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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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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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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项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 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信和平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749 号文件核准,东信和平以 2019 年 2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 本总额 346,325,33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已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刊登配股说明书,2019 年 2 月 26 日成功完成配 股发行工作。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46,325,336 股,本次配售股票发行 100,160,7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46,486,084 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04,649,421.92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53,102.05 元(不含增值 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95,296,319.87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验证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6,486,084 元。

东信和平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75,592,304.55 元,其中,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 余额 328,736,931.43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 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328,736,931.4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 8110901012700817687 0.00 2022年8月10日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44350201040031684 0.00 2021年5月26日注销
合计 328,736,931.43

注:1、公司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 金专户。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 1 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 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 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 eSIM 模块、NB-IoT 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管理 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 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生产 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直 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 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2,754,032.14 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 号)。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22,754,032.14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 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 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3、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4、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06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NB-IoT 项目"已基本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 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 8,630,792.0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

2、"医保平台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市场环境及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 发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不达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公 司产业战略发展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终止继续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 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如有确定的投资项目,在保障新的投资项目市场 前景良好且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3、"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由"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和"产线改造"两 个子项目构成。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公司对该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 将"产线改造"项目中智能物流改造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由 2,839.40 万元减少至 2,328.40 万元,该部分减少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的 MES 系 统,同时,由于该项目中 PMS 系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完 成,故将该部分相应的募集资金同样转投入至 MES 系统。调整后,MES 系统的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由729万元调整至1500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不变。

2022 年,该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予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3,395.56 万元存放于公司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进行管理,并已完成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 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 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调整募投项目之一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内部资 金投入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2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东信和平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 09)。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实施的议案》,同意对"NB-IoT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医 保平台项目"终止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东信和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1-22)。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 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9 月 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31)、《东信和平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3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东信和平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100Z0552 号),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信和平公司 2024 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信和平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东信和平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东信和平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招商证券对东信和平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东信和平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529.63 本 年 度 投 入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779.08 已 累 计 投 入 募集资金总额 7,559.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5.4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 至 期 末 投 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 年 度 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基于技术的安全接NB-IoT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1,750.00 931.70 0 931.70 已结项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2.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28,812.43 745.88 0 745.88 已终止 - -
3.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8,967.20 8,967.20 0 5,881.65 已结项 2021.6.30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529.63 10,644.78 0 7,559.2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0 0 0 0 - - - -
合计 - 39,529.63 10,644.78 0 7,559.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基于集资金投入年2020 NB-IOT931.7月1231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该项目。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截至2020 展不同规模的试点应用和小批量出货。当前随着年月12313、"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集成控制系统核心软件的升级改造分为流程优化和因此延迟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5GMES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演进。综合上述原因,该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延后。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万元,截至8,967.20入、高效地服务于公司的业务开展,公司在结合原有方案的思路和业务优化的需求上,对年2019 1,750年202212月调整至5 万元,截至2020月31MES年月20216 年月1231日。截至30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万元。本项目自启动以来,相关的技术研发进展符合预期,已顺利完成多项资质认证,相关技术成果已在平台上开网络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物联网的相关应用场景及需求更加明确和具体化,为了更加贴合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更好的适用不同行业的管理要求和使用规范,同时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尚需在技术上不断的进行年201912、"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条件与预期有差异,无法达到预期效果。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经审慎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已不具备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必要性,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风险,决定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本项目主要包括生产线升级改造和中央集成控制系统核心软件的升级改造两部分。第一阶段为智能生产线改造;第二阶段中央系统建设,为了构建公司整体高效的信息化发展战略,让信息化更全面、深系统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论证和测试,年月2021630 月调整至5881.65日,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四、(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 年8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 元。该事项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月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1017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20,000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年月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20201012金专用账户。2、2020年月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1022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24,000
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年月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20211011用账户。3、2021年月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1213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27,000
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年月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20221205用账户。
4、2022年月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1213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30,000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年月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231206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NB-IoT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1)产线改造中的智能物流建设方面:本项目原计划使用万元2,328.40用于智能物流建设,智能物流整体规划包括智能原料入库、半成品的分拣和流转,以及设备的上、下物料、智能成品出库等,涉及AGV小车、机器人、构架自动化物流和智能入库出库等方面。考虑智能物流建设系在原有厂区及产线内进行,所涉内容以及厂区较为分散,实施后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拟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中的智能物流建设项目。(2)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控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年月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2024123132,873.69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元。0.00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基于技NB-IoT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基于技NB-IoT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931.70 0 931.70 已结项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745.88 0 745.88 已终止 - -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8,967.20 0 5,881.65 已结项 2021.0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0,644.78 0 7,559.2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四、(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附表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项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莎: 刘海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