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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Feb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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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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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0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发行人"或 "公 司")配股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 权[2017]1343 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事项。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明确公司 2017 年配股数量的议案》,进一步明确本次配股拟配售股份数量。2019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 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8 年第 125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49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公司总股本 346,325,33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 配售股份总数为 103,897,600 股。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 4.04 元/股。配股代 码"082017",配股简称"东信 A1 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R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

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珠海普天和 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在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获配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 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 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19 年 2 月 20 日(R+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R+6 日),东信和平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 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19 年 2 月 15 日(R-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信和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东信和平/公司/本公司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发行人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照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10:3为
人民币普通股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年月日2019219
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控股股东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配股对象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东信和平股东
人民币元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R 日)深交 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346,325,33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 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 103,897,600 股。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其 在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获配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1,750.00 万元用于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 决方案研发项目;31,282.80 万元用于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 目;8,967.20 万元用于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6、配股价格:4.04 元/股,配股代码为"082017",配股简称为"东信 A1 配"。配股价格的确定需考虑尽量满足发行人募集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发行人合理 安排生产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7、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

8、发行对象:指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东信和平全体股东。

9、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10、承销方式:代销。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年月日2019215(R-2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11、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4

年月日2019218(R-1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年月日2019219(R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年月日至2019220年月日2019226(R+1日—R+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年月日2019227(R+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年月日2019228(R+7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 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与发行人及时公 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 年 2 月 20 日(R+1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26 日(R+5 日)的深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017",配 股简称"东信 A1 配",配股价格 4.04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 年版)》中的零碎 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东信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 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 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 如 托 管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营 业 部 , 分 别 到 相 应 的 营 业 部 认 购 。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东信和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 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 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东信和平股票将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R+7 日)进行除权交 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 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东信和平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 (R+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 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 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9228 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 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 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9227 日 (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9 年 2 月 27 日(R+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 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9 年 2 月 28 日(R+7 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扣除利

息 税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2月18日(星期一)14:00~16:00 就本次发行在 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发行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晓川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号8
电话 0756-8682893
传真 0756-8682166
联系人 陈宗潮、林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号111
电话 0755-23189779、0755-23189780、021-23519121
传真 0755-82940546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