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astcompeac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Feb 26, 2008
54082_rns_2008-02-26_dda7c42d-060a-439b-b66f-6c4998a1782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强化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审 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会计 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负 责人,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
==> picture [42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会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应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及时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 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进程,不定期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 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 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由审计委员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核。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 议。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 员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年报审计事项时,应依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工作程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 picture [42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