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Apr 23, 2011
54082_rns_2011-04-23_bc544885-9ef3-480f-962b-1f86821d751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1-15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4 月15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1 年4 月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9 人,亲自出席董事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东信和平智能卡股 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1-16 号)正文内容详见2011 年4 月23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11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刊登于2011 年4 月23 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提案》。
公司《章程》第六条拟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418,754 元。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拟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通信、 银行、公共事业等各领域磁条卡、智能卡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 SIM 卡、银行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IC 模块封装、提供系统 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服务业务(仅限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包装、装 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
本提案需提交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并同意提交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内容详见 2011 年4 月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17号)。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保荐人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东信 和平(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35 万美元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地区设立东信和平(马来西亚)有限公 司(Eastcompeace (Malaysia) Sdn. Bhd.)(暂定名),开展智能卡产品及相关设备销 售和技术支持服务。详情请见刊登于 2011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2011-18 号)。
五、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金融社保卡生 产线(一期)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4,151 万元人民币用于金融社保卡生产线(一期)技改项目,在公司 现有厂区内改扩建两条磁条卡生产线和一条金融芯片卡生产线,并对原有社保卡生产线 进行必要改造及增加相应个人化配套设施。
六、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有关事项详见2011 年4 月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1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 picture [417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章程修正案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 201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562,504.00 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418,754 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通信、银行、公共 事业等各领域磁条卡、智能卡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SIM 卡、银 行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IC 模块封装、提供系统集成、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
修改为: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通信、银行、公 共事业等各领域磁条卡、智能卡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SIM 卡、 银行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IC 模块封装、提供系统集成、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服务业务(仅限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包装、装潢及其他 印刷品印刷。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