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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4, 2020
54082_rns_2020-04-24_dfe7c14c-8a43-441b-ae66-c9cb3df5cae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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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 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东信和平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相关资料、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 对公司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对 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信和平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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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莎: 刘海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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