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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an Instruments,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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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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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苏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 2016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由于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因此自2016年5月18日公司董事 会换届后,不再出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16年5月18日前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公司 2016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2 0 0

2016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2016年任职期内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2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 严谨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 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作出了独立判断,因此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 2、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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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2016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在2016年任职 期内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为1次),没有委托出席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 2015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事 项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 2015 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 续聘 2016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 计划的独立意见;(7)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10)关于募投项目“企业研究开 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12)关 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 年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工作制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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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计划》的 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6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事先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并进行认真审核,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 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6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委员 会委员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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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苏 洋

2017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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