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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r 1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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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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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2010 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就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 2011 年度预计将与中国普 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 股份)销售充值卡及测试卡,购买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 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普天股份、东信股份发生的 SIM 卡、充值卡及测试卡销售事项,与 东信股份发生的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购买事项,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 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 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0 年度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公司 2010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制定的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 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我们同 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决定提名杨雄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查阅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个人简历,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呈深圳证券交易所核查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义先 陈静 洪乐平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