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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Jan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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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03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玉禾田集团”)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685,20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7.1136%。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3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460万股,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38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13,840万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0,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市后股本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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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鑫卓泰”)、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庆同安”)、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立方舟”)、杭州城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杭州城和”),共四位股东。

  •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 的承诺如下:

    • 1、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 深圳鑫卓泰、海立方舟、杭州城和、安庆同安关于股份的锁定承

  • 诺:“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作出其他监管规

  •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 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单位/本人将按照玉禾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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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玉禾田集团股

  • 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玉禾田集团股份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玉禾田集团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单位/ 本人在玉禾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玉禾田集团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单位/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玉禾田集团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本单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减持玉禾田集团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玉禾田集团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 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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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

  • 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
  • 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685,2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 比例为17.1136%。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位。

    •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2 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21,302 921,302
3 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42,604 1,842,604
4 杭州城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1,302 921,302
合计 23,685,208 23,685,208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认为:

  •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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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综上,平安证券对玉禾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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