,412,918 | 33.50 % | 33,50 % | 拄6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一般進出口業 |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35,551 | 935,551 | 33,798,821 | 100.00 % 16,313,311 | 100,00 % | 5,226,638 | 5,226,638 孫公司 | |||
| lECHNICA USA | USA | t ■-般進出口 務 |
16,608 | - | - % |
- | 30,00 % | (33,146) | (7,665) 註4、5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7,311 | 7,311 | 250,000 | 1.53 % | 1.53 % | 註6 |
56
| 投責公司 | 被投責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責金鞭 | 期木持有 | 期中最高 | 被投責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持股或 | ||||||||||||
| 稱 名 |
稽 名 |
地區 | 業頂目 | 本期期未 | 去年年底 | 股數(殷) | 比率 | 帳面金額 | 出責精■形 | 本獺損益 | 投責損蓋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般投資 篥務 |
914,313 | 914,313 | 18,161,515 | 99.79 % | 9,929,227 | 99,79 % | 3,281,452 | 3,274,513 曾孫公 | 司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454,976 | 454,976 16,437,000 | 100.00 % | 6,382,743 | 100,00 % | 1,952,464 | 1,952,464 | ||||
| EMC [NTERNATIONAL HOLDING [NCORPORATED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NCORPORATED |
Cayman Islands 一般投資業務 | 726,738 | 726,738 26,255,000 | 100.00 % | 752,951 | 100,00 % | 29,389 | 29,389 孫公司 | |||
| EMC USA HOLDING [NCORPORATED |
〜般投資業務 | - | - | 100.00 % | - | 100.00 % | (2,279) | (2,279) 曾孫公 | 司 | |||
| EMC SPECIAL APPLICAHON [NCORPORATED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USA | 經營铜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槃務 |
725,136 | 725,136 | - | 100.00 % | 751,659 | 100,00 % | 43,580 | 43,580 曾孫公 | 司 |
| EMC USA HOLDING [NCORPORATED |
TECHNICA USA | 一般進出口業 務 |
16,608 | - | 600,000 | 30.00 % | - | 30.00 % | (33,146) | (2,279) 註4 - 5 |
註1:帳面金額係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餘額,包含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
註2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
註3 :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4:因其他股東持有股數比率占70%,本公司占比僅30% -故本公司對其不具控制力。
註5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投資架構'原透過EMC Holding LTD#投資Technics之原始投資16,608千 元,調整為由USA Holding投資Technica,本投資架構變更案已於民國--------年一月十日經投審會核備完成。 註6 :投資價值已減損,於民國九十四年即全數認列損失*帳面價值沖減至零元。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責 | 主要管葉 | 實收 | 投賣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斯末自 | 祛投責 | 本公司直接 | 期中暈高 | 本期協列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 方式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責金额 | 台灣匯出素 | 公 司 |
戒間接投責 | 持股或 | 投責損蚤 | 責帳而 | 止巳匯回 | ||||
| 公司名稱 | 项 目 |
責本額 | (頌) | 赣投責金瑚 | 匮出 | 收回 | g 責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出責情形 | (註2) | 價< | 投責益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1,749,376 | (二) | 650,8)6 | 650,816 | 3,273,474 | 99.79 % | 99.79 % | 3,266,552 | 9,922,238 | 7,862,841 | ||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559,136 | (二) | 440,613 | 440,613 | 1,945,565 | 100.00 % | 100.00 % | 1,945,565 | 6,376,910 | 4,038,934 | |||
| 台光電子材混(黃 石)有限公司 |
553,600 | (二) | 601,858 | 601,858 | 86,742 | 100.00 % | 100,00 % | 86,742 | 699,881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窖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本公司 | 1,710,734 | 4,373,813 | 11,851,708 |
註1 :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
其他方式。
註2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註3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6,012千元,及由該公司分別盈餘轉增資 USD10,000千元及USD35.000千元。 註4: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該公司盈餘轉增資USD6,255千元。
註5 :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110千元。 註6 :係依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27.68(資產負債科目)及27.9973(損益科目)換算。
註7 :上述有關合併主體之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471,477 | 7.65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109年第1次全權委託野村投資專戶 | 24,182,700 | 7.26 % |
- 註: 1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 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 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 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 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 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 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四、部門資訊
(一) 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三個應報導部門: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及其他部門,國內部門係製造 銷售各類印刷電路基板、電子工業用特殊化學品及電子零組件用品;國外部門係生產 銷售印刷電路板用粘合片、銅箔基板;其他部門係從事投資及商品買賣之業務。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 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 • 得,並保留取得當時之管理團隊。
(二) 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報導部門 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 一致°
除每一營運部門之退休金費用係以現金支付予退休金計畫之基礎認列及衡量外,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 110年度 | 國內部門 | 國外部門 | 所有其 他部門 |
調整 及銷除 |
合計 |
|---|---|---|---|---|---|
| 入 收 :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7,897,916 \$ |
30,602,110 | - | - | 38,500,026 |
| 部門間收入 | 1,292,023 | 5,043,458 | - | (6,335,481) | - |
| 收入總計 | 9,189,939 \$ |
35,645,568 | - | (6,335,481) | 38,500,026 |
| 應報導部門損益 | 6,051,838 \$ |
6,202,481 | 15,852,912 | (21,195,335) | 6,911,896 |
| 產 資 :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17,822,990 \$ |
- | 51,149,945 | (68,972,935) | - |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2,134,702 | 7,637,520 | - | 591,327 | 10,363,549 |
| 應報導部門資產 | \$ 26,285,677 | 31,453,681 | 49,728,940 | (70,903,237) | 36,565,061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6,532,831 \$ |
14,433,626 | 540,075 | (4,715,358) | 16,791,174 |
| 109年度 | |||||
| 入 收 :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6,142,734 \$ |
21,058,052 | 27,200,786 | ||
| 部門間收入 | 787,901 | 2,279,447 | |||
| 收入總計 | 6,930,635 \$ |
23,337,499 | 27,200,786 | ||
| 應報導部門損益 | 4,184,544 \$ |
4,475,056 | 11,279,676 | (15,095,713) | 4,843,563 |
| 產 資 :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14,794,570 \$ |
- | 42,233,968 | (57,018,423) | 10,115 |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2,110,210 | 5,304,186 | - | 599,668 | 8,014,064 |
| 應報導部門資產 | \$ 21,926,860 | 23,152,537 | 40,822,477 | (5&045,068) | 27,856,806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5,188,230 \$ |
9,142,516 | 22&076 | (3,457,525) | 11,101,297 |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 產品及勞務名稱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銅箔基板 | 21,207,359 \$ |
14,009,825 |
| 黏合片 | 15,976,794 | 12,334,689 |
| 多層壓合板 | 1,058,056 | 758,423 |
| 其他 | 257,817 | 97,849 _ |
| 合計 | 38,500,026 \$ |
27,200,786 |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地 別 區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 臺 灣 |
5,907,377 \$ |
4,754,162 |
| 中 國 |
29,588,130 | 20,852,192 |
| 其他國家 | 3,004,519 | 1,594,432 _ |
| 合計 | 38,500,026 \$_ |
27,200,786 _ |
| 地 區 別 |
110.12.31 | 109.12.31 |
| 非流動資產 : |
||
| 灣 臺 |
2,134,702 \$ |
2,110,210 |
| 中 國 |
7,196,751 | 5,178,962 |
| 其他國家 合計 |
1,032,096 | 724,892 _ |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 具、遞延所得稅資產、退職後福利之資產及存出保證金之非流動資產。
(五)主要客戶資訊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客 | 戶 | 營業收入金額 | 所佔比例 | 客____ | 營業收入金額 | 所佔比例 |
| 甲 | \$ 4,523,496 |
12 % | 甲 | 3,330,318 | 12 % | |
| 乙 | 2,953,361 | 8 % | 乙 | 2,264,262 | 8 % |
附錄五
109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公 司 地 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電 話:(03)483-7937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 一、封 面 | 1 | ||
| 二、目 錄 | 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 | ||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9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9~18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18~19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19~39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0~41 | ||
| (八)質押之資產 | 41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2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2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2 | ||
| (十二)其 他 | 42~43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3~46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6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6~47 | ||
| 4.主要股東資訊 | 47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7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48~58 |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KPMG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home.kpmg/tw

| 109.12.31 | 108.12.31 | 109.12.31 | 108.12.31 | ||||||||
|---|---|---|---|---|---|---|---|---|---|---|---|
| 蕡 產 流動資產: |
全 額 |
$\frac{96}{6}$ | 金 額 |
$\frac{96}{6}$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額 全 |
$\frac{1}{2}$ | 額 % 全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962,032 s. |
$\overline{5}$ | 480,252 | $\overline{2}$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八)) | \$ 399,607 |
$\overline{2}$ | 579,568 3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 | $\sim$ | 4,561 | $\sim$ 100 $\pm$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九)) | $\overline{\phantom{a}}$ | 99,969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 206,128 | 207,212 | - 1 | 2170 | 應付帳款 | 1,655,753 | - 8 | 1,830,432 | 9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 1,752,295 | - 8 | 1,905,642 | - 9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 19,569 | $\sim$ | 41,625 | |
| 1181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 276,715 | 485,669 | $\overline{\mathbf{3}}$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1,271,445 | - 6 | 1,170,921 | - 6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 500,051 | $\overline{2}$ | 583,581 | -3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94,813 | $\sim$ | 85,851 | $\sim$ |
| 1310 | 存貨(附註六(五)) | 1,082,476 | - 5 | 808,051 | -4 | 2321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一)) | $\sim$ | $\overline{\phantom{a}}$ | 1,364,280 7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37,240 -$ | 43,903 - | 2365 | 退款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二)) | 20,694 | $\sim$ | $13,746 -$ | |||
| 流動資產合計 | 4,816,937 | 22 | $-4,518,871$ | - 22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500,000 | $\overline{2}$ | 250,000 | $\mathbf{1}$ | |
| 非流動資產: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6,766 | $\sim$ $-$ | $5,601$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14,794,570 | - 68 | 13,432,065 67 | 流動負債合計 | 3,968,647 | 18 | 5,441,993 27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 2,007,189 | - 9 | 2,015,030 10 | 非流動負債: | ||||||
| 1780 | 無形資產 | 18,019 | $\sim$ | 5,844 | $\sim$ $\sim$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300,000 | $\overline{2}$ | $100,000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四)) | 200,749 | 218,002 | $\blacksquare$ | 2551 |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 $\overline{\phantom{a}}$ | 7,567 -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85,002 | $\sim$ | 72,265 | $\sim$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四)) | 910,910 | $\overline{4}$ | $1,185,403$ 6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640 | $\sim$ | 633 | $\sim$ 100 $\mu$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8,673 | $\sim$ $-$ | $7,816$ -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 3,754 | $\sim$ $-$ | $\sim$ $-$ | _ __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219,583 | $6\overline{6}$ | $1,300,786$ 6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7,109,923 | 78 | 15,743,839 78 | 負債總計 | 5,188,230 | 24 | 6,742,779 33 | ||||
| 權益(附註六(十五)): | |||||||||||
| 3100 | 股本 | 3,329,183 | - 15 | 3,197,080 16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868,661 | - 8 | 628,858 3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035,014 | - 9 | 1,710,929 9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832,393 | $\overline{4}$ | 423,554 2 | |||||||
| 3351 | 累積盈虧 | 9,430,270 | 43 | 8,391,903 41 | |||||||
| 3400 | 其他權益 | (756, 891) | (3) | $(832,393)$ (4) | |||||||
| 資產總計 | \$ 21.926.860 100 20.262.710 100 | 權益總計 自信及權益總計 |
16,738,630 76 13,519,931 67 | ||||||||
| 8.21026800100.3032210.100 |



| 109年度 | 108平及 | ||||
|---|---|---|---|---|---|
| 金 額 |
% | 額 金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七)及附註七) | \$6,930,636 | 100 | 7,186,702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附註七) | (5,562,113) | 80 | (5,877,528) | 82 |
| 營業毛利 | 1,368,523 | 20 | 1,309,174 | 18 | |
| 5910 |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 | (4,051) | (4,300) | ||
| 5920 | 加:已實現銷貨損益 | 4,300 | 11,488 | ||
| 營業毛利淨額 | 1,368,772 | 20 | 1,316,362 | 18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56, 032) | 4 | (198,994) | 3 |
| 6200 | 管理費用 | (473, 491) | $\tau$ | (356, 637) | 5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255, 430) | 4 | (168,928) | $\overline{2}$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66) | (95) | ||
| 6300 | 營業費用合計 | (985, 019) | 15 | (724, 654) | 10 |
| 營業淨利 | 383,753 | 5 | 591,708 | 8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九)) | 1,026 | 1,248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九)) | (15,223) | 13,268 | ||
| 7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3,838,173 | 55 | 3,086,423 | 43 |
| 7050 |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九)) | (23, 185) | $\omega_{\rm{eff}}$ | (38, 126) | $\equiv$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3,800,791 | 55 60 |
3,062,813 3,654,521 |
43 51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4,184,544 | (7) | (413,676) | (6) |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 | (495, 545) | 53 | 3,240,845 | 45 |
| 本期淨利 | 3,688,999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675 | (4,106) | ||
| 8311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 (369) | |||
| 實現評價損益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35) | 821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540 | (3,654)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94,378 | $\frac{1}{2}$ | (510, 587) | (7)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8, 876) | 102,117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75,502 | (408, 470) | $\underline{(6)}$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76,042 | (412, 124) | $\underline{(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65,041 | $\overline{54}$ | 2,828,721 | 39 | |
|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六(十六))(單位:新台幣元) | \$ | 11.33 | 10.14 | ||
| 稀釋每股盈餘(附註六(十六))(單位:新台幣元) | \$ | 11.07 | 9.73 | ||
| 事長:董定宇 1919 | |
|---|---|
| ------------- | -- |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股 本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普通股 本 股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 餘公積 |
特別盈 餘公積 |
未分配 餘 盈 |
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利益(損失)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 3,196,524 | 623,721 | $\overline{1,535,792}$ | 237,192 | 6,730,522 | 貊 (423, 485) |
(69) | 11,900,197 | |
| 本期淨利 | ÷ | 3,240,845 | 3,240,845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285) | (408, 470) | (369) | (412, 124)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37,560 | (408, 470) | (369) | 2,828,72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75,137 | (175, 137) | $\blacksquare$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186,362 | (186, 362)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214,680) | $\overline{\phantom{a}}$ | (1,214,680)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556 | 5,137 | $\sim$ | 5,693 | |||||
|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197,080 | 628,858 | 1,710,929 | 423,554 | 8,391,903 | (831,955) | (438) | 13,519,931 | |
| 本期淨利 | ۰ | 3,688,999 | 3,688,999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40 | 75,502 | 76,042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689,539 | 75,502 | 3,765,04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324,085 | (324, 085) | $\overline{\phantom{a}}$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08,839 | (408, 839) | $\overline{\phantom{a}}$ | $\blacksquare$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918,248) | $\tilde{\phantom{a}}$ | (1,918,248)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132,103 | 1,239,803 | 1,371,906 | ||||||
|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29,183 | 1,868,661 | 2,035,014 | 832,393 | 9,430,270 | (756, 453) | (438) | 16,738,630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净利 | \$ 4,184,544 |
3,654,521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91,491 | 179.258 |
| 攤銷費用 | 5,095 | 2,451 |
| 预期信用减损损失 | 66 | 95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1, 853) | (15,606) |
| 利息費用 | 9,145 | 13,030 |
| 利息收入 | (1,026) | (1,248)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3,838,173) | (3,086,423)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34) | (5 |
| 發行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攤銷轉利息費用 | 14,040 | 25,096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3.621.249) | (2,883,35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減少 | 1,084 | 26,960 |
|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 153,281 | (349,038)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 208,954 | 3.038 |
|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 83,596 | (529, 411) |
| 存貨增加 | (274.425) | (168, 931) |
| 遞延收入增加(減少) | 3.667 | (6,675)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6,663 | (11,991)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12, 737) 170.083 |
2,504 (1.033.544)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 (174, 679) | 215,838 |
|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22,056) | 32.005 |
| 其他應付款增加 | 85,475 | 678,325 |
| 退款負債-流動增加 | 6.948 | 7,773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 1,165 | 85 |
|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 (10,646) | (9, 25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13, 793) | 924,771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56.290 | (108, 773) |
| 調整項目合計 | (3.564.959) | (2,992,125)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619,585 | 662,396 |
| 收取之利息 | 960 | 1,248 |
| 收取之股利 | 3,327,861 | 1,430,538 |
| 支付之利息 | (9,076) | (13, 371) |
| 支付之所得稅 | (762, 834) | (178, 542)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176,496 | 1,902,269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761.482) | (329, 412)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8, 639) | (61, 893)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4 | 5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7) | 1,262 |
| 取得無形資產 | (17,270) | (4, 135)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947, 364) | (394, 173)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179, 961) | 61,810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100,000) | (100.000) |
| 舉借長期借款 | 950,000 | 45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500,000) | (500,000) |
|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 857 (1,918,248) |
(271) (1,214,680) |
| 發放現金股利 | (1,747,352) | (1.303, 141)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481,780 | 204,955 |
| 480,252 | 275,297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62,032 | 480,252 |

| ۱ | |
|---|---|
| s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經營銅箔基板、電子工業用特殊化學品及電子零組件原料、半成品、成品之 製造及銷售,營業收入主要來源為印刷電路基板及粘合片之製造銷售。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三日通過股票櫃檯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股 票正式掛牌買賣;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通過股票轉上市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一 月二十七日股票正式掛牌買賣。註冊地址為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請詳 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 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重大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之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 修正條文闡明履行合約而發生之成本 | 2022.1.1 |
|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 | 應包含與合約直接相關之以下成本: | |
| 成本」 | •履行該合約之增額成本-例如直接 人工及原料;及 |
|
| •與履行合約直接相關之其他成本之 分攤-例如履行該合約所使用之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折舊費用 之分攤等。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 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 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及應收帳款,惟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帳款係列報於應收帳款項下。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 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按公允 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認列為損 益。
(3)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本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公司 債,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似 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 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無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3)其他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財務保證合約
財務保證合約係指發行人於特定債務人到期無法依債務工具條款償還時,必 須支付特定金額,以歸墊持有人損失之合約。
本公司發行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原始係以 其公允價值減除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則依下列孰高者衡量:(a)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決定之合約義務金額;及 (b)原始認列金額減除依收入會計政策認列之適當累計攤銷數後之餘額。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採標準成本法計算,成本結轉時按加權平 均法計價。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2年〜 56年
- (2)機器設備 3年〜 19年
- (3)其他設備 2年〜 14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後續支出僅 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 認列於損益。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 於損益:
1.電腦軟體 2年〜5年
2.權利金 9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 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 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本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準備,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依 據歷史經驗資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衡量估計。
(十四)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銷售商品-電子零組件
本公司製造印刷電路板基板及粘合片,並銷售予電腦、汽車及行動通訊產品 製造廠商。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 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 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 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 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依據歷 史經驗資料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衡量估計。截至報導日止,相關預期支付 予客戶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 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七)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
(十八)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 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9.12.31 | |||
|---|---|---|---|
| 現 金 |
\$ 469 |
530 | |
| 活期存款 | 639,155 | 430,722 | |
| 定期存款 | 322,408 | 49,000 | |
| \$ 962,032 |
480,252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9.12.31 | 108.12.31 | |
|---|---|---|
|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 ||
| 公司債買回權及贖回權 | \$ - |
4,561 |
截至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09.12.31 | 108.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 | 206,477 | 207,561 |
| 應收帳款-按攤銷及成本衡量 | 2,030,017 | 2,392,354 | |
| 減:備抵損失 | (1,356) | (1,392) | |
| \$ | 2,235,138 | 2,598,523 |
本公司評估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持有部 分應收帳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應收帳款。另不符合按攤銷成 本衡量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應收帳款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 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 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 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09.12.31 |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2,187,030 |
0.06% | 1,232 |
| 逾期30天以下 | 40,457 | 0.16% | 63 |
| 逾期31~120天 | 9,007 | 0.68% | 61 |
| 逾期120天以上 | - | - | - |
| \$ 2,236,494 |
1,356 |
| 108.12.31 |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2,532,229 |
0.05% | 1,207 |
| 逾期30天以下 | 62,745 | 0.05% | 33 |
| 逾期31~120天 | 4,837 | 1.00% | 48 |
| 逾期120天以上 | 104 | 100.00% | 104 |
| \$ 2,599,915 |
1,392 |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1,392 |
1,297 |
| 提列減損損失 | 66 | 95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102) | - |
| 期末餘額 | \$ 1,356 |
1,392 |
| (四)其他應收款 | ||
| 109.12.31 | 108.12.31 | |
| 其他應收款 | \$ 500,051 |
583,581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500,051 |
583,581 |
上述其他應收款依據歷史經驗預期於存續期間內無因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 損失,故估計其預期信用損失率為零。
(五)存 貨
| 109.12.31 | 108.12.31 | ||
|---|---|---|---|
| 原 物 料 | \$ | 708,831 | 562,877 |
| 在 製 品 | 117,952 | 65,428 | |
| 製 成 品 | 247,652 | 168,191 | |
| 在途存貨 | 8,041 | 11,555 | |
| \$ | 1,082,476 | 808,051 |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銷貨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銷售成本 | \$ 5,568,722 |
5,890,190 |
| 存貨報廢損失 | 12,448 | 1,527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1,619 | 20,958 |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30,676) | (35,147) |
| 合 計 |
\$ 5,562,113 |
5,877,528 |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係因存貨呆滯過時或無法使用,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 之金額列為營業成本。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9.12.31 | |||
|---|---|---|---|
| 子公司 | \$ 14,794,570 |
13,432,065 | |
| 關聯企業 | - | - | |
| \$ 14,794,570 |
13,432,065 |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關聯企業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底經評估被投資公司立澄科技(股)公司(原名鋰新科技 (股)公司,投資成本為173,694千元)已停工,其資產已無法抵償負債,投資價值已 減損,故於民國九十四年即全數認列損失,帳面價值沖減至零元。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 如下:
| 土 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860,706 | 2,661,788 | 698,169 | 102,306 | 4,793,590 |
| 增 添 | - | - | - | - | 183,650 | 183,650 |
| 處 分 | - | - | (20,704) | (29,773) | - | (50,477) |
| 重 分 類 | - | 6,130 | 70,266 | 42,449 | (118,845) |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866,836 | 2,711,350 | 710,845 | 167,111 | 4,926,763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859,356 | 2,654,970 | 646,327 | 139,580 | 4,770,854 |
| 增 添 | - | - | - | - | 68,272 | 68,272 |
| 處 分 | - | - | (38,496) | (7,040) | - | (45,536) |
| 重 分 類 | - | 1,350 | 45,314 | 58,882 | (105,546) |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860,706 | 2,661,788 | 698,169 | 102,306 | 4,793,590 |
| 折 舊: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380,872 | 1,941,034 | 456,654 | - | 2,778,560 |
| 本年度折舊 | - | 34,368 | 108,703 | 48,420 | - | 191,491 |
| 處 分 | - | - | (20,704) | (29,773) | - | (50,477)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
415,240 | 2,029,033 | 475,301 | - | 2,919,574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 |
350,679 | 1,876,145 | 418,014 | - | 2,644,838 |
| 本年度折舊 | - | 30,193 | 103,385 | 45,680 | - | 179,258 |
| 處 分 | - | - | (38,496) | (7,040) | - | (45,536)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 |
380,872 | 1,941,034 | 456,654 | - | 2,778,560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470,621 |
451,596 | 682,317 | 235,544 | 167,111 | 2,007,189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470,621 |
479,834 | 720,754 | 241,515 | 102,306 | 2,015,030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470,621 |
508,677 | 778,825 | 228,313 | 139,580 | 2,126,016 |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作 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八)短期借款
| 109.12.31 | 108.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399,607 |
579,568 | |
| 尚未使用額度 | \$ 2,495,383 |
1,393,377 | |
| 利率區間 | 0.51%~0.90% | 0.97%~2.83% |
〜22〜
(九)應付短期票券
| 109.12.31 | 108.12.31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 - |
100,000 |
| 減:未攤銷折價 | - | (31) |
| 淨 額 | \$ - |
99,969 |
| 利率區間 | - | 1.02% |
(十)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800,000 |
350,000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500,000) | (250,000) |
| 合 計 | \$ 300,000 |
100,000 |
| 尚未使用額度 | \$ 4,000,000 |
2,950,000 |
| 利率區間 | 0.89%~1.25% | 1.00%~1.30% |
| 到期年度 | 110~112 | 109~110 |
有關本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本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授信合約,依授信合約規定於借款期間內,本公司年 度財務報表須維持資產負債表日特定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有形淨值、利息保障倍 數等財務比率,如違反借款合約特定條件,依約應以現金增資或其他方式改善。本 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無違反上述財務比率限制情事。
(十一)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09.12.31 | 108.12.31 | |
|---|---|---|
|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 \$ - |
1,500,000 |
|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 - | (61,120) |
| 累積已轉換金額 | - | (74,600) |
| \$ - |
1,364,280 | |
|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權(列報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4,561 |
| 權益組成部分-轉換權(列報於資本公積-轉換權) | \$ - |
115,499 |
109年度 108年度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權按公允價 值再衡量之損益(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之 透過損益按公平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淨利益(損失)科目) \$ 1,853 15,606
利息費用 \$ 14,040 25,096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發行票面利率0%之第四次五年期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千元,到期日為民國一一一年五月十六日,債券 折現率為1.80%。發行滿三年之前四十日,債權人得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 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按本公司發行條約辦理。本 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一○九年八月十七日止已全數轉換 完畢。
(十二)退款負債
本公司退款負債之明細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退款負債-流動 | \$ 20,694 |
13,746 |
退款負債本公司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判斷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 退回及折讓,而預期支付予客戶金額。
(十三)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8.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104,435 | 122,75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8,189) | (115,187)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負債 | \$ | (3,754) | 7,567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08,189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8年度 | |
|---|---|
| 122,754 | 124,651 |
| 2,047 | 2,636 |
| (3,455) | 4,032 |
| 6,085 | 3,633 |
| (22,996) | (12,198) |
| 104,435 | 122,754 |
| 109年度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15,187 |
111,935 |
| 利息收入 | 1,313 | 1,58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3,306 | 3,560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1,379 | 10,301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22,996) | (12,198)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08,189 |
115,187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709 |
93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24 | 114 | |
| \$ 733 |
1,047 |
| 109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 543 |
108年度 842 |
| 推銷費用 | 30 | 40 |
| 管理費用 | 115 | 113 |
| 研究發展費用 | 45 | 52 |
| \$ 733 |
1,047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 20,488 |
16,382 |
| 本期認列 | (675) | 4,106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 19,813 |
20,488 |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折現率 | 0.63 % |
1.13 % |
| 未來薪資增加 | 2.00 % |
2.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九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11,88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4.70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重 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請詳下方注意事項說明)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 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 | 減少 | ||
| 109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3,104) | 3,233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3,128 | (3,020)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3,633) | 3,785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3,682 | (3,553)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3,453千元及29,718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四)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利益)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771,796 |
402,857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 | (3,671) |
| 771,796 | 399,186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276,251) | 14,490 |
|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 495,545 |
413,676 |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135) |
821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8,876) |
102,117 |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 4,184,544 |
3,654,521 |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836,909 |
730,904 | |
| 不可扣抵之費用 | 15,871 | 2,063 | |
| 免稅所得 | - | (11,357) | |
| 租稅獎勵 | (9,998) | - | |
| 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 | (376,556) | (312,915)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9,319 | 8,652 | |
| 前期(高)低估 | - | (3,671) | |
| 所得稅費用 | \$ 495,545 |
413,676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本公司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 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 \$ 8,521,793 |
6,639,016 |
|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 \$ 1,704,359 |
1,327,803 |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國外投資收益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185,403)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74,493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910,910)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1,167,141)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8,262)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1,185,403) |
| 確定福 利計畫 |
負債準備 | 備抵存貨 跌價及 呆滯損失 |
累積換算 調整數 |
其 他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055 |
2,749 | 7,727 | 204,292 | 179 | 218,002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129) | 1,390 | 2,324 | - | 173 | 1,758 | ||
| (借記)貸記權益 | (135) | - | - | - | - | (135)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 | - | (18,876) | - | (18,876) | ||
| 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791 |
4,139 | 10,051 | 185,416 | 352 | 200,749 |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4,084 |
1,195 | 3,535 | 102,175 | 303 | 111,292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850) | 1,554 | 4,192 | - | (124) | 3,772 | ||
| (借記)貸記權益 | 821 | - | - | - | - | 821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 | - | 102,117 | - | 102,117 | ||
| 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3,055 |
2,749 | 7,727 | 204,292 | 179 | 218,002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六年度。
(十五)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4,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400,000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分別為普通股332,918 千股及319,708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 普 通 股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319,708 | 319,652 |
| 轉換公司債轉換 | 13,210 | 56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332,918 | 319,708 |
本公司民國一○九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權 而發行新股分別為13,210千股及56千股,以面額發行,總金額分別為1,425,400千元 及6,000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普通股股票溢價 | \$ 95,627 |
95,627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1,773,034 | 417,732 |
| 轉換權 | - | 115,499 |
| \$ 1,868,661 |
628,858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 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 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 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 數之百分之二十。
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 十至百分之七十為原則分配之。
其餘併同以往年度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 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及民國一○八年六月十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 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金 | \$ | 5.76 \$ |
1,918,248 | 3.80 | 1,214,680 |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投資利益(損失) |
合 計 | |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831,955) |
(438) | (832,393)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75,502 | - | 75,50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756,453) |
(438) | (756,891)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423,485) |
(69) | (423,554)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408,470) | - | (408,470)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 | (369) | (369)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831,955) |
(438) | (832,393) |
(十六)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依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109年度 \$ 3,688,999 |
108年度 3,240,845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 109年度 319,708 |
108年度 319,652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5,886 325,594 |
14 319,666 |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依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 \$ 3,688,999 |
3,240,845 |
| 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損益之稅後影響數 | 9,749 | 7,592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 3,698,748 |
3,248,437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109年度 325,594 |
108年度 319,666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7,324 | 13,252 |
|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 1,110 | 1,005 |
| 12月31日餘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 | 334,028 | 333,923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 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3.每股盈餘如下:
數(稀釋)
| 基本每股盈餘 | \$ 109年度 11.33 |
108年度 10.14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11.07 |
9.73 |
| (十七)客戶合約收入 | ||
| 1.收入之細分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臺 灣 |
\$ 4,726,774 |
4,374,352 |
| 中 國 |
868,560 | 1,426,526 |
| 其他國家 | 1,335,302 | 1,385,824 |
| \$ 6,930,636 |
7,186,702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主要產品: | ||
| 黏 合 片 | \$ 3,036,645 |
3,055,073 |
| 銅箔基板 | 2,696,485 | 2,889,715 |
| 多層壓合板 | 758,502 | 946,202 |
| 其 他 |
439,004 | 295,712 |
| \$ 6,930,636 |
7,186,702 |
(十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2%為董事酬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 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30,767千元及 114,204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3,589千元及38,068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 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 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 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 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九)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1,026 |
1,248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34 |
5 |
| 外幣兌換損失 | (15,807) | (3,568)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淨利 | 1,853 | 15,606 |
| 益 | ||
| 其他(損失)利益 | (1,303) | 1,225 |
|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 \$ (15,223) |
13,268 |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23,185 |
38,126 |
(二十)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來自於:
- •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及
-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金額分別為美金54,600千元、5,000千元及美金61,100千 元、5,000千元。
-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 內 |
6-12個月 | 1-2年 | 超過2年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1,199,607 |
1,210,112 | 902,239 | 1,596 | 3,150 | 303,127 |
| 應付帳款 | 1,675,322 | 1,675,322 | 1,675,322 | - | - | - |
| \$ 2,874,929 |
2,885,434 | 2,577,561 | 1,596 | 3,150 | 303,127 | |
| 108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可轉換公司債 | \$ 1,364,280 |
1,425,400 | 1,425,400 | - | -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929,568 | 933,578 | 732,124 | 100,898 | 100,556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99,969 | 100,000 | 100,000 | - | - | - |
| 應付帳款 | 1,872,057 | 1,872,057 | 1,872,057 | - | - | - |
| \$ 4,265,874 |
4,331,035 | 4,129,581 | 100,898 | 100,556 |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 78,336 | 28.480 | 2,231,010 | 75,821 | 29.980 | 2,273,124 |
| 109.12.31 | 108.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61,240 | 28.480 | 1,744,118 | 65,407 | 29.980 | 1,960,909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 損益。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當功能性貨幣相對於功能性貨幣貶值或升 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稅後 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4,059千元及2,519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之金 額,以及換算至母公司功能性貨幣新台幣(即合併公司表達貨幣)之匯率資訊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平均匯率 | 兌換損益 | 平均匯率 | ||||
| 台 幣 | \$ | (15,807) | - | (3,568) | - |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0.5%,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 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5,127千元及1,756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 變動利率借款及公司債無風險利率變動之金融資產評價所致。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 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 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 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09.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962,032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2,235,138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500,051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640 | - | - | - | - |
| 合 計 | \$ 3,697,861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 1,199,607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675,322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271,445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8,673 | - | - | - | - |
| 合 計 | \$ 4,155,047 |
- | - | - | - |
| 108.12.31 | |||||
| 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融資產 | |||||
| 公司債買回權及贖回權 | \$ 4,561 |
- | 4,561 | - | 4,56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80,252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2,598,523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583,581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633 | - | - | - | - |
| 小 計 | 3,662,989 | - | - | - | - |
| 合 計 | \$ 3,667,550 |
- | 4,561 | - | 4,56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 929,568 |
- | -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99,969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872,057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170,921 | - | - | - | - |
| 應付公司債 | 1,364,280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7,816 | - | - | - | - |
| 合 計 | \$ 5,444,611 |
- | - |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廿一)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 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 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 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 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 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本公司之 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出報告,該委員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 立組織。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 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 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 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係代表 無須經董事會會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 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 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 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使用標準成本制以估計其產品成本,以協助本公司監控現金流量需求。 一般而言,本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九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括金融 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另外,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6,495,383 千元及4,343,377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交易 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此外,本公司以 自然避險為原則,依據本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外幣資產與負債部位之 差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本公司多以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遠期外 匯、貨幣交換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本公司營運產生 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美金。在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無須 簽訂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2)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借款多採浮動利率基礎,本公司並未有透過利率交換合約將浮動利 率轉為固定利率之情形。本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評估銀 行及各幣別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 本,同時配合強化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 動之風險。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品 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廿二)資本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 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 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 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向金融機構舉借短期 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廿三)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並無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公允價值 | |||||||
|---|---|---|---|---|---|---|---|
| 109.1.1 | 現金流量 | 收 購 | 匯率變動 | 變 動 | 109.12.31 | ||
| 短期借款 | \$ 579,568 |
(179,961) | - | - | - | 399,607 | |
| 長期借款 | 350,000 | 450,000 | - | - | - | 800,000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 929,568 |
270,039 | - | - | - | 1,199,607 | |
總額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公允價值 | |||||||
| 108.1.1 | 現金流量 | 收 購 | 匯率變動 | 變 動 | 108.12.31 | ||
| 短期借款 | \$ 517,758 |
61,810 | - | - | - | 579,568 | |
| 長期借款 | 400,000 | (50,000) | - | - | - | 350,000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 917,758 |
11,810 | - | - | - | 929,568 | |
| 總額 |
〜39〜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
(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及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孫公司 | \$ 659,064 |
1,305,114 |
本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限
為月結90天至120天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向孫公司收取使用特定產品之權利金收入及服務收入金
2.進 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額分為108,196千元及20,641千元。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孫公司 | \$ 78,834 |
110,707 |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約為90天至120天,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09.12.31 | 108.12.31 |
|---|---|---|---|
| 應收帳款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 150,975 |
268,284 |
| 應收帳款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125,720 | 217,385 |
| 應收帳款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20 | - |
| 其他應收款 | 孫公司 | 50,433 | 57,259 |
| \$ 327,148 |
542,928 |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4.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09.12.31 | 108.12.31 |
|---|---|---|---|
| 應付帳款 | 孫公司 | \$ 19,569 |
41,625 |
| 其他應付款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417,889 | 512,379 |
| \$ 437,458 |
554,004 |
5.背書保證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子公司因融資借款而背書及保證之說明 請詳附註十三(一)。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36,535 |
106,558 |
| 退職後福利 | 2,891 | 2,814 |
| \$ 139,426 |
109,372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9.12.31 | 108.12.31 | |
|---|---|---|---|---|
| 存出保證金 | 員工宿舍之押金 | \$ | 640 | 633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如下:
| 109.12.31 | 108.12.31 |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新 台 幣 | \$ 85,193 |
112,489 | ||
| 美 | 金 | 2,987 | 5,977 |
2.本公司與A公司等簽訂環保材技術之權利金合約,支付之權利金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14,109 |
23,997 |
3.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壢分行代 本公司開立保證函皆為新台幣5,000千元予海關供擔保內銷關稅及聘僱外國人從事就 業服務保證之用。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
| 性 質 別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561,617 | 374,956 | 936,573 | 565,553 | 285,995 | 851,548 | |
| 勞健保費用 | 47,455 | 18,749 | 66,204 | 48,112 | 13,000 | 61,112 | |
| 退休金費用 | 23,046 | 11,140 | 34,186 | 22,744 | 8,021 | 30,765 | |
| 董事酬金 | - | 44,071 | 44,071 | - | 38,510 | 38,510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8,143 | 7,489 | 35,632 | 23,052 | 4,626 | 27,678 | |
| 折舊費用 | 180,730 | 10,761 | 191,491 | 168,967 | 10,291 | 179,258 | |
| 攤銷費用 | 209 | 4,886 | 5,095 | 70 | 2,381 | 2,451 |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員工人數 | 927 | 879 |
|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6 | 6 |
|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 1,165 |
1,112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 1,017 |
975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 4.31 % |
31.58 % |
| 監察人酬金 | \$ -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員工之薪資報酬,秉持內求公平、外求競爭原則,參考 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負擔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 形、擔任其職位之表現、近年給予同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本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 目標之達成、本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本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 理性,作為本公司薪資報酬之政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九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貸出資金 | 貸與 | 往來 | 是否為 | 本期最 | 期末 | 實際動 | 利率 | 資金貸 | 業務往 有短期融 | 提列備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 資金貸 | |||
|---|---|---|---|---|---|---|---|---|---|---|---|---|---|---|---|---|
| 編號 | 與性質 | 通資金必 | 抵損失 | 象資金貸 | 與 總 | |||||||||||
| 之 公 司 | 對象 | 科目 | 關係人 | 高金額 | 餘額 | 支金額 | 區間 | (註2) |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 價值 | 與 限 額 | 限 額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
Y | 1,199,846 | 1,199,298 | 1,199,298 | 3.50%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1,197,451 (註3) |
2,394,902 (註3) |
| 2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
Y | 1,401,280 | 1,400,640 | 437,700 3%~3.50%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1,622,784 (註4) |
1,622,784 (註4)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1.有業務往來者。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3: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亦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 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五。
註4: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 分之三十。
註5: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百。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 | 背書保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 本期最高 | 期末背 | 實際動 |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 | 背書保 |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 ||||
|---|---|---|---|---|---|---|---|---|---|---|---|---|---|
| 證者公 | 關係 | 業背書保 | 背書保證 | 書保證 | 保之背書 | 金額佔最近 | 證最高 | 對子公司 | 對母公司 | 地區背書 | |||
| 號 | 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註2) | 證 限 額 | 餘 額 | 餘 額 | 支金額 | 保證金額 | 期財務報表 | 限 額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保 證 |
| (註3) | 淨值之比率 | (註3) | |||||||||||
| 0 台光電子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大武漢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599,600 | - | - | - | %- | 16,738,630 | Y | |||
| 0 | 〞 | 大上海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224,850 | - | - | - | %- | 16,738,630 | Y | ||
| 0 | 〞 | 大中山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149,900 | - | - | - | %- | 16,738,630 | Y | ||
| 0 |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 S,LLC |
2 | 8,369,315 | 170,880 | 170,880 | 170,880 | - | 1.02 % | 16,738,630 | Y | ||
| 0 | 〞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2 | 8,369,315 | 151,125 | 142,400 | - | - | 0.85 % | 16,738,630 | Y | Y | |
| 0 | 〞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2 | 8,369,315 | 90,675 | 85,440 | - | - | 0.51 % | 16,738,630 | Y | Y | |
| 0 | 〞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2 | 8,369,315 1,185,200 | 1,139,200 | - | - | 6.81 % | 16,738,630 | Y | Y | ||
| 0 | 〞 | TECHNICA USA |
6 | 8,369,315 | 18,135 | 17,088 | 17,088 | - | 0.10 % | 16,738,630 | |||
| 1 中山台光 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2,704,639 | 669,987 | 669,681 | 222,571 | - | 12.38 % | 5,409,278 | Y | |||
| 1 台光電子 材料(昆 山)有限 公司(註 4)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798,301 | 656,850 | 656,550 | 120,699 | - | 8.22 % | 7,983,006 | Y |
註1:0.為本公司。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依該公司背書保證辦法之規定:
該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一百,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註4:母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為背書保證,且其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備 註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RTED |
PROUD STAR INTERNATIIONAL LIMITED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500,000 | 15,681 | 3.26 % | 15,681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名 稱 |
關 係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
銷貨 | (356,168) | (5)%視該公司 財務狀況 而定 |
- | 125,720 | %6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 | 進貨 | 356,168 | %4 | 〞 | - | (125,720) | (5)% | ||
| 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 | 銷貨 | (302,876) | (4)% | 〞 | - | 150,975 | %7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 | 進貨 | 302,876 | %5 | 〞 | - | (150,975) | (8)%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銷貨 | (977,577) | (47)% | 〞 | - | 455,821 | %48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 | 進貨 | 977,577 | %12 | 〞 | - | (455,821) | (17)%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 | 銷貨 | (1,086,563) | (52)% | 〞 | - | 501,166 | %52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 | 進貨 | 1,086,563 | %19 | 〞 | - | (501,166) | (27)%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應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之 公 司 | 名 稱 | 關 係 | 款項餘額 | 週轉率(次)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損失金額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 |
125,720 | 2.08 | - | 90,039 | -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註1) |
〞 | 〞 | 28,505 | 不適用 | - | 28,505 | -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 | 150,975 | 1.44 | - | 44,901 | -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註1) |
〞 | 〞 | 21,793 | 不適用 | - | 21,793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註1)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1,226,316 | 不適用 | - | 9,005 | - |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註1)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 | 440,280 | 不適用 | - | -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3,343 | 5.21 | - | 560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註1) |
〞 | 〞 | 417,889 | 不適用 | - | 220,141 | - |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455,821 | 2.98 | - | 272,276 | - |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 | 501,166 | 3.96 | - | 355,650 | - |
註1: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九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 名 稱 | 名 稱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股)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投資業務 | 1,179,111 | 1,179,111 | 36,256,950 | 100.00 % 13,432,327 | 3,708,854 | 3,708,854 子公司 | ||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173,694 | 173,694 | 16,412,918 | 33.50 % | - | - | - | |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一般進出口業 |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602,440 | 602,440 | 20,020,000 | 100.00 % | 624,341 | 132,357 | 132,357 子公司 | |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ORPORATED |
〞 | 一般投資業務 | 761,482 | - | 26,310,000 | 100.00 % | 746,382 | (3,038) | (3,038)子公司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ORPORATED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ORPORATED |
〞 | 一般投資業務 | 747,742 | - | 26,255,000 | 100.00 % | 744,816 | (3,037) | (3,037)孫公司 |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INCORPORATED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USA | 經營銅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746,317 | - | - | 100.00 % | 743,441 | (2,985) | (2,985)曾孫公 | 司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一般進出口業 |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62,590 | 962,590 | 33,798,821 | 100.00 % 13,375,204 | 3,719,497 | 3,719,497 孫公司 | ||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7,311 | 7,311 | 250,000 | 1.53 % | - | - | - | |
| 〞 | TECHNICA USA | USA | 一般進出口業 務 |
17,088 | 17,088 | 600,000 | 30.00 % | 10,115 | (36,372) | (10,912)註3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468,126 | 468,126 | 16,437,000 | 100.00 % | 5,408,262 | 1,232,601 | 1,232,601 曾孫公 | 司 |
|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40,739 | 940,739 | 18,161,515 | 99.79 % | 7,965,217 | 2,492,443 | 2,487,172 | 〞 |
註1:帳面金額係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餘額,包含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
註2:係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
註3:因其他股東持有股數比率占60%以上,本公司占比僅30%,故本公司對其不具控制力。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營業 | 實 收 | 投資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末自 | 被 投 資 | 本公司直接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 方式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資金額 | 台灣匯出累 | 公 司 | 或間接投資 | 投資損益 | 資帳面 | 止已匯回 | ||||
| 公司名稱 | 項 目 | 資本額 | (註1) | 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註2) | 價 值 | 投資收益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803,136 | (二 ) | 650,816 | - | - | 650,816 | 2,477,715 | 99.79 % | 2,472,476 | 7,983,006 | 6,632,936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 | 575,296 | (二 ) | 440,613 | - | - | 440,613 | 1,222,109 | 100.00 % | 1,222,109 | 5,409,279 | 3,117,063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 | 569,600 | (二 ) | 601,858 | - | - | 601,858 | 124,469 | 100.00 % | 124,469 | 617,736 | -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1,710,734 | 4,373,813 | 10,043,178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 3.其他方式。
註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註3: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6,012千元。
註4: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該公司盈餘轉增資USD6,255千元。
註5: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110千元。
註6:係依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28.4800(資產負債科目)及29.5604(損益科目)換算。
3.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471,477 | 7.65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107年第2次全權委託復華投資專戶 | 20,014,000 | 6.01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7,521,000 | 5.26 % |
- 註:(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 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 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 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 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 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附錄六
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股票代碼:2383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
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電 話:(03)483-7937
| 錄 目 |
|
|---|---|
| 3 @_______ |
次 頁 |
| 一 、 封 面 二 錄 、 目 |
1 2 |
| 三 、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 |
| 四 資產負債表 、 |
4 |
| 五 、 綜合損益表 |
5 |
| 六 、 權益變動表 |
6 |
| 七 現金流量表 、 |
7 |
| 八 、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8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 8 |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四) |
9 9 18 |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五) |
18 |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六) |
18 38 |
| (七) 關係人交易 | 39 41 |
| (八) 質押之資產 |
41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
41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1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1 |
|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42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3 45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6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47 |
| 4. 主要股東資訊 | 47 |
| (十四)部門資訊 | 47 |
| 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
48~58 |

及襟建1;碎令墉苛砰K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 話Tel 傳 真Fax 網 址Web + 886 2 8101 6666 + 886 2 8101 6667 home.kpmg/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KPMG
查核意見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O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 。年及一O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 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銷貨收入認列
有關銷貨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 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銷貨收入係投資人及管理階層評估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或業務績效之 主要指標,由於收入認列之時點是否正確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實屬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 為銷貨收入認列為財務報告查核之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收入認列時點之會計政策及相 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合宜性;執行內部控制測試,確認內部控制是否有效執行;以報導日 前後一段時間之交易,執行收入認列之截止測試,以評估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合理性。
二、存貨備抵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係銷售印刷電路基板等電子零組件,受產品特性影響 下,各項存貨均有一定之生命週期,且公司為能滿足客戶交期,宜備有一定之安全存量,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評價政策係依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故可能出現產品淨變現價 值低於成本之疑慮。另,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預估未來訂單而預先備料,後續可 能因訂單取消或變更、變更基板使用材料項目或用量致原物料有呆滯過時情形。因此,備 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提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 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存貨提列備抵損失之會計政 策;評估管理階層是否依會計政策執行存貨評價及測試存貨庫齡變動表及所使用之淨變現 價值之正確性;依會計政策重新評估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計算正確性;評估管理階 層針對有關存貨備抵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WffiS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光電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 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光 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 業聯合 會計師 事務所 WA 1获I嘗龍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00011652號 核准簽證文號•(88 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台光 | 公司 |
|---|---|
| 民國 | я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12.31 | 109.12.31 | 110.12.31 | 109.12.31 | ||||||||
|---|---|---|---|---|---|---|---|---|---|---|---|
| 流動資產: | 金 額 |
% | 額 金 |
%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 1,292,713 |
5 | 962,032 | 5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 | \$ 551,730 |
2 | 399,607 | 2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 | 114,211 | - | 206,128 | 1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誌六(八)) | 199,820 | 1 |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 | 2,321,410 | 9 | 1,716,921 | 8 | 2170 | 應付帳款 | 2,204,281 | 8 | 1,675,322 | 8 |
| 1181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二)及七) | 361,577 | 1 | 312,089 | 1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1,212,340 | 5 | 850,721 | 4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 541,377 | 2 | 449,618 | 2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附註七) | 453,010 | 2 | 420,724 | 2 |
| 121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 180,489 | 1 | 50,43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147,095 | 1 | 94,813 | - |
| 1310 | 存貨(附註六(四)) | 1,206,273 | 5 | 1,082,476 | 5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九)) | 128,571 | - | 500,000 | 2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48,021 | 37,240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41,418 | 27,460 | ||||
| 流動資產合計 | 6,066,071 | 23 | 4,816,937 | 22 | 流動負債合計 | 4,938,265 | 19 | 3,968,647 | 18 | ||
| 非流動資產: | 非流動負債: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 17,822,990 | 68 | 14,794,570 | 68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六(九)) | 721,429 | 3 | 300,000 | 2 |
| 1600 | 不動產、厳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 1,957,319 | 7 | 2,007,189 | 9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二)) | 859,997 | 3 | 910,910 | 4 |
| 1780 | 無形資產 | 41,094 | - | 18,019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13,140 z | 8,673 .二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 238,729 | 1 | 200,749 | 1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594,566 | 6 | 1,219,583 | 6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36,289 | 1 | 85,002 | - | 負債總計 | 6,532,831 | 25 | 5,188,230 | 24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8,566 | - | 640 | - | 權益(附袞六(十三)):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 14,619 —z_ | 3,754 .-_一 | 3100 | 股本 | 3,329,183 | 13 | 3,329,183 | 15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0,219,606 | 77 | 17,109,923 | 78 | 3200 | 資本公積 | 1,868,661 | 7 | 1,868,661 | 8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403,968 | 9 | 2,035,014 | 9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756,891 | 3 | 832,393 | 4 | ||||||
| 3351 | 累積盈虧 | 12,298,052 | 47 | 9,430,270 | 43 | ||||||
| 3400 | 其他權益 | (903,909) (4) | (756,891) | (3) | |||||||
| 權益總針 | 19,752,846 | 75 | 16,738,630 | 76 | |||||||
| 資產德奸 | \$. 26,285,677 100 | 21,926,860 100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26,285,677 100 |
21,926.860 100 |



民國一一o年及一 台光冃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___ 109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及附註七) | 9,189,939 \$ |
100 | 6,930,63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附註七) | (7,104,396) | 77 | (5,562,113) | 80 |
| 營業毛利 | 2,085,543 | 23 | 1,368,523 | 20 | |
| 5910 |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 | (9,316) | - | (4,051) | - |
| 5920 | 加:已實現銷貨損益 | 4,051 | —-— | 4,300 | —-— |
| 營業毛利淨額 | 2,080,278 | 23 | 1,368,772 | 20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339,529) | 4 | (256,032) | 4 |
| 6200 | 管理費用 | (673,876) | 7 | (473,491) | 7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327,147) | 4 | (255,430) | 4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_ (41) —-— | (66) —Z— | ||
| 63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340,593) | 15 | (985,019) | 15 |
| 營業淨利 | 739,685 | __8 | 383,753 | _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七)) | 920 | - | 1,026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七)) | (45,584) | - | (15,223) | - |
| 7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5,365,858 | 58 | 3,838,173 | 55 |
| 7050 |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七)) | (9,041) —-— | (23,185) —-—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5,312,153 | 58 | 3,800,791 | 55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6,051,838 | 66 | 4,184,544 | 60 |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 |
(558,620) | (6) | (495,545) | (7) |
| 本期淨利 | 5,493,218 | 60 | 3,688,999 | 53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945) | - | 675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實現評價損益 |
(15,335) | - | - |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89 | —-— | (135) — | 二—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6,891) —-— | 540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64,604) | (2) | 94,378 | 1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2,921 | ---=— | (18,876) | —Z—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31,683) | (2) | 75,502 | _1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48,574) | (2) | 76,042 | _1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5,344,644 |
58 | 3,765,041 | 54 | |
|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六(十四))(單位:新台幣元) | 16.50 \$____ |
11.33 | |||
| 稀釋每股盈餘(附註六(十四))(單位:新台幣元) | 16.46 \$____ |
11.07 |
(請詳閱後附個體珂 經理人:關恩祥 寸註)

5 I
會計主管:嚴秀珠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股 本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旗股 普土 股 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 餘公積 |
特別盈 餘公積 |
未分配 盈餘 |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利益(損失)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馀額 | \$ 3,197,080 |
628,858 | 1,710,929 | 423,554 | 8,391,903 | (831,955) | (438) | 13,519,931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3,688,999 | - | - | 3,688,999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540 | 75,502 | - | 76,042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3,689,539 | 75,502 | 3,765,04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24,085 | - | (324,085)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408,839 | (408,839)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1,918,248) | - | - | (1,918,248)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132,103 | 1,239,803 | - | - | - | - | 1,371,906 | |
|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29,183 | 1,868,661 | 2,035,014 | 832,393 | 9,430,270 | (756,453) | (438) | 16,738,630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5,493,218 | - | - | 5,493,218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556) | (131,683) | (15,335) | (148,57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5,491,662 | (131,683) | (15.335) | 5,344,644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68,954 | - | (368,954) | -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75,502) | 75,502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2,330,428) | - | - | (2330,428) |
| 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_ 3,329,183 |
_ 1,868,661 |
_ 2,403,968 |
_ 756,891 |
_ 12,298,052 |
(888,136) | _ (15,773) |
19,752,846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6,051,838 | 4,184,544 |
| 謂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98,379 9,269 |
191,491 5,095 |
|
| 攤銷費用 | 66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41 | (1,853) | |
| 利息費用 | - 9,041 |
9,145 | |
| 利息收入 | (920) | (1,026)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5,365,858) | (3,838,173)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厳房及設備利益 | (338) | (34) | |
| 發行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攤銷轉利息費用 | - | 14,040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_____ (5,150,386) _ | (3,621,24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91,917 | 1,084 | |
| 應收帳款 | (604,530) | 153,281 |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49,488) | 208,954 | |
| 其他應收款 | (221,869) | 83,596 | |
| 存貨 | (123,797) | (274,425) | |
| 遞延收入 | 5,723 | 3,667 | |
| 其他流動資產 | (16,481) | 6,663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51,287) | (12,73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969,812) | 170,083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 | 528,959 | (196,735) | |
| 其他應付款 | 348,299 | 179,667 | |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32,286 | (94,192) | |
| 其他流動負債 | 13,958 | 8,11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2,810) | (10,64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____ | 910,692 | (113,79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59,120) _____ (5,209,506) _ |
56,290 | |
| 調整項目合計 | (3,564,959)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842,332 | 619,585 | |
| 收取之利息 | 974 | 960 | |
| 收取之股利 | 2,151,776 | 3,327,861 | |
| 支付之利息 | (9,151) | (9,076) | |
| 支特之所得稅 | (561,921) 2,424,010 |
(762,834) 3,176,496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761,482)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5,259) | (168,639)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38 | 34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226) | (7) | |
| 取得無形資產 | __ (32,344) | (17,270)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9,491) | (947,364)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増加(減少) | 152,123 | (179,961) | |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 200,000 | (100,0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750,000 | 950,000 | |
| 償還長期借款 | (700,000) | (500,000)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4,467 | 857 | |
| 發放現金股利 | _____ (2,330,428) _ | (1,918,248) | |
| 善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_____ (1,923,838) _ | (1,747,352)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330,681 | 481,780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__962,032 | 480,252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_ \$______ 1,292,713 |
962,032 |

•附註)
會計主管:嚴秀珠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公司沿革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經營銅箔基板、電子工業用特殊化學品及電子零組件原料、半成品、成品之 製造及銷售,營業收入主要來源為印刷電路基板及粘合片之製造銷售。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三日通過股票櫃檯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股 票正式掛牌買賣;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通過股票轉上市買賣之申請,於同年十一 月二十七日股票正式掛牌買賣。註冊地址為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請詳 附註十四。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O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一第 二階段」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O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O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一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本公司預期下列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
衡量基礎
-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 為單位。
- (三) 外 幣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毎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 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本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公司 債,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似 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 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無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⑵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3) 其他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 財務保證合約
財務保證合約係指發行人於特定債務人到期無法依債務工具條款償還時,必 領支付特定金額,以歸墊持有人損失之合約。
本公司發行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原始係以 其公允價值減除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則依下列孰高者衡量:(a)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決定之合約義務金額;及 (b)原始認列金額減除依收入會計政策認列之適當累計攤銷數後之餘額。
(七)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採標準成本法計算,成本結轉時按加權平 均法計價。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 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屋及建築 2年〜56年
- ⑵機器設備 3年〜19年
- 3 其他設備 2年〜14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H—)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後續支出僅 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 認列於損益。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 於損益:
1•電腦軟體 1年〜10年
2.權利金 9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 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 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本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準備,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依 據歷史經驗資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衡量估計。
(十四)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 銷售商品一電子零組件
本公司製造印刷電路板基板及粘合片,並銷售予電腦、汽車及行動通訊產品 製造廠商。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 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 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 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 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銷售商品瑕疵產生折讓之負債,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依據歷 史經驗資料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衡量估計。截至報導日止,相關預期支付 予客戶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 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戶斤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七)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
(十八)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 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 109.12.31 | |
|---|---|---|
| 現 金 |
\$ 375 |
469 |
| 活期存款 | 994,218 | 639,155 |
| 定期存款 | 298,120 | 322,408 _ |
| \$ 1,292,713 |
962,032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八)。 (二)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 114,560 |
206,477 |
| 應收帳款一按攤銷及成本衡量 | 2,684,035 | 2,030,017 |
| 減:備抵損失 | (1,397) | (1,356) _ |
| \$ 2,797,198 |
2,235,138 _ |
18
本公司評估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持有部 分應收帳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應收帳款。另不符合按攤銷成 本衡量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應收帳款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 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 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 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10.12.31 |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2,771,496 \$ |
0.04% | 1,224 |
| 逾期30天以下 | 19,567 | 0.50% | 98 |
| 逾期31-120天 | 7,532 | 1.00% | 75 |
| 逾期120天以上 | - | - | |
| 2,79&595 \$= |
1,397 | ||
| 109.12.31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2,187,030 \$ |
0.06% | 1,232 |
| 逾期30天以下 | 40,457 | 0.16% | 63 |
| 逾期31-120天 | 9,007 | 0.68% | 61 |
| \$, 2,236,494 |
___ 1,356 |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 1,356 | 1,392 |
| 提列減損損失 | 41 | 66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 | (102) | |
| 期末餘額 | \$_ | 1,397 | 1,356 |
| (三)其他應收款 | |||
| 110.12.31 | 109.12.31 | ||
| 其他應收款 | \$ | 541,377 | 449,618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180,489 | 50,433 |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721,866 | 500,051 _ |
|
上述其他應收款依據歷史經驗預期於存續期間內無因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 損失,故估計其預期信用損失率為零。
(四)存 貨
| 110.12.31 | 109.12.31 | ||
|---|---|---|---|
| 原物料 | \$ 871,692 |
708,831 | |
| 在製品 | 85,816 | 117,952 | |
| 製成品 | 221J92 | 247,652 | |
| 在途存貨 | _ 26,973 | 8,041 | |
| 1,206,273 \$ |
1,082,476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銷貨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銷售成本 | \$ | 7,148,110 | 5,568,722 | |
| 存貨報廢損失 | 6,366 | 12,448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2,932 | 11,619 | ||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53,012) | (30,676) _ |
||
| 合 計 |
\$ | 7,104,396 | 5,562,113 _ |
截至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係因存貨呆滯過時或無法使用,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 之金額列為營業成本。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子公司 | \$ 17,822,990 |
14,794,570 |
| 關聯企業 | - | - |
| \$ 17,822,990 |
14,794,570 |
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 如下
| 地 土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866,836 | 2,711,350 | 710,845 | 167,111 | 4,926,763 |
| 增 添 |
- | - | - | - | 148,509 | 148,509 |
| 處 分 |
- | (2,662) | (43,078) | (26,360) | - | (72,100) |
| 重分類 | - | 10,819 | 112,509 | 74,520 | (197,848) |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874,993 | 2,780,781 | 759,005 | 117,772 | 5,003,172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70,621 |
860,706 | 2,661,788 | 698,169 | 102,306 | 4,793,590 |
| 增 添 |
- | - | - | 183,650 | 183,650 | |
| 處 分 |
- | - | (20,704) | (29,773) | - | (50,477) |
| 重分類 | - | 6,130 | 70,266 | 42,449 | (118,845) |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470,621 |
866,836 | 2,711,350 | 710,845 | 167,111 | 4,926,763 |
| 舊: 折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
415,240 | 2,029,033 | 475,301 | - | 2,919,574 |
| 本年度折舊 | - | 34,613 | 112,897 | 50,869 | - | 198,379 |
| 處 分 |
- | (2,662) | (43,078) | (26,360) | - | (72,100)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447,191 | 2,098,852 | 499,810 | - | 3,045,853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380,872 | 1,941,034 | 456,654 | - | 2,778,560 |
| 本年度折舊 | - | 34,368 | 108,703 | 48,420 | - | 191,491 |
| 處 分 |
- | - | (20,704) | (29,773) | - | (50,477)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415,24。 | 2,029,033 | 475,301 | - | 2,919,574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470,621 |
427,802 | 681,929 | 259,195 | 117,772 | 1,957,319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470,621 |
451,596 | 682,317 | 235,544 | 167,111 | 2,007,189 |
| 民國109年1月1 B | \$ 470,621 |
479,834 | 720,754 | 241,515 | 102,306 | 2,015,030 |
截至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作 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七)短期借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551,730, \$ |
399,607 |
| 尚未使用額度 | 3,666,707 \$ |
2,495,383 |
| 利率區間 | 0.49% 0.85% |
0.51% 0.90% |
| (八)應付短期票券 | ||
| 110.12.31 | 109.12.31 | |
| 應付商業本票 | 200,000 \$ |
- |
| 減:未攤銷折價 | ___Q80) | - |
| 淨 額 |
199,820 \$ |
- |
| 利率區間 | 0.58%』.65% | - |
| (九)長期借款 | ||
|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
| 110.1231 | 109.12.31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850,000 |
800,000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128,571) | (500,000) |
| 合 計 |
721,429 \$ |
300,000 |
| 尚未使用額度 | 4,650,000 \$ |
4,000,000 |
| 利率區間 | 0.80% 1.05% |
0.89%~1.25% |
| 到期年度 | 111 113 |
110-112 |
有關本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本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授信合約,依授信合約規定於借款期間內,本公司年度財 務報表須維持資產負債表日特定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有形淨值、利息保障倍數等 財務比率,如違反借款合約特定條件,依約應以現金增資或其他方式改善。本公司截 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無違反上述財務比率限制情事。
(十)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嵌入式衍生工具一買回權及賣回權按公允價 \$ _________ L853 值再衡量之損益(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之 透過損益按公平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淨利益(損失)科目) 利息費用 \$ - ________ 14,040
110年度 109年度
本公司於民國一O六年五月十六日發行票面利率0%之第四次五年期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千元,到期日為民國------ 年五月十六日,債券 折現率為1.80%。發行滿三年之前四十日,債權人得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 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按本公司發行條約辦理。本 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一。九年八月十七日止已全數轉換 完畢。
- H )員工福利
-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10.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99,666 |
109.12.31 104,435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4,285) | (108,189) _ |
| 淨確定福利(資產)負債 | \$ (14,619)= |
(3,754)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14,285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104,435 |
122,754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1,209 | 2,047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599 | (3,455)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2,657 | 6,085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_ (9,234) |
(22,996)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99,666 |
104,435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08,189 |
115,187 |
| 利息收入 | 707 | 1,313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1,311 | 3,306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3,312 | 11,379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9,234) _ |
(22,996)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114,285 = |
108,189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563 | 70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 _ |
24 | |
| \$_ | 502 _ |
733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357 | 543 |
| 推銷費用 | 21 | 30 | |
| 管理費用 | 80 | 115 | |
| 研究發展費用 | 44 | 45 | |
| \$_ | 502 _ |
733 |
5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10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 19,813 |
20,488 |
| 本期認列 | __ L945 | (675) _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 21,758 |
19,813 _ |
6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折現率 | 0.63 % |
0.63 % |
| 未來薪資增加 | 2.00 % |
2.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O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13,534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4.06年。
7 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重 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請詳下方注意事項說明)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 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 | 減少 | ||
| 110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2,760) | 2,871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2,777 | (2,685) | |
| 109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3,104) | 3,233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3,128 | (3,020)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7,798千元及33,453千元 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利益)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09年度 | |
| 當期產生 | \$ 634,473 |
771,796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20,270) _ |
- |
| 614,203 _ |
771,796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55,583) _ |
(276,251) |
|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 558,620 = |
495,545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____ 389 | (135) _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32,921 |
(18,876) _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稅前淨利 | \$= | 110年度 6,051,838 = |
109年度 4,184,544 |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1,210,368 | 836,909 |
| 不可扣抵之費用 | 13,368 | 15,871 | |
| 租稅獎勵 | (3,140) | (9,998) | |
| 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 | (694,989) | (376,556) | |
| 前期(高)低估 | (20,270)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徴 | 53,283 _ |
29,319 | |
| 所得稅費用 | \$_ | 558,620 _ |
495,545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本公司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 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 11,996,735 \$ |
8,521,793 |
|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 2,399,347 \$ |
1,704,359 |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國外投資收益 | 確定福利計晝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910,910) | (910,910)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52,295 | — (1,382) |
_ 50,913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858,615) | = (1,382)= |
(859,997)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1,185,403) | - | (1,185,403)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74493 | — - |
274,493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_ | (910,910)— | - | (910,910) |
| 確定福 利計畫 |
負債準備 | 備抵存貨 跌價及 呆滯損失 |
累積換算 調整數 |
其他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791 |
4,139 | 10,051 | 185,416 | 352 | 200,749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180) | 2,493 | 586 | - | 2,771 | 4,670 |
| (借記)貸記權益 | 389 | - | - | - | - | 389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 | - | 32,921 | - | 32,921 |
| 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6,632 | 10,637 | 21&337 | 3,123 | 238,729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055 |
2,749 | 7,727 | 204,292 | 179 | 218,002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129) | 1,390 | 2,324 | - | 173 | 1,758 |
| (借記)貸記權益 | (135) | - | - | - | - | (135)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 | - | (18,876) | - | (18,876) |
| 之兌換差額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791 |
4,139 | 10,051 | 185,416 | 352 | 200,749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分別為 6,000,000千元及4,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600,000千股及400,000千 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皆為普通股332,918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 普通股 |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332,918 | 319,708 |
| 轉換公司債轉換 | - | 13210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332,918 = |
332,918 |
本公司民國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權而發行新 股為13,210千股,以面額發行,總金額為1,425,400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9.12.31 | ||
|---|---|---|
| \$ | 95,627 | 95,627 |
| 1,773,034 | 1,773.034 | |
| \$= | 1,868,661 | 1,868,661 |
| 110.12.31 _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 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 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 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 數之百分之二十。
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 十至百分之七十為原則分配之。
其餘併同以往年度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 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 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 餘,於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迴轉特別盈餘公積75,502千元及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408,839千元。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O年七月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配股率 | (元 | )金額 | 配股率(元) | 金 |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金 |
\$ | 7.00 \$ |
2,330,428 | 5.76 | E91&248 |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民國110年1月1日 \$ (756,453) (438)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31,683)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5,335) 投資利益(損失) (888,136) _ (15,77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民國109年1月1 B \$ (831,955) (438)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_ 75,502 75,502 - (756,453) ____ (43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__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投資利益(損失) |
合 | 計 | |
|---|---|---|---|---|---|
| (756,891) | |||||
| (131,683) | |||||
| (15,335) | |||||
| (903,9。9) | |||||
| (832,393) | |||||
| (756,891) |
(十四)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依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⑴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5,493,218 \$ |
3,688,999 |
⑵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 332,918 | 319,708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5,886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332,918 | 325,594 |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九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依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 \$ 5,493,218 |
3,688,999 |
| 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損益之稅後影響數 | - | 9.749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5,493,218 \$ _ |
3,698,748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2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332,918 | 325,594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 | 7,324 |
|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 801 | 1J10 |
| 12月31日餘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 | 333,719 _ |
334,028 |
| 數(稀釋)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 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3.每股盈餘如下 :
| 110年度__ | 109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16.50 |
= 11.33 |
| 稀釋每股盈餘 | \$____ 16.46 | — 11.07 |
(十五)客戶合約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10年度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109年度 | ||
| 臺 灣 |
\$ | 5,856,611 | 4,726,774 |
| 中 國 |
1,312,375 | 868,560 | |
| 其他國家 | 2,020,953 | L335.302 _ |
|
| \$= | 9,189,939 | 6,930,636 _ |
|
| 主要產品* | |||
| 黏合片 | \$ | 3,605,301 | 3,036,645 |
| 銅箔基板 | 3,553,454 | 2,696,485 | |
| 多層壓合板 | 1,058,056 | 758,502 | |
| 他 其 |
973,128 | 439,004 _ |
|
| \$= | 9,189,939 | 6,930,636 _ |
(十六)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2%為董事酬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 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89,120千元及 130,767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3,040千元及43,589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 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 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 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 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七)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920 |
1,026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338 |
34 |
| 外幣兌換損失 | (46,950) | (15,807)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 | 1,853 |
| 其他利益(損失) | _ L028 |
(1,303) |
|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 \$ (45,584) _ |
(15,223) |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9,041 \$ |
23185 _ |
(十八)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來自於:
- •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及
-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金額分別為美金10,600千元、12,200千元及美金54,600千 元、5,000千元。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內 |
6-12個月 | 1-2年 | 超過2年 | |
|---|---|---|---|---|---|---|
| 110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401,730 \$ |
1,418,916 | 499,494 | 189,547 | 427,672 | 302,203 |
| 應付短期票券 | 199,820 | 200,000 | 200,000 | - | - | - |
| 應付帳款 | 2,204,281 | 2,204,281 | 2,204,281 | - | - | - |
| 3,805,831 S |
3,823,197 | 2,903,775 | 189,547 | 427,672 _ |
302,203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199,607 \$ |
1,210,112 | 902,239 | 1,596 | 3,150 | 303,127 |
| 應付帳款 | 1,675,322 | 1,675,322 | 1,675,322 | - | - | - |
| 2,874,929 \$ |
2,885,434 | 2,577,561 | 1,596 | 3,150 _ |
303,127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104,589 |
27.680 | 2,895,012 | 78,336 | 28.480 | 2,231,010 | |
| 金融負債 | |||||||
| 管幣性項目 | |||||||
| 金 美 |
77,915 | 27.680 | 2,156,681 | 61,240 | 28.480 | 1,744,118 | |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 損益。於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當功能性貨幣相對於功能性貨幣貶值或升 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O九年度之稅後 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6,441千元及4,059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 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之金 額,以及換算至母公司功能性貨幣新台幣(即合併公司表達貨幣)之匯率資訊如 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平均匯率 | 兌換損益 | 平均匯率 | |||
| 台 | 幣 | \$ | (46,950) | - | (15,807) | - |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0.5%,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O九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8,958千元及5,127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 變動利率借款所致。
5.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 | |||||
|---|---|---|---|---|---|
| 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 | |||||
| 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 |||||
| 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 | , | ||||
| 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
| : | |||||
| 110.12.31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笫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計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292,713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2,797,198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721,866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8,566 | - | - | ||
| 合 計 |
4,820,343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1,401,730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2,204,281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665,350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13,140 | - | - | - | |
| 合 計 |
5,284,501 \$ |
- | - | - | |
| 109.12.31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公允價值 第二級 |
笫三級 | 合計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962,032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2,235,138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500,051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 | 640 | - | - | - | |
| 合 計 |
3,697,861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1,199,607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675,322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271,445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 | 8,673 | - | — | — | |
| 合 計 |
4,155,047 \$ |
- | - | - | |
| 35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十九)財務風險管理
-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 流動性風險
-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 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 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 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 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 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 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本公司之 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出報告,該委員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 立組織。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 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 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 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係代表 無須經董事會會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 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 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 險。
-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使用標準成本制以估計其產品成本,以協助本公司監控現金流量需求。 一般而言,本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九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括金融 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另外,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8,316,707 千元及6,495,383千元。
-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交易 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此外,本公司以 自然避險為原則,依據本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外幣資產與負債部位之 差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本公司多以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遠期外 匯、貨幣交換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本公司營運產生 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美金。在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無須 簽訂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借款多採浮動利率基礎,本公司並未有透過利率交換合約將浮動利 率轉為固定利率之情形。本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評估銀 行及各幣別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 本,同時配合強化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 動之風險。
3 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品 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二十)資本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 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 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 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向金融機構舉借短期 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廿一)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並無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公允價值 | ||||||||
| 110.L1 | 現金流量 | 收 | 購匯率變動 | 變 | 動 | 110.12.31 | ||
| 短期借款 | \$ 399,607 |
152,123 | 551,730 | |||||
| 長期借款 | 800,000 | 50,000 | - | - | - | 850,000 | ||
| 應付短期票券 | - | 200,000 | - | - | (180) | 199,820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1,199,607 | 402,123 | — | — | (180) | 1,601,550 |
總額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公允價值 | ||||||||
| 109.1.1 | 現金流量 | 收 | 購 | 匯率變動 | 變 | 動 | 109.12.31 | |
| 短期借款 | \$ 579,568 |
(179,961) | - | - | - | 399,607 | ||
| 長期借款 | 350,000 | 450,000 | - | - | - | 800,000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929,568 | 270,039 | - | - | - | 1,199,607 | ||
| 總額 |
38
七、關係人交易
(一) 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
(二)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及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EMC HOLDING OVERSEAS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INCORPORATED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EMC USA HOLDING INCORPORATED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TECHNICA USA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及權利金收入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孫公司 | \$ 1,292,023 |
787,901 |
| 關聯企業 | _ 97,953 | 70.000 _ |
| \$ 1,389,976 |
857,901 _ |
本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限 為月結90天至120天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權利金由雙方議價。
- 進 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孫公司 S 100,592 78,834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約為90天至120天,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12.31 | 109.12.31 |
|---|---|---|---|
| 應收帳款 | 孫公司 | \$ 310,458 |
276,715 |
| 應收帳款 | 關聯企業 | 51,119 | 35,374 |
| 其他應收款 | 孫公司 | 177,122 | 50,433 |
| 其他應收款 | 關聯企業 | 45 | - |
| \$ 538,744 |
362,522 |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4.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12.31 | 109.12.31 |
|---|---|---|---|
| 應付帳款 | 孫公司 | \$ 63,394 |
19,569 |
| 其他應付款 | 孫公司 | 450,082 | 418,187 |
| 其他應付款 | 關聯企業 | __ 2,928 | 2,537 _ |
| \$ 516,404 _ |
440,293 |
5.對關係人放款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 關聯企業 | |||||
|---|---|---|---|---|---|
| ------ | -- | -- | -- | -- | -- |
| 110.12.31 | 109.12.31 | |
|---|---|---|
| 關聯企業 | \$___ 3,322 | - |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係依撥款當年度合併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 率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
- 背書保證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子公司因融資借款而背書及保證之說明 請詳附註十三(一)。
- 其他關係人交易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推銷費用 | 關聯企業 | \$ 3,891 |
2,885 |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92,538 |
136,535 |
| 退職後福利 | _ 2,774 |
_ 2,891 |
| \$_ 195,312 |
139,426 _ |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10.12.31 | 109.12.31 |
|---|---|---|---|
| 存出保證金 | 租賃押金、天然氣保證 | \$_ 8,566 |
640 |
| 金等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新台幣 | \$ | 69,047 | 85,193 | |
| 美 | 金 | 5,384 | 2,987 |
2.本公司與A公司等簽訂環保材技術之權利金合約,支付之權利金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 | 14,401 | 14,109 =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及一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一中堰分行代 本公司開立保證函皆為新台幣5,000千元予海關供擔保內銷關稅之用。
-
- 本公司民國一O九年十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因應營運成長之需,購置土地及其建 築物,並於民國一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非關係人簽訂購買土地及建物合約1合 約總價款為21.6億元,雙方約定買賣標的需符合土地汙染整治法規要求,因相關整 治復育工程尚約定未完成,故所有權登記皆尚未移轉。
-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擬取得政府補助案,而由銀行開立履約保證 函之金額為7,20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計 | ||||
| 性質別 | 成本者 | 費用者 | 成本者 | 費用者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618,111 | 575,146 | 1,193,257 | 561,617 | 374,956 | 936,573 | |||
| 勞健保費用 | 54,972 | 25,850 | 80,822 | 47,455 | 18,749 | 66,204 | |||
| 退休金費用 | 24,735 | 13,565 | 38,300 | 23,046 | 11,140 | 34,186 | |||
| 董事酬金 | - | 63,522 | 63,522 | - | 44,071 | 44,071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37,842 | 12,194 | 50,036 | 28,143 | 7,489 | 35,632 | |||
| 折舊費用 | 184,643 | 13,736 | 198,379 | 180,730 | 10,761 | 191,491 | |||
| f 攤銷 用 |
249 | 9,020 | 9,269 | 209 | 4,886 | 5,095 |
本公司民國一一O年度及一O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 員工人數 | 110年度__ ___ 1,047 |
109年度 _ 927 |
|---|---|---|
|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6 | 6 |
|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1,309 \$ |
= 1,165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 \$___ L146 |
_ 1,017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 12.68 % | 431 % |
| 監察人酬金 | ____ -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薑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員工之薪資報酬,秉持內求公平、外求競爭原則,參 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負擔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 情形、擔任其職位之表現、近年給予同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本公司短期及長期 業務目標之達成、本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本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連合理性,作為本公司薪資報酬之政策。
-
- 本公司未設有監察人,故無監察人相關酬金。
- (二)本公司因購置不動產及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於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 決議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發行募集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5億元,每張面 額10萬元,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102%發行,發行期間為五年,其他相關條件 及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O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貸出資金 | 貸與 | 往來 | 是否為 | 本堀最 | 期未 | 實際動 | 資金貸 | 業務往 有短期鞭 | 提列備 | 擔保品 | 對個別猫 | 責金貸 | ||||
|---|---|---|---|---|---|---|---|---|---|---|---|---|---|---|---|---|
| 編琥 | 與性竇 | 通賣金必 | 抵損失 | 豪資金貸 | 與總 | |||||||||||
| 之公司 | 對象 | 科目 | 闕係人 | 高金額 | 支金额 | 區間 | (註2) | 要*原因 | 金赣 | 名稱 | 價值 | 限顎 | ||||
| 0 | 台光電子材料股 | ITCHNICA | 其他應 | Y | 12,582 | 12,456 | 3,322 | 2.00% | 1 | 97,953 | - | - | - | - | 48,977 | 5,925,854 |
| 份有限公司 | USA | 收款-關 係人 |
〔註3) | (註3) | ||||||||||||
| 1 | 台光電子材料 | 台光電子材 | 其他應 | Y | 1,201,216 | 1,185,912 | 1,172,880 | 3.00% | 2 | 營連週轉 | - | - | 2,982,979 | 2,982,979 | ||
| (昆山)有限公司 | 料(養石)有 限公司 |
收款-關 係人 |
(註4) | (註4) | ||||||||||||
| 2 | 中山台光電子材 | 台光電子材 | 其他應 | Y | 1,402,880 | 1,390,080 | 803,640 | 3.00% | 2 | 營逕週轉 | - | - | 1,913,073 | 1,913,073 | ||
| 料有限公司 |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收款-關 係人 |
(註5) | (註5)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L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開始依序編號。
註2 : 1.有業務往來者。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註3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有業務往來之公司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進(綃)貨交易總額之二分之一且不得超過本公 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其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 註4 :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亦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
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
註5 :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辦法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三十,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 分之三十。
2.為他人背書保證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 | 背書保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隼一企 | 本期最高 | 期末背 | 實際動 | 以財產擔 | 累計背書保證 | 背書保 | 屬母公司 | 屬子公司 | 屬對大陸 | |
|---|---|---|---|---|---|---|---|---|---|---|---|---|---|
| 證者公 | 關係 | 葉背書保 | 背書保證 | 書保證 | 保之背書 | 金額佔最近 | 證最高 | 對子公司 | 對尊公司 | 地區背書 | |||
| 號 | 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註2) | 證限藜 | 餘 額 |
餘額 | 支金額 | 保證金額 | 拥財務報表 | 限額 3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證 保 |
| (註3) | 淨值之比率 | ||||||||||||
| 0 台光電子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2 | 9,876,423 | 85,605 | - | - | - | % - |
19,752,846 | Y | Y | ||
| 0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2 | 9,876,423 | 142,675 | - | - | - | % - |
19,752,846 | Y | Y | ||
| 0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2 | 9,876,423 | 1,139,200 | - | - | - | % - |
19,752,846 | Y | Y | ||
| 0 | EMD SPECIALTY MATERIAL S,LLC |
2 | 9,876,423 | 285,350 | 276,800 | 166,080 | • | 1.40 % | 19,752,846 | Y | |||
| 0 | * | TECHNICA USA |
6 | 9,876,423 | 17,121 | 16,608 | 16,608 | - | 0.08 % | 19,752,846 | |||
| 1 台光電子 材料(昆 山)有限 公司(註 4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994,326 | 784,800 | 781,920 | 467,436 | 7.86 % | 9,943,264 | Y | ||||
| 2 中山台光 電子材料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4 | 3,188,455 | 2,400,780 | 2,391,968 | 1,331,212 | - | 37.51 % | 6,376,910 | Y |
註1 : 0.為本公司。 註2 :背書保證者舆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賈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 :依該公司背書保證辦法之規定: 該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浄值之百分之一百,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註4 :母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為背書保證,且其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價證券 | 舆有價證券 | 期 | 未 | ||||||
|---|---|---|---|---|---|---|---|---|---|
| 持有之公司 | 裡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料目 | 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宰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RTED |
PROUD STAR [NTERNATIIONAL LIMITED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一 非流動 |
500,000 | ■ | 3.26 % | ■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取得不動 | 财產 | 事實 | 交易 | 價款支 | 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 價格決 | 取得目 | 其他 | ||||
|---|---|---|---|---|---|---|---|---|---|---|---|---|---|
| 產之公司 | 名稱 | 發生日 | 金額 | 付情形 | 交易對象 | 關株 | 所有人 | 與發行 人 之關 係 |
移轉 B期 |
金額 | 定之參 考依據 |
的及使 用帰形 |
約定 事項 |
| 台光電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與 瘢房 |
110.12.31 | 2,160,000 尚未支 | 付 | 德昌皮革製 品股份有限 公司 |
非關係人 | 依估價報 告評估 |
營運成 長需求 |
預計於合 約條件達 成後陸續 支付相關 款項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実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鑑)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稱 名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额 |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隼價 | 授信期間 | 餘瓶 | 佔總虑收 (付)票據 ' 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台光電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
銷貨 | (537,594) | 視子公司 財務狀況 而定 |
- | 115,050 | 4 %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孑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進貨 | 537,594 | 4 % | - | (115,050) | (3)堅 | ||||
| 台光電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銷貨 | (443,710) | (5)% | - | 195,374 | 7 %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
進貨 | 443,710 | 5 % | - | (195,374) | (8)% |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稱 名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隼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慮收 (討)票據'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台光電子粉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銷貨 | (113,116) | ⑴% 視孑公司 財務狀況 而定 |
- | 93,616 | 2 %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孑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進貨 | 113,116 | / 1 |
- | (93,616) | (4狀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昆山)有 限公司 |
銷貨 | (2,803,250) | (58)% | - | 958,953 | 61 % | ||||
| 台光電子材料 (昆山)有限公 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進貨 | 2,803,250 | 23 % | - | (958,953) | (26)% | ||||
| 台光電子材料 (黃石)有限公 司 |
中山台光電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銷貨 | (1,935,891) | (40)% | 539,590 | 34 % | |||||
| 中山台光電子 材料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 料(黃石)有 限公司 |
進貨 | 1,935,891 | 23 % | - | (539,590) | (21)%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應收關祿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闢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之 | 公 | 司 | 名 | 稱 | 關係 | 款項餘額 | 週韩率(次) | 金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損失金額 | |
|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 |
115,050 | 4.47 | - | 69,398 | - | |||
| 有限公司(註1)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123,316 | 不適用 | - | 123,316 | - | ||||||
| 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195,374 | 2.56 | - | 144,858 | - | |||||
| 有限公司(註1)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 52,059 | 不適用 | - | 52,059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53,379 | 2.50 | - | 4,041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山)有限公司(註1) | * | 449,977 | 不過用 | - | 108,267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實質關係人 | 48,728 | 2.98 | - | 36,155 | - |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 山)有限公司(註1) | v | v | 1,196,290 | 不適用 | - | - | - | ||||
| 有限公司 |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 | 4,437 | 3.31 | - | 4,395 | - | ||||||
| 有限公司(註1) | 中山台光電孑材料 | 815,519 | 不適用 | - | - | - | ||||||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山)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孑材料(昆 | 958,953 | 3.96 | - | 647,195 | - | ||||
| 石)有限公司 | 台光電子材料(黃 | 中山台光電子材 料有限公司 |
539,590 | 3.72 | - | 345,145 | - |
註1:帳列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費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着 | 原始投責金額 | 期未持有 | 被投責公司 | 本期垫列之 | ||||
|---|---|---|---|---|---|---|---|---|---|---|---|
| 稱 名 |
名 稱 |
禁項目 | 本期拥末 | 去年年庵 | 股數(股) | 比率 | 帳面金额 | 本期損益 | 投責損益 | 備胜 | |
| 台光電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EMC OVERSEAS HOLDING [NCORPORATED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投資業務 | 1,179,111 | 1,179,111 | 36,256,950 | 100.00 % | 16,367,691 | 5,243,183 | 5,243,183 子公司 | |
| 大武漢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602,440 | 602,440 | 20,020,000 | 100.00 % | 714,679 | 95,217 | 95,217 子公司 | ||
| EMC INTERNATIONAL HOLDING [NCORPORATED |
-般投資業務 | 761,482 | 761,482 | 26,310,000 | 100.00 % | 754,212 | 26,847 | 26,847 子公司 | |||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林 '批發、零 售 '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it |
173,694 | 173,694 | 16,412,918 | 33.50 % | 註5 | |||
| EMC OVERSEAS HOLDING INCORPORATED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Cayma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35,551 | 935,551 | 33,798,821 | 100.00 % | 16,313,311 | 5,226,638 | 5,226,638 孫公司 | |
| FECHNICA USA | USA | 一般進出口業 務 |
- | 16,608 | - % |
(33,146) | (7,665) 註3、4 | ||||
| 立澄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電器、電信器 材、批發、零 售、電池、發 電、配電機械 製造 |
7,311 | 7,311 | 250,000 | 1.53 % | 註5 | ||||
| 大珠海有限公司 | 大上海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資 業務 |
914,313 | 914,313 | 18,161,515 | 99.79 % | 9,929,227 | 3,281,452 | 3,274,513 曾孫公 | 司 |
| 大中山有限公司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一般進出口業 務及一般投竇 業務 |
454,976 | 454,976 | 16,437,000 | 100.00 % | 6,382,743 | 1,952,464 | 1,952,464 | ||
| EMC [NTERNATIONAL HOLDING [NCORPORATED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NCORPORATED |
Cayman Islands | 一般投資業務 | 726,738 | 726,738 | 26,255,000 | 100.00 % | 752,951 | 29,389 | 29,389 孫公司 | |
| EMC USA HOLDING INCORPORATED |
Cayman Islands | 一般投資業務 | - | - | 100.00 % | (2,279) | (2,279) 曾孫公 司 |
||||
| EMC SPECIAL APPLICATION [NCORPORATED |
EMD SPECIALTY MATERIALS.LLC |
USA | 經營铜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725,136 | 725,136 | 100.00 % | 751,659 | 43,580 | 43,580 曾孫公 | 司 | |
| EMC USA HOLDING [NCORPORATED |
FECHNICA USA | USA | 一般進出口業 務 |
16,608 | 600,000 | 30,00 % | (33,146) | (2,279) 註3、4 |
註2 :係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 註3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投資架構,原透過EMC Holding LTD,轉投資Technica之原始投資16,608千 元,調整為由USAHolding投資Technica,本投資架構變更案已於民國-年一月十日經投審會核備完成。 註4 :因其他股東持有股數比率占70%以上,本公司占比僅30%,故本公司對其不具控制力。 註5 :投資價值已減損,於民國九十四年即全數認列損失,帳面價值沖減至零元。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設責 | 主妻營業 | 實收 | 投責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未自 | 菽授責 | 本公司直接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方式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責金額 | 台灣匯出累 | 公 司 |
或間接投責 | 投責很葢 | 責帳而 | 止已匯回 | |||
| 公翊名稱 | 項 目 |
資本額 | (电) | 横投資佥額 | 匣出 | 積投責金鞭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註2) | 價值 | 投責收益 |
| 台光電子材料(昆 山)有限公司 |
經營銅箔基板 及黏合片等產 銷業務 |
1,749,376 | (二) | 650,816 | - | 650,816 | 3,273,474 | 99.79 % | 3,266,552 | 9,922,238 | 7,862,841 |
| 中山台光電孑材料 有限公司 |
559,136 | (-) | 440,613 | - | 440,613 | 1,945,565 | 100.00 % | 1,945,565 | 6,376,910 | 4,038,934 | |
| 台光電子材料(黃 石)有限公司 |
553,600 | (二) | 601,858 | - | 601,858 | 86,742 | 100.00 % | 86,742 | 699,881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1,710,734 | 4,373,813 | 11,851,708 |
註1 :投賈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2•透過笫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 3.其他方式 。
註2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註3 :台光電孑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6,012千元,及由該公司分別盈餘轉增資 USD10,000千元及USD35,000千元。 註4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該公司盈餘轉增資USD6,255千元。 註5 :實收資本額與台灣匯出款之差異,係由境外子公司直接投資USD110千元。 註6 :係依民國一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27.6800C資產負債科目)及27.9973(損益科目)換算。
3.重大交易事項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471,477 | 7.65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109年第1次全權委託野村投資專戶 | 24,182,700 | 7.26 % |
- 註:(1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 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 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 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 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 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 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 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附錄七
承銷商、發行公司及其相關人員等 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附錄八
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 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附錄九
承銷商對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 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