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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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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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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 2011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47 号文核准,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或"公司")向原股东实施了股份配售。作为本次配 股的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东信和平进行了持续督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
(2010 年 12 月第二次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信达证券对东信和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47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 股本 153,452,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列向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 46,035,600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配股向截至 2009 年 12 月 4 日下午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实际配售股数为 45,110,504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 元,配股价格为人民币 4.6 元/股,共募集资金 207,508,318.4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9,145,110.50 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 12,306.96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375,514.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天验字[2009]第 253 号验资报告 验证。
公司2010年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66,721,890.37元(包含本期 弥补募集资金项目智能卡生产线(Ⅱ期)技改项目已使用银行贷款先期投入 1,673 万元),201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 53,283,775.03 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120,005,665.40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78,369,849.4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 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户为 444000091018001006820;(2) 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吉大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户为 113003512010005118。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专户存款余 额为 16,856,598.69 元,在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吉大支行专户存款余额为 10,795,752.83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款余额(元) |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444000091018001006820 | 募集资金专户 | 16,856,598.69 | ||
| 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吉大支行 | 113003512010005118 | 募集资金专户 | 10,795,752.83 | ||
| 合计 | - | - | 27,652,351.52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3 年 5 月;用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 11,000,000.00 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保 证金 1,780,000.00 元。
注: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比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多 2,062,502.06 元。 其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公司会同保荐人信达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吉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按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由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 募集资金总额 | 20,750.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7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7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卡生产线(Ⅱ期)技改项目 | 否 | 7,909 | 7,909 | 7,909 | 3,423 | 5,981 | -1,928 | 75.62% | 2011-12 | 1,420.41 | 否 | 否 |
| 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项目 | 否 | 350 万美元(折合2,450万元人民币) | 350 万美元(折合2,450万元人民币) | 350 万美元(折合2,450万元人民币) | - | 350 万美元(折合2,392万元人民币) | 0 | 100.00% | 2009-12 | 万美75.04元(折合万472.84元人民币) | 否 | 否 |
| IC 模块封装技术引进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9,913 | 9,913 | 9,913 | 1,904 | 3,628 | -6,285 | 36.60% | 2011-12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否 | 20,272 | 20,272 | 20,272 | 3,636 | 12,001 | 8,271① | - | - | 1,893.25 | 否 | 否 |
①"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8,271 万元"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2,001 万元"、"截至本期承诺投入金额 20,272 万元"不勾稽系汇兑差异造成。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 智能卡生产线(Ⅱ期)技改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智能卡生产线(Ⅱ期)技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81万元。2011年度该项目实现利润1,420.41万元,占配股说明书承诺收益的95.97%,主要系为控制项目实施风险,公司放缓项目实施进度。(2) 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392万元,该项目2009年度已全部完工,本年度实现税后利润为75.04万美元,占配股说明书承诺收益的60.03 %。(3) IC 模块封装技术引进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IC 模块封装技术引进及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628万元,该项目正在筹建中,尚未产生收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智能卡生产线(Ⅱ期)技改项目已使用银行贷款先期投入1,673万元,2010年已用募集资金进行了弥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审计费、律师费和信息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0万元,2010年已用募集资金进行了弥补。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了减少银行借款,节约利息费用,2011 年4月23 日,,公司201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同意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11月10日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如期归还。2011年11月12日,公司2011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同意公司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4,000万元,截止报告日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情况 |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与本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吉大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三方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定,公司承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详细情况如下:公司在广发吉大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3003512010005118)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存单号:00505367,金额:500万元,期限:3个月,存入日期:2011年11月25日。公司在交行珠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4000091018001006820)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存单号:00241781/00241782,金额:600万元,期限:3个月,存入日期:2011年5月18日。 |
| 用于募集资金项目保证金的情况 | 年9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IC 模块封装项目购置设备开立信用证,支付保证金178万元。2011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全用于募集资金的承诺项目和按规定程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2011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中瑞岳华 专审字[2012]第 0736 号《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如实反映了 东信和平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东 信和平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 记账凭证、会计报表、中介机构报告等资料;现场调查境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 况;通过访谈等形式调查了境外募集资金项目运营情况;与公司高管、项目相关 人员沟通交流。
六、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东信和平 201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投产并产生较好效益,未 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信和平 2011 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 2011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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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伟
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