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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4
Dec 21, 2004
54082_rns_2004-12-21_e08ba00d-20f8-4029-b47d-1bbdd2a0070a.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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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会决议;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 (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 ) 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 (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 ( )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的关联
交易;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除本条第( )款以外,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 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

| 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20%)的非风险投资;若一个非风险投资项目需在十二个月内分期投入,且累计金 | 20%以下(含 | |
|---|---|---|
| 额超过前述 | 20%比例的,该项投资由股东大会批准。 | |
| 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 10%以下(含 | |
| (四) | 10%)的风险投资。处置公司资产,权限为: | |
| 1、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 20%以下(含 | |
| 20%)的资产出售或购买;若一次出售或购买资产在十二个月内分期支付价款,且 | ||
| 累计金额超过前述 | 20%比例的,该项资产出售或购买由股东大会批准。 | |
| 2、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 20%以下(含 | |
| 20%)的资产出租或租入;若一次资产出租或租入在十二个月内分期支付价款,且 | ||
| 累计金额超过前述 | 20%比例的,该项资产出租或租入由股东大会批准。 | |
| 3、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 20%以下(含 | |
| 20%)的资产核销;若一次资产核销在十二个月内分期进行,且核销累计金额超过 | ||
| 前述 | 20%比例的,该项资产核销由股东大会批准。 | |
| 4、决定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 20%以下(含 | |
| 20%)的资产为公司设定抵押、质押。 | ||
| 5、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 20%以下(含 |

20%)的其他资产处置行为,若一次资产处置行为在十二个月内分期进行或价款在
十二个月内分期支付,且累计金额超过前述 20%比例的,该项行为由股东大会批
20%以下(含 20%)合同的签订,但对外担保合同除外。若公司就一项交易需在
十二个月内签订多个合同,且该多个合同的金额累计超过前述 20%比例的,则该
报表净资产 10%(含 10%)以下的对外担保并批准相关担保合同;超过前述规定比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10%以下(含 10%)的风险投资并应经过严
额超过前述 10%比例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 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资产的 5%。董事长应在行使上述职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成员报告有关情
"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邮件方式通
(二)临时董事会议召开 5 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邮件方式通



交易;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提案应由独立董事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董事

1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