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4, 2020

54082_rns_2020-04-24_925bc023-65e0-411a-a56d-2fa252d0a55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川)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3 次,委托出席1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题材料,会上认真听取每一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以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2019 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 间 会 议 独立意见 意 见类 型
2019-3-27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确认201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关于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同意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19-4-26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8-19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10-17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和通过专门的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以保障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9 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过程,并运用专业知识,及时提出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实地履行了各项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2019年度, 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结构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重点关注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最大程度的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了解的情况和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 邓川

2020年4月25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