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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Nov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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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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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603175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4,453,082.57元以及公司已支付 的各项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49,084.25元(不含增值税),符合募集资 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核发的《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5]243号),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并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6,7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93,537,811.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3,162,188.20元。前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3008410841号)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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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超颖电子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高多层及HDI 项目第二阶段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260,000,000.00 260,000,000.00
合计 660,000,000.00 660,00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 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 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高于上述项目对 募集资金的需求总额,则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多余募集资 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上述募投项目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74,453,082.57 元,本次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4,453,082.57 元,具体情况如下:

274,453,08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274,453,08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274,453,08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274,453,08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274,453,08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274,453,08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
金额
1 超颖电子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
高多层及HDI
项目第二阶段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274,453,082.57 274,453,082.57
合计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274,453,082.57 274,453,0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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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3,537,811.80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8,749,084.25 元(不 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749,084.25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2,500,000.00 2,500,0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150,000.00 4,150,000.00
3 律师费用 1,400,000.00 1,400,000.00
4 信息披露费用 286,792.44 286,792.44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12,291.81 412,291.81
合计 8,749,084.25 8,749,084.25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自董事会审议上述募投项目之日起至2025 年10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74,453,082.57元以及截至2025年10月 31日公司已支付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49,084.25元(不含 增值税)。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金额与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金额一致,置换内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符,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1月10日出具《关于超颖电 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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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3008410859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 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 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 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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