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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ug 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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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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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2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2 年 8 月 16 日上午 09:00 开始在杭州新新 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8 名,董事钟惠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委托董事杨有为先生代为 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2-25 号)内容详见2012 年8 月18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刊登于2012 年8 月18 日巨潮资讯 网。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创新海岸 项目预算调整的提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 9,152.19 万元投入东信和平科技创新海岸工业厂房及配套 土建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总建设面积 42,469.75 平方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 5,740.90 万元投入 科技创新海岸工业厂房及配套土建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总建设面积 35,232.52 平方米(内 容详见刊登于 2010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后因珠海市高新区对该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后公 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设计规划,调整后的项目总建设面积由原 35,232.52 平方米增加 到 42,469.75 平方米,项目投资预算由原 5,740.90 万元增加到 9,152.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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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东信 和平(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的提案》。内容详见2012 年8 月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2012-27 号)。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东信和平 (俄罗斯)有限公司持有的 As-Test 股份有限公司 74.99%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转让 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持有的 As-Test 公司全部 74.9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76170 卢布(最新汇率:1 人民币元=5.0078 俄罗斯卢布)。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宋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2012 年8 月18 日刊登于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分红 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内容详见2012 年8 月 18 日刊登于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提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附:章程修正案)
九、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由董事会召集于 2012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提案》。内容详见2012 年8 月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28 号)。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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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宋钢先生简历
宋 钢 :男,生于1968 年,籍贯辽宁,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 公司总经理,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宋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高管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惩 戒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附件2:《章程》修正案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 201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五) 款之后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款:“(六)公司分红政策变更或调整;”原第(六)款 相应调整为第(七)款。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款第7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8条:“公司分红政策变更或调整;”原第8条、 第9条相应调整为第9条、第10条。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之后增加一段:“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 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 意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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