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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7

Feb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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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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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3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 解锁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及摘要。

2、2013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信和 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3、201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4、201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5、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6、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12 月 20 日。

7、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 号:2014-06)。

8、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0)。

9、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30)。

10、2015 年 8 月 21 日、9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 标企业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 对标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3)。

11、2016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该部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上市流通。

12、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6)。

13、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43)。

14、2017 年 1 月 25 日、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 对标企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 核对标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12 月 20 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解锁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情况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可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201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7.19%,且高于对标企业分位值75水平(6.36%),满足解锁条件。(对标情况说明详见下文)
3、可解锁日前一年度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分位值水平;75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2015年)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201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62.15%,且高于对标企业分位值水平75(51.50%),满足解锁条件。(对标情况说明详见下文)
4、可解锁日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9.37%,满足解锁条件。
5、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锁定期内的年度、2014年度、2015201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万元、5756.38万元、6431.774397.40万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2年)的平均水平万3559.01元且不为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万3709.91

元、4657.84万元、5667.72万元高于授予
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2年)
的平均水平万元且不为负。因此,2947.51
满足解锁条件。
6、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2013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均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分
不得低于上一年度。 别为万元、5.33%高于年相应3709.912012
的万元、5.30%;2014年度归属于3495.32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万元、4657.84
6.34%高于年相应的万元、20133709.91
5.33%.因此,满足解锁条件;201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万5667.72
元、7.19%高于2014年相应的4657.84万元、
6.34%。因此,满足解锁条件。

(三)考核业绩对标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调整之后第二期解锁 考核对标企业对标情况如下:

2015年
可解锁日前一年 净资产
2015年扣除非经 2012年扣除非经常 度(2015年)较草 收益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常损益后净利润 损益后净利润 案公告前一年度 ROE(扣
[单位] 元 [单位] 元 (2012年)的净利 除/加
润增长率 权)
[单位] %
002104.SZ 恒宝股份 345,649,122 129,133,311 167.67% 24.99
000748.SZ 长城信息 98,362,843 44,165,222 122.72% 3.22
002117.SZ 东港股份 207,323,395 95,471,950 117.16% 15.52
600271.SH 航天信息 1,521,992,800 1,004,606,446 51.50% 21.58
600800.SH 天津磁卡 -46,572,063 -66,410,436 29.87% -0.47
300139.SZ 晓程科技 37,316,197 79,851,975 -53.27% 3.0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161.SZ 远望谷 9,311,351 106,277,780 -91.24% 0.64
300205.SZ 天喻信息 1,933,430 26,280,502 -92.64% 0.17
002371.SZ 七星电子 -4,954,983 135,055,322 -103.67% -0.27
002229.SZ 鸿博股份 -28,896,556 50,867,270 -156.81% -3.33
300096 易联众 10,749,932 48,924,332 -78.03% 1.54
300130 新国都 76,015,211 56,226,758 35.19% 6.36
600050 中国联通 1,435,833,667 1,977,238,910 -27.38% 1.82
平均值 281,851,104 283,668,411 -6.07% 5.75
75 分位置 207,323,395.37 129,133,310.61 51.50% 6.36
002017.SZ 东信和平 56,677,244 34,953,235 62.15% 7.19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第二个解锁期前一年度(2015 年)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201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62.15%,且高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51.50%),满足解锁 条件;同时可解锁日前一年度(2015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7.19%,且高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6.36%),满足解锁条件。

(四)激励对象考核情况

目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78 名,具体考核情况如下: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解锁限制性股票须未出
现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根据公司绩效评价制度,获授/
解锁限制性股票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不
合格的。
根据《首期 考核等级 可解锁比例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优秀或者良78
限制性股票激 优秀(A) 100% 好,满足解锁条件,其所持限制性股票第
励计划实施考 良好(B) 100% 二期可解锁额度可全部解锁,但高管团队

核办法》(修订 中等(C) 80% 需追加单独考核如下文。
稿),激励对象 需改进(D) 60%
绩效考核需达 不合格(E) 0%
标,并相应解
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修订稿),高管团队除上述绩
效达标外,还需达到如下第二期解锁考核 第二个解锁期前一年度(2015年)EVA
目标: 为万元,技术投入比率为7.99%,10,685
(1)第二个解锁期前一年度不低EVA 满足解锁条件,高管团队所持限制性股票
于万元5,800 第二期可解锁额度可全部解锁。
(2)第二个解锁期前一年度技术投入
比率不低于7%
序号 姓名 职务 现持有限制性股票(股) 第二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第二期实际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1 周忠国 管理层 124,800 62,400 62,400
2 张晓川 管理层 104,000 52,000 52,000
3 黄小鹏 管理层 104,000 52,000 52,000
4 胡丹 管理层 104,000 52,000 52,000
5 任勃 管理层 104,000 52,000 52,000
6 施文忠 管理层 104,000 52,000 52,000
7 陈宗潮 管理层 104,000 52,000 52,000
8 宋钢 管理层 83,200 41,600 41,600
9 袁建国 管理层 83,200 41,600 41,600
10 中层、核心骨干人员(合计69人) 2,863,120 1,431,560 1,431,560
合计 3,778,320 1,889,160 1,889,160

(五)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的 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的考核均达到良好及以上,且符合公司业绩 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同意公司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认为:刘仁志、陈享享等 78 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六、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解锁事宜的相关法律程序。据此,公司可对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本次解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