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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Jun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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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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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2、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拟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的异议。2026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5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确定的44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4人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3人调整为419人,前述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中,5万份激励份额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其他激励对象,5.4万份激励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相应由339.70万份调整为334.3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5.30万份调整为40.70万份。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