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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ug 21, 2014
54082_rns_2014-08-21_5c5c7d6b-bb7a-4ef1-9c00-b6d833fa54f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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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2014 年 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 年6 月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东信和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 东回报规划》进行了认真阅读。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 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规划。该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期,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内容,该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陈静 杨雄 张琪 郁方 孟洛明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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